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银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0:16
|本章字节:6206字
我在八十年代末所做的一项北京市随机抽样调查表明,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人在样本中所占比例约为15%;而对婚前性行为持允许态度的占到约30%。一个值得注意的相关变量是年龄:年长的一代无论在行为还是态度上都明显地比年轻一代保守。(李银河,1991年)本次对女性的调查也表明,人们在对待婚前性行为的观念和行为上有很大不同,造成差异的因素既有年龄,也有社会经济地位。
拒绝婚前性关系
一位女性这样谈到她对婚前性行为的抵制:”我是婚后才同意做这事的。婚前他有几次想做,我不让他做,不配合,结果他就没做成。”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婚前性行为规范相当严厉,一位”文革”期间结婚的女性说:”我是1975年9月领的结婚证,10月办的事(婚礼),办完了才敢干那事。”
一位女性讲了她的初恋和当时的婚前性规范:”我18岁时认识了一个同学的哥哥,他想和我有性接触,可我当时正准备去当兵,怕参军体检时查出来,就没敢做。”
一位中年的独身女性说:”37岁以前我一直很传统,觉得不结婚就不能有这种行为,怕将来结婚不是处女,人家不珍惜我。”
一位独身女性说:”我在二十四五岁时有一段特别想结婚,因为我一直以为结婚以后才能有性生活。”
对婚前性关系抱有犯罪感
”开始的一两年时间我一直很疼,可能因为我们一开始是偷偷地做,觉得是犯罪,觉得是干坏事,空气很紧张,害怕被别人发现。这样有一两年,后来好些了,但还是没有幸福感。每次做都害怕有人闯进来。我的幻觉里老有这样的情景:有人发现了我们,把我们抓到公安局去。”
”我的第一次是到外地探望男朋友的时候。那时我已经23岁了。感觉挺神秘的。记得那是个冬天,我夏天时攒了几天假去看他。在他们招待所里,当时又紧张又快,跟作贼似的。当时我还正倒霉。他一碰到我就流出来了。只记得当时特别害怕,觉得是不正当的。我那时思想还比较正统。”
”那天晚上他说:你今晚住这儿别走了。我说话都带了哭声,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嘛!后来我还是走了,心里很别扭,既觉得扫了他的兴,又觉得他那样提出是不应该的,不结婚就同居不好。他说,这样也好,我们就拥拥抱,接接吻,搞精神恋爱。可后来我们还是觉得精神恋爱是空的。有一次我们去外地旅游,那里情调特别好,我们只租了一个房间。第一天我们各睡各的,第二天他酒喝多了,回来后就向我提出了要求,当时我也喝了酒,我就答应了。当晚没做成功。第二天早上醒来听到鸟叫声,我就说,鸟叫真好听。他突然说,我们再来一次好吗?我以为他是说再来这里玩一次,就说好哇。他就和我做了。这次我流血了,很紧张,脸色苍白,把我们俩都吓坏了。他说了一句让我有点生气的话,他说,没想到你把自己保护得这么好。”
”第一次时我傻乎乎的,感觉不好。那个男孩非做不可。我疼得很厉害,心想,以后要总是这样就不再做了。当时还有点负罪感,因为没结婚。”
有的女性在发生了婚前性关系之后,主要的感觉不是负罪感,而是一种吃了亏的感觉。一个很小年纪与异性发生过两性关系的女孩承认:”做完之后特别后悔,使劲哭了很久。”
一位有过婚前性关系的女性说:”第一次以后有很短的一段时间,我只想过要结婚,没想过以后还会交别的男朋友。想到人家会觉得我不好,我觉得有点吃亏。”
对婚前性关系毫无犯罪感
”我认为婚前性关系应当允许,我也说不上为什么,只是觉得感情到了那一步就行。就连婚后(婚外性行为)我都认为可以,更何况是婚前,还是个自由人。我觉得这件事不必看得很重,这只是形式,应看重内容。对我来说,更深层次的美感更重要。”
”上大学时,婚前性关系很普遍。宿舍楼上公开贴着不准同居的标语,证明这不是少数人的问题了。那年在宿舍楼里查暴徒,没查出暴徒倒查出很多同居的男女。有的就在床上拉个帘。同学关系好的宿舍,一个人的朋友来了,别的人就自觉地走了,这边干完了,到楼道里喊一声回来吧,大家再回来。我估计大约有80一90%的同学有婚前性关系。我觉得没必要压抑、做作,我追求自然。工作时要本份,业余就追求本色,力所能及地放松一点。”
”我是25岁结的婚,21岁有性经验。那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当时有很舒服的感觉。”
一位女性这样谈到她的婚前性关系:”我自己当时没有什么犯罪感。在没有这种事(性关系)之前,我对他至少有好感;有了这种事后就没有好感了。我觉得自己对人该高标准严要求了。我感到感情和性应当是统一的。”
”初次***经验是在19岁,当时就那么做了,很自然,到了那火候就做了。那是我的男朋友(未婚)。第一次特别疼,感觉不好。父母到现在都觉得我是处女,我也没特别小心地瞒他们,躲着藏着。那时他们要是知道了会很伤心,但他们从没直接问过我。现在要是知道了就不会太大惊小怪了。”
一位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女性说:”在我周围的人里,有一半人(拿婚前性关系)不当回事,另一半人是没机会。我周围认识的人里没有virgin(处女)。”
有的人因为是同即将结婚的男友发生性关系,所以没有负罪感:”我们是婚前就做过那事的。在婚前大约半年时,他父母不在北京,我们就有了机会。当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不害怕,只是不想让人知道。”
一位四十多岁还是处女的女性说:”在我这个年龄再保持贞节已是可笑的,不是什么值得骄做的事情了。我曾经试着和一个人做这件事,但他怕负责任,怕做了以后,我要求见面的次数增多,他又做不到。”
婚前性行为规范是一个反映社会性观念变化的敏感指标。
在美国,这个变化十分明显。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发生率在本世纪有极大提高。几十年前,有婚前性行为的人比例较低,而且婚前性行为往往会导致婚姻。金赛调查发现,在婚前90%的男性曾与女友或娼妓***;已婚妇女中有50%有婚前性行为。关于婚前性行为与教育程度的关系,在女性中是正相关关系,在男性中是负相关关系,这一点与女性的婚龄有关:由于文化程度越低的女性结婚越早,所以初中文化程度的女性有过婚前***合的只占30%;高中文化者占47%;研究生程度者却高达60%以上。(金赛,第104一109页)在金赛调查之后的几十年间,美国人的婚前性行为比例有大幅度增加:15岁的青年有性行为者已占六分之一;到20岁时达到70%;男女两性都有四分之三的人有婚前性行为。根据1974年美国全国成年人调查发现,到25岁为止,已有97%的男性和81%的女性有过婚前性行为。法国1972年调查表明,到29岁,有75%的男性和55%的女性有性行为。前西德1973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1岁,未婚大学生中男性44%、女性33%有婚前性行为;未婚工人中81%男性和83%女性有婚前性行为。在瑞典,99%的妇女和男人一样,在建立永久的结合之前,已经有过性经验。(哈斯等,第145、220页;拉里亚等,第3435页)生活在中国的人们都能感觉到,近十几年来,婚前性行为的规范宽松了许多,自己经历过或亲朋好友里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人所占比例明显增加,这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尤其是”文革”时期是不能想象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女性对这种行为有负罪感,或坚决不肯”越轨”。可以说,在婚前性行为规范上,我们的社会正日益形成多元的价值人们按照自己认为可以的方式行事。如果某人认为不可以做这件事,那也是她将传统文化或她生长环境的行为规范内化的结果。换言之,与过去几年相比,这种约束较多来自内心的约束,较少来自外部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