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瑟芬·铁伊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59
|本章字节:11654字
他走向角落的位子时,金绿辉映的餐厅里一半座位空着。马索逮到机会跟他聊个没完。探长这件案子似乎有进展了?这当然,格兰特探长向来不负众望。仅凭一把匕首就可以拼凑出整个人!(除了最早版的晨报外,全英国的各家报纸都已经刊载缉捕嫌疑犯的告示。)这事让人有点害怕。如果他,马索,在上前菜时顺便附上一把吃鱼用的叉子,是不是可能表示他左脚拇趾上有个鸡眼?格兰特拒绝做任何福尔摩斯式的演绎,“我们通常把这类小过错解释成罪犯正在热恋中。”
“这么看来,”马索笑道:“我敢说格兰特探长看得出我犯了什么罪。”
“哦?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格兰特问。
不,马索喜欢开这种玩笑,但他的妻子却是个出名的严厉女人,格兰特很清楚。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在你餐具室工作的员工。”格兰特说:“叫乐高得,是吧?”
对,乐高得·哈乌。这小子挺不错。很帅吧?尤其是他那棱角分明的轮廓和那双眼睛!有人找他去拍电影,但是他不为所动,他以后准是餐饮旅馆这行的佼佼者。
如果马索真是个伯乐,那哈乌就会是匹千里马。
一位刚到的客人坐在对桌,马索轻松和蔼的神情像飘落至湿漉漉的人行道上的雪花一样瞬间隐没。掩抑起先前的肆无忌惮,马索以恭敬的态度聆听格兰特点他最喜欢的五道菜肴。格兰特大快朵颐了一番。喝完最后一杯咖啡走上街,他发现时间还早。史翠德的傍晚和白天一样绚丽拥挤,最后一批返家的人潮和提早出来找乐子的人焦躁地挤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沿着俗丽的人行道慢慢朝查林十字路走,商店橱窗里里外外的灯光闪烁变幻着。玫瑰色、金色、钻石色,鞋店、服饰店、珠宝店。
过了宽阔的人行道走到一段旧夹道,先前簇拥成一团的人群逐渐疏散开来,男男女女各自踽踽独行。走在格兰特前方几码远有个人转头似乎要看靠站的巴士是几号。
他的眼光落在格兰特身上,橱窗里一道钻石般耀眼的光照着他,使他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成一张恐怖的面具。顾不得张望左右来车,他毫不迟疑地冲向马路中即将离站的巴士前面。格兰特被轰然离去的巴士拦截下来,但在它摆动车尾前,他紧随着那人从人行道加入到那团紊乱的车流里。身陷车阵里,他的眼睛比审视那把匕首还锐利地盯住逃走的身影,他心想,“在逃离德国佬的魔掌四年之后,就算被碾死在巴士轮下,也没什么好怕的。”一声尖啸传入他耳中,他赶紧避开,一部离他不到几英寸的计程车擦身而过,惊魂甫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闪过一部黄色跑车,却瞥见一个飕飕转动的黑影出现在他左肘的位置,他知道那是巴士的前轮,往后使劲一跳。这时,他右手边又来了另一辆计程车,他在巴士急驶而去的当儿,又撤回原地。
前面一码处便是安全的人行道,他迅速朝左右一瞥,发现他要找的人正神定气闲地往贝德福街走去,显然是没有料到格兰特会当机立断地决定直追不放。格兰特在心底点起一根蜡烛,希望上帝保佑他平安穿越马路。难得上街闲晃的他,竟然和他的猎物相隔不到咫尺。那人站在贝德福街前四处张望。格兰特想,我就知道我没猜错——他真的是因为看到我而受到惊吓。格兰特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证实那人的确是高颧骨、肤色黝深和下巴突出,就如他对男人的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新伤疤一样确定。
两分钟之后男人回过头来一——但并不仓促。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仅仅心不在焉地瞧了一眼。两分钟才回一次头,说明他十分谨慎。又过了两分钟,他消失在贝德福街街底。格兰特拔腿就追,却眼睁睁地看着瘦长的身影突然没人另一条街里,而街上连个能指出男人去处的人都没有。他折回街角,自责跟丢了猎物。格兰特打定主意,如果他一直勇往直前,就算是天涯海角也会找得到。怀着期待前面就是断崖的心情,他振作起精神沿着街道的右侧往前走,眼光机警地搜查着所有可隐藏之处。当最后还是白忙一场时,他开始不安,一股遭人愚弄的的感觉油然而生。他停下脚步,往回看。就在他这么做时,史翠德街底有个人影从街道另一边的店门口闪出,即刻又消失在大街拥挤的人群里。格兰特重回史翠德搜寻了三十秒,却已不见男人踪影。巴士来来去去,计程车在路上游晃,整条街上上下下的店面还在营业。
选择这里溜之大吉倒不失为上策。格兰特咒骂着,在他诅咒的同时脑中还想,这家伙干净利落地摆了我一道,我咒他将遭遇到比要我还要惨的下场,这次算自己运气背。他第一次觉得和报纸合作愉快,让这些媒体可以随心所欲地向民众发布缉捕嫌疑犯的告示。他在街上流连了一会儿,以搜寻的眼光扫视每一间他经过的商店,但并不抱期望真能找到什么:最后他驻足在一问偶尔光顾的店门边阴暗处,静候着男人在认为威胁解除的时候再度出现。由于一名恰好看到他的警察穿过马路,好奇地想知道他究竟在等谁,格兰特只得走到明处向这位直赔不是的警员解释状况。认定要追的人已经逃跑了,他准备打电话回苏格兰场。在被男人愚弄之后,他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要调一队人马到史翠德来,但从人车熙攘的交通状况看来,任何人此时即便是开快车从河堤大道赶来,等到了这里,他要抓的人可能早逃到高德绿原、坎伯威尔或爱勒思翠去了。格兰特只有无奈地打消这个念头。
现在召集警力为时已晚。
打电话向苏格兰场报告完,他缓步走向特拉法加广场,精神抖擞。一个小时前,他愤慨地数落自己到了词穷的地步。他要缉捕的人离他仅六码远,而他竞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好在案情即将拨云见日。他仔细回想,但他回溯整个过程时想过头了——想得太远——以致回到刚开始的时候。他现在十分确定黎凡特人还在伦敦。这是案情空前的进展。嫌犯的描述在前晚被警方公布以后,就没有办法离开伦敦。他们必须仔细过滤全英国各地传来的报告——格兰特对这些缉捕凶嫌的报告很有经验——可能还有从欧洲大陆传来的讯息。假使当时在史翠德没有机会碰面,男人可能会为那惊险刺激的一刻欣喜若狂。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他人在伦敦,就可以集中警力。
他也许会在路上甩了他们,但他不可能有别的办法,格兰特看到他甚至没钱到哪个熟识的车行去租辆车。没钱只会对他不利——虽然没钱并不能阻止他去他想去的地方,但会让他出入时格外谨慎。奇怪的是,当整条街都被清查过,他居然还赖在原处不走。格兰特深深了解伦敦人坚持住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的执着。这个外国人的行径正如下水道里的老鼠,躲的功夫比跑来得好。虽然凶嫌的描述还未广泛地发布出去,但并不表示警察不会注意到。在这种环境下,得有过人的胆量和勇气才敢去面对验票员或船上的工作人员。嫌犯还藏身在这个城市里。从现在起,他会被加强巡逻的机动警察部队牵制住,能再次从警方手中溜走的机会是微乎其微。
更何况,格兰特见过他。这是案情的另一大进展。下次格兰特要是再碰见他,他绝对插翅难逃。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理当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可以被指认出来,那名友人可以顺着银行券的线索找出来——照马索的说法,案情确实有进展了。在圣马丁街巷尾,格兰特记起今晚是《你难道不知道?》的最后一场演出。他得先去瞥一眼再回苏格兰场。他现在思绪运转流畅,苏格兰场安静的房间反而静得会逼疯他,他从来无法待在那里面好好地想事情。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意外的惊喜,黎凡特人在某处安排了一些激动的暴民,都比硬待在与外界隔绝开来的房间更有机会。
格兰特和剧院经理寒暄几句,在二楼特别座后面找到一块六英寸见方的站立空问时,戏已经开演将近二十分钟。这里的视野极佳,是个可以在黑暗中观看的好位子。
从天花板到地面,剧院一向不是什么让人觉得舒服的地方,只有在热情激动的观众身上才看得到微红昏暗的光亮。他们都是狂热分子,最后一晚的观众,热情的戏迷向他们最迷恋的人与事说再见。崇拜、爱慕和遗憾充斥着整栋剧院,非英国式的不舍之情此刻凝聚在一起。当高伦偶尔篡改台词,他们会高声叫着,“给我们完整的演出,高!”高伦也只好忠于原着演出。蕾伊·麦克白如迎风飘摇的落叶般轻盈地在整个舞台上散放她的魅力,她向来如此。她翩然起舞时,乐声的拍子轻轻敲击着。脱离伴奏的角色,音乐成了主导的力量。音乐让她挺身、回旋、快速打转,让她飘到舞台边缘,当乐声消失,她优雅地伏卧在地上。观众一次又一次吵着要乐声让她动起来,让她展开笑颜,让她闪亮,让她舞动她就像是浮在水瓶里的一颗水晶球。急速坠落后的静寂被观众的掌声打破,他们不让她退场。最后有人将她带到舞台一侧,故事情节才勉强得以继续进行,台下开始蛰动着焦躁与不耐。今晚没有人要看故事情节,根本就没有人要。这些热诚的戏迷中,有许多人尚未察觉到一件显然是今晚最重要的事,那就是,今晚为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浪费时间实在荒唐至极。
全英国最着名的合唱团的登场稍微纡解了观众的情绪。十四名沃芬顿的女孩名气享誉英国和欧陆各地,她们整齐划一的动作令人叹为观止——满足却不会生厌——就像观赏禁卫军交接的动作一样乐此不疲。没有一颗头多偏一点,没有一根脚趾超出列队,没有一个踢腿高过左右同伴,没有一个落脚比别人来得快。当十四个女孩中的最后一个在离场时略微夸张地拉扯她橘黑条纹的蓬蓬裙时,台下的观众几乎忘了蕾伊。只是几乎,并没有真的忘。蕾伊和高伦掳获了现场所有人的心——这是他们的夜晚,是他们以及他们戏迷的夜晚。此时非关蕾伊或高伦所引起的焦躁因为不明显以至于没人理会。这晚观众逐渐沸腾的情绪就要到达最高潮了。格兰特瘪着嘴以同情的眼光看着男主角自以为是他情感丰沛的独唱博得观众的喝彩。这首独唱曲是由全英国最性感的男高音主唱,在渐暗的灯光下,邮差男孩吹着口哨,交响乐声悠扬。他显然期待观众至少会高呼三次“再来一个!”但最后一段合唱结束后,他们就表现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是他搞错了,他们想看的不是他。他应该鼓起勇气承认他只是蕾伊的陪衬,伴她起舞,为她高歌,一举一动都配合她——格兰特突然想到,他的失色究竟是因蕾伊·麦克白鲜明的个人特质所导致的意外,还是她故意利用这项特质使自己成为舞台灯光下最受瞩目的焦点。格兰特对于女主角在戏剧或舞台上的雅量不存任何臆想。戏剧明星能轻易被眼泪和大量滥情的悲惨故事感动,一旦当他们面临到强劲的对手时,他们良善的天性就荡然无存。蕾伊·麦克白红透半边天是因为她多才多艺和容貌姣好的条件。她的经纪人是狡猾之中的佼佼者。
格兰特曾在“短评”看到关于她的报导,内容提到他身为一名星探,不否认他的眼睛一直在搜寻下一个他感兴趣的目标。她的经纪人在替某人宣传造势上极具手腕,能将鸡毛蒜皮小事变成头条新闻。
她出道两年内换了三个男主角,而其他的角色仍是原班人马,这点令人十分不解。是她平易近人的态度,她的谦虚,还是她——没别的字可形容——刻意掩饰的雍容华贵?伦敦最娇弱动人的大众情人是否其实冷漠无情?他见过舞台下的她,落落大方,聪颖,明辨是非,从不趾高气扬或乱使小性子。一个迷人女孩用她的头脑走对了路,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他认识许多在舞台上会念错台词的大牌女星,无论再怎么装扮,总缺乏一颗温柔的心灵。蕾伊·麦克白是个不会念错台词的可人儿,他能发誓她的魅力也是发自内心的。他曾仔细观察她,试着驳斥自己对她的满意——他很喜欢她——这意味着他的心已经不由自主地向她投降。然而,因为惊慌,他开始回想那些暖昧不明的感觉,那些感觉已经被承认并成为他自我探究的重点,一点一滴的被证实。她过去拒男人于千里之外。他在追查死者身份时他们碰过面,然而两人都很巧妙地回避这个问题,格兰特过去从不承认自己对她的情感,所以会自然而然地分散或转移对她的赞赏,甚至趁她插嘴时把对她的夸赞减到最少。这么做都是他那些暖昧不明的感觉在作祟,因此,从她的观点来看,当然无法忍受。他想,她太聪明了以致根本不需要手段。她只消不经意地运用一点自己发光的特质,敌手就仿如星星遇见太阳般顿时黯然。只在和高伦同台演出时她使不上力——他和她同样拥有太阳的能量。如果真是如此——她只能对他百般容忍。然而,与她的男主角——人长得帅,有亲和力,还是个不可多得的声乐家——同台演出,让她的演技更发挥得淋漓尽致。格兰特还记得人们曾经说,不可能找得到更适当的男主角和她搭档演出。这就是理由,他没有半点怀疑。凭恃某种超乎常人的清醒让他突然读出她的心思,对环绕着他的魅力无动于衷。只有他和她在面对热情的群众时能置身度外,稳下情绪当个旁观者。他边观看她的演出边想着:一个不快乐的人,可怜虫,冷漠而谨慎,样子就像是在饰演《新约圣经》里的丑妇一角。她用微笑和甜美从他手里夺走了他曾有的自豪,把它钉在她令人眼花撩乱的礼服上。没有人注意到这份自豪已经燃成灰烬。如果人们真的这么认为,他们会觉得男主角今晚的表现到此为止就好——但是,当然,很难再找到更理想的人选和她搭档演出。高伦接受了他应得的回报,下一轮戏中,她马上手握权谋政治家尖锐的匕首刺杀他以分享观众的掌声,让剧院里的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觉得,他不值这么多的掌声。他的自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强调和提醒。对,没错,这就是她的狡诈。这出戏中戏倒成了格兰特今晚的余兴节目。他看到真实的蕾伊·麦克白,而她的另一面竞如此陌生。他太全神贯注了,以致直到最后一幕幕帷落下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圆形剧场的最后面,观众的欢呼声震耳欲聋,而他却心如止水。一次又一次,灯光耀眼的舞台上幕帘不断升起,礼物和鲜花如潮水般淹没了所有的脚灯。接着开始致词,高伦打头阵,手中紧握着大瓶威士忌,他试着想搞笑却没有成功,因为他激动的声音平静不下来。大概是高伦的脑中浮现出住在穷酸小镇简陋的房间里的那些令人心碎的日子,每晚两场的演出以及经常存在的恐惧。高伦为求糊口而唱了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被欢乐所围绕的一天。接下来是导演,然后才是蕾伊·麦克白。
“各位女士和先生们,”她以清朗、徐缓的声音说,“两年前,当你们都还不认得我的时候,你们对我热诚相待那时你们征服了我。今晚你们又再度征服了我。
而我只能说的是,谢谢你们。”
简洁扼要,格兰特想,观众报以热烈的欢呼。他转身离去。他知道下面会怎么进行——每个人,包括传唤演员出场的小弟都要上台致词,他已经听够了。他下楼穿过深红黄褐装潢的大厅,带着胸口莫名收缩的透不过气来的憋闷走进夜色。如果35岁的他并不热中于这些庞杂沉重的幻觉,旁人可能会说他醒悟了。他一直爱慕着蕾伊·麦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