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0章

作者:天下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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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古代·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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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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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8890字

第二十六章红羽


“替谁?”秦长歌放下茶盏,注目玉色杯中微红的三片茶叶缓缓漂浮,茶叶其色殷红,茶色却奇异的泡出天水远山般的碧色,正是自己当年爱喝的,从南闽找来的“红羽翠衣”,不由微微有些出神。


当年,萧玦为了她这个爱好,曾下旨令人潜入南闽,挖出整株的茶树移栽西梁,谁知茶树水土不服,全数枯死,萧玦为此很是愤怒,欲责御花园管事太监,还是自己劝说他,“为君王者,胸怀天下,不可多生私意,更不可以私害公,自古明君,多摒弃自身好恶,须知喜之则多事,恶之则生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不过是茶叶,喝得着便喝,喝不着便罢,何须生怒?若将这怒气带入朝堂与众臣议事,你要如何静心审势,决断天下大计?须知你一言便可决天下黎庶生死安危,若有失帝王之道,何其不利也,再者,你的喜好传出去,必有小人钻营,苦心寻来,博你欢心,如此,难免百姓遭殃,若群起而效之,必是对百姓的磨难灾祸,届时你的英明帝王名声,还能剩下多少?”


当时,萧玦正色听了,半晌叹道:“小小茶叶,亦有这样一番道理,我却是未曾想到这许多,千绝之门,精绝帝王之术,辅佐历代帝王无不功勋彪炳,果非浪得虚名,如此,真真受教了。”


他一揖到地:“若无你这一代贤后,如何成就我这英明之主?”


一代贤后……


尸骨无存。


英明之主……


涉嫌杀妻。


无情多是帝王家。


千绝门以拯救世人为己任,以造就治国之才为己任,以辅佐明主英君为己任,但非逢乱世,非逢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轻易绝不派遣弟子入世,就是因为深知帝王共患难易,共富贵难,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历代千绝门弟子,虽出将入相,威权深重,但荣宠始终,平安到老的,却如凤毛麟角,寥寥可数。


是以有时,千绝门山门,百年不开。


深知伴君如伴虎,为了取信帝王,保全弟子,千绝门因此亦立下铁规,凡入世弟子,无论怎样官高爵显,不得觊觎大位问鼎皇权,否则必以天法惩之。


何谓天法?无人见识,千绝门弟子受师门熏陶,从无一人意图染指至尊之位。


第十代千绝门弟子欧阳素光,历任天下兵马大元帅,大司宰,国师,权柄之重几倾一朝,在无数趋炎附势官员上表请求为国师封王,加九锡,皇帝也暗示愿意禅让,大位当由德者居之的情况下,他愤然拒绝,挂冠留印而去,飘荡不知所终。


第十二代千绝门弟子董疏篁,干脆就在辅佐幼帝登位,灭尽别有用心的大臣之后,指定忠诚臣子辅政,自己功成身退,不领官职,于京城郊外草庐竹舍,自耕自食,若帝王亲赴垂询国事,他尽心指点,但绝不入仕,终身为布衣帝师。


千绝门弟子,留下的都是忠诚淡泊,一心为国的千古美谈。


这一代,千绝门派出了女弟子,秦长歌以女子之身,自择天下之主,幸运儿萧玦在秦长歌支持下毅然投军,投入节制幽、平、德三州,兵力最为强盛,号称有三十万控弦之士的平州节度使薛正嵩麾下,一路以军功升迁,成为薛正嵩手下头号大将。


再设计杀刚愎自用失却军心的薛正嵩,取而代之,连灭诸侯势力,兵锋所指,万军辟易,直至攻至元都城下,双重城郭的元都城易守难攻,号称飞鸟难渡永久不破的天下第一大城,元帝骄纵,自恃城高可触云端,箭矢难及,亲身上城头观战,结果被有备而来的秦长歌以师门神兵风羽长弩一箭贯喉,立时身死,军心大乱,生生将京城兵不血刃的送了人。


后来,萧玦无奈立了江太后娘家侄女为后,却将管束后宫之权交予贵妃秦长歌,再后来,江家被牵入一桩谋反案,皇后因“心怀怨望,谋害皇嗣”被废,秦长歌登上后位,成为千绝门历代弟子中,与皇帝关系最为亲近的人。


果然,祖宗的经验教训是再没有错了,一代开国名后,最后的下场,却是功臣无冢,深怨长埋。


秦长歌对着茶盏,淡淡的笑了,清冽的茶水映着她浮波浩渺的眼神,有一丝碎光飘摇明灭,有如流萤闪烁于银河长挂华星璀璨之中,难以察觉转瞬消逝。


祁繁坐在对面,看着这个女子,对着“红羽翠衣”出神的表情,不知为什么心中忽然一紧,神思也微微的拉远,想起当年那个微笑着走过沙场,走过朝堂,走过深宫,最后走进长乐宫熊熊烈火的绝世女子。


往事已矣,伫立无言,不过赢得凄凉怀抱。


只是,眼前的女子,如此陌生,却也……如此熟悉,熟悉到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认识她,仿佛她的身体里,深藏着一个,他所熟稔的,逝去的灵魂……


他无声的吁一口气,自嘲的笑,怎么可能,皇后之死,是自己亲眼所见,怪力乱神之说不足信,事到如今,能做的,也就是为皇后报仇了。


啜一口茶,他道:“您刚才问替谁报仇……我也不知道,这便是我们急需弄清楚的问题了。”


“经商,未必需要拼个你死我活,有时候也可以求同存异嘛,”秦长歌微笑,“与其两败俱伤,不如同存共荣,我去试试吧。”


微微一怔,祁繁有点不太明白秦长歌的措辞,想了想也大概懂得其中意思,不由自失的一笑,自己真是疯了,怎么会将她和皇后联想在一起?这两人明明不是同一人嘛,皇后会满嘴说这些让人听不懂的怪词?


“那辛苦您了。”祁繁装模作样的弯弯腰,“今日已晚,明日在下安排您会晤对方,如果不嫌寒舍简陋,请在这里用膳休息如何?”


“好啊,”秦长歌温柔却毫不客气的应下,一边向屋内走,“也好和我儿子联络联络感情。”


……


祁繁僵在门口,笑不得哭不得。


你儿子?


这是你哪门子儿子?


你还真当你是他娘了?


这这这这……这是我西梁太子,太子啊!!!——


过渡段,不过不是白写的,有伏笔,啊啊有恶趣味的伏笔……


第二十七章梦会


晚饭时,秦长歌终于见识到萧包子“爱西梁,爱武功,爱亲娘”的强大念力了。


最起码他对武功的狂热赤诚就非常人能比。


棺材店占地广阔,内院是很富丽的庭院,三进宅院,高轩畅朗,秦长歌在主人引领下迈进已经布好席面的暖阁时,见到的就是金鸡独立于椅子上的萧包子。


换了一身墨绿色小锦袍的萧溶,深色锦缎更衬得小脸粉嫩团团,可惜那表情横眉竖目,鼓着腮,咧着嘴,举着一包荷叶鸡,抖抖晃晃,努力要将姿势摆稳,只是看起来不太成功。


“你在做什么?”秦长歌仰头望“仙姿飘举”的儿子,一脸诚恳的发问。


萧溶白她一眼,多么愚蠢的问题啊,一看就知道是不会武功的人问的,要他萧大公子回答这么愚蠢的问题,又是多么的浪费体力啊,尤其是当他真的很想掉下来的时候。


可是这个女人脸上的表情好像真的很想知道……她的感觉也真的很象娘……


好吧,萧公子很善良,那是自然的。


“我在练下盘功夫……下盘你懂吗?下盘功夫是练武的根基……”萧公子谆谆教导,授人艺业唯恐不真诚。


秦长歌哦了一声,将目光飘到一边那个笑咪咪趴在桌上,啃着鸡腿观看儿子英姿的少年,她记得,这是祁繁的弟弟祁衡,一个很有经商天分的孩子,当初凰盟初设,一应对外事务,都由祁衡出面,他比他兄长还八面玲珑,衡记就是以他名字命名的。


祁衡一接触到秦长歌目光,立即抖了抖,赶紧爬起来,笑道:“姑娘是……”


“我是他娘,”秦长歌轻描淡写抛下一句,不理呆如木鸡的祁衡,伸手召唤萧溶,“儿子,下盘功夫不是这么练的,你被你祁叔叔骗了,下来下来。”


“真的?”萧包子不信。


“真的,”秦长歌微笑,“你下来,明天我带你去见识真正的武功。”


两眼立时大放光亮,萧溶欢呼一声放下腿,不料独立得久了,腿一软,木头似的栽下来。


被早有准备的秦长歌一把接个正着。


将儿子小小的,溢着乳香的身子抱在怀里,不同于白日里人群中浮躁心情,钩心斗角中无暇体味重逢的欣喜,这一刻,与娇儿近至肌肤的接触令秦长歌钢铁般的心志都几乎崩溃,多少年忘却前生,多少年翻覆红尘,当一切从头再来时,当初那抱在臂弯的一岁婴儿,已长成如今娇嫩可喜活蹦乱跳的四岁孩童,而时隔一世之后,那被她拼尽生命里最后一点潜力死保下的娇儿,终于被她真实的抱在怀中,微香淡淡,却几乎牵起内心深处,最为隐秘最为伤肝扯肺的旧伤,然而这伤痕虽渗血心情却完满,无论当年真相如何,无论萧玦有无背叛,无论那疼痛有多令人于流年中暗恨,无论当年的遭遇有多悲惨凄凉,这一刻都似无需计较,这一刻都觉得老天厚爱,因为,萧溶,还在。


她几乎不能自控的将头微微埋进萧溶怀中,紧紧抱着他,沉醉在他的乳香中而不愿清醒。


立于她身后的祁繁,看不见她神情,她可以略微放纵那一瞬。


萧溶本是笑嘻嘻的,不知怎的见着她神情,突然安静了下来,静静看了这个看着自己,目光中似有千言万语的女子半晌,忽轻轻搂了她一下,在她耳边悄悄道:“现在我觉得,你真的是我娘。”


倒抽一口气,秦长歌按捺住激涌心绪,在泪光中轻轻微笑,也在他耳边悄悄道:“我真的是你娘。”


“那,”萧包子狡黠的眨眨眼,“我们不告诉他们?”


“对,不告诉他们。”


腹黑母子相视微笑。


“你既然是我娘,能不能帮我件事?”几个人坐下来开动,萧包子又对秦长歌咬耳朵。


“嗯?”


“我好讨厌身上的香气,”萧溶表情无辜,长睫毛眨啊眨,那睫毛浓密得似乎能听见小扇子扇风的微响,“那是婆娘才会有的味道,我堂堂男子汉,怎么能有这香味,你帮我去掉。”


婆娘……


祁繁那混蛋,把我儿子教成什么样子了……连婆娘都出来了,秦长歌大怒,眼光飘过去,祁繁正在喝汤,忽地一个冷颤,汤洒了一袖子。


“怎么了这是?”他表情迷茫的抬起头来。


秦长歌盯着他笑,“没事,要下雨了。”——


“要下雨了。”


萧玦自黑暗中睁开眼时,听见窗外萧瑟的风声抽打窗棂的声音,脑海里立即冒出这个念头。


刚才好像是在批阅奏章吧?怎么就睡着了?


还……梦见了长歌。


依稀是数年前的长乐宫,长歌刚刚产下溶儿,倚着床栏抱着溶儿玩乐,自己斜靠在她身侧,注视着这对母子,心中无限完满喜悦。


长歌不施脂粉,素面清绝,长发披泻,一床迤逦黑色流水,光芒熠熠,暗香隐隐,高贵天生的眉宇间,因爱子呢喃娇语,绽出温柔如水莲的笑容,如斯醉人。


爱妻,娇儿,他彼时亦沉醉于开满四季繁花的长乐宫似乎永不断绝的春风里。


然后……春风突然化成漫天妖火,火光里玉阶金釭,宫宇楼台,无声崩塌,火光里遍地奇花,玉树琼草俱成焦炭,火光里红颜化为飞灰,幼子缩成焦骨,火光里他一夕之间失去爱妻娇儿,成为一无所有的,真正的,孤家寡人。


……


烛火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熄灭的,或许是被风刮的?窗户其实关的很紧,哪来的风?或者,是长歌,你肯回来看我了?


萧玦躺在黑暗中,锦榻上,无意识的呻吟了一声。


火光……火光……那夜的记忆,为什么只剩下了火光?


之前,之后,有些记忆似是久存的面具,为时光所侵蚀,慢慢腐朽,一碰之下便完全碎裂,再也无法拼凑完整。


他颤抖的伸出手,往事如平静的水面,荡开迷离的涟漪,有些场景很清晰,有些场景无限模糊。


有什么一闪而过。


哐啷!


满地碎片,描金双龙双凤青玉插枝瓶粉身碎骨。


满地白亮亮的碎片里他咆哮,声若惊雷,“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她浅笑,立于碎屑之中,永远的点尘不惊,“我从未只为自己想做过什么。”


…………


那画面一闪,扭曲着不见,他来不及挽留。


“嗒……嗒……”


殿外萧萧庭树,切切幽蛩,一径疏落的白石径,谁的脚步来回盘旋?


彷徨,犹疑……


他忽的一下跳起,扑到窗边。


长歌,你来了么?


急切的目光急急搜索,看见的却是几个太监。


因为他睡着了,过了用膳时间,太监不敢催请,在外殿等候着,不住探看,偶有细碎的声音传来。


萧玦的手指,深深陷进窗棂之中。


窗棂在无声颤抖,越抖越剧烈。


他突然一甩手。


哗啦啦!!!


袍袖飞卷间,木屑飞溅,木柱倾颓,整扇长窗,被他怒极施力,重重拉下!


连带着他扣入木料内的小指指甲,被他毫不顾及的拉扯之力,血淋淋的亦被拔脱。


他看也不看血肉模糊的小指,只是身影茕茕,立于一地碎裂的纸木之间。


于回旋不绝的碎裂的巨响里,于太监们惊惶的回望里。


无尽悲凉,无尽失望的怒吼。


“滚!!!!!!!!!!!”——


龙章宫帝王雷霆之怒,棺材店母子却其乐融融。


秦长歌将困倦的儿子抱在怀里,小心的给他疏通筋骨,她记得师门有一套拍打松骨法,对于孩子的健体强身,增长个头都很有作用,萧溶给她侍候得很舒服,小狗样哼哼唧唧,昏昏欲睡。


“炽焰帮帮主,素玄是个怎样的人?”秦长歌若有所思的向祁繁提问,“我明日要去见他,必须要对他有点了解。”


“他?”祁繁苦笑,“这个人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三年前,他独闯炽焰帮,剑挑自帮主以下三堂主六护法十二香主,剑下无一合之敌,江湖中人,本就以武力为尊,当即奉了他做帮主,这人据说很有头脑,很善于发掘人才,更善于用人,只是手段很神秘,只知道没多久,炽焰帮就发展起来,而素玄其人,也渐渐名动天下。”


说到这里,祁繁停下,呷一口茶,笑道:“要不要听听关于素大公子的江湖传闻?”


第二十八章采花


江湖传闻,素玄是个很潇洒的人。


江湖传闻,他有世间最好的风姿,有世间最强的武林势力,喝世间最醇的酒,睡世间最美的女人。


江湖传闻里,他最喜一支箫,一壶酒,登临天下胜景,遍阅人间春色。


他曾放舟千里,只为陇东名湖夏季初开新莲,他去采了那莲中最美的一朵,玉缸清水养着,再行船三日,送到陇西名妓丝丝如雪柔荑边,只为换得佳人含媚一笑抚琴一曲。


他曾孤身一人,素衣白马,长笑驰入未阳城长胜盟和飞狮帮争夺地盘的血战之场,以一人单手接下两大巨头同归于尽之击,将他们毫发无伤的送回各自阵营,再微笑告诉他们,我们虽然是武林中人,但以武力解决问题,其实是件最蠢的事,命没了,基业焉存?


拣回性命的两大首领,当日在他见证下,合理的重新划分了势力范围,从此相安无事。


他是天下第一大帮帮主,默认的天下第一人,自然,某些企图早日成名的人,会将和他决斗作为成名的终南捷径。


他的战书很多,多到他经常拿来垫桌子。


偶尔他也会去应战,但战着战着,他突然觉得无聊,甩下对手就走。


对方自然不依,追上来缠战。


他微笑,风采翩翩一指天上明月或者天上朗日。


你看,这月色(日光)如此美丽,在这样的月色(日光)下打架不觉得太煞风景吗?


对方被他干晾着,不甘大喊:“你走了,就是认输!”


他耸肩,认输就认输。


对方更加愤恨:“你的第一名号就让给我了!”


“好啊。”素玄笑嘻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不可以把炽焰帮帮主的位置一并帮我接下?”


然而无论他甩手避让决斗多少次,他的第一称号还是稳稳在脑袋上戴着。


炽焰帮帮主的尊位,依旧是他稳稳坐着。


所谓强人,强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他肯示弱,别人也当是谦虚。


有些话,即使他认真,别人也当是玩笑。


只敢当玩笑。


他一剑西来,所经之处,万众俯首。


江湖中人,称他潇洒优雅,飘逸脱略,比王孙公子还丰神如玉神采飞扬,莫不以见素玄一面为荣。


可是……秦长歌面上好谦虚的微笑着,心里却在腹诽。


他们想见的,崇拜的,尊重的,真的是眼前这个人吗?


祁繁嘴里的江湖传闻,还真是信不得啊。


眼前这个人,长得不可谓不漂亮,衣服不可谓不精致。


可是,潇洒?优雅?飘逸?脱略?


倚在红木椅上吃石榴的那个人,衣襟散落,姿态轻闲,一个硕大的石榴被他啃得七零八落,雪白长衣上暧昧可疑红色点点,精致的下巴犹自沾着细碎透明宛如碎玉的石榴子。


不过秦长歌看久了,倒也不得不承认,这人虽然吃得狼狈,也许依然是潇洒,优雅,飘逸,脱略的。


因为已经有人陶醉了。


某女侠目光飘荡,晕生双颊,轻声感叹:


“石榴宛如红晶,衬得他肤光皎皎如玉,衣上红点处处,似雪地盛开梅花。”


好……好吧。


就算是吧。


美男嘛,自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今日,是炽焰帮每月开坛例会的日子,帮主不管爱不爱听汇报,都必须要在的。


秦长歌才不会老老实实的先去见那炽焰帮在郢都的生意代言人,她要找,就直接找上正主。


大大方方在炽焰帮堂口递帖求见,“衡记”新主事的身份,使对当前商争心知肚明的炽焰帮属下,立即没有二话的去通报。


她被让进正堂,和其他一些因事求见素玄的来客,一起去见素帮主。


只是昨晚传闻听多了,导致她对素玄已经形成了潇洒飘逸翩翩佳公子印象,如今这一见……好吧,还是佳公子。


秦长歌正在思考该如何措辞拜见这位看起来潇洒旷达得令人自惭形秽的大帮主,对方已经看见了她,目光一亮,扔了石榴便站起来。


只是这一起身。


红晶不见了,梅花消失了。


他整个人依旧长衣如雪,洁净如水。微笑迎过来的姿态无懈可击。


“哗!神仙!”萧溶目光发亮:“武功……武功啊!”


秦长歌觉得很没面子,这小子,早知道不带他来了,一张嘴就露怯。


不过萧溶很快就不发亮了,因为他发现那个神仙叔叔,盯着自己好不容易认来的娘,那目光比自己看见神仙还亮还贼。


萧溶怒了。


娘是谁?娘是自己千辛万苦从人堆里挑选出来的,是自己认错无数个娘后终于自己蹦到他面前来的,从昨晚开始,天上地下他就看中娘一个,怎容得他人觊觎?


不待秦长歌发话,萧溶横步一跨,小短腿努力拉成弓马步,运气,戟指,大喝:


“个儿郎目灼灼似贼!莫不是个采花贼!”


……


咣当一声。


素玄摔到地下去了。


堂堂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素玄。


以“傅粉少年色皎皎,倚马斜桥红袖招”的风流潇洒,倜傥脱略赢“无双”之名的素玄。


为江湖无数女侠倾心不已,提到他就眼光荡漾,因此素来把形象看得比脑袋还重的,公子素玄。


栽到地上去了。


其余人还没反应过来。


秦长歌已经施施然上前相扶,一脸歉意的给素玄道歉:


“抱歉抱歉……犬子实诚,出言无状,素帮主千万海涵,千万千万。”


实诚?出言无状?仅仅如此?


那不是坐实了“采花贼”这个称号?


素玄那张漂亮得据江湖女侠们每次提起都眼冒星星说一看就会夜夜春梦的脸,已经象是打翻了调料铺,五颜六色不知道怎么来形容。


萧溶犹自摆着气吞山河的姿势睥睨素玄,大有素玄不认罪他誓不罢休之态,秦长歌淡淡瞥一眼他裤子,微笑道:“儿子,你马步搭得不准,腿再张开些。”


“哦,”热爱武功勇于纠正错误的英勇儿子连忙照办。


便听刺啦一声。


春光乍泄。


英雄“哇呀”一声,抱着裆便跳起来,腾腾腾红云上脸,蹬蹬蹬便奔了出去。


丢死人了呀呀……


一泡眼泪在乌溜溜的大眼睛里转呀转,无奈不敢对着恶毒的娘哭。


素玄捂着肚子,好容易爬回椅上。


这回是笑的。


第二十九章回首


等到秦长歌找回儿子--事实上也不用她找,凰盟的人在外面守着呢,虽说确信炽焰帮不会在自己堂口内对人下手,虽说祁繁并不认为秦长歌会对萧溶不利,但怎么说,萧溶的安全,是不能不考虑的。


凰盟的办事效率就是高,儿子奔出去,奔回来,裤子已经换掉了,本来萧包子觉得丢人,死活不肯再来,秦长歌只道:“据说素玄是天下第一高手哦。”


“是吗?”包子犹疑,想了想,很有牺牲精神地道:“看来我还是得去。”


秦长歌笑而不语。


包子眼珠一转,道:“我不是为了武功……我得看着他。”


什么……


“祁繁叔叔说了,”萧包子一本正经,“凡是色迷迷看着女人的男人,都是狼变的,会把女人吃掉,所以我得保护你。”


……这都什么和什么!


秦长歌决定,一定,从今以后,要好好的关心下祁繁,免得他整日闲得无聊,毒害幼儿。


牵着儿子正准备回偏厅等候,迎面遇上一个执事,执礼甚恭,说素玄请她移步书房,他已在书房等候,秦长歌谢了一声,坦然进去。


经过书房外侧的花园时,远远看见书房大开的一排长窗里,素玄白衣如雪负手而立,背对来人,正出神看着墙上一幅画,秦长歌不得不承认,素玄姿态端然的时候,确实风姿卓越,仅仅一个背影,其风华神采,潇然之姿,也能令人久久注目,不能移开目光。


秦长歌踏入书房时,素玄已经洒然转身,朗笑相迎,秦长歌百忙中目光一瞥,飞快的掠过那幅画——


长空,飞雪,空旷寥落的长街,视野之中一匹神骏黑马前蹄高扬,作飞驰中紧急勒马之姿,马上黑氅黄衫的女子,正单手勒住缰绳,半空之中,微微对着路侧侧头。


画到此处笔意已尽,那一侧头,看的到底是什么,竟无法得知。


那女子看来身姿纤秀,于神骏马背之上,宛然回首,长空烈风,一地积雪,万千萧瑟被一个骑马侧首的背影踏破,她黑发于雪花中飘扬,面容虽漫漶不清,然而飞雪中那遥远的,似淡然似无意的一侧首,便似已穿越时光,看进红尘深处无尽悲欢,风华无限。


看着这画,每个人都会在心中油然而生执念。


她是谁?她在看什么?


她为何于疾驰之中,滑冰之上,如此优美而又惊险的,突然勒马?


烈马飞奔的姿态如此鲜明,爆发的肌肉都历历可见,她定是急行匆匆,飞驰如电,那又是什么,令她于这十万火急的行路之中,乍然回首?


仅仅是一回首的风姿,凝固了最美最悲悯的那一刻。


……


秦长歌只是飞快一眼,素玄便已察觉。


大大方方问她:“画得可好?”


秦长歌被发现偷窥,也不尴尬,也大大方方问:“帮主亲笔?果真好意境。”


素玄一笑,道:“不及斯人风采万一矣。”


他注目画卷,神情奇异,那目光如水流动,水波里涟漪万千,向往,敬慕,怅然,怀念,感激,忧郁……种种般般,翻卷起伏,如碧海生波,迭浪不休。


什么样的人,不过一个回首,便能令这隐然的天下第一人,思慕怀念如此?


第三十章惊破


秦长歌好奇,又看了一眼,隐隐觉得,那马看起来有点眼熟。


还未来得及细想,主人已自无限追思中清醒,微笑揖让待客,秦长歌在黄花梨木雕八蝠椅上坐下,打量四周,笑道:“帮主风雅,这书房布置雅致,古琴名焦尾,书画多名家,臂搁玉玲珑,茶盏浮青花,衬上这香炉金鼎,青瓦白墙,松柏苍翠,人物风流,竟是难得一见的好景致。”


“姑娘有此一语,足见也是高华人物,非凡夫可比,”素玄笑吟吟道:“其实我是不管这些的,除了刚才那幅画,其余都是我帮中子弟东拼西凑来的,他们只知道找好的,却不晓得但凡屋舍布置,在精不在多,在雅不在贵,这屋里的东西,值钱是有了,单论物件,品味也是有了,但是挤在一起,那就是画蛇添足,平添俗气了。”


此人倒是通透,秦长歌微有些诧异的看他一眼,竟然听出了她恭维里的笑谑,一番话既有见识又不失分寸,隐隐间意兴非凡,倒真不负其脱略之名。


素玄已殷殷笑问:“敢问姑娘芳名?”


秦长歌还未回答,被冷落了许久的萧包子已经愤愤道:“不告诉他!”


素玄目光转向萧溶,笑意满满,面上却一本正经的道:“为何?”


“个儿郎……”


“个儿郎目灼灼似贼嘛,”素玄笑嘻嘻打断萧包子再一次控诉,神情无辜,“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人在前,看都不给人看,少爷,你不觉得太霸道了么?”


萧包子愤怒,这人皮厚呀皮厚,令人发指!


“那是我娘,只有我能看!”


怔了怔,素玄看向秦长歌,先前是听见她说犬子,只是当时自己忙着大笑,未曾留意,如今看来这女子不过十六七年纪,如何就有三四岁大的儿子?京中大户人家虽说都早婚,十二岁嫁人的也不是没有,只是那样的女子养在深闺,也不可能象她这样抛头露面,不过这些也只是在心中默默想了想,终究不好显得疑问,只笑道:“问个问题,你在街上遇见美人,是不是要多看一眼?”


“是啊。”


“再问个问题,你觉得你娘美不美?”


“当然美!”


“对呀,”素玄摊手,“美人才有人看,没人看的就不是美人,如果你娘没人看只能说明你娘不美,可是你娘很美,那么被人看也是应该的,合理的,美人没人看那就不叫美,没人看的女人没面子……你觉得应该被人看哪还是不应该被人看?”


……


萧包子再次被一堆“美人”绕昏。


秦长歌抱过儿子,笑眯眯道:“儿子,你不要和素帮主讨论美人这个问题,他可以和你说上三天三夜不喘气,你能么?”


萧包子愤愤:“我迟早都能!”


“好!有志气!”素玄大笑,随即面容一整,转向秦长歌,“姑娘,虽说令公子极其有趣聪慧,可你今日前来,不会只是为了让我见见贵公子吧?”


“我姓明,日月明,单名一个霜字,”,秦长歌微笑,“今日前来,只有一桩。”


她微笑竖起一指,“衡记愿助素帮主达成所愿。”


怔了怔,素玄定定看了秦长歌半晌,失笑道:“明姑娘,我原以为你要来和我商量郢都商事利益的。”


“商量那个做什么?”秦长歌微笑,“你志不在此,我何必徒费精力?”


素玄仍旧在笑,但眼中已无笑意,“哦?志不在此?我炽焰帮大举南来,倾全帮之力,花费若干财力人力,为的就是在郢都商圈扎下根基,成为郢都第一巨户,全帮上下,期待丰厚的回报以更上层楼,诸般种种,无不尽心竭力,姑娘却一口咬定,我志不在此?”


“问题就出在这里,”秦长歌宛然微笑,神情平和,“我来之前,调查过炽焰帮,在西梁国北地,赤河高原以东,炽焰帮拥有大量的草场牧场,盛产关外最为剽悍的骏马,最为肥壮的牛羊,炽焰帮起家于北地,帮中儿郎,多为土生土长的赤河一带游牧儿后代,习惯了高原草场游弋不散的割面长风,闻惯了牛马骡羊温热腥臊的气息,看惯了草原尽处天脉山终年不化的雪顶,喝惯了草原独有带着南人不能忍受的酸味的奶酒,如今,却变卖了经营得风生水起的牧场,抛下生养长大的故土,告别厮守多年的父老,拔根而起,大举南来,缩进这没有长风,没有烈酒,没有牛羊,没有广阔天地的小小京城,于这方寸之地,艰难竭蹶,一步步从头开始,放弃那些天高皇帝远的畅快日子,在步步拘束的京城谋求生存仰人鼻息--素帮主,你告诉我,这,很合理?”


目光变幻,面上笑容却不减,素玄道:“京城郢都,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天下名城,我等北地男儿,久居草原,却也仰慕南人文化,来此创我基业,于帝都一展我炽焰风采--有何不合理?”


“是吗?”秦长歌慢条斯理饮茶,“可惜我并没有看见炽焰大开山门亮出旗号,说要南移势力,于郢都发展呀。”


“时机未到而已,”素玄斜倚锦榻,将茶盏在手心轻合,茶香袅袅里他笑容亦微微摇曳,“何必一开始就亮明旗号,树大招风呢?”


“我倒觉得,”秦长歌喝茶的姿势轻雅,话语却利如刀锋,“素帮主说了这许多,真正有用的只是八个字。”


“哦?”素玄换个姿势,以腕支颊,雪白衣袖垂落,神容潇然,“愿闻其详。”


将茶盏轻轻搁在几上,秦长歌一掠鬓发,一字字柔声道:“天子脚下,时机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