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九把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2:26
|本章字节:12520字
毫无意外,我喜欢李小华。
非常非常的喜欢。
但说真的,尽管李小华老是对着我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李小华是不是喜欢我,抑或只是对我抱着强烈的好奇
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
,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那阵子我每天都充满朝气地去上学,一到学校,停好脚踏车,就迫不及待地从车棚飞冲到教室,有时还会在操
场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华还没有到教室前,将小野花夹在她桌上的透明垫板下,然后等待欣赏她看见
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诗,也就出现在小野花旁边的纸条。
笔记本上的对话:
“嘿嘿,你家住哪?”
“干吗?”
“只是好奇而已。”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么聪明,想知道应该就可以知道啊。”
放学后,我便骑着脚踏车等在校门口,看着李小华的爸爸骑摩托车载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疯狂地跟
上。
精诚中学跟市区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华陆桥,平常骑脚踏车上去,屁股都要离开坐垫,使尽全力才不会使自
己中途放弃、用牵车的方式解决(精诚中学的毕业生,八成都有一双筋肉纠结的萝卜腿,唉……)。
恋爱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我一路狂追,无视可怕的坡度,紧咬着李爸爸的摩托车屁股。李小华当然知道我
在后面狂追,她偶尔回头嘻笑的表情,仿佛在为我加油打气,让我完全忘却小腿肚的悲鸣。
“等着吧,这点困难怎么可能挡得了我。”
红绿灯下,我气喘吁吁看着扬长而去的李爸爸。
我花了几天,便用逐步缩短未知地带的方式,知道了李小华住在哪个区域。那地方距离我家只有五百公尺,以
前小时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国小时都会经过。
“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每次我看你冲马路的样子就觉得很危险。”
有天李小华放学时,走到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冲向脚踏车车棚的我身边。
“啊?那个还好啦。”我抓抓头,有些不好意思。但手上还是在收拾东西。
“我今天已经跟我爸爸说要自己走路回家了,所以……”李小华的脸红了。
不由自主,我的呼吸暂时停止。
从那美妙的一天起,李小华开始跟我一起牵脚踏车回家。我们靠右边走,我走在外侧,李小华走在里侧,所以
我们中间隔了一台很碍手的脚踏车。
“你想知道我家在哪里,到底是为什么啊?”李小华抿着嘴唇,眼睛在笑。
“知道你家在哪里后,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晚上无聊骑脚踏车乱晃,也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绕。”
我胡说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李小华家住哪里。
“对了,我还是觉得,你一开始认真念书就进红榜,真的很厉害耶。”李小华看着我,语气佩服。
“那个还好啦,你们这些成绩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从国一就开始努力用功到现在……三年耶!我
根本没办法想象自己有那种毅力。”我坦白。我的聪明,原来只是一种退缩的惰性。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李小华突然说。
“念自然组?”我有些讶异。
因为我心中已经暗暗盘算,如果爸不让我考复兴美工、强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话,我笃定会挑没有物理化学
的社会组。
“对啊,你的数学不错,理化也很棒,念社会组太可惜了。”李小华笑笑。
天啊,这其中误会可大了。我的数学是沈佳仪一题一题帮我开窍的,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华你自己不断地逼问
我一堆电学原理,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参考书,你怎么会一副“柯景腾理化很棒”的表情?
成功路巷口。
“我家快到了,走到这里就好了。”李小华停下脚步。
“不可以送到家门口吗?”我好奇。
“再过去的话,我会生气喔。”李小华有些局促。
“那,明天见啰。”我跨上脚踏车,挥挥手。
“宫本勇次又带刀先生,明天见啰!”李小华笑着挥挥手。
我们一起牵脚踏车回家了几次,每次都送李小华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我能体会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不
想被邻居或家人撞见的担忧。
然而我开始受不了那台从中作梗的脚踏车。
于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钟从家里出发,再将脚踏车停在中华陆桥前,用跑步的方式飞奔到学校,气喘吁吁摘一朵
花,压在李小华的桌垫下,然后写上一首诗,画上一个图。如此一来,我才可以在放学后,跟李小华轻轻松松地走
路回家。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李小华间不寻常的气氛。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线都一样,想回家就得经过中华路,所有人
都看见我跟李小华肩并着肩一块聊天走路。
“谈恋爱喔!”廖英宏笑骑着脚踏车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你放怪兽一个人等校车是不行的啦!”许博淳也在脚踏车上丢下一句。
“柯景腾,你最近被这样缠住都不会生气喔?”怪兽还是在状况外。
没有了碍手碍脚的脚踏车,我跟李小华就可以用更舒服的步调,选择更幽静的路线回家。然后,嗯嗯,李小华
的肩靠我越来越近,她的左手紧紧贴着我的右手。
我的心跳有没有加快,我不清楚,因为我的灵魂已经完全失控。
距离握住李小华的手,只有一个停止呼吸的距离。
“……”我。
“……”李小华。
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张开手,牵住她。
两个人就假装手没有紧靠在一块,嘴里聊着班上的同学,今天发生的趣事,我的狗,她的姐姐,幻想中的高中
生活,以后想过的日子,期待完成的梦想。
就是没有牵手。
好几天就这么过去,每天早上我都向天发誓,放学一定要牵住李小华的手,但关键时刻到了的时候,我都处于
脑袋空白的当机状态,无法更进一步。
我想我是丝毫不值得同情的。
有次下大雨,我们俩一起撑伞回家。
我很绅士地将伞靠往李小华身上,让她不会被大雨淋到,自己却湿了大半边,雨水沿着头发倾坠而下,爬满我
的脸。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情吗?”李小华怯生生问。
“嗯啊。”我看着她,李小华的侧脸真可爱。
“为什么你都不牵我的手啊?”李小华似乎咬着牙。
“……”我一震,脑中整个混乱。
李小华停下脚步,看着我,她清澈的眼睛毫不放过我的窘态,连眨眼也没有,拼命想要看穿我心思似的专注。
我慌了,竟脱口而出:“因为,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手足无措。
李小华的身子一震,沉默半晌,两人又继续在大雨中前进。
两人来到陆桥上,看着下面空荡荡的铁轨,天空没有尽头的灰蒙蒙,雨水不断坠落。坠落。
“你喜欢的人,是沈佳仪吗?”李小华的声音很细。
“啊?”我愣住。
“我以前坐在教室后面,常看到你们聊天聊得很开心,我就在想,你们应该会在一起吧。”李小华看着铁轨。
没有火车经过,铁轨只是单调的线条。雨水也仅仅是灰色的涂鸦斜线。
“才不是那样,我跟沈佳仪只是喜欢聊天的好朋友。”我失笑。
“当时我就在想,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要不然沈佳仪才不会找你讲话。”李小华自顾自说着。
“吼,她根本就是欧巴桑好不好,上次她还送我证严法师的静思语语录,要我静下心来念书,天,证严法师耶!念南无阿弥陀佛那个!”我强调,夸张地笑了出来。
“……”李小华没有转头看我,只是看着铁轨。
“反正,我没有喜欢沈佳仪。”我笃定。
“一点点都没有喜欢?”李小华伸手,摸着雨。
“沈佳仪是欧巴桑星人。”我超级笃定。
就这样。
就这样。
在对话失焦到沈佳仪身上的过程,我已错过向李小华告白的最佳时机,更没有顺势牵住李小华的小手。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越来越大的雨珠沿着伞缘倾泻在我的脸上。
等到回神,我已经二十六岁。
“一起回家”这四个字,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
“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十三年后,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看见……
偌大的中华路上,黄昏下,我腼腆地跟李小华牵着脚踏车,天南地北聊天踏步的画面。或微风,或下雨,或晴
天,或阴天。
心中会有一股激动,旋又复归惆怅。
只剩下桌上的那把小纸伞,与淡淡泛黄的最后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