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纳尔逊·曼德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17
|本章字节:3588字
。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许多原始的和不可靠的东西当然不能符合现代的要求。但是,这样的一个社会已经有了民主革命的萌芽。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人沦为奴隶或苦役;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贫穷、短缺或不安全感。这是一段至今仍然使我和我的政治斗争中的战友们都受鼓舞的历史。
我告诉法庭,我如何参加了非洲人国民大会,民主和非种族歧视主义如何成为我的最高信仰。我也说明了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常常不得不在服从法律还是服从良心之间进行选择。
我要说,在这个国家里,任何有思想的非洲人的一生都会迫使他不断地面临一面是他的良心另一面是法律这两者之间的冲突。这当然不是这个国家特有的一种冲突,在每个国家中,有良心、有思想、有感触的人们都会产生这种冲突。最近在英国,一位极其重要的人物、西方最受人尊敬的哲学家伯特兰罗素伯爵被判刑,他正好犯了与今天我所犯的同样类型的罪,因为他为了自己的良心而触犯了法律,抗议他的政府坚持核武器政策。他只能违背法律并承担违背法律带来的后果。我也只能这样做。这个国家中的许多非洲人也只能这样做。作为被使用的法律,作为被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修改的法律,特别是作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法律,按照我们的观点,它是一种不道德的、不公正的、不可容忍的法律。我们的良心促使我们必须对法律表示抗议,表示反对,并设法修改法律我认为,人们不能对正义无所作为、无所表示、无所反应,不能不抗议压迫,不能不为建设一个好的社会、好的生活而作出努力。
我详细地列举了政府多次动用法律,通过禁止、限制和审判等形式干扰我的生活、事业和政治工作。
是法律让我变成了一个罪犯,但是我的罪并不是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是因为我的主张,因为我的思想,因为我的良心。
这样的状况使一个人成为社会的罪犯,难道还有人会对这件事有任何怀疑吗?由于政府的原因使这样一个人做好了准备去过罪犯生活,就像根据本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证明我几个月中所过的生活一样,这难道不让人感到奇怪吗?
在过去的这段时间内,我一直是艰难的。我离开了我的妻子儿女,告别了美好的生活,结束了我的律师事业,我有时盼望在饭桌上与家人团聚,而不是去过连续不断地被警察追捕的生活,远离对我来说是最亲近的那些人,在我自己的国家里,不断地面对侦察与逮捕的危险。对我来说,这是一种远比坐牢还要困难的生活。没有哪个有理性的人会放着文明社区存在正常的、有家有业的社会生活不过而自愿选择这样的一种生活。
但是,这样的时期到了,就像出现在我的生活之中。在这样的时期,一个人被否定了过正常生活的权利,只能过犯人的生活,因为政府那么热衷于使用法律,把罪行强加在他的身上。眼下,我就是被逼到了这个境地。但是,我对自己的决定并不后悔。在这个国家里,还会有其他人在警察的迫害和政府的管理下被逼上同样的犯罪道路,继承我的事业。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我列举出许多次我们把我们的冤枉申诉交给政府,而每次都被忽视或撇在一边。我解释说,我们1961年举行的罢工是在政府既不采取任何措施,又不与我们对话或者满足我们的要求之后所作的最后努力。政府通过使用暴力对付我们的非暴力要求,从而挑起了新的暴力。我申明,政府的行动使我们采取了更具有战斗性的立场。我说,在我的整个政治生命中,我特别想与那些其能力和贡献都远比我自己大的同事们并肩战斗。许多人已经在我之前为他们的信仰付出了代价,在我之后也将有许多人会这样做。
我在宣判之前告诉法官,不管政府强加给我什么样的惩罚,都不会改变我献身于斗争的决心。
阁下,在准备对我进行宣判时,我相信这个法庭将不会由于相信宣判会阻拦那些他们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人放弃自己的事业而感动。历史表明,刑罚吓不倒已经唤起良心的人们,也吓不倒我以前与他们一起工作的我的人民和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