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

作者:藤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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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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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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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1972字

(4)


「艾莉,我可不可以问妳一个问题?」


「你问啊。」


「为什么妳会猜测我喜欢偏酸的咖啡呢?」


她听过问题,稍微愣了一下,歪着头看着我,表情甚是漂亮。


但是她没有回答问题,她站起身,说时间到,该回去看点书了。


那天晚上,我试了好久,网络终于通了。


我连上线,首先去寻找艾莉是不是还在名单上,但她已经下线了,时间是半夜三点。


但我在查询她的时候,看见她的名片档这么写着:


我喜欢偏酸的蓝山,我期待有人跟我一样。


※因为妳,我才真正地发现,原来我喜欢的咖啡,其实偏酸。


我开始至少每天喝一瓶蓝山,在我要到补习班或K书中心之前,阿居跟皓廷好象也受了我的影响,对咖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们的K书中心附近有个公园,那个公园不大不小,但树却植得很密,生长得也很茂盛,有时候在下午经过,会看见一些年轻妈妈带着三五岁不等的孩子在公园里穿梭跑跳嬉戏着,一些老爷爷们会在凉亭里喝茶下棋,偶尔打打象棋麻将。不过我比较有兴趣的是那几个每天遛鸟的爷爷们,他们每天都提晃着自己的鸟笼,准时到公园报到,他们都管自己的鸟儿叫作「雀仙」,但那些鸟明明是画眉。


我没养过鸟,所以我不懂,不过雀仙这名称倒也好听,大概这么叫牠们会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会让牠们的叫声比较嘹亮吧。


公园旁有个卖红豆饼的老爷爷,大概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听见他叫喊着「吼兜兵」,然后推着三轮车停在公园旁边。


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吼兜兵」是什么怪东西,后来才了解原本这个老爷爷是外省人,口音不是很好了解。不过红豆饼可以念成「吼都兵」,他也真是够酷的了。


有时候我们会在吃过晚饭之后,走到公园去聊一聊,我会带着我的蓝山咖啡,而皓廷独钟曼特宁,阿居喜欢的口味时常变换,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哪一种咖啡。这时候公园多半已经没有人了,只有几十只很凶的蚊子陪着。在这里,我们会讨论咖啡,讨论电影与网络,讨论一些国家考试的问题,或是一些社会新闻与污秽的政治议题


有一次,不知怎么着,聊到了李登辉、陈水扁、连战和宋楚瑜,突然三个人像吃错药了似的开始轮番发表自己的长篇大论,但因为论战有些混乱而且激烈,请恕我无法详细地叙述论辩内容。但最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在一番乱七八糟的激烈争辩之后,我们突然间安静了下来,像喧哗的舞厅突然关上震撼的音乐一般地安静,我看看阿居,阿居看看皓廷,皓廷看看我,我再看看阿居。


一阵面面相觑之后,我们突然有一种空虚,也可以说是一种新的领悟。


「为什么我们突然安静了下来?你们想到原式u为什么呢?」一定有人会问,我慢慢地说给你们听吧。


有些人得病较早,有些人较晚,也有些人永远都不会得到。但不管是不是会得这种病,时间大都出现在大三,早一些的就是大三上,晚一些的就是大三下。


我们班算是灾情传得比较慢的,直到大三下学期,来上课的同学才明显地变少,教授上课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像「师父」。


怎么说呢?因为师父大都会教徒弟一些绝招来以防万一,而这些绝招就算不是百战无敌,至少也能做到防守无漏洞。而法律系学生最直接且主要的出路就是国家考试,教授也知道学生除了参加考试没有他途(除非放弃法律之路),所以上课的内容闲开始知道原来他表面上看似冷静与成熟,是因为在他心中,每件事情都有他自己的答案。


我回头看看过去四年,皓廷永远在自己的轨道上。我说过他是个不修边幅的大男孩,个性有些孤僻,平时话也不多,所以才会发生校队系队学长来邀他加入多次不成的情况,也才会造成这四年大学生涯当中,他的朋友除了我跟阿居还有亚勋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人,顶多再把对面的三个女孩加进去。


他虽然受女孩欢迎,但睿华之后他也没有再接触其它的女孩子,有时候跟他哈啦想问问有没有新恋情,他会表现得连回答都懒。我想睿华离开之后,他只有篮球吧。


朋友不多,在别人的眼中看来似乎不是个好现象,但他也不会试图去改变或是拓展自己的人际关系,因为他一直在他的轨道上,他认为他的轨道才是安全的。


再看看阿居,这个我一直以为很了解他的青梅竹马、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在大学四年密集地跟他相处过后,我才真正地发现,他像个有好多好多棱面的琉璃,你可以知道那是个琉璃,但你却无法一眼看透。当你以为摸出了一个轨迹去透视那些棱面,但其实还有很多棱面等着你发掘。


很多事情阿居都显得疯癫、不屑、默不作声,就算是关心也很浅很浅,但你了解他之后,你可能会自叹弗如,他对每一件事情的感触永远都比你直接,永远都比你深刻,表现出来的反应也永远都会让你想掬一把眼泪。


(5)


有一次,他的车子坏在孤儿院外面,打电话要我去载他,当我抵达孤儿院的时候,所有的小朋友站在门口等我,整齐且大声地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的眼泪无法抑止地落下,虽然我是笑着的。


他说:「因为我说不出这肉麻的四个字啦。」拍在我肩膀上的他的手,是我从未感受过的温暖。


「子学,你有什么梦想吗?」皓廷问我。


「我?我的梦想可多了。」我笑了笑,喝了一口蓝山。


「说来听听啊。」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果然很多,」阿居笑着,竖起他的大姆指。「你呢?皓廷,你的梦想呢?」他转头问皓廷。


只见皓廷站起身来,在原地走了两步。


「我要考上律师,」他说:「这是我家人的期望,是我对自己的期望,」他突然转头认真地看着我们,「也是睿华对我的期望。」


「呵呵,卢比.拜洛是吗?」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是啊,卢比.拜洛。」他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但我们都知道,已经快三年了,他还在等睿华回到他的身边。


「阿居,你呢?你还没说呢!」我拍了拍凉亭里的石桌。


「啦啦啦,啦啦啦,」他开始装疯卖傻地胡闹,「紧张紧张紧张,刺激刺激刺激,想知道水泮居的梦想吗?若要知情,下回分晓!」


我们都被他逗笑了,凉亭里充满了我们的笑声。


但那晚我们回到B栋11楼之后,他在一张白色的宣纸上写了:「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他用他的方法告诉我们他的梦想,我认知到自己的梦想与他的差距是那么的大。


又近木棉花开时,大学四年一千多个日子,就像一场好看的电影一样,你可以感觉到结局近了,只是希望Ending别太早出现,只是舍不得散场。


怎么了?我问自己,故事说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吗?


是啊,是啊,我也以为故事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但这场电影似乎还没有想落幕的迹象。


在我们毕业前大概一个月吧,一天大清早,电铃声吵醒了睡眠很浅的我,而阿居和皓廷是不可能听得见的。


我开门,眼前的这个女孩好熟悉,只是刚睡醒,眼睛朦胧看不太清楚。


我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再把眼镜戴上,这个女孩说了句:「早安啊,子学。」


我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


这个女孩是睿华,她的头发更长了。


※梦想有时候其实很简单,也其实并不遥远,□□


※它之所以难以追求与达成,是因为它由不得你。


我不清楚皓廷跟睿华接下来的发展是怎么样的,因为那天之后,皓廷变得比平常更认真,早上还没六点,你就可以听见他在盥洗的声音,直到晚上我跟阿居都想睡了,他还在挑灯夜战,一副高三生要考大学的模样,有时候你想问他跟睿华是不是有什么进展,但看他如此认真地面对国家考试,内心里不免泛起层层不安。


艾莉站在就业与升学两条路的分歧点上,一直做不出一个有决心的决定,她为此大感困扰,我也替她担心。


她的昵称从本来的「亲爱伟士牌」,改成了「Iwannacry」,有一天我在线上遇见她,看见她的昵称吓了一跳,赶紧传讯问她。


zushilin:妳怎么了?为什么想哭呢?


dancewihyou:没事,没什么,我只是在烦恼而已。


zushilin:不知该如何选择吗?就业与升学之间。


dancewihyou:是啊。


zushilin:妳知道吗?其实妳也不需要选择了。


dancewihyou:为什么?


zushilin:因为时间已经不多,选择只是徒增妳的困扰而已。


dancewihyou:继续说。


zushilin:既然对历史研究所有兴趣,明年就认真地考完它,至于其它的,考过之后再来烦恼吧。


她没有再传讯来,我想她是在沉思吧。


大概过了五分钟,她又传来讯息。


dancewihyou:子学……


zushilin:嗯?


dancewihyou:为什么你总是可以轻易地说服我呢?


看了这句话,我有些不解,喝了一口蓝山,我继续敲打键盘。


zushilin:我说服妳了吗?


dancewihyou:是啊,我决定好好准备明年的研究所考试了。


zushilin:这是明智的选择,妳没办法边想边考试的,这样妳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考也考不好。


dancewihyou:嗯,谢谢你,子学。


zushilin:不客气,快把妳的昵称改了吧,这昵称我看了挺难过的。


dancewihyou:真的吗?如果我真的哭了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或者应该说我不知道回答什么。


zushilin:我就只好拿面纸给妳擦啰。


打完这些字,我觉得自己是猪头。


dancewihyou:只有面纸吗?有没有其它的?


zushilin:难不成妳需要毛巾?


dancewihyou:我需要的是安慰。


zushilin:喔,原来如此。


(6)


喔,原来如此。喔,原来如此。喔,原来如此。喔,原来如此……


我竟然打出这么没有感情的几个字,我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dancewihyou:子学,你可能累了吧,早点休息,我也要休息了,晚安。


系统通知了我dancewihyou下线的讯息,我心里突然袭来一阵空虚。


我走出家门,慢慢地走到对面,我想按电铃,但我没有勇气,我想跟她说我会尽我所能地给妳安慰,但我还是没有说。


就在距离毕业只剩下一个礼拜的那天晚上,皓廷拿给我一封信,他说这是他前几天在信箱里看见了的,一直都忘了拿给我。


※要说出一句我喜欢妳,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我看了一下信封,上面除了「子学启」三个字之外,连邮票都没有。


我愣了一下,大概知道这是谁寄来的信。我静静地拿着信,按了电梯,到了一楼,我走到中庭里,在一个只有些许昏黄灯光以及沁蓝月光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深呼吸一口气,把信打开。


子学,好久不见: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看见这封信,所以我没办法告诉你今天的天气,木棉花开的日子代表着炎炎夏日即将来临,台北的午后会有短暂的雷阵雨喔,如果你想出门的话,要记得带雨具。


你知道吗?要开始动笔写这封信,我储备了将近一年的勇气,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为什么写一封信给你,需要那么多那么多的勇气呢?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我时常在醒着的时候想起你,在睡着的时候梦见你,当你的脸越来越清晰的同时,我的心也就越来越痛。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想大概有半年多那么久吧。听老一辈的人家说,以前的人不管男女都一样,只要是失恋了,一定会痛苦难过得很久很久,现在的年轻人,如果失恋的痛苦可以持续一两个月的话,就已经算是很有情很有心的了。


如果老一辈的人说的对,那么,我是不是不年轻了呢?还是因为太晚发现其实我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你了,所以我变老了呢?你有答案吗?子学,如果你有答案的话,是不是你也跟我一样,正在为了喜欢另一个人而变老呢?


你说,你只是一杯咖啡,我不懂你的意思。因为我认为,咖啡加了牛奶才是最美的绝配,如果你是一杯咖啡,为什么不容许我当你的牛奶呢?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我喝得有点醉,在你面前糗态百出,所以我发誓我一定要讨回这个面子。第一次在洗衣店里看见你时,我故作特别的,就是希望可以让你多注意我。你一定忘了我们在洗衣店里的对话了吧,我却记得好清楚。


我说:我看了你的比赛,你打得很好。


你说:喔?真的?谢谢夸奖,我不知道妳对篮球也有兴趣。


我说:我不是对篮球有兴趣。


你说:那……妳是对篮球场有兴趣?


你知道吗?你真是个笨蛋。


听完你的响应,我差点没晕过去。


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我有兴趣的不是篮球,更不是篮球场,而是你,林子学吗?哎呀,我也是个笨蛋,当时明明我也是不知道的,不是吗?


我以为那次之后,我大概没什么机会再遇见你了,直到我的生日那天,我们在学校的餐厅里相遇,我就告诉自己不能再让机会溜走。


你还记得什么是ZHR吗?我想你一定忘了吧。没关系,我不怪你,毕竟你的脑子里该装的是六法全书,而不是这些奇怪的天文大气原理。


只是那天,你用了一个很特别的外号称呼我,「直尖小姐」,你说我既直接又尖锐。


子学,我直接是因为我心急吧,我尖锐是因为我不懂得修饰我的心急吧,如果我不直接也不尖锐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喜欢我了呢?


我真是个笨蛋,我又问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这些日子里,你还有回到高雄去吗?我在上个月特地找了一些时间,一个人到高雄玩了两天,我问了好多人才找到所谓的黑轮,原来高雄的黑轮跟台北的黑轮长得不太一样。


我走过好几条你好象跟我说过的路,我在记忆里翻找着你是不是告诉过我你家位在哪一个区域,当我发觉其实你没有告诉过我之后,我傻傻地站在你们的文化中心门口哭泣,我期待着那一瞬间下一场大雨来掩饰我的泪滴。


你对我说的太少了,让我连想多留一些你的回忆都不够。


这时有个小男孩拉了拉我的裙襬,递了一包面纸给我,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爸爸妈妈,我向他们点点头,也对小男孩说了声谢谢。


我发现这个小男孩的眼睛跟你好象,看似单眼皮的眼睛上,其实有着深深的内双,他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好可爱,好漂亮,让人想一把抱住,就永远不要再放开了。


你小时候也一定是这样的吧,如果有机会,我可以看看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对了,有一件事,我怕你一直放在心上,所以趁我还记得,我必须跟你讲。


在麦当劳的时候,我要你替我吃完麦香鱼,就算是间接接吻也要你吃光它。其实在那当下,我是逞强的,我的内心里也有万般的挣扎,但我想,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一定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回忆吧。


子学,你是个很容易就会让别人对你动心的男孩,因为你的诚挚会写在你的眼睛里,你的真心会反应在你的笑容里,所以我好喜欢看着你的眼睛,也好喜欢看见你的笑容。


但是,是不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呢?我想是吧,因为再过几天,我们就要毕业了,毕业之后,我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里了。对不起,子学,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你只知道我没有什么朋友,但你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我要回西雅图了,子学。我会用「回」这个字,是因为早从十几年前开始,那儿就已经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