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好友之死

作者:村上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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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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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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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1264字

很久以前,大约是二十年前,我曾在一幢学生宿舍里住过。当时我十八岁,才刚上大学而已。爸妈担心我一来在东京人生地不熟,二来又是头一次离家,所以帮我找了这个宿舍。这儿不但供应三餐,而且设备齐全,两老都觉得,即使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初出茅庐的少年,也应该能够适应才是。当然,钱也是个因素。住宿舍的花费要比一个人过活便宜得多了,因为你只要准备好棉被和台灯,其他的就都不必买了。如果可能,我自然希望一个人租个公寓,过得舒服自在一些,不过,一想到私立大学的入学金、学费,还有生活费,我就不好意思开口了。何况,只是找个地方栖身而已,并不需要太讲究。


这幢宿舍位在东京都内一个视野良好的高台上。占地很广,四周还围着高高的石墙。一进大门,迎面便是一棵高大的榉树耸立在那儿,树龄少说也有一百五十年。站在树底下仰头一看,天空都教绿叶给遮得无间无隙。


水泥道是绕着这棵巨树的,之后才成一直线穿过院子。院子的两侧分踞两栋三层楼高的水泥建物,平行并排。这种大型建筑有许多窗子,看上去总给人一种像是由公寓整修而成的监狱,或是由监狱整修而成的公寓的感觉。不过绝对不会有不洁或阴暗的印象。从敞开的窗子你可以听见收音机的声音。而且每一个房间的窗都是乳白色,就算晒了太阳也看不出褪色的痕迹。


从水泥道上往前直走,迎面是一栋二层楼建,正是本都。一楼是餐厅和大型公共澡堂,二楼则有礼堂和几个会议室,甚至也有贵宾室,就是不知道到底是用来做啥的。本部旁边是第三栋宿舍,也是一栋三层楼建。院子很大,绿色的草皮上有台水车溜溜地转来转去,阳光在车子上闪闪发亮。而本部后面,则是一块棒球和足球兼用的场地和六个网球场。设备的确是尽善尽美。


整个学生宿舍只有一个基本的疑点。它的经营者是一个以某极右派人士为中心的财团法人,而它的经营方针这自然是我个人主观的看法扭曲得相当蹊跷。你只要翻翻住宿手册和宿舍条规就能知道个大概了。”教育的基本方针在于为国家培育有用的人才”,这是宿舍的始创本意。许多财界人士表面上是出于赞同才捐出个人财产,但实际上的用意则暧昧模糊,和这社会上的其他团体没有两样。没有人知道他们真正的目的。有人说这只是单纯的避税对策,也有人说是一种沽名钓誉的行为,更有人说他们是藉口盖宿舍,目的只是想把这块一等土地以类似诈欺的方式弄到手而已。还有人说,其实都错了,真正的用意要更复杂得多了。他说,经营者是打算以住宿生为班底,组成一个政经界的地下派系。不过,事实上宿舍里确实有个特权集团,专门吸收住宿生中的佼佼者为团员。详细的情形我虽不很清楚,但我知道他们每个月都要召开好几次的研究会,经营者也参与其中。听说只要加入为团员,将来便不愁没有工作。众说纷云,我实在也无法判断究竟孰是孰非,但这些说法有一个共通点,即”反正这鬼地方是有些蹊跷的”。


尽管如此,从一九六八年春到七年春的两年,我就都在这个”有些蹊跷”的宿舍度过。要是有人问我,为什么能在这种”蹊跷”的地方过了整整两年,我也答不上来。如果只是过过单纯的日常生活的话,管他是右派也好,左派也好,是伪善也好,伪恶也罢,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差别。


每天一早,庄严的升旗典礼便揭开一整天宿舍生活的序幕。当然也播放国歌。


就好比说进行曲离不开体育报导一样,国歌自然也离不开升旗典礼。升旗台就安置在院子的正中央,不管从那一栋的宿舍窗口都看得见。


主持升旗典礼的是东宿舍(我住的宿舍)的舍监。他长得高头大马,目光锐利,年纪约在六十岁左右。满头怒发混杂着几许白发,晒黑了的脖子上有道长长的伤痕。听说他是陆军中野学校出身,但不知是真是假。在他身边有个彷佛是升旗帮手的学生,没有人知道这个学生的来历。他理了个小平头,老是穿着学生制服,也不知道他姓啥叫啥,住哪个房间。我从不曾在餐厅或澡堂里遇过他,是否真是学生也不知道。不过因为他总是穿着学生制服,想来大概是学生吧。否则实在也猜不出来会是什么人。和”中野学校”先生不同,他长得矮矮胖胖,肤色白皙。就是这么一对宝,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在宿舍的院子里升旗。


刚搬进宿舍时,好奇起见,我常特地在六点钟起床参观这项爱国仪式。早上六点正,几乎是和收音机的报时分秒不差,这对宝便出现在院子里,”学生制服”不消说,自然是穿着学生制服,外加黑皮鞋;而”中野学校”则一身运动服打扮,外加一双白色布鞋。”学生制服”提着一口薄薄的桐木箱,”中野学校”则提着一台新力牌的手提录音机。”中野学校”将录音机放在升旗台边之后,”学生制服”便打开木箱。箱子里放着一面折得四四方方的国旗。这时,”学生制服”恭恭敬敬地将国旗递给”中野学校”,好让他为旗穿绳,然后”学生制服”便按下录音机的电源开关。


”我皇治世”(译注:日本国歌名)国旗攀着旗竿,冉冉上升。


唱到”小石的”时,国旗才升到旗竿中央,唱到”暂且”时,旗子已经升到顶端了。两人挺直腰(立正),目不转睛地仰望国旗。如果这时天空晴朗,又吹着风的话,那可真是一幕感人的景象了。


傍晚的降旗典礼和升旗典礼大致相同。只不过顺序正好和早上相反。傍晚时是让国旗冉冉下降,然后收进木箱子里。晚上不挂国旗。


为什么晚上不挂国旗?我不知道。晚上这段时间,国家还不是一样存在着,还不是有很多人在工怍?像是火车、计程车的司机、酒吧小姐、上夜班的消防队、大楼的夜间警卫等。而这些人都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总觉得很不公平。但也许这其实并不挺严重罢!大概也没有人会注意这些罢?会注意的大概只有像我这种人!再说,我也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突然想到而已,也没打算再深究下去。


宿舍分配房间,原则上是一、二年级学生两个人一间房,三、四年级学生则一人一间。住两个人的房间约六个榻榻米大,呈长方形,房间尽头的墙壁上镶着一面铝门窗,窗前则分别安上两组可以背向读书的书桌椅。在房门口的左手边还放了一张双层的铁床。家具看来都极简单牢固。除了书桌和床,另外还有两个柜子,一张小小的咖啡桌,一个固定了的架子。再怎么往好的方面想,你也绝对没法说这是个诗情画意的环境。大部分的房间架子上都摆着电晶体收音机、吹风机、热水瓶、电热器、即溶咖啡、茶包、方糖、煮泡面的锅子和简单的餐具等等。在水泥壁上贴了些”平凡出击”里的裸照,或是一些不知从哪儿撕来的小电影的海报。也有人开玩笑地贴了两头猪交配的照片,不过这算是极少见的。大部分都是贴裸女或年轻女歌星、女演员的照片。而桌上的书架上则摆了一些教科书、字典、等。


由于住的是清一色的男生,大部分的房间都脏得不像话。垃圾筒底黏着些发了霉的橘子皮,被当作菸灰缸来用的空罐子,积了足足有十七公分的菸灰,一冒起烟来,就立刻倒些咖啡或啤酒来灭火,所以房里总是弥漫着一股馊味。每一种餐具都脏兮兮的,到处更是都黏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地板上也尽是些泡面袋子、空啤酒瓶、盖子什么的。但就是没有人会想到要拿支扫把将这些废物扫进畚斗,再拿到垃圾桶去倒。因此,只要一吹起风,地板上的灰尘便跟着飞扬起来,弄得房里灰蒙蒙的。而且,每个房间都飘着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怪味道。味道固然是依房间不同而略有差别,但构成味道的”分子”几乎是一模一样。没别的,就是汗、体臭、还有垃圾。由于大夥儿把脏衣服全堆在床底下,再加上没有人定期去晒晒棉被,棉被又吸进了大量的汗水,味道就臭不可闻。在这一片混沌之中,居然没有致命的传染病发生,直到今天我仍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和他们比起来,我的房间却干净得像太平间一样。地板一尘不染,玻璃窗闪闪发亮,棉被一星期晒一次,铅笔好端端地收到铅笔盒里,连窗都一个月洗一次。我的室友爱干净爱到几近病态。我对其他人说:”这家伙连窗都拆下来冼。”居然没有人相信。没有人知道窗是必须经常清洗的。大家都相信窗一挂上去就挂个大半辈子。”他神经病呀?”他们说道。于是,自此以后,大夥儿都管他叫”纳粹”或”突击队”。


我们的房间不贴暴露的照片,贴的是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我本来贴了张裸女,但他却说:”喂!渡边,我我可不喜欢这玩意儿”,然后就将它撕下,换上运河的照片。我倒也并不是非贴裸照不可。所以也就没说话了。不过,到我房间来玩的人看了那张运河照片,都说:”这是什么东西啊?”我答道:”突击队可是一边盯着,一边***哟!”我只是开玩笑地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大夥儿全爽快地相信了。因为大夥儿实在太爽快了,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相信这是真的了呢!


而且,大夥儿对我和”突击队”住在一块儿的事,都抱着同情的态度,但我倒不怎么厌恶他。只要我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他倒是不怎么干涉我,我反而乐得清闲。扫地是他,晒棉被是他,倒垃圾还是他。我要是一忙起来就三天不洗澡的,等到发出臭味,他使会忠告我该洗澡了;或是忠告我该去理发、剃鼻毛了。比较伤脑筋的是,只要有一只虫出现,他就拿着杀虫剂绕着房里四处喷。这时,我便只好躲到隔壁房间的那一片混沌之中了。


”突击队”在某国立大学里攻读地理。


”我呀,正在背地地图。”第一次见面时,他对我说道。


”你喜欢地图呀?”我问道。


”唔!大学毕业以后,我想进国土地理院去做地地图。”


我深深体会出这世界上的人们果然是有着各种不同的希望。不同的人生目标。


这还是我到东京之后第一次有所感的事情之一。在现今的社会里,对制作地图有兴趣、有热爱的人少之又少尽管实际上也不需要太多这的确教人很伤脑筋。


但是一个一说出”地图”两个字就开始口吃的人会想进国土地理院,实在有点诡异。”突击队”并不一定是一开口就会口吃的人,可是只要一说到”地图”这个字眼,便百分之百,立刻口吃了起来。


”你你念什么?”他问道。


”戏剧。”我回答。


”戏剧?意思是演戏?”


”不!不是。是读剧本、研究戏剧。像拉席尔啦、伊友奈斯利啦、莎士比亚的。”


他表示他只听说过莎士比亚。其实连我自己也几乎可说是没听过。只是作笔记时曾写过罢了。


”你就喜欢这些?”他问道。


”谈不上特别喜欢。”我说。


这个回答使他感到有些困惑。一困惑起来,口吃便愈形严重,使我觉得自己似乎很不应该。


”我什么都喜欢,”我解释道:”什么民族学呀、东洋史,我通通喜欢。只是有时会比较喜欢戏剧,如此而已。”不过,这段说明自然说服不了他。


”我还是不懂,”他确实是一副不解的表情。”我我喜欢地地图,所以才念地地理,所以才专程到东京来上大学,要家人寄钱给我用。可是你又是不一样的动机”


其实他的动机才是正确的。但我已经懒于解释了。之后,我们便将火柴棒折成两段来决定上下。结果他睡上,我睡下。


平日他总是穿着白衬衫、黑长裤,再套上一件蓝色毛衣。小平头、高个子、高颧骨。到学校上课时则穿学生制服。鞋子、书包一律全黑,看上去倒是一副十足的右派学生打扮。所以说,他对政冶是百分之百的没兴趣,尽管大夥儿给他起了个浑名叫”突击队”。他之所以老是穿同一套衣服,也是因为懒得挑衣服穿的关系。他只关心海岸线的变化啦、新铁路隧道完工等等这类的新闻事件。只要一谈起这方面的话题,他就会一面口吃、一面咿咿呀呀地谈上一、两个钟头,直到你想逃跑或打瞌睡为止。


而每天早上的”我皇治世”则是他的闹钟,只要一听见,他就起床。这么看来,那堂堂皇皇、煞有介事的升旗典礼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价值。起床之后。他便穿上衣服,然后到盥洗室去刷牙洗脸。一开始刷牙洗脸,总是非大半天不肯出来。教人忍不住要怀疑他会不会是把牙齿一颗颗拔下来洗。好不容易回到房里,”帮!帮!”几声扯平毛巾的皱褶,将它摊放在暖气孔上烘干,跟着又把牙刷和肥皂放回架子上,之后便扭开收音机开始做起收音机体操来。


由于我习惯熬夜读书,因此早上总得睡到八点左右。常常,他已经起床嗦嗦地开始忙,或是开始做体操,我还是好梦方酣的时候。可是,这时若是正好碰上体操中跳跃的那一节,我一定会醒过来。你非醒来不可。因为他每跳一次也确实是跳得很高就会震得我的床上下晃动、嘎嘎作响。我隐忍了三天。因为有人劝我说团体生活必须作某种程度的忍耐。但是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实在已经忍无可忍了。


”对不起啦!你能不能到屋顶上去做收音机体操呀?”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在这里做会把我吵醒。”


”可是已经六点半了啊!”他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知道是六点半啊!但是六点半对我来说还是睡觉的时间。没什么理由,反正就是这样!”


”不行呀!到屋顶去做的话,三楼的人会说话。这房间下面是仓库,没有人会说。”


”那你到院子去做好了!在草坪上做!”


”那也不行呀!我我的收音机不是电晶体的,没有电源就不能用,没有音乐我就不能做体操了呀!”


他的收音机确实是古董型的,而我的虽是电晶体的,但却只能接收fm的音乐,这下子可好了。


”彼此作一点让步吧!”我说。”你还是做你的体操,但跳跃那一节就省了吧!跳起来真吵死人了!这样可以了吧?”


”咦!跳跃?”他彷佛吃了一惊,又追问道:”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嘛!碰碰跳的那种呀!”


”没有啊!”


我的头开始痛了。心里是已经不想再计较了,但又觉得说出口的事不弄清楚又不行,我便真的哼起nhk电台体操节目的第一首旋律,然后在地板上”碰!碰!”地跳了起来。


”你看,就是这个呀!有没有?”


”哦!对了!是有呀!我忘忘了。”


”所以说呀!”我坐回床上说道。”就这一节省了好吗?其他的我都可以忍受。省了这一节,让我好好睡觉,行吗?”


”不行!”他爽快地说道。”我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一节省掉。十年来,我每天都做,只要一开做,就毫无意识地做到结束。省掉一节的话,我就完全做不起来了。”


我还能说什么?到底还能说些什么?最省事的做法就是趁他不在的时候,把那台可恶的收音机扔到窗外去,但倘若真这么做了,势必会大大地引来一番革命。因为”突击队”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财产”的人。我一时语塞,呆呆地坐在床边。


这时,他倒笑嘻嘻地安慰起我来了。


”渡渡边,一块儿起床做体操不就得了?”说罢,便吃他的早餐去了。


我把”突击队”和他的收音机体操的事说给直子听,直子咯咯地笑个不停。我原先并没打算拿它当笑话来讲,但结果却连我自己也笑了。她的笑脸即便是一闪即逝可真是久违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下了电车,便沿着铁路旁的长堤走到市谷去。这是五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早上的一场倾盆大雨在中午之前就停了,低垂郁结的乌云被南边吹来的风吹得不知去向。鲜绿的樱树迎风摇曳,阳光在上头闪闪发亮。那阳光已是初夏的阳光。擦肩而过的人们已经脱去毛衣、外套,将它披在肩上或抱在怀里。在星期天午后和煦的阳光下,人人看来彷佛都沈浸在幸福之中。长堤的对侧有个网球场,一个年轻男人脱下衬衫,只穿着短裤在挥舞着球拍。两个修女整整齐齐地里着一袭黑色的冬制服,让人觉得夏日的阳光对她们似乎是莫可奈何。不过两人仍旧带着一副满足的表情,边晒太阳边谈天。


走了十五分钟,背部渗出汗来了,我便脱下厚棉质衬衫,仅余一件恤。她则将淡灰色运动服的袖子卷至上臂。运动服看上去似乎已经下水多次了,颜色褪得很好看。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曾见她穿过,但已记不大清楚了。只觉得彷佛见过。当时,我对直子的印象并不那么深刻。


”团体生活好吗?和别人住一起愉快吗?”直子问道。


”我不知道。还不到一个月嘛!”我说。”不过也还不坏啦!至少还没有什么事让你无法忍受的。”


她在饮水处站定,喝了小小一口水,又从裤袋里掏出白色手帕来抹抹嘴。这才弯下腰来小心翼翼地系了鞋带。


”喂!你想我也能过那种生活吗?”


”你指团体生活吗?”


”嗯!”直子说道。


”唔那得看个人的想法了。说烦人倒也挺烦人的。规定多不说,又有一些傲个半死的蠢家伙,还有人一大早六点半爬起来做体操。不过,一想到这种人哪儿都有,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你反正知道自己非得住那儿不可,就能住下去了。就是这么回事。”


”说的也是。”她点点头,有一会儿陷入沈思,然后彷佛想窥探些什么似的,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仔细一看,她的双眸竟清澈深邃得令人心惊。我从不曾发现到她有着如此清澈的眸子。说起来,我实在也不曾有过凝视她的机会。这还是头一回两人一块散步,头一回聊了这么多的话。


”你要搬到学生宿舍去吗?”我问道。


”不!不是的。”直子说。”我只是在想,团体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而已。然后”直子咬着唇,正想着要如何措词,结果似乎并不顺利。她叹口气,跟着垂下眼来。”唉!不知道!算了!”


话就聊到这儿为止。直子又继续往东边走,我紧跟在她身后。


在这之前,我和直子已有一年不曾碰面了。这一年来,直子瘦得很厉害。曾经是她的特徵的那圆圆的双颊已然凹陷,脖子也变得纤细,但尽管如此,却不会予入骨感或不健康的印象。她的瘦看来极其自然、沈着。彷佛是悄然隐身到一个狭小的空间,身子就这么自然地瘦下去的。而且,直子也比从前我所记忆的漂亮了许多。


就这些我一直想告诉她,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措词才好,结果什么也没说。


我们到这儿来,并没有什么目的。我和她是在中央线的电车上偶然遇上的。她正打算一个人去看场电影,而我则正在往神田书店街的途中。两个人都没有要事在身,直子便邀我一块儿下车,我们于是下了电车。下车之后才知道是四谷车站,如此而已。但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非得两个人一块商量不可。直子为什么要我一块儿下车,我是一点也不懂。打从认识开始,我们俩就没什么话说。


走出车站,她也不说往哪儿去,只自顾白地划着快步。没奈何,我只得跟在她后头。两人之间保持着一公尺左右的距离。当然,你要想走在她身边也并非不行,但不知怎的,我有点畏缩,所以总是没法和她并肩齐步。在距她一公尺的后方,我边盯着她的背、她的乌黑的长发边走着。她的发上插着一支茶色的发夹,旁边则是一只白白的小耳朵。直子常回过头来和我说话,有些话我能答得出来,有些却不知该答些什么,有些更是听不清楚。但她似乎并不在乎我究竟能不能听得见。她回过头来说完自己想说的话之后,便又继续往前走。唉!算了!反正这天气挺适合散步的,我想就随她去罢!


然而,直子愈走愈不像是散步。她在饭田桥往右拐,出水渠边,然后穿过神保町的十字路口,再爬上御茶水的坡道,到达本乡,最后又沿着东京都电的轨道旁走到驹迅。这一段路并不算短。到了驹迅时,正是日落时分。这是个晴朗的春日黄昏。


”这是哪儿?”直子彷佛大梦初醒般问道。


”驹迅。”我说。”你不知道吗?我们绕了一大圈呢!”


”为什么走到这儿来呢?”


”那得问你呀!我只是跟来的。”


我们走进车站附近一家面店,随便叫点东西吃。口干舌燥的,我喝了些啤酒。


从点菜到吃完面,我们一句话也没说。我是走得精疲力尽,她则将两手搭在桌上,彷佛又在沈思。电视上的新闻报导说,今天因为是星期假日,风景区到处人山人海。而我们,从四谷走到驹迅。


”你身体不错嘛!”吃完面,我说道。


”你吓了一跳?”


”嗯!”


”念初中时,我曾经是马拉松选手,跑过十公里、十五公里的。而且因为我父亲也喜欢爬山,小时候一到星期天就去爬。你知道的,我家后面是一片山嘛!自然而然地脚力就不错了。”


”不过倒真看不出来哩!”我说。


”是呀!大家都以为我弱不禁风呢!但是人岂可貌相呀?”说罢,她附带地微微一笑。


”反倒是我失礼了,累得不像话!”


”真抱歉!黏了你一天。”


”但我很高兴能和你说说话呀!我们从没有过单单两个人聊天的机会哩!”我说道。其实我根本不记得今天都聊了些什么。


她开始无意识地拨弄桌上的菸灰缸。


”如果可以的话如果不会太打扰你我们能不能再碰面?当然,我知道我没有理由作这种要求。”


”理由?”我惊道。”没有理由是什么意思?”


她倏地红了脸。也许是我吃惊得过头了。


”我说不上来啦!”直子急欲辩解。她把运动上衣的袖子卷到臂上,跟着又放下来。灯光将她臂上的汗毛染成一片金黄,煞是好看。”我原本没打算说理由两个字的。我原本不是这个意思的。”


直子一手靠着桌子,盯着墙上的月历好一会儿。像是期待从那上面找出适当的词汇来解释似的。但她当然没有找到。叹口气,她闭上眼睛,又转去拨弄发夹。


”没关系!”我说。”我想我能了解你的意思。不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呢!”


”就是说不上来。”直子说道。”最近我老是这样哩!每当想要表达些什么,脑里就尽浮现出些牛头不对马嘴的字眼来。不是牛头不对马嘴,就是正好相反。然后呢,越想把它纠正过来,脑袋里就越是混乱,越是牛头不对马嘴。这么一来,反而忘了自己最初的意思了。彷佛自己的身体分裂成两个,彼此追着跑!正中央有根粗大无比的柱子,就绕着它打转、追逐。最适当的字眼总是被第二个我揣在怀里,第一个我是绝对追不上的。”


直子抬起头,凝视着我的眼。


”你懂吗?”


”我想谁都会有那种感觉吧!”我说。”每个人都想表达自己,无法正确地表达时就开始急了。”


听我这么说,直子似乎有些失望。


”跟那个不一样!”直子说道。但并没有再作说明。


”我们当然可以再碰面呀!”我说。”反正星期天闲着也是闲着,走走路对身体也好哇!”


之后,我们搭上山手线,直子在新宿改搭中央线。她在国分寺(译注:东京地名)租了层小小的公寓。


”你觉得我说话的方式是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分手时,直子问道。


”是有点不一样。”我说。”不过,我搞不清楚是怎么个不一样法。老实说,从前我们虽然常在一起,却似乎很少说话。”


”是啊!”她也赞同。”下个星期六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好哇!当然可以。我会等你!”我说道。


我是在高中二年级那年春天认识直子的。那年她也读二年级,读的是一所贵族的教会学校。这学校”贵族”到什么地步?你若是太用功读书,会被人说闲话,说是”不高尚”。我有个感情不错的朋友叫木漉的(与其说感情不错,还不如说是唯一的好友,一如字面所示),直子正是他的女朋友。木漉和她是从呱呱坠地便开始的青梅竹马,两家的距离也不到两百公尺。


正如一般青梅竹马的情侣一般,他们俩的关系相当公开,但并不会成天腻在一块儿。两人时常互相到对方家中作客,和对方的家人共进晚餐或打麻将。我也常常充当电灯泡。直子会将她的同学带来,四个人一起到动物园玩,或是去游泳、看电影等。不过,老实说,直子带来的女孩子可爱是可爱,水准显然是在我之上。我始终觉得还是公立高中的女孩子比较适合我,谈起话来比较自在,虽然她们是粗俗了些。我一点也弄不懂直子带来的女孩那可爱的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我想,或许她们也无法了解我这个人罢!


因此,木漉不再要我参加”四人约会”,以后就只有我、木漉、直子三个人一块儿出去玩,或是聊天什么的。说起来是有点畸形,但结果证明这才是最愉快、最完美的安排。一旦有第四个人加入,气氛就立刻变得很僵。我们三个人约会的时候,真像极了电视上的访谈节目,我是客人,木漉是脑筋灵活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理。木漉总是扮演中心人物的角色,这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木漉确实有种喜欢冷笑的习惯,旁人常会误以为是傲慢,但他其实是个亲切而公正的人。我们在一起时,他总是特别留意,设法对直子和我同等待遇,又是说话又是开玩笑的,不让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觉得受到冷落。要是有任何一方始终保持缄默,他便会转去和他说话,说些和对方有关的话题。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么做太累人了,但事实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木漉有一种能随时意识到气氛变化、并巧妙应付的能力。同时更有种罕见的能力,能从对方无聊至极的谈话中,设法找出几个有趣的话题来。所以,和他聊天时,在不知不觉中你会以为自己很风趣,自己的人生也十分趣味。


不过,他绝不是那种社交人物。在学校里,他只和我一个人熟。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脑筋好、口才好的人,不往外头那一片广大的世界发挥他的能力,却自足于我们这小小的三人世界。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选择我作他的朋友。因为再怎么说,我都是既平凡又不起眼,只喜欢一个人看看书、听听音乐。并没有木漉那种随时驱走冷场、取悦他人的才干。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拍即合,马上成了好朋友。他的父亲是个牙医师,出了名的医术好、收费高。


”这个星期天,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约会呀?我的女朋友念女校,她会带可爱的女孩来唷!”一认识,木漉立刻对我说。我也立刻答应。如此这般,我才认识直子。


我、木漉、直子,我们的三人约会于是频繁了起来。但只要木漉离开座位,我和直子便立即僵住了。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事实上,我和直子之间并没有共通的话题。没奈何,我们只得默默地喝水,或是开始拨弄桌上的东西,静静地等木漉回来。木漉一回来,又继续聊下去,直子不爱说话,而我又是个比较喜欢当听众的人,两人单独相处时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并不是合不来什么的,只是无话可说。


在木漉的丧礼过后两个礼拜,我曾和直子碰过一次面。我们约好在咖啡店碰头谈点事情,谈完之后就不知该说些什么了。我试着找了几个话题和她聊,但总是说到一半就接不下去了。而且直子在说话时总是多所设防。我老觉得她似乎对我有些不高与,只就不知道原因何在。之后,我便和她分手了,直到再次在中央线的电车中相遇为止的一年当中,我们不曾再见过面。


我想,直子之所以对我不高与,会不会是因为最后一个和木漉见面说话的人是我而不是她?这么说也许并不很妥当,但我似乎能理解她的心情。倘若可能,我情愿当时是她而不是我,然而事已至此,再怎么想也是枉然。


在五月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刚吃完中饭,木漉便邀我翘掉下午的课,一起去玩撞球。我对下午的课也是没啥兴趣,两人于是走出校门,晃呀晃的下了坡路往港口方向走去,然后走进一家撞球俱乐部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赢得相当轻松,木漉便突然认真了起来,赢了其余三局。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付了钱。奇的是,打球时他居然一句玩笑话也不说。结束之后,我们各抽了一支菸。


”你今天怎么这么严肃呢?”我问道。


”我今天不想输嘛!”木漉满足地笑道。


就在当天晚上,木漉死在家中的车库里,他将橡皮管接到n360的排气管上,再用橡胶胶带封死窗口,然后便发动引擎。我不知道究竟花了多久时间他才死去。


总之,一直等到他的双亲探过亲戚的病回家,将车库门打开放车子时,才发现他早已气绝。当时车上的收音机还开着,雨刷上夹着一纸加油站的收据。


没有遗书,也想不出他的动机。由于我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警察便把我调去问话。我对问话的警官说,我完全看不出他有什么异样,他和平日没什么不同。


警官对我和木漉似乎都没有好印象。他大概是觉得翘课去玩撞球的高中生会闹自杀,根本不足为奇罢!结果就只在报上登了个小方块,事情便草草结束了。那辆红色的n360也被处理掉了。而木漉在教室里的座位上则放了好一阵子的白花。


从木漉死后,到高中毕业为止的这十个月之间,我发现我很难在周遭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我是有个女朋友,也和她上过床,但也维持不了半年。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动过情。后来,我选了一所比较容易进去的东京私立大学考,之后就浑浑噩噩地进去念了。临行前,那女孩一直要我打消主意,但我当时只一心想离开神户。到另一块陌生的土地上开始我的新生活。


”我已经和你有过关系了,所以你就不理我了是不是?”她哭道。


”没的事。”我说。我只是想离开这个地方而已,但她却不能谅解。于是我们便分手了。在开往东京的新干线上,想起了她的种种好处,觉得自己实在过份,不禁有些后悔,但眼看着木已成舟,我只好下定决心忘了她。


到了东京,住进宿舍,开始我的新生活时,我知道只有一件事是自己该做的。


亦即凡事都不能想得太深,凡事和自己之间都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我决定将过去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忘了那铺着绿毡的撞球台,红色的n360、座位上的白花,还有从火葬场那高耸的烟囱冒出来的烟、警察局的审问室里那个厚重的文镇,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忘掉。刚开始的时候进行得还算顺利,但不论如何努力想忘掉,我心中总是还残存着一种朦胧而彷佛空气一般的凝块。随着时光的流逝,那凝块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单纯、清楚的形状。我现在可以用一句话来替代这个形状了,也就是底下这句话。


死不是生的对立,而是它的一部分。


将它替换成文字就显得俗气多了,但对于当时的我而言,我所感受到的并不是文字,而是一种空气的凝块。死,它存在于文镇里面,存在于撞球台上面四个并排的红、白色球里。我们一边慢慢地将它吸进肺里,像是吸细小的灰尘一般,一边过活。


在那之前,我将死看成是一种和生完全迥异的东西。死,就是”总有一天,死会紧紧的箍住我们。但是反过来说,在死箍住我们之前,我们是不会被死箍住的”。我一直觉得这是最合乎逻辑的思考方式。生在这头,死在那头。而我是在这头,不是那头。


然而自从木漉自杀的那个晚上开始,我无法再把死(还有生)看得那么单纯了。死已不再是生的对立。死早已存在于我的体内,任你一再努力,你还是无法忘掉的。因为在五月的那个夜里箍住木漉的死,也同时箍住了我。


我就这样一面感受那空气的凝块,一面度过我十八岁那年的春天。但同时,我也努力不让自己变得深刻。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不过,左思右想,死仍旧是一种深刻的事实。我便在这几乎令人窒息的矛盾中,来回地兜着圈子。如今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奇妙的日子。在生的正中央,一切事物都以死为中心,不停地旋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