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作者:谭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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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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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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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870字


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映映·圣克莱尔的故事



女儿把我安顿在她新房子里最小的一间屋子里。“这是客房!”丽娜以标准的美国式自傲说。


我笑了笑。按中国的思维,客房应该是最好的卧室,她应该把自己的那间卧室作客房才对!但我没吭声。她的智力,就像一只无底的深潭,石头扔下去,连扑通一声都听不见。


尽管我爱我的女儿,一度她与我共有一个身子,共有一个思维,但她出生了,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我身上滑出去了。从此,我只能站在岸边看着她滑翔。我必须把我的故事告诉她,这是唯一的一个钻进她身子,把她往安全地带拖曳的办法。


她这间封闭狭窄的房间,活像一只棺材。我原该提醒她,这里无论如何不能作婴儿室。后来一想,她才不会听我的呢。而且她早就有言在先:不要孩子。她和丈夫终日忙于应付画那些永远有人会建造、也永远有人会进去的玩意,根本无暇考虑什么生孩子。有一个我者发不好音的词,讲的就是他们这号人,那个字怎么说来着?叫“拿酸”,对,“拿酸”!


一次女儿偶然听我讲了这个词,当场哈哈大笑。要她还是个小孩子,我一定会为她如此没有礼貌而给她个耳光,可现在,不行了。如今,我得靠她和她丈夫资助我以应付日常开支。因此有时,我从他们手里接过钱时,总感到很烫手,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画出那么一大堆华而不实的房子有什么用?里面放的尽是些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玩意。我的女儿很有钱,可她家里的一切,都是华而不实的,只为了好看,有的甚至连好看都谈不上。瞧我床边这只茶几,一根细脚伶什的黑支架,支着一张沉甸甸的白色大理石台面。明眼人一看就该明白,这张桌子头重脚轻,上面根本不可能再置放什么东西。而这张茶几上,颤巍巍地放着一只只够插一朵花的蜘蛛脚一样细的花瓶。只需稍稍摇动一下茶几,花瓶就会倾倒。真是险乎乎的。


在这幢房子里,我看见许多险象,而我女儿却对此浑然不觉。我对某些预兆,是很敏感的。



多年以前,当我还在无锡,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时,我是很厉害的。中国人的厉害,就是泼野而固执。我终日满脸笑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好得听不进任何其他的话语。小小的我,长得很漂亮,我有着小巧的脚,这令我很自负。我在铺着鹅卵石的小径上迅跑,蹦跳,不知磨破了多少双昂贵的外国小牛皮皮鞋。


我还常爱散开自己的发辫,每逢这时,我母亲便会摇摇头责备我:“啊呀,映映,你就像湖里的落水鬼一样!”


落水鬼,是指那些投河自尽的女鬼,她们或为失身或为冤屈而投水,传说中,她们就是这样披头散发的。我听了只是一味痴笑。妈很宠我,我长得与她很像,所以她叫我映映,清晰的映象的意思。


我们家是无锡的首富之一。我们家有几十间房子,每间房间,都置放着沉重讲究的桌橱,上面装饰着玉香炉或玉制香烟罐,它们作为房间的点缀,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可在我,这些玉制香烟罐,不过是一般盛香烟的器皿。有次我和哥哥,就拿了其中一只五罐,把香烟一倒,就去大街上用它来舀阴沟里的脏水,希望能从中舀到什么宝贝,把自己也弄得和市井上的孩子一样脏兮兮的。


我们的家十分豪华,丝地毯、古董、象牙雕刻等等,应有尽有。可现在当我回忆起我们老家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却还是那让我用来舀阴沟水的玉烟罐,我不知道握在我手里的是一件珍宝。


关于我的老宅,还有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


那年我十六岁,逢我最小的姑母出嫁,家里宾客满堂,热闹非凡。座上有一位新宾客,是新郎的朋友,他比我的大哥还要大一点,按辈分,我叫他叔叔。他酒有点喝多了,脸膛通红。“映映,”他嘶哑着嗓子对我说,“你吃饱了吗?”


猛一下受到众人的注意,我有点不好意思,讪讪地向他笑了一笑,心想他大约会拿出些什么特别的好吃的甜食给我。岂料,他却捧出只西瓜往桌上一放。


“破瓜!”说着,他操起一把刀按在西瓜上。只听“扑”一下,那熟透了的瓜一剖为二,他刚咧嘴狂笑起来,并露出一颗金灿灿的牙齿。满桌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我窘迫得满脸通红,不明白他们笑的什么。


真的,尽管我任性,但我却还纯真,我一点也不明白开瓜这一动作,到底隐喻着什么。直到六个月后我嫁给这个男人的当晚,他喝得醉醺醺地逼上来说“破瓜啰,破瓜啰”,我才明白“破瓜”的含义。


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坏男人,直至今天,我一想到他就要恶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嫁给这个男人?这一切,全是因着小姑母的婚礼而引起的。


婚宴次日清早,大多数来赴宴的宾客都告辞了,因此到了晚上,我和我的同父姊妹们,都觉得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我们围桌坐着,边喝茶嗑瓜子边聊天。


我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妹妹们,是父亲的姨太太们生的,而我,是正室所出。我们也谈到男孩子们。我的那些妹妹们,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无太高的企望,包括对自己的婚姻。


当她们问及我的择偶标准时,我只是傲然地回答道:“我一个也看不上。”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那些男孩子没有注意我,我是很知道如何吸引异性注意的,并赢得了他们赞美的。只是因为我一直自视过高,以至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我以为是可我心的。


人的思想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先天的,由父母甚至你的祖先遗传给你的,还有一种来源于别人的灌输。不知为什么,当我在嗑着瓜子时,我又想到前晚,那个大叫“破瓜”的男人。正在此时,窗外一阵大风,把桌上一朵插花的花茎吹断了。突然我有一种预兆,我将嫁给这个男人了。当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冒时,我觉得的不是兴奋,而是意外,我很惊奇自己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预兆的。


当晚的饭桌上,我就听见父亲与姑母姑夫在谈论这个男人。后来好几次,我在姑夫家的院子里,发现他在对面他家的院子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每逢此时,我便也抬眼与他对斗,不甘示弱。


我女儿并不知道,多年前,我曾经结过一次婚,早在她出世的二十年前。


她当然也不知道,那时,我有多漂亮,远比今日的她要漂亮,不像她那样,长着一双乡下人一样的横阔竖大的大脚‘和得自他父亲的大鼻子。直至今日,我的皮肤依旧细腻光滑,体态纤巧,犹如姑娘。只是在我微笑时,嘴角已刻上深深的皱纹。


而我的纤小的双足,以前得到多少人的赞美,现在,它们却是肿胀的,脚跟开裂,胼着老茧。而我的一度明亮闪烁的十六岁的眼睛,如今已是布满黄斑,呆滞晦暗。


但我的目力几乎仍能洞察一切。只要我想知道,我仍可以透过女儿的饭碗壁,看见她还留剩几颗米粒。


就在我婚后的某个下午,在风光旖旎的太湖上,我记得似乎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爱上他了。他用手轻轻托起我的下巴,抚摩着我的面颊,说:“映映,你有一对老虎一样的眼睛,在白天,它们养精蓄锐,一到晚上,便成了火眼金睛。”


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哪怕他是在做诗,这样的诗句也太蹩脚了。我只觉得心里,某种希望已摇摇欲坠。当你已将自己的身体与某人连结在一起,而你的心,却无法与他沟通时,你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可我多多少少,已开始爱上他了。


我变了,变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我为了他打扮自己,不断更换自己的发式,在床第间展示自己的魅力,希望能生个儿子。


就是在游太湖的那个晚上,他种下了这个孩子。我的预兆又灵验了,我知道那是一个男孩子,我能在自己子宫里看见他:他长着与我丈夫一样的大而分得开开的一对眼睛,细长的手指,丰满的耳垂和宽阔的额头。


或许因为我一直过得太快乐了,于是,我逐渐不断尝到痛苦,可哪怕我在最快乐的时候,我的眉毛上端,也总跳动着一种怯然和不安,渐渐地,这种不安开始下移,一直潜到我心里,而且,开始变成现实。


我丈夫为着生意上的一些事务,开始去北方旅游,那是在我们结婚以后不久,可是直到我的肚子隆起时,我们的旅途还没结束。


北边的风是寒冷的,它吸入骨髓,血液都会为之凝冻,这股呼啸而过的朔风,把我丈夫也从我的床上挟持走了:我从小姑母那里得知,他姘上了一个戏于。


这样熬了一阵,当我逐渐已由对他失望变得憎恨他时,我的小姑母又告诉我,他还有好多姘妇:舞女,美国太太,妓女,甚至他的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表妹,她神秘地去了香港不久,我的丈夫也一下不见影踪了。


这一切我都应该跟我女儿丽娜说一说:我曾是那样漂亮且富有,任何男人都梦想着能得到我,可我却遭到自己丈夫的冷落和遗弃。那年我只有十八岁,可青春却已离开了我。一度,我真想投水自尽,做个披头散发的冤鬼。我也该告诉丽娜,正因为我恨死了这个男人,所以我杀死了子宫里的孩子。


堕胎在中国,算不上犯罪,可当时在我,总有点手软,但想到那是那可恶的坏蛋留在我体内的孽种,我就咬咬牙要将它去掉。当护士们从我体内取出这团已没有生命力的血块时,她们问我如何处置它,我塞给她们一张旧报纸,让她们像鱼贩子一样,把那血块往报纸里一裹,然后往太湖里一扔就得了。


现在,在我的女儿丽娜眼中,我完全是一个小老太婆了,那只是因为,她用肉体的眼睛来看我。如果她学会用心灵的眼睛来看我的话,她将会看见一个雌老虎般的女人,那她就得小心点了。



我出生的那个虎年,可真是个坏年头。反正那年挺晦气,农村里瘟病蔓延,城里人心惶惶,那年出世的婴儿都养不大……


这个瘟神足足在边上逗留了四年,可我,却奇迹般地在它的阴影下活了下来,那是在好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时,妈才告诉我的。


自从丈夫背叛我之后,我开始变得心灰意懒,成天披头散发就像落水鬼一样。


我干脆把衣服覆盖在镜子上,连镜子都不愿照了。终于,我离开了夫家,回到自己娘家去了。


后来,我住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堂叔家里,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过了十年。


他们全家待我很好,因我是作为堂叔的干女儿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家的房子已是很旧了,挤着三房人家,但我并不是为贪恋享福而去的,我去那里,寻到一份我追寻已久的安宁和古朴之风。在那里,来往的亲戚,都是一些土头土脑的农人,我们就在油腻昏暗的厨房里进餐,稍不留神,苍蝇就会黑压压的、赤豆般一片地停在你的饭碗上。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成了个遭遗弃的妇人。我开始向往城里的生活。那里的人,就像乡下的苍蝇一样,黑呼呼地一簇一簇,到处都是,那里,男女的交往随便且无人理会。


我穿上时新的套裙,烫起了头发,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番。我对多年闲散在家的生活已厌倦了,于是,我决定做个职业妇女,我当上了售货员。


我重又变得漂亮迷人了,这本身是上苍赋予我的礼物。我的穿着,甚至比商店里出售的更昂贵更讲究。我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克利福德·圣克莱尔,这个大个头白皮肤的美国男人,是来我们店里买削价衣服时与我相识的。


“圣克莱尔先生。”他用英语自我介绍。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的。


“这样的名字,挺像圣人的:圣彼得、圣约翰……”他接着用蹩脚的汉语说。


当时我对他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反正无所谓,但是我却十分清晰地明白在我和他之间,总会有点什么。


圣克莱尔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了我四年。虽然我不是老板,可他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与我握手时,久久握住我的手不放,以至在他的汗湿的手掌里,我的手也被握得湿津津的。他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直至我们结婚后,他还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仪态。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外国人特有的臊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他很殷勤,太殷勤了。他经常送我一些小玩意儿:银质打火机,车玻璃制的胸针等等。他送我这些小玩意时的神情,活像一个百万富翁把什么稀罕之物送给一个乡下姑娘似的。


我倒不是存心搭架子,只是我从小家境富裕,好东西我实在见得太多了,别人甚至都无法想象。但我还是每次都有礼貌地接受了他的礼物,并表示恰到其分的感谢,不冷漠他,也不鼓励他。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所以,我便把这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儿,小心地包上后存放在一只盒子里。


女儿丽娜一直以为,是她爸爸,把我从那贫困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既对又错。


丽娜不知道,她父亲像狗等在肉店前一样,足足耐心地等了我四年,最后我是怎么答应他的求婚的?那是直到1946年的事。


一封天津来信告知我,我丈夫死了。在我未打开信以前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死了。果然,他是死了。他被一个年轻的女佣人杀死了。在他玩厌了又企图把她扔开时,她用一把利刃刺死了他。


我想我早忘记他了,但一旦得到他的死讯,我还是觉得一阵钻心的痛苦:这个好色鬼,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床上拉,连佣人都要,现在好吧,活该呀!痛苦过后,我又感到一片无垠的空虚。


立时我决定了,我决定让圣克莱尔娶我。


圣把我带到美国来,这里的居室,比我在中国住的更小。穿着大号的美国衣服,做一切原该是保姆干的活,笨拙地卷着舌头讲外国话,学习过西方的生活。我还生了一个女儿,她似与我隔着一条河,我永远只能站在对岸看她,我不得不接受她的那套生活方式,美国生活方式。


这一切,我也只能听之任之,时间久了,我也漠然了,无所谓了。我再也不是一只生龙活虎的雌老虎了,早在我答应嫁给圣克莱尔时,我已只是一个没有人气的活鬼了。


我能大言不惭地对女儿说:当时,我爱你爸爸吗?确实,这个男人每晚暖着我的双脚,称赞我烧菜的手艺,当我给他生了个小虎女,当我重番拿出我小心保存好的那些他送我的小玩意时,他竟感动得哭了。


我怎能不爱他?但是,那再也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爱,那只是一种幽灵般的爱。你知道什么叫幽灵吗?那种触不到摸不到,虚无飘渺的影子……


不过现在,我很爱圣,我们互相深爱着。我对他倾诉了多年来一直隐藏着的过去。现在,我该把这一切也告诉我女儿,我不甘心把这一切带入坟墓。


这就是我要做的。多年的磨难和痛苦,令我对一切预兆更加敏感和灵验。我得用痛苦的尖角去戳痛我女儿,让她醒悟过来。她会与我今起来的,因为我俩都属虎,斗本是老虎的本性,但我会斗胜她的,因为我爱她。


我听见,楼下女儿在与她丈夫讲话,那纯属毫无内容的泛泛之谈,他们只是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个屋顶下。


早在花瓶砸碎以前,我就知道茶几会掀倒,花瓶会打碎,女儿会上楼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