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炉香

作者:西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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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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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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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2970字

乘着老旧的电梯“空空”地一级级上去,仿佛一步步靠近天堂。


相对于曾经作为旧上海十里洋场的象征的哈同花园从中苏友好大厦而变为张春桥的秘密会议室而变为展览中心和花园酒家,爱丁堡公寓变为常德公寓,实在算不了什么。


站在厚实的木门前,沈曹掏出钥匙说:“是这里了。”


只是一个上午,他竟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连张爱玲旧居的钥匙也拿到了手。沈曹沈曹,如何令我不心动?


锈漆斑驳的门“吱呀”推开,仿佛有一股清冷的风迎面扑来,人蓦地就迷失了。许多烂熟于心的句子潮水般涌上来,仿佛往事被唤醒,如潮不息。脚步在房中游走之际,神思也在文字间游走着,分不清哪些是真实的感受,哪些是故人的回忆。


那落地的铜门,铜门上精致的插销和把手,那高高的镜子,镜子上的锈迹与印花,那雕花的大床,是否还记得故人的梦,那凄清的壁炉,曾经烘烤过谁的心,那轻颦浅笑的窃窃私语,是来自墙壁的记忆还是历史的回声?


“姑姑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块,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来。”


“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的掉头发。”


“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的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


红药水合着血水,一路流下去,漫过阳台,漫过走廊,漫过客厅,一直漫到屋子外面去了,映得天边的夕阳都有了几分如血的味道。远远地仿佛听到电车铃声,还有悠扬的华尔兹舞曲——是哈同花园又在举行盛大派对了么?


手扶在窗棂上,眼睛望出去,再看不到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一览无余地直见外滩:三轮车夫,拉着戴礼帽的绅士和穿蓬裙的小姐在看灯,乞儿打着莲花落随后追着,绅士不耐烦地将手中的司迪克敲着踏板催促,一边向后抛去几枚零钱,孩童们一拥而上争抢起来,红鼻子阿三吹着哨子跑上来驱赶,卖花姑娘颤声儿叫着:“玉兰儿,五毛一串,香喷喷的玉兰花儿。”再远处是金黄色的黄浦江,翻滚如一大锅煮沸的巧克力汁,行驶其上的轮船是搅拌糖汁的糖棒,一声巨响后,有黑粗的烟喷上了天……


隔墙送来幽微的清香,是玉兰,还是栀子?


如果将一只篮子从这里槌下去,盛起的,不仅仅是温热的宵夜,还有旧日的星辰吧?


依稀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对我说:“爱玲,你妈妈来信了,说想要你的照片儿呢。”


我随口答:“就把姑姑前儿和我照的那张合影寄过去吧。”


“你说的是哪一张呀?”


“姑姑怎么不记得了?喏,就是站在阳台那儿照的那张。”我笑着回身,忽然一愣,耳边幻像顿消。


哪里有什么姑姑,站在走廊深处远远望着我的人,是沈曹。


“大白天,也做梦?”他笑着走过来,了解地问,“把自己当成张爱玲了?”


我深深震撼,不能自已:“我听到姑姑的声音,她说妈妈来信了。”


“张茂渊?”沈曹沉吟,“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曾和她小姑张茂渊一起留学海外,交情很好,后来和丈夫离了婚,和张茂渊却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对张爱玲来说,很大程度上,妈妈就是姑姑,姑姑就是妈妈,两者不可分。张爱玲不堪继母虐待离家出走,也是跑到了姑姑家,和妈妈姑姑两人生活在一起,那段日子在张爱玲笔下是快乐的,后来黄逸梵再度离国,张爱玲就和姑姑一起生活,就在这座爱丁堡公寓的51室和65室里先后断断续续住过十几年,直到52年离开中国。”


怆恻的情绪抓住了我,几乎不能呼吸。那么,这里便是张爱玲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这样传世名作的地方,也是她与胡兰成相约密会,直至签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海誓山盟的新房了。当年的她与他,坐在那织锦的长沙发上,头碰头地同看一幅日本歌川贞秀的浮世绘,或者吟诗赌茶,笑评“倬彼云汉,昭回于天”这样的句子,又或者相依偎着,静静地听一曲梵婀铃。


那段时光,她的爱情和事业都达到了顶峰,佳作无数,满心欢喜,只盼月长圆,花常艳,有情人永远相伴。


然而,不论她是多么地讨厌政治,渴望平安,政治却不肯放过她,动乱的时代也不肯为她而蓦然平息了干戈。是时代使她与他分开,还是她和他,从头至尾,根本就不该在一起?


现世不得安稳,岁月无复静好,她与他的爱情之花,从盛开至萎谢,不过三两年,在他,只是花谢又一春,在她,却燃烧殆尽。于是,她留言给他:“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萎谢了的张爱玲,如一片落花,随波逐流,漂去了海外,尝尽人间风雨,海外沧桑,直至孤独地死在陌生的洛杉矶公寓里……


我回过头,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沈曹,请你帮助我,我想见到张爱玲。”


我想见到张爱玲,见到六十年前的张爱玲,那时的她,年方双十,风华正茂,聪慧,清朗,腹有诗书气自华。尚未认识胡兰成,不知道爱情的苦,却已经深深体味了家族的动荡,浮世的辛酸。慧眼识风尘,以一颗敏感而易感的心,让文字于乱世沉静,喁喁地,如泣如诉,写下第一炉香,第二炉香……


如果不是胡兰成,如果不是那命中劫数一样的爱恋与冤孽,她或许会写得更多更久,会继续第三炉香,第四炉香,让香烟缭绕今世,安慰如她一般寂寞清冷的后人。


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所有的悲剧都将改写,甚或中国文学近代史也会有未知的改变,会诞生更多的如《金锁记》那般伟大的作品。


如果不是胡兰成……


但是沈曹说,他还要再搜集一些资料,做好准备,才能带我做第一次试验。


他犹豫地说:“我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刚刚结合实践的阶段,相当于数学领域中新出炉的一条运算规则设想,理论得出来了,还没有应用,寻找张爱玲,是这规则下看起来相对简单的一道题目,等于是第一次验算。可是验算的结果到底是证明规则的正确性还是谬理,尚未可知。而且用到催眠术,毕竟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锦盒,我们是不是应该再等些日子,让我把这些实验结果进一步完善后,再进行尝试?”


“可是如果不尝试,就永远无法得出最终结论。”我自告奋勇,“总之你要寻找一个志愿者试药,我愿意做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至少,我比别人有更有利的条件,就是我的热情和对你的信心。”


沈曹十分震撼:“锦盒,为了你,我也要将实验早日完成。”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忽然变得不同。我仍然朝九晚五,看阿陈的白眼和老板的笑脸。


可庆幸的是,老板的笑脸越来越多,而阿陈的白眼则早已转作了青眼。


我当然明白那些和颜悦色不是为了我。


沈曹每天都派速递公司送花给我,玫瑰雏菊康乃馨,大束大束,每次都是九十九朵。


刚开始办公室的女孩子还大惊小怪打听出手这么阔绰的绅士是哪位,渐渐便不再问了,只纷纷投以嫉妒的眼神。


可悲亦或可喜?女人的尊卑往往取决于赏识她的男人的身份尊贵与否。


但是他不打一个电话给我。因为他说过,在做好准备之前,不会再找我。


而子俊正好相反,每晚都会准时准点地有电话打进来,问我有没有关煤气,叮嘱我记得吃早饭,不要老是服用安定片帮助睡眠。同样的话,重复千遍,也仍是一份温情。虽然没有新意,可是有人关心的感觉是不同的。


以往收到这样的电话,我的心里总会觉得几分温暖。然而现在,更多的却是犹疑。


看到沈曹就会想起子俊,而接到子俊的电话,我又怔忡茫然,总觉沈曹的笑容在眼前飘。这种魂牵梦萦的感觉,不是爱,是什么呢?然而如果我对沈曹是爱,那么对子俊又是什么?我们谈了近十年恋爱,难道都是误会?


一颗心分成两半,揉搓得百转千回,仿佛天平动荡不宁,两头的重量相仿,可一边是砂砾一边是金。


晚上看电视,张国荣作品回顾展。


这个正当盛年的影歌双栖明星,在出演灵异片《异度空间》不久跳楼自尽,而那片子的结尾,正是他站在高楼边缘徘徊。片子里他最终被情人挽留没有跳下去,然而现实生活中,他却跳了,那么绝决地,自十四层高楼一跃而下,如生命中一道苍凉的手势。《异度空间》从此成为绝响,影视圈里,再也见不到哥哥哀艳的眼神。


然而电视虚幻的影像,却可以令往事重来。在午夜时分蓦然再见,真令人不由得不感慨浮生若梦。


今晚播出的是《东邪西毒》,林青霞对着想象中的情人说:“我一直问自己,你最喜欢的女人是不是我?”


如果我问起沈曹同样的问题,他会怎么回答呢?


我知道沈曹一生中有过艳遇无数,即使他答了我,我也不一定会相信他的答案。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要这样问他。


但是林青霞不肯这么想,她自欺欺人地自问自答:“如果我有一天忍不住问起你,你一定要骗我。”


《东邪西毒》里的女人个个都很奇怪:


张曼玉等在桃花树下,却至死不肯说出在等什么。


杨采妮牵着一头驴,执著地到处找刀手替她去杀人,代价是一篮子鸡蛋。


刘嘉玲没完没了地呆在河边刷马。


——我饶有兴趣地想,不知道那一组充满暗示性的画面,究竟是导演王家卫的手笔,还是摄影师杜可风的意志。


女人抚摸着马,而摄影师通过镜头抚摸着刘嘉玲。女人的脚,女人的腿,女人的手。


电影,也是一种对时空的穿越和重组吧?


看着那样的镜头,可以充分体验到什么叫水做的骨肉。然而可以选择,我不愿意做流动的河水,而宁可是水边不变的岸渚。如果是那样,沈曹必定是飞扬的风帆,于水面驰骋;而子俊,则是岸边的一棵树。


所有的海岸,都是为了风帆而停留,而企盼,而屹立永恒的。


那是岸的使命,也是帆的宿命。


连梦里也不能安宁,光怪陆离的全是女人和马,无垠的沙漠,河水潺潺。总是听到敲门声,似真似幻。


可我不敢开门。我怕开门看不到他。更怕开门看到他。


沈曹,你最爱的女人是不是我?


终于这天沈曹通知我准备就绪。


他的宝马车开到公司楼下来接我,众目睦睦下,我提起长裙一角走进电梯,如灰姑娘去赴王子的舞会,乍喜还忧,担心过了十二点会遗落梦中的水晶鞋。


但凡被有钱有势的男子取中的幸运女郎都是灰姑娘,披着一身艳羡或者妒忌的眼珠子走路,时时担心跌倒。


敞篷跑车即使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里,也仍然不多见。沈曹的驾驶技术一流,车子在街道中间穿梭自如,虽是高峰时分,亦不肯稍微减速。两旁树木如飞后驰,风因为速度而有了颜色,是一大片印象派的绿,绿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我的长发在绿色中扬起,没头没脑地披向沈曹的脸,他又要笑又要开车,捞起我的长发放在唇边深深地吻。


我问他:“开敞篷车会不会担心下雨?”


他反问:“爱上你会不会受苦?”


“当然会,一定会,所以为安全计,最好减速行驶,三思而后行。”


我笑着推开他,取一方丝巾扎起头发,在风中扬声笑,前所未有地痛快。


爱一个人是这样的快乐。虽然我不能尽情爱一次,至少可以大胆地犯一回超速行驶的错吧。


我们来到沈曹的工作室。


这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杂乱无章,如一般艺术家那般画像堆积,摄影作品随处堆撒。而是所有的资料都一格格严整地排列在书柜里,电脑桌上井井有条,沿墙一圈乳白色真皮沙发,茶几上摆着几样老饰物,最醒目的是一只旧时代的留声机,正在唱一首老歌,白光的《等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墙上是莫奈《日本桥》真迹的巨幅摄影,浓浓的一片莲湖,映得满室皆绿,好像是风把路边的绿色吹到了这里来——睡莲在湖上幽娴地开放,密树成荫倒映水中,而弯月形的日本桥温柔地起伏在莲花湖上,也横亘于图画上半部最醒目的位置,被染得一片苍翠。


很多人提到莫奈,就会赞起他的《睡莲》,但我却一直对《日本桥》情有独钟,那一片浓郁欲滴的绿,那种溢然纸上的生机,令人的心在宁静中感到隐隐的不安,好像预感好运将临,却又不能确知那是什么,于是更觉渴盼,期待一个意外之喜。


站在巨幅的莲湖桥下,只觉那浓得睁不开眼的绿色铺天盖地遮过来,爱的气息再次将我笼罩,遇到沈曹,爱上沈曹,于每个细微处心心相印,相知相契,这些,都是命运,是命运?


√硬怀觯膊幌胩印H毡厩畔拢沂志颓埽首霭姆病?


沈曹按动机关,绿色日本桥徐徐退去,露出一座雕纹极其精致的挂钟,有无名暗香浮起,我忽然觉得困倦。白光仍在细细地唱,寂寂地盼:我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歌声将我的神思带向很遥远的远方,而沈曹的声音在另一个世界朦胧地响起:“这就是我的最新研究成果,我为它取名‘时间大神’,时钟上顺时针走,每分钟代表一个月,每12分钟为一年,每小时是五年,12小时,也就是最多可预知六十年后的情形。逆时针转,则每秒钟代表一天,每分钟是两个月,每小时十年,最多可以回溯一百二十年历史。更早的过去或者更久的未来,则等待仪器的进一步完善。目前这个设备尚未正式投入使用,一则资料不足,二则数据还不够精确,所以使用时,必须有我亲自监督,以防不测……”


接着我再听不清他的声音,取而代之的,却是一阵阵细微的哭泣声,幽咽,稚气,仿佛有无尽委屈。


我站了一会儿,渐渐分辨清楚周围的景像,是在一幢奇怪的院子里,空旷,冷清,虽然花木扶疏,灯火掩映,看在眼里,却只是有种说不出的荒凉。这是哪里呢?


院中间有个秋千架,天井旁架着青石的砧板,边沿儿上结着厚苔,阴湿浓绿,是《日本桥》画儿上生剥了一块颜料下来,斑驳的,像蛾子扑飞的翅上的粉,爱沾不沾的。哭声从厢房里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我身不由己,踏着湿冷的青草一径地走过去。


湘帘半卷,昏黄的灯光下,角落里坐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缩在壁炉旁嘤嘤地哭,宽宽的镶边袖子褪下去,露出伶仃的瘦腕,不住地拭着泪。她的周围,凌乱地堆着些洋娃娃,有飘带的纱边帽子,成队的锡偶骑兵,都是稀罕精致的舶来玩意儿。可是她在哭,哀切地,无助地,低声地哭泣着,那样一种无望的姿势,不是一般小孩子受了委屈后冤枉的哭,更不是撒娇或讨饶,她的低低的哽咽着的哭声,分明不指望有任何人会来顾惜她,安慰她,她是早已习惯了这样不为人注意的哭泣的。


那样富足的环境,那样无助的孩童,物质的充裕和心灵的贫苦是毫无遮掩的凄惨。


我最见不得小孩子受苦,当下推开门来,放软了声音唤她:“你好啊,是谁欺负了你?”


她抬起头,泪汪汪大眼睛里充满戒备,有种怀疑一切的稚嫩和孤独——我的心忍不住又疼了一下,那么小的孩子,那么深的孤独,藏也藏不住——我把态度尽量放得更友好些:“我很想帮助你……我帮得上忙吗?”


“MayIhelpyou?”她忽然冒出一句英文来,并害羞地笑了,羞涩里有一丝喜悦,“妈妈教过我这句英语,她说外国人常常这样招呼人,你是外国人吗?”


不等我回答,她又充满期待地说:“你是黑头发,不是外国人,那么,你是从外国来的么?是留学生,和我妈妈一样?你是不是我妈妈的朋友?是妈妈让你来看我的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一连串的问题,又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含糊应着:“哦是。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哭?”


“我叫张瑛……爸爸和姨外婆打架,姨外婆摔东西,打破了爸爸的头……我怕,我想妈妈。”她低头说着,声音里有泪意,可是已经不再哭了。


我一愣,暗暗计算,不禁叫苦。沈曹扳错了时间掣,此刻绝非四十年代,此地也不是上海,张父居然还娶着姨太太,那么这会儿该是一九二八年前后了。


那一年,北上军阀在少林寺火烧天王殿和大雄宝殿,钟鼓楼一夜失音;那一年,林徽音下嫁梁思成,于加拿大欢宴宾客;那一年,香港电台成立,揭开了香港传播业的新篇章;那一年,国民政府司法部改组为司法行政部,国共正式分裂;那一年,张爱玲还不叫张爱玲,而叫张瑛;那一年,张父辞了姨太太,带同全家南下,横渡墨绿靓蓝的黄浦江,从天津漂去了上海,从此开始了爱玲一生的漂流……


我扶起小小的张瑛,紧紧抱在怀中,忽觉无限疼惜:“你是多么让人爱怜。”


“爱怜?”她仰起头,大眼睛里藏着不属于她这年龄的深沉的思索,“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说过,从来没有人用这个词形容我。”


小小年纪,已经知道对文字敏感。我更加喟然。她的脚边放着一本线装书,我拿过来翻两页,是老版的《石头记》,那一页写着: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有个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


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别担心,你们一家人就要去上海了,去了上海,妈妈和姑姑都会很快回来,在上海和你团聚。你知道吗?你要好好地活着,要坚强,要快乐,因为再过几年,你会是中国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会写出传世的作品,拥有无数的崇拜者。”


“你怎么知道?”小瑛扑闪着眼睛,将小手塞进我的手中,那样一种无由故的信任,“什么叫崇拜?”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看着她,很想告诉她,因为,你是我的偶像,我是你的读者,所谓崇拜,就像我对你这样,千里追寻,十年渴慕,甚至不惜穿越时光来找你。然而太多的话要说,一时却不知从何说起。最尴尬的是,我从未想过要向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倾诉衷肠。我只得从最简单的说起:“崇拜呢,就是一个人很佩服另一个人,视她为偶像,喜欢她,尊重她,甚至忍不住要模仿她,希望自己成为她那样的人……”


不待我解释完,小瑛石破天惊地开口了:“姐姐,我明白了,我很崇拜你,长大了,我要做你这样的人。”


她崇拜我?我哭笑不得。这么说,我才是她的偶像?我是张爱玲的偶像,而她是我的FANS?这是一笔什么账?


这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另一件事来,既然早来了十几年,那么和8岁的张爱玲讨论爱情未免为时过早,而叮嘱她到了23岁那年不可以招惹胡兰成那个家伙,不仅于事无补,更可能徒然增添了她十几年的好奇心重,反为不美。但是好容易见到她,难道就这样无功而返吗?


我眉头皱了又皱,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来:“小瑛,带我去见你的父亲好不好?我想和他谈谈。”


“好啊,我让何干去通报。”小瑛牵着我的手,蹦蹦跳跳地出门,到底是小孩子,再深的苦难,一转眼也就忘记了,只兴奋地推开门叫着:“爸爸,爸爸,妈妈的朋友来看我们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耳际忽然传来沈曹的一声轻呼:“咦,错了!”


轰地一声,仿佛天崩地裂,双耳一阵翁隆,几乎失聪,眼前更是金星乱冒,无数颜色倾盆注下,胸口说不出地烦闷,张开口,亦是失声。四肢完全瘫软,不知身在何处,整个人被撕碎成千万块,比车裂凌迟更为痛苦,恨不得这一分钟就死了也罢。


我心里说:完了,再也回不去了,子俊会急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