作者:梁小萌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0:49
|本章字节:11222字
大教堂,不管远观近看皆得品其韵味。它有着无论什么角度看都很美的教堂圆顶,在市区走动时,时常会在小巷中轻轻一侧头,就寻得它的红色圆顶和零星倩影。
走近了更是不得了。比起欧洲随处可见又倒刺嶙峋的哥特式教堂,圣母百花大教堂如它的名字一般,独树一帜又充满了母性的柔美。文艺时期的建筑风格,墨绿色的、莹白色的、珊瑚色的大理石,让它看起来像是被圣洁的百合簇拥着的清丽娇美女性。
附属的八角形建筑洗礼堂,以金门而着名。金灿灿的立体浮雕,惟妙惟肖地刻画了圣经中的10个故事。米开朗基罗曾盛赞它为“天堂之门”。
艺术之城的散漫时光
该怎么说呢?
我知道佛罗伦萨关于艺术的积淀有多厚重,它的历史有多深沉。不过,在意大利,在有着这么多免费又美好的阳光的地方,有的时候,当个悠闲的过客,不也挺好?
你让我排半晌队去乌菲兹美术馆,又在人群喧嚣的街巷中等着进学院美术馆,或者去教堂边的达·芬奇博物馆,都实在难以提起兴致。我知道,那时的自己定然静不下心去好好站在一幅名画前驻足凝望,因为外面的诱惑太多,所以,干脆从了自己的心愿,贪恋地看看城市里让我觉得好奇的事又如何?美术馆,等我多读几本书再来也不迟吧。
其实,何必只把传承千百年下来的名画作为珍宝,眼前稍瞬即逝的当下风景不也很重要?在佛罗伦萨,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街头艺人。他们才是活生生的让我觉得自己是身在一个艺术之城的存在。
在乌菲兹前广场上吸引我的,不是那些支起画架严肃创作的画家,而是穿着黑色礼服,一边把单调的车铃按得充满韵律,一边推着自行车慢条斯理地走来,列队好,取出各自的乐器,就又可以继续出去巡游的艺人。又或者是敲着鼓、吹着号、拉着手风琴,踏着奏起的欢乐鼓点和音符在城市中欢快表演的民间音乐人。更是那些趴在地上,把两三平方米的地面作为画布,在那里聚精会神地临摹着大师原画的绘画者。路人丢下的铜板根本无法扰乱他们的心绪,他们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用锡耶纳红、那不勒斯黄、安特卫普蓝,描绘着那个脱离了现世纷繁的另一个世界。而地面上也时常被胶带框出一片区域,留待想要施展自己才华的人使用。
还记得那晚在老桥上看日落,身边总伴着的吉他声和歌声。本来大家只是坐在路边跟最后的余晖告别,但却慢慢变成了在夜色中欣赏音乐。我在那里听了半天,但实在不想在夜晚的街头做过多徘徊,只能不舍地离开。但到达领主广场时,却又被琅琪敞廊里飘来的乐队勾去了好奇心。在众多传奇雕像的围绕和注视之下的,是借着吉他和低音提琴来传达自己的青春和活力的三个年轻帅小伙。
晚上9点半,正是繁闹的大城市中夜生活正盛的时间,而佛罗伦萨也确实没有辜负爱热闹的人的期待。餐厅生意正隆,店铺依然敞亮,你仍旧可以去买球geo或者坐进咖啡馆点份咖啡和甜点。这样灯火通明得让人欣喜的夜色,我简直太喜欢了,但还是要不断提醒自己不能独自在其中继续逗留。虽还未尽兴,只得从领主广场离开。谁知脚下的步伐刚快起来,又被一串从不远处飘来的玲珑音乐缠住了。仔细一听,原来是《蓝色多瑙河》。走近一看,一个打扮得像卓别林的老先生开始用他滑稽的动作吸引周围人的注意力。一会儿牵一只玩具小狗、一会儿为孩子吹个气球、一会儿推个婴儿车满场转、一会调戏一下观众中的美女老太太……待我从笑得腮帮子酸软的状态中回过神时,原来围观的十余人,已经被两三千号人取代,层层围起来的人墙形成了天然的长方形大舞台,一条街都被占去了大半空间。
这就是佛罗伦萨。这个艺术之都即使到了夜晚也充满了活力,从来不缺少让人尽兴的表演。这些是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其一。
其二是标志牌上的涂鸦。佛罗伦萨街头的涂鸦总是这么“猖狂”又无所不至。禁行的红底白杠的圆形铁牌上,被画上了眉毛眼睛鼻子牙齿,或者被人影生生将白杠搬起,单向行驶的标志变成了一箭穿心。这个艺术之城古典却不古板,还处处都透着活力和活泼。这些元气是街头艺人们和涂鸦爱好者为这个城市增色的,并不是陈列在美术馆中的名家画作。
其三,为随处可见的精巧雕塑和设计。并不是只有名胜和景点中才有漂亮的艺术作品,哪怕只是随意一个转弯,就能在夹道口发现一处漂亮的石头水池,上面的雕像,明明应当算做普通,却同样精致得不可方物。而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出租车上,很可能就贴着艺术气的海报或可爱的卡通画。街头贩卖的恤极尽富有创意的恶搞之至,橱窗中的漂亮咖啡杯上的水彩图案也颇值得玩味。
其四,就是这个明媚的、被深浅不一的暖黄色涂成的墙壁和玫瑰红色的房顶塞满的城市。离开中心区的圣母百花大教堂后,每一条街道都在或生动或宁静中,被阳光装点得温馨又怡人,既有着接地气的生活气息,也有着令人神往的遥不可及。随便在一个拱廊通道中,抬头就看到了漂亮的壁画。其中,意大利的阳台便是我最爱看的景色之一。阳台上的鲜花、阳台上半掩或敞开的墨绿色百叶木窗、阳台下雕刻的花纹石柱,好一派漂亮得赏心悦目之景。在弯曲又并不算宽敞的小街中行走,是最享受的事了。从圣母百花教堂出发并穿行在城市中的马车和马蹄踏出的“嘎达嘎达”是好听的背景音乐,而一向随意的意大利人却把黑色的摩托车规规矩矩地列为一排。
其五,是这个城市的闲散和悠然之感。虽然我不甚喜欢蜻蜓点水的泛泛游览,但有时,不去在意那些可以写好几本书的复杂历史,只是随意地从城市中走过,不求甚解,也未必不好。当我想要逃避充满游客的景点,选择与市中心相反的方向时,无意间就走到了一处文艺复兴式军用古建筑群,沧桑又斑驳的石墙和绵延的壁垒让我以为它是军用堡垒,却不知这里,forezzadabasso,早已成为了承办各种展会的展览中心。我对与军事挂钩的严肃之地从来都有点排斥,到是它一侧的公园很招人喜欢。
因为之前和同屋那帮叽叽喳喳的姑娘们聊得太晚睡,而第二天早上又不到7点就被吵醒,所以睡眠严重不足。走到公园时,明明才是晌午,双腿已觉得疲惫,于是便坐在了阴凉处长椅上休息。虽然右侧不远就是交通干道,也能看到往来不息的车辆,但公园中的世界却很宁静。闭上眼睛,右耳中有隐约的车辆穿流声,而左耳却满是林间鸟儿的啼叫声。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竟睡了过去。好似灵魂出窍一般,等忽然醒来时,却要花上好一段时间来回想当下的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又处在什么状态中。满目青翠的绿色树林,午间的正阳,清凉的喷泉,让找回记忆的我突然就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原来,我眼前的世界是这样的。
一看表,虽然只睡了不到5分钟,但疲惫感却顿时减少了很多。我大概应该像面前的姑娘们那样,找一块阳光地,铺上一小块毛巾,躺在公园的草地上好好睡一觉才好。那一刻,我又想起了之前在师父家遇到的那个美国女生媞法妮。她说她并不喜欢暴走游览城市中一个又一个的景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找个公园去睡觉。简直悠闲到让人瞠目结舌。
在意大利,就是可以舍去含蓄和正经。不管是在领主广场、老桥旁,还是在城市中任何热闹或静寂的角落,都有情侣在毫不掩饰地相拥深吻。记得傍晚时走到老桥另一端的皮蒂宫前,一对一对的佳偶在偌大的广场上幕天席地,自顾自地晒起太阳来。又见到马路对面有一个警卫一直在向街这边看,等车辆刚一过去,他就立刻走到我面前的女生身前。直到他紧紧地抱着她,两人无所顾忌地将嘴唇相叠并深深吻下,我才意识到原来他们是一对情侣。如此的“玩忽职守”,但也如此的浪漫……
比萨:从一个人到五个人的旅行
反正南下罗马也要用掉一个格子的欧铁火车通票,所以在佛罗伦萨的旅店吃过早餐后,我决定先坐火车去比萨溜达一趟。刚一下楼,遇上了吃早饭时同桌的一对年轻小夫妻。女生叫小娟,也才比我大一岁而已,男生叫阿涛,他们正巧也要去比萨。
大概是独自出门惯了,对于与陌生人结伴,生怕脾性不合相互扰了兴致。尤其是这种情况下,人家两人好端端又甜蜜蜜的组合,我一加入岂不成了电灯泡?但小娟却完全不介意地邀请我“一起去吧!”。而她果然是个温柔的女孩子,一路上都拉着我,从恋爱到吃喝到下厨到时尚聊各种女生喜欢的话题,完全没有把我当生人。
比萨小镇有着明显的地广人稀之空旷感,虽然它依然有密集的民居建筑,但街道敞亮很多,人也少许多。从火车站出来后,我们就直奔目的地——斜塔。说到底,比萨除了斜塔,也确实没什么可看的了。
刚走到同样流经比萨的阿诺河边时,又遇上了同旅店的,如传说中一般存在的旅行者大哥。说他是“传说中的”,是因为在我住店这几天,总能听到大家口中讨论关于他的事迹。传说,他至今已旅行了7个月,身上背着7本又厚又重的lonelyp旅行书,准备走遍7大洲。不过,这位传说中的大哥却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他似乎总是清早离开夜深才归,便总也在时间上与我错开而没能照面。直到头天晚上我在米开朗基罗广场上看完日落回到旅店吃夜宵,才遇到刚从圣马力诺坐着末班车狼狈赶回来的他。但也只是见到本尊的程度,还未来得及说上话。在我那时的印象中,这种独行惯了的旅行者,身上都带着点酷酷的“生人勿近”的气场,所以自然也不敢随意与他们搭话,生怕遇到张扑克脸平白惹得自己沮丧。这次在比萨竟能遇上,于是仗着自己这边人多,就大家一起邀请他同行。大哥大概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推脱不过,便也答应了,不过一路上倒也健谈得很。
“传说中的”大哥叫sam,从台湾来。他说头天晚上因为误了一班车,于是倒了两次火车外加换乘公车又兜了一大圈才终于不用睡火车站,成功地从圣马力诺赶回了佛罗伦萨。而决定拜访圣马力诺这件事,也只是前一晚的临时起意,然后半夜查好行程,第二天清晨出发。sam就是这样一个随兴、果断、有执行力又有毅力且早已把“出发”作为习惯的人,若换做是我,大概,起码会好好地吃顿早饭再悠闲地上路吧。
这7个月中,sam兄已经去过东南亚各国,在南美洲呆了4个多月,还去了南极、埃及,当下刚到欧洲。“我本想用个3年把世界上的200多个国家好好地玩一遍,然后再踏实地回台湾好好过小日子,以后只计划短期旅行。”这就是他出发的理由,但是由于家人太过记挂和强烈反对,他才不得已地将计划缩短到1年。sam兄常说“世界这么大,1年怎么够?”
我对于一直在路上的旅人充满了好奇,所以总在套他的经历。我问他旅行有没有什么收获,是不是遇到了很多好玩的人和事,会不会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着变得宽广了。毕竟这些可是我旅行的这段时日中充分享受到的新体验。
sam兄说,“旅行不就是玩么,要有多少收获。我还是个普通的人,跟别人没什么两样,而同样的事也已经有很多人做过了,没什么了不起。”
他还说,“一年对于人生来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长时间旅行总归比较省钱。如果用这个时间来游走各地,有收获自然是好,没收获的话对自己也不是什么大损失。毕竟,人一辈子玩的时间总要有这么一年多,有的人把时间分散开,而有的人把时间这么集中起来而已。”
如此这般,好像要在这一年里用尽了自己的活力一般,享受着与工作不沾一点关系的时光,并把它们完全用于玩乐和感受,所以,也难怪他总能朝辞暮归,不惜路途曲折也要去想去的地方。
sam兄的样子确实像我想象中的独行背包客。晒得黝黑的健康肤色和年轻的面容让我怎么都没想过他已经30多岁了。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身前身后两个旅行背包,脚上穿着人字拖,没有多余的装备。他说来住佛罗伦萨的这个旅店之前,已经很久没吃肉和蔬菜了,平时只在街边随便买点东西果腹,或者在hosel里自己煮面,路上饿了就吃花1欧就能买下1千克的饼干们。不过他也说,对于没见过的东西,哪怕再饱,也绝对会试一试。比如在广州吃“三叫”,在东南亚吃蜘蛛……看到他说着说着就随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简单的饼干咬上一口,我就想起自己之前在佛罗伦萨吃的2支geo和各种甜点的腐败生活,顿时心生愧疚——这哪配叫“穷游”!简直奢侈到需要自扇几巴掌以谢父老!之后,sam兄分了他从秘鲁买的巧克力给我们尝,因为盒子上印着马丘比丘的照片,他说那里很棒,一定要去。
既然这一天就是从巧遇开始,那之后必然有更多巧遇的展开。和sam兄结伴同行,终于走到了斜塔的我们,又巧遇了同一旅店的另一男生。这个男生我有印象,头一晚在米开朗基罗广场看日落时就曾遇过。那时因为满广场都没见着亚洲人,唯他除外,就记住了。加上我注意到他时,就见他不是走来走去地拍风景,就是找好角度支起三脚架自拍,连我这个“快门狂人”都觉得自己要输了。本还想托他帮自己留一张与日落中的佛罗伦萨的合影,最后也羞涩地作罢了。倒是回到旅店中刚坐下不久,就见到他也回来了,这才发现原来同宿一地。于是,经过了这么多的巧合,终于知道他叫raymond,从香港来。这一天的他,也照例地带了3个相机出门——手里握着一台佳能单反,脖子上挂着一个小lomo,裤兜里还藏着一个卡片机。
围着斜塔转了转后,发现拍完留念照片后也实在没什么可做的,我们便找了一家餐厅吃午饭。sam兄翻出他的相机,给我们秀他的照片。这人在旅途中还有一大爱好,就是在各个有名景点留下自己的裸影。比如这天的清晨,他是先跑到米开朗基罗广场上,赤着身子背对镜头与大卫留一张合影,才赶来比萨的。又或者在南极,以同样的姿态,在一群企鹅的围观下,让一位大妈为他按下快门……这样的照片在他的相机中数不胜数,每一张背后都有着珍贵的经历。
伴着这些有趣的故事和正午温暖的阳光、舒适的微风,连一杯清水,一块价廉味也廉的披萨,都让我觉得尝起来那么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