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美丽的错误

作者: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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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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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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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6220字

1美丽的错误


其实,那一刻锋和琳都彼此暗吃了一惊,只是某种心理使他们再次头也不回地擦肩而过。


锋和琳同在一个班,锋是班长,琳是团支书。


琳在大学里是个优秀的女孩。琳写的文章似行云流水;琳画的水墨画,用Boy们的话来概括,就是:“像琳,静美、清纯、淡香。”


锋在大学里是出了名的。锋写的因其独特的乡土味而频频见诸报端;锋写的字,矫若惊龙,飘如游云,Girl们都说,瞧不出锋粗皮黑脸憨憨相,却是多才多艺的人呢。


琳和锋总是一块儿出墙报。琳画画儿,锋写字儿,两个人话不多但配合很默契,每次出的墙报都很得老师、同学的夸奖。于是有人说这一对是正宗的“男才女貌”。话儿飞到他俩耳里,琳不吱声,锋也装耳背。


琳喜欢打排球。每每球赛,场外总是密匝匝围了一圈人,这时的锋总是站在人群的最前面,眼睛眨也不眨地不知是盯着琳还是球。有一次锋端着饭盒边吃边喝彩,冷不防琳一个斧球飞来,不歪不斜直愣愣砸掉他手中的饭盒。人堆中顿时爆发出一阵琅琅的笑声。琳脸蛋粉粉地赶去道歉,把个憨厚的锋客气成了大红脸。这时不知哪个俏皮鬼意味深长地来了一句:“恐怕抛的是绣球吧?”一语双关,琳听了拿着球羞答答地离开了,锋则拎着饭盒嘿嘿直傻笑。


从那时起,锋对琳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这种感觉又甜又涩,时常诱惑着他经常无理由地到琳后面男同学的座位去,故意高声说话引起琳的注意。可琳在她位子上一动不动,似乎对锋的举动不感兴趣。为这锋有一种自知之明的想法:我长得这么土,人家会瞧上我吗?锋心事茫然。琳的美丽威胁他,琳的才气削弱他。


琳自从被人说“抛出绣球”后,神经兮兮地开始留心起锋来。锋,好一个纯朴憨厚、才华横溢的男孩!鬼使神差,琳悄悄地收藏了锋在校刊上发表的几篇。她开始留心打扮起自己来。她知道锋一下课就往她后座溜的意思,她也感觉到他脉脉的目光时刻在追随她。她多想回眸一望与他相视一笑,对他说一句什么话。但她从没有做到,她害怕别人说她主动,因此只好静静地戴着高傲公主的面具,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锋的信号。


锋和琳仍在一起出墙报。两人不时用欣赏的目光注视对方。锋从琳的眼睛里看见了明媚的春天,琳从锋的注视中听到了突突的心跳。


可锋不敢说那个字。琳也不敢说那个字。


锋想,我不能先主动,别人会说我异想天开。


琳想,我是女的,怎的可以先去追他?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锋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心灵的酷刑,在一个月圆的夜晚爬起来打着手电给琳写了一封信。信只有一句话:我喜欢默默地注视着你然后默默地被你注视。第二天,当他正准备把信投进信箱时,突然听到室友们的谈话:琳与新闻系学生会某男士好上了。


当时锋多想冲过去扭着那位Boy的衣领问他妈的到底是谁说,可他不敢,甚至不吱一声,好像这件事和他没有半点关连。在一个黑灯瞎火的夜晚,锋独自一人跑到江边,伴着沉甸甸的痛苦,那封贴了邮票的信被他撕成碎片撒落水中。


琳纳闷着,感觉到锋已没有了原先那种火热的眼光。她每天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等待锋的出现,但再也听不到他浑厚的声音。这到底是为什么?她在心里苦苦地呼唤他,责问他。正当她下定决心主动进攻时,室友突然谈到,锋经常到外语系找某女生。


“是吗?”琳轻描淡写地问一声,心却撕裂般疼痛着。她没有去证实那句话的来由,就泪流满面地偷偷把收藏着的锋的几篇烧掉了。


从此,琳和锋都把心情埋入书本,暗暗地互相竞争。优秀的他们依然优秀,只是琳多了份傲气,锋多了份沉默。


岁月如水,当智慧使他们渐渐地从那个自封的心狱中解脱出来时,他们毕业了。


临离校的那天,阳光灿烂。锋和琳突然在校园相遇。相遇的那条路上没有第三个人。或许是出于礼貌,锋问琳到哪儿,语气淡然而平薄。


“找我的堂弟一同回家,他是新闻系的。你呢?”琳的话平静如一泓深封的井水,心中不再有那份疼痛的甜蜜。


“噢,我去外语系找我的表姐。”锋说,表情不再灿烂丰富。


其实,那一刻锋和琳都彼此暗吃了一惊,只是某种心理使他们再次头也不回地擦肩而过。


2燃情岁月


日子在笑声中,在莫名其妙的忧喜参半中演绎着他们金色的童年,比起他们的父辈,他们的童年里多了似懂非懂的爱情故事。


他有一个非常好的名字——王曙,他爸爸说,他的名字预示着黎明静悄悄地来到,大地在早晨的阳光里欢呼雀跃,呈现出勃勃生机。只要是他来到他们班的每一处,每一个小小的团体,立时就会洋溢着阵阵笑声,只见他左窜右跳,连连做着怪动作,或者,一句又一句的道听途说的俚语、笑话从他的嘴里蹦出来,惹得围观他的同学几乎笑弯了腰。


“哈,哈,哈”整个教室或者教室外顿时弥漫着一种年轻的,青春的欢笑。


有时,一些年轻的老师也会加入到他们的欢笑中,比如他们班的王老师,18岁左右的师范毕业生,常常奔过来扯住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的衣角,追问道:“你们笑啥呢?是不是也让老师分享分享呢?”18岁美丽如花的王老师未泯的童心溶入了他们每一天的日出和日落。


所有的人都憋住笑,只看大家紧抿着嘴,那笑声急于从嘴边跳跃而出,却又仿佛嘴唇里窜来窜去的音,急切间急得小脸胀得通红,发出一阵阵“哧哧”的声音。


还是一位同学忍不住率先开了口,他指着他,说:“王曙,……”话未说完,自己先笑弯了腰,几乎喷饭。


所有的同学都“哈哈”地笑了起来,教室内或者教室外顿时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朝气。


待那个小王老师弄明白什么事后,脸上便出现一层一层的红潮,多么像天上五彩的云,又像荷花粉红的苞蕾。她那黑波浪般的披肩长发似乎也羞涩的微微颤动……


王曙就喜欢小王老师这样子。


王曙的年龄正处于人们通常所说的那个危险期,今年14岁,正上初中二年级。


他在一家西安的贵族学校就读,贵族学校顾名思义就是收费报酬昂贵、专门为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提供的。王曙的父亲是延安市一家公司的老板,前几年依靠钻政策空子发了一笔大财,生活得挺富裕。但是在这个文化基础薄弱的暴发户心里却始终有一种担忧,也就是他的心病,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出人头地,淡泊掉他身上的土气和俗气,跻身成真正的领导中国的一代新贵族。贵族一般要经过三代的培养,三代成贵族,他父亲算一代,他自己算一代,真正的贵族便就是王曙这一代了,等到了孙子那一辈便是贵族的后裔,真正的贵族的贵族了……因此,王曙的父亲对儿子的培养是不遗余力全力以赴的,无论王曙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想方设法满足,即使是天上的月亮,他父亲也会搬来高高的一把梯子,费力的爬到屋顶上……


贵族学校实行的是封闭式教学,男女学生吃、住、玩等等都在大校园里,除非有什么紧急情况,一般都得要经过老师点头同意才能外出到花花绿绿的世界里去。


这些学生平时课堂上有代课的学习老师,生活上有照顾起居的生活老师,条件优越得活生生一批小小贵族,然而,温暖的校园有如一道道坚固的围墙,他们被围得像铁桶似的,从心灵上,从行动上展开不懈的抗争。


这真是一个危险的年龄,危险的年龄似乎对一切限制都极力反抗,似乎对成年人世界里的一切都躁动不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脱离家乡红都延安来到省城西安,离开亲人暂时的忧伤过后,王曙对这个新的世界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他们一共23人,男生16人,女生17人,全部衣着华贵,个个脸上洋溢着自豪感和睥睨天下的傲气。


刚加入这个新集体时,他按照往常的惯例扫视了全班女生,想发现一个能让他动心的美丽公主,她也许就成了他这一学期或者下一学期爱慕的对象。可能在小学四年级时,还是在他的家乡延安市他家附近的那所小学里,他就有这个爱好,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他就突然觉得班上的王丽很好,他非常喜欢和她在一起,每当放学时,他总是寻找借口和她一起回家,一起去野外玩,沿着干涸的延河,下到那干干的或湿湿的泥沙地里,赤着脚和她“嘻嘻哈哈”地追闹着……他觉得很高兴,只要和她在一起。他发现王丽也一样,而且比他懂得更多,知道得更多,就像一个小姐姐一样,经常用泥沙抛向他,向他的裤裆里塞沙子,那湿润的沙子装满他的裤裆,惹得他的小***舒坦地躺在沙滩里,他的心里竟然升起一股快感。


有时她的一双眼睛会不怀好意地直勾勾地看着他,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在她的有意安排下,他和她假装一对夫妻生活着,她要他学着那些大人哼着走西口的小酸曲儿,听着那小酸曲儿,她的一张小脸有时会胀得通红……


后来,在一次延河水暴涨的时候,她被淹死了。当他知道这一个消息时,他真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在她跟前?如果自己在她的跟前的话,他一定会救她,她就不会死的。他为此狠狠地责怪着自己,嚎啕大哭了一场。


到了四年级时,班里的男学生和女学生好像愈来愈疏远,大家似乎都有着一层不愿捅开的隔膜。许多男同学还借故欺负小女生,气得她们直哭鼻子时,又幸灾乐祸地讥笑,以此向其他男同学证明自己多么像个男子汉,和女同学没有丝毫的来往。他也莫名其妙地加入了这种大男子汉的行列,尽管他对自己的心理也捉摸不透,但他又不由自主地这样做;尽管他的每次恶作剧都气得那个女孩用一双迷惑不解或者不知所以的眼睛看着他,他还似乎装做一副毫不动心的样子,但是他分明又感觉心里的跳动,他就喜欢看到小女孩这样。


五年级时,他发现了刘海荣,他一次又一次羞辱她,挖苦她……她最终去报告了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似乎看透了他的内心,微笑着说:“其实你和海荣可以成为朋友的!”


班主任把他和她安排在同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股力量,他立马变得安分起来,在她静静的注视下,他就像一头温柔的小羔羊。时间长了,他和她虽然不说话却心有灵犀,心有默契似的,彼此都在极力突破这层隔膜……最后,他们竟然成了互帮互助的一对典范的好同桌。


六年级时,他们重新分班,他又注意上了王玲,那女孩一副弱不禁风娇小的模样,却异常骄横,老师却很偏爱她,让她担任他们班的班长。


他是他们班的捣蛋鬼,叽叽喳喳地总有说不完的趣闻轶事,逗得周围的同学们一阵“嗤嗤”地发笑。


她坐在他的前面,当背后有所动静时,她总回过头来,看着他,眼光就像一把尖刀一样扎在他的心里,他害怕这样的眼光,更害怕她还会挺重挺重地说上一句:“王曙,不要讲话!”就像一把重锤一样砸向他的心窝,弄得他不好意思低下头来,在心里暗暗骂道:“哇,好厉害的小丫头。”


当后面悄无声音时,她就会回过头向着他嫣然一笑,似乎是在赞许他:好样的。


不知不觉间,他把注意力竟然集中到了她的身上,在所有年轻的心中眼中早已装满了王玲……王玲现在不知怎么样了?放寒假时我得回去看看她啊!


“张丽!”


“王丽?是王丽?”老师的点名声把王曙从回忆中惊醒。


王曙定睛一看,只见一个胖胖的女孩站了起来,笑吟吟地自我介绍道:“我叫张丽,大家好。”说完,她似乎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吐了吐舌头,羞涩得坐了下来。


张丽!张丽!从此这个女孩又成了王曙瞩目的对象。就像以往的懵懵懂懂时候,不,不,比以往更强烈、更明确。他觉得他真的爱上了张丽……


不几周,王曙就和全班同学混了个通熟,这些远离家人从陕西省各个地方而来的富家子弟,似乎比任何同龄人的孩子都要成熟,都要见多识广,所有的男孩和女孩都谈这谈那,什么名牌服装,什么名车,什么……什么……许多东西是王曙这个来自红色圣地的小“红军”连听都没有听过的。一到周末,他们学校门口便会停下许多小轿车,各种牌子都有,熙熙攘攘,鱼贯进出。当一个又一个小皇帝、小公主被挽上小轿车时,他们是那么神气,那么自豪。羡慕得王曙直流眼泪,因为他家虽然也有一辆桑塔纳,他也曾经坐在上面洋洋得意地顺着延河水在延安市转了一圈又一圈,但是现在呢?他却成了一个贫困户,父母通常只能隔三差五地给他打过来一些问候电话,剩下的就只有靠他自力更生,发扬光荣的延安传统了。他只能在寒假或暑假时回家和父母家人团聚,寂寞的小心灵,忧伤的小心灵像小兔子一样“扑扑”乱跳。


很快,王曙又发现了还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几位同学,其中的两位同学很快成了王曙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他们是王宇和郑发。王宇来自关中礼泉县,他们那里主要种苹果,靠卖苹果家里个个富得流油,王宇是标准的关中汉子,既生在关中又长在关中,“关中自古帝王都”,何况王宇个子又高高大大的,不到15岁就已经167米,他和郑发便称王宇为皇上;而郑发呢,来自西安的一个政府官员和作家相结合的家庭,他的父亲是市政府的一个什么局长,母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郑发虽然生得白白净净,文文弱弱,但是脑子特别好使,他特别新潮,特别现代,满肚子的鬼点子常常弄得王宇和他拍手叫好……他们便称呼郑发为美国的那个聪明的比尔·盖茨,亲切地叫他:“比尔,我们的比尔。”而王曙呢?因为他来自红都延安,他们便给他送了一个绰号:“小红军!”比尔还学着日本鬼子的模样笑嘻嘻地说:“‘小红军’你什么的干活?”


王曙故意一脸板正地说道:“我的花姑娘的干活啊!”于是三人一起开怀大笑。


“小红军”、“比尔”和“皇帝”成了初二一班的一个小团体,他们形影不离,同吃、同睡、同唱、同玩。王曙和王宇本就因为家太远不回家,郑发原来是每隔一周回家一次,现在有了两个朋友的陪伴,索性也不太回家了。


“小红军”、“比尔”和“皇帝”在一起便演绎出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他们首先决定给那个小王老师一点厉害瞧瞧,每当他们想外出玩耍时,她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一边看着他们,似乎要穿透他们的心灵,一边不停地追问:“你们干什么去?到底干什么去?”当他们略微有些嗫嚅地不知道怎么回答时,小王老师于是便迅速沉下一张可恶的娃娃脸,厉声说道:“不准!不准!”


看着这张娃娃脸,“比尔”想出了一个鬼主意。


一天早上,当小王老师又款款而来,她坐在办公桌旁,一拉抽屉,却见一张折叠成鸽子模样的花花绿绿的信笺飘落在地上。小王老师拾起来打开一看,却见上面潦潦草草地写着:


“王老师,蛤蟆嘴,羊角辫,一张一跳,真难看;小蛤蟆,三条腿,一下一下,一蹦一跳,哭着喊着我们的王老师。”


小王老师刚开始看到的几句倒没有发现什么,只是抿嘴笑了笑,待看到:“小蛤蟆,三条腿”时,突然明白了,一张小脸顿时胀得通红通红,连那张小嘴也气歪了,她在心里狠狠地骂道:“这帮小兔崽子!这帮小混蛋!气死我了!”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除了爱搞些恶作剧,对一切都表示出极大反抗性,借以表现出自己的独立性之外,最浓厚的兴趣还是在一起谈论班里的那些女同学。


三个朋友——“小红军”、“比尔”和“皇帝”纽结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还是班里的那些女孩。“比尔”这个假鬼子似乎懂得特别多,从他的嘴边经常溜出一串串的令人心惊耳热的名词,比如什么潇洒啊,性感啊,丰满啊等等;直听得他和那个“土皇帝”不住地点头微笑,“土皇帝”王宇还狠狠地捶了假鬼子“比尔”一拳,佯骂道:“好,你说得真是锤子似的好!”


三个朋友也无秘密可言,未过多久,他们三个便都彼此透露出了心底的秘密,“土皇帝”王宇说他好喜欢好喜欢班上的李红艳,一听到她的名字他就心跳,一看见她的神情,他就走不了路了……


那李红艳长得瘦骨伶仃的,说话又非常凶巴巴的……不知王宇为什么会喜欢了她。王曙和“比尔”都想不通。“比尔”甚至故意嘲弄道:“噢!我还以为谁这么大的魅力呢?把你搞成一副酸不叽叽的样子,原来就是那个李红艳啊,一副泼妇的模样,有什么好?”


王宇一听“比尔”羞辱他的心上人,顿时红脸变成了黑脸,他几乎窜起来想同“比尔”打架。幸亏王曙好言相劝,拉开了两人,两人才平静下来,继续他们未完的话题。


“比尔”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转眼间不愉快的事烟消云散,换上了一副笑眯眯的神情,只见他故作神秘地说道:“我嘛!就喜欢那个张丽!张丽,你们看够味不够?够气质不够?够酷不够?”


张丽,怎么,“比尔”这个小子也喜欢张丽,他怎么和我一拼呢?王曙不由地一怔,他挺哀怨地看了“比尔”一眼。“比尔”倒也知趣,收敛起自鸣得意的神情,转向他,问道:


“‘小红军’,你是喜欢谁的?”


“我谁都不喜欢。”王曙冷冷地说道。


“不会吧!不会吧!你还能骗过我的一双眼睛,你那眼睛直勾勾的……”


“比尔”笑嘻嘻地说道,他和王宇一连猜了好几个名字:“王燕、周红、郭娟……”都被王曙一一否定。


“张丽!”待班里的女孩子一一被筛过后,“比尔”终于迫不得已吐出了这个名字。


王曙一时羞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茫然得不点头也不摇头,他的脸出现了一缕又一缕的红晕。


屋里的人都沉默下来,也就是短暂的一刻过后又恢复了平时的欢歌笑语。


“比尔”这小子就是见多识广,鬼点子多,他对“小红军”和“土皇帝”出主意道,要想赢得女孩子的心必须首先自己要“酷”,要有派头……说得两个朋友不禁心痒难耐,跃跃欲试。


在一个周末的傍晚,他们躲开小王老师的监视的眼睛,偷偷溜出了学校,到了外面一家发廊里,三个稚气未脱的男孩一人弄了个长长的中分头,然后再抹上锃滑锃滑的头油,到街上每人又买了一件最时兴的奇装异服回来了。


小王老师看见三个陌生的、油头粉面的小伙子窜进校门,正要喝问,却又发现原来是这三个小混蛋时,又好笑又好气。


一位老教师把王曙、王宇和郑发揪到办公室里好一顿训斥:“你看你们都成了啥样子?一个个留着‘汉奸头’,穿着这种不三不四的花衣服……王曙原来还是老老实实的,怎么也变成了这个样子?嗯?”


训斥完了便是写检查,待他们三个做深刻检讨后,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不管不顾、不拘不束、依然顾我的青春少年本性,于是乎,一个一个的恶作剧又在这座贵族学校里开始了。


三月中旬,三位朋友各自在家里度过一个沉闷的寒假后,一起来到学校,立即欢呼雀跃起来。“比尔”的小眼珠子转来转去,一个鬼点子又出现在他的心头。


在第三天里,他们班的几个女生便都接到一封情书,只见情书上歪歪扭扭地写道:


“Dear,张某(或王某、李某等等)


我好喜欢你啊!只要一想起你那高高的鼻粮(梁)长长的头发,辫子上的蝴蝶结,我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云云。”


再一看下面的曙名,“皇帝”王宇、“小红军”王曙,和“比尔”郑发。她们倒也笑嘻嘻的,脸上红扑扑的,没有多少难堪羞涩之意,相反许多没有收到这封情书的女孩子反倒有些失望,露出羡慕的目光。那一两天里,这封情书成了女生宿舍里永恒的主题。


这封情书也成了三个伙伴和一些知情的男生的话题。他们谈着,又盼望着,期待着有所回音。


终于在一个月后,他们收到了女生对他们共同的一封情书,他们兴冲冲地展开这封精美的情书,就像打开一件精美的礼品盒,心里“扑扑”地直跳。“皇帝”大声念道:


谢谢你们的厚情美意,不过我们所有的女生都告诉你们,“皇帝”风光不再,“小红军”嘛……倒是“比尔”,风华正茂,钞票大大的有……可惜,可惜,假!假!假!我们需要的是真!真!真的比尔·盖茨……


“比尔”的脸上刚开始还有些笑意,当他听到“假假假”、“真真真”时,突然像泄气的皮球一样蔫了下来,“皇帝”和“小红军”王曙的神情也和他差不多。


围观的一些男生忍不住发出“哈哈”的大笑声。在笑声中,又忽然听到一个男生喊道:“今天是四月一日,什么日子?愚人节!哈哈!……”


所有的人都笑了,“比尔”、“皇帝”、“小红军”全部都笑了,整个男生宿舍里洋溢着一股股欢乐的气氛。


日子在笑声中,在莫名其妙的忧喜参半中演绎着他们金色的童年,比起他们的父辈,他们的童年里多了似懂非懂的爱情故事。


3音乐与人生


人生的细腻与明快、雄浑与博大、泼辣与热烈、含蓄与真挚、忧怨与惆怅等等,音乐都可以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


有人说人生是一首激昂雄壮的诗,有人说人生是一首温馨浪漫的歌,然而,人生更是一首博大精深的音乐。


一个人也许一辈子都不懂诗,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唱歌,但他的生活中却不能没有音乐。即此一点,已可窥见音乐与人生关系之深切。


的确,音乐对人生来说太重要了。它可以把人们内心世界中最不容易披露的秘密表达出来;可以使人们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思念、缠绵、悲痛、忧伤以及最让人刻骨铭心的回忆都成为旋律;可以把人生的漫长与短暂都用时间的放大与缩小的方式交付给音乐独特地表达……


同时,音乐对人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音乐表达方式的独特,因为它是人用全身心去体会的。音乐通过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可以把人带入到任何的语言都无法倾诉的境界;可以通过简单或复杂的乐章、曲调以及各种各样的配器方法,表现出人类纷繁复杂的情感世界;可以让人类尽情地体味自己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人生的细腻与明快、雄浑与博大、泼辣与热烈、含蓄与真挚、忧怨与惆怅等等,音乐都可以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所以,丰子恺说:“艺术对于人身心都是很大的感化力。音乐为最微妙而神秘的艺术。故其对人生的潜移默化之力也最大。对于个人,音乐好像益友而兼良师;对于团体生活,音乐是一个无形而有力的向导者。”


在西方国家,人们对音乐的崇敬可谓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在他们看来,音乐在人生如同食物一样重要。食物是营养身体的,音乐是营养精神的,所以,音乐也就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即“musicasfood”之说。


丰子恺将音乐对人生的神奇影响力归结为“慰安”与“陶冶”两大方面。


“慰安”方面,丰子恺认为,我们的生活,无论求学、办事、做工,都要天天运用理智,不但身体勤劳,精神上也是很辛苦的。故古人有“世智”、“尘芬”等说法。可见我们的理智生活很多辛苦,感情生活是常被这世智所压抑而难得舒展的。给我们以舒展感情生活的机会的,只有艺术。而艺术中最流动的、活泼的音乐,给我们精神上的慰安尤大,故生活辛劳的人,就自然地要求音乐。像农夫有田歌,舟人有棹歌,做母亲的有摇篮歌,一般劳动者都喜欢唱山歌,便是实例。特别是现代都市人,更热衷于参加各种各样的音乐晚会,或在抒缓柔美的音乐声中享受温馨,或在振聋发聩的摇滚乐中忘情狂欢。这样,人们一日间生活与工作的辛苦和疲乏,便可伴随着音乐的慰安而得以解除。


“陶冶”方面,丰子恺认为,音乐既是精神的食粮,其影响于人生的力当然很大。良好的音乐可以陶冶精神,不良的音乐可以伤害人心。故音乐性质的良否,必须审慎选择。譬如饮料,牛乳的性质良好,饮了可使身体健康;酒的性质不良,饮了有害身体。音乐也如此,高尚的音乐会把人心潜移默化,养成健全的人格;反之,不良的音乐也会把人心潜移默化,使他不知不觉地堕落。故我们必须慎选良好的音乐,方可获得陶冶之益。古人说,“作乐崇德”。就是因为良好的音乐,不仅慰安,又能陶冶人心,并养成崇高的道德。学校中定音乐为必修科,其主旨在此。所以说,音乐对于个人是益友而兼良师。


音乐不仅与人们的个人生活休戚相关,对人生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也具有无法估量的作用。中国古人有“乐以教乐”之说,其意思是说,音乐能使大众的心一致和洽。


艺术研究工作者在考察音乐时发现,音乐的发达与否与民族的盛衰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音乐发达,民心就会大振,民心大振,国家也就会繁荣昌盛;民族兴旺发达,民众就会欢愉祥和,民众安居乐业,音乐也就会更加佳作辈出。


音乐对于大众具有神奇的支配力。当我们共同陶醉于一种音乐时,大家的情感必会同化于该音乐的意境曲趣之中。故大众同听(或同唱)一种音乐时,大家的感情就融洽,团结的精神便一致——爱国乐曲可使万民慷慨激昂,群情振奋;军队乐曲可以使三军披荆斩棘,所向无敌;追悼乐曲可使大众感慨流泪,悲痛万分。这种音乐对大众的神奇支配力,也就是音乐影响到民族兴衰的重要作用。


关于音乐的发达与否与民族盛衰相关的例证,可谓比比皆是。中国古时周公制礼作乐,所以周朝国势全盛。罗马教皇格里哥利一世推崇圣咏(即歌谣),音乐发达,从而导致了查理大帝统一欧洲。普法战争以前的德国,音乐也非常发达,贝多芬、舒曼、舒柏特、门德尔松、勃拉姆斯等大音乐家辈出,把握着世界音乐的霸权,所以其国势也就非常强盛。今天的美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音乐出现空前的繁荣,同样它们的经济也就处在世界的领先地位。至于相反的例证,也是不胜枚举。比如古时西班牙国力衰弱时,其国内不正当的俗乐就非常流行。日本江户时代盛行***的俗乐,其国势也就很衰弱。20世纪初,中国缺乏良好的大众音乐,民族精神也就大为不振。


虽然音乐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具有他物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不同文化层次的人、不同社会背景的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不同思想深度的人,对于音乐的需求与理解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把音乐作为一种消除疲乏的工具,有的人把音乐作为一种陶情冶性的寄托,有的人把音乐作为一种工作之余的享受,有的人将音乐视为自己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实,音乐对人类的意义是极其深刻的,绝非我们的言语所能表达穷尽的。有人将音乐比作人类“生命的气息”,认为音乐是可以为自己也可以给别人做传的,当一个人生命完结时,和他同时消失的还有就是音乐的气息。


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认为,气聚则生,气散则亡。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方式,其根本的一个问题就是使自己活得能够比较地充实,而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让他人了解自己,音乐则可以达到这样的境界。因为,任何人在欣赏音乐时,他都可以感受到贯通于此的气息的流动。


台湾作家罗兰说:“音乐也是一种语言,它可以直接替你倾诉心事,也可以与你的苦乐发生共鸣。”“能够欣赏音乐的人,很少有无法排遣的寂寞。真爱音乐的人多能保持心境的平和与为人的纯良。”“音乐能使人格净化,真正伟大的音乐家即使难免孤僻,但都很纯真。”


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热爱音乐。


4秋·风·影


五花八门离奇的冲刺拍卖灵魂脱离人格以及只求拥有的流向使得我难以相信现今的都市里还有真正的爱情。所以我崇尚罗曼蒂克般真挚致命的爱情。


已是深秋时节了罢,影说。芦花已飞白。小时候奶奶说。河里芦苇花飘遍了田野飞满了天,那是秋天深邃的迷灵。


影说要带我到这个小园并讲述一段过去的时候,我的思维落叶般顺延得有点沦桑。我敏感地意识到那一定是一个爱情故事。我所延伸的沦桑并不因为影,是因为现今的社会。我指的是现今。五花八门离奇的冲刺拍卖灵魂脱离人格以及只求拥有的流向使得我难以相信现今的都市里还有真正的爱情。所以我崇尚罗曼蒂克般真挚致命的爱情。我虔诚膜拜所有的真爱。记得在一部什么影片里我曾为此流下了几年来我未曾流过一次的眼泪。


这是一个小园,小园不大。古色古香的花榭楼台莲池晚亭以及羽树连片的清阶小道很容易使我想起这定是晚清时一富贵人家的遗园。麻雀儿折返来回地欢唱,落叶洒了一地。一棵树,兀自向天,你可以想象那是怎样一种孤零零的感觉。树叶儿几乎都落光了。只剩下一簇簇树尖上那片片的叶子在瑟瑟的抖擅,像古城堡上根根旗竿尖上舞动的小旗。不要以为我在极力渲染什么悲剧色彩。我只是在向你说明这是一个季节,深秋。


你喜欢秋么?影问我。


我奇怪怎么没人在这时候给我一刀。我是那么地喜欢秋。我能把唐诗宋词里关于秋的诗句倒背如流。像英语中ABC的发音。


影笑了笑说,秋和风是两个极相好的女孩的雅称。像古人的字号今人的笔名。字号和笔名原本是一回事。(我深深地,深深地有同感。我要为古人们干杯。很久没有这样的知音了。)


家乡有座桥,桥两边延伸着长长的铁路。她们便常在黄昏时分来到桥上看桥下的流水和戏水的鸭,看天边的夕阳一点一点地消失。我记得草长莺飞,记得秋水长天共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家乡没有鹜或鹤一类的水鸟。幻觉是一种美,浪漫也是。家住学校,她们便常跑到墙边,从墙的这头画到墙的那头,再从墙的那头画回墙的这头。捧着琼瑶缩躲在小阁楼里总会头挨着头直到彼此都模糊了视野。在碗里打上饭夹上点菜便相互跑串相约溜到一间教室里钻到一张桌子底下,(那些凳子于她们是一种多余,像人类的垃圾。)直到彼此的饭碗被敲得咣咣响还舍不得回家,让各自的家人找翻了天……而所有这些孩提时心灵的故事只有在月夜里星儿能读懂全部,也只有你在月夜里才能告诉星儿全部。妈妈说她俩淘气,串在一起会闹翻了天。真闹翻了天的。故事再美好也会有悲剧的出现。真闹翻了天的,高考那年。


高考那年。影踌躇了一会,她们是在相识的老地方闹翻了天的。所有能归纳起来的原因只是因为彼此都太固执。谁再也没有去找过谁。后来秋考上了北方这所大学。风冷视这一切说秋的不辞而别对她太过分。九年了,九年的感情想来都有点酸。秋固执地认为她不会再想起风,以后大家都会在各自的环境里沉默多年。可事实上秋每每和我讲起她与风的那段过去时总会哭红了眼。我想大凡外表坚强的女性其实内心都柔弱如水罢。她想给风寄去她在入秋时节不胜清寒的五台山南山寺前的石阶上所拍的那张相片。她在相片里挎着背包瘦瘦小小的模样像一个流浪的小女孩,坐在数也数不清而又罕无人迹的旧台阶中央托着小手仰望着天上的白云。那瘦小的身影和痴迷向往的眼神所流露出来的神情总会让人生发出百般的怜爱。秋常常捧着相片,反反复复地说,若是风看到了,一定会,一定会……请原谅我无法用平淡的语言来表述秋的那份感情。人世间原本有种挚诚的友爱无法描述。我想做点什么。我一直在承受着秋的那份愁苦。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地阴差阳错便扮演上了这个角色。有如跌入一座围城,封闭而无助。生活当中的某个角色,由不得你便扮演上了。


影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仍在期盼着一个罗曼蒂克的爱情诞生。可至今我还真弄不清秋和风与那个爱情故事以及这个小园有什么联系。如果你是个作家,你会将这样零落的材料编写成一篇优美的散文或动人的么?事实上生活当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天天都在发生,然后天天都在改变,我们便是在这种发生和改变中生存着,并发生着改变。生活当中的许多片段只能归于一种心痕,然后融入成长的痕迹。我转向影,笑了笑。拍拍肩是我们最为熟悉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便以最为熟悉的方式拍了拍影,说,其实我也知道,有种感情叫无法说清,那是缘于彼此的感动和共鸣。


影以沉默的方式默认了我的观点。这仅仅是一刹那间的停顿***。


秋是一个矜持如水洁白如雪露水般晶灵的女孩,像传说中灵动的罂粟花。你相信二见钟情么?(我奇怪影为什么不问我一见钟情。大凡性格怪僻的人都是其思如性么?)再见面时的快乐之后所留给我的却是一片空白,它占据了我所有敏感的神经网络。我听见一种颤栗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很细碎。感觉真实,真实如生命。秋哭着给我讲了许多她的心事。那点点滴滴勾起了我心酸的往事。点点滴滴。我哭了。别问我那是怎样的一种心碎。我哭了。这些年我极少这样哭过。那天夜里没有风也没有月。我们便爬到那棵桃树上,她活脱脱像个小女孩,一手扶着树丫一手扶着我,一顿一顿地将树摇得颤然。很有节奏的那种。相爱缘于一种心的共鸣缘于一种缘分,不是么。说到这的时候影低头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那阵沉默有多长,也不知道能否用客观的时间单位来测量,但我知道影哽咽了,甚至打湿了双眼。我便也沉默着。(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也应该知道此时该怎么做)直到影抬起头略微地摇了摇说,人的这一辈子宝贵的东西实在太少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体会并好好珍惜。想起风她又哭又笑的那一刻我感觉得到风是她的世界,是她生命湖里避风的港湾,是她爱情生命的一部分。离开了风,再美好的爱情于她也只是一杯清淡的水。捡起那一地的落叶吧,你会看见那片片落叶里满载着秋和我恋风的忧愁。而南国的风啊,可知道这一地的落叶便是那一地的秋么?


我不是影。我和你一样关注着秋和影下面的故事。我所能补充的是影在此之前已决定去做一件事,影说那是他这一生最真实也是最完美的追求,虽然知道也许会很不平坦。影说你把它记下来吧,记下这未果的心愿和这个小园里所有发生的一切。来年我结婚了,定会请你到我家去喝酒。我知道影注重结果,影向来很欣赏开花时节的那份美丽,同时更向往结果时分的那份完美。影决定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像荆轲。人一旦誓死付出了,情感和心动都会回归于一种本原。只是我不希望生活中有太多的坎坷和辛酸乃至悲剧再由影来领衔主演。若是悲剧,我知道影挣脱此境后又会去投怎样的罗网。举凡真正美满的幸福都会让人的心灵先去承受一定的磨难罢。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美丽的玫瑰总会带刺。


影倚靠在柳树旁轻轻地吹起了口琴。故事也就这么完了,很不情愿地就这么完了。影说多年以后他定会请我喝酒,那时再让我续写故事的结局。我静静地倾听着,琴声让我想起清秋时节五台山上自远方幽谷里飘至的恍如旷古隔世悠远的钟声。如空山鸟鸣,在园子上空久久回荡……


我是几年后才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小园的。影毕业后回到了南方的那座城市。在给我的来信中影说一切都好。他一直在为那让他颤栗的爱情和真挚的友谊而执著地追求着。追求本身会让人醉,这至少让我们梦幻现实的完美并回味过去。我一直在期盼着突然之间有点什么事情发生,有如我一直期盼着多年以后的某一天影突然回来请我喝酒并让我续写故事的结局。也许多年以后我们都会老去,但我依然想,那时我一定会换成来继续故事的结局。并以此作为我的结局。


我还应该去看看那片芦苇花。深邃的迷灵飞满了天,这时节里总时不时地会让人醉。


5半册翻阅过的


庄清晚上独自在家看电视,常常突然地无情无绪起来,把音量调到最低,看男女主人公像鱼一样张口闭口,屋里静得只听见窗外雨打在屋瓦上的声音。


夏天快完的时候,庄清独自在家整理旧衣服。在衣橱最深的角落里,她又见到了那件天蓝色的连衣裙。


一件旧衣裳,有时就像夏日里你随手夹进书中的一朵小花,也许很久以后,在你不经意的翻动中,它又会从书页间悄然滑出,当日的娇嫩和水灵已不复存在,但总还有点颜色姿态在,作为它曾经绽放过的纪念。这件蓝色的柔软的旧连衣裙使庄清想起自己已变成标本的学生时代。


回想起来,中学生活谈不上是愉快的,一节连一节的数学、物理、化学课,漫长得好像永生。有时实在无趣,庄清也在下面看看书。那时,他就坐在庄清身后。虽然庄清从不回头,却知道他的目光正越过她的肩膀,着落在她的书上,庄清没有和他说过话,只是在翻页时稍稍停顿一下,因为庄清想,她的速度很快,他是跟不上的。


日子就在平淡中逝去了。她——或者说他们——看完了一本又一本,但始终没有交谈过。


转眼到了高三,似望断天涯路,却发现没有一条路自己走得了的,十分彷徨。好在到底年轻,尚有跳河一闭眼的勇气,乃向人借了全套《鹿鼎记》,大模大样地在教室里看。


忘了是韦小宝娶到第几个老婆,在庄清将翻页而未翻时,听见他在后面说:“好翻了,其实我也看完了。”庄清回过头去,两人都笑了。以后,他们开始讲话。他向她借《侠客行》的下册,因为她曾把上册带到学校来读,“你知不知道,看了上册不看下册,感觉就像相声里那个老头,听见楼上的小伙子扔下一只靴子,便整夜等着另一只。”


借着这个由头,他们在高三的“兵慌马乱”中逐渐建立起一种平和的友情。那些中的幻想世界为这种友情提供了多彩的背景。


后来,中学时代终于定格在一张毕业照上。在照片里,庄清穿着那件天蓝的裙子,她后排往左数第五个,就是他模糊的笑脸。


然而,她和他之间的关系,很快便从天蓝色变成粉红色了。


那一年,他们都很幸运,考进同一所大学,不同的系。他常常在自习时到她教室来,坐在她的旁边。有一天,当他把手轻轻搭在她肩上时,她没有躲。


现在庄清承认,当时自己是有些虚荣心的。他漂亮,而且会玩,是学校里锋头很健的人物。她呢,非常一般,喜欢和冥想——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爱好。他会追她,使很多女生想破头也想不明白。而庄清也喜欢看女生们目瞪口呆的样子。大概是这个缘故吧,当庄清逐渐发现他与自己并不是一类人时,还想着,也许自己有一天会适应的。


他是个活跃的人,与庄清醉心于文史哲不同,他从现实世界中寻找乐趣。庄清还记得同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叉麻将的情景。不擅此道的她坐在那儿,看他谈笑风生,下牌如飞。席间的谈话她一句也插不进去,只好拿温柔浅笑来搪塞。有时,庄清还陪他们打保龄,每一次她都把球扔到了沟里。她越来越没有自信,所以后来去歌厅唱歌时,她就怎么也不肯和他情歌对唱什么的,怕在人前出丑。可这样更糟,回校的路上,他埋怨:“唱歌好不好有什么,凑个趣嘛。死也不肯,让大家多尴尬!”她满腹的委屈,却无从说起。


有一次,他们坐在女生宿舍的台阶上,说了下一个周末同几个朋友出去玩的事,然后,一个沉默落在他们中间。忽然,庄清开口道:“我倒情愿我们还在读高中,每天同看一本。”他转过头看着她,她却只看着自己的脚。那一刹,他好像懂了她。


他开始有意识地和她一起去图书馆,参加学校的沙龙。庄清以为这是个好兆头,可是,当她坐在图书馆里,听身边的他每隔五秒便“哗啦”翻页时,她明白了他这是在作出的牺牲,而她要的,并不是他的牺牲。


他们的约会越来越像一种习惯,每次为了找一个话题,彼此都累得半死。这不能说是他的错。庄清觉得,在有那么多女孩向他飞媚眼的情况下,他能陪她在图书馆一泡一个上午,已属难能可贵。那么是庄清太古板?可庄清在学校社团里是很活跃的,跟她学汉语的韩国留学生也说,她是一个常有奇思妙想的人。有一次,韩国人说:“你们是不是把鲁迅捧得太高了?我看过他的杂文,有时他有点不讲道理。”庄清立刻说:“你不了解时代背景。”她一气讲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韩国人说:“听你说话,充满乐趣。”庄清却想:为什么说这话的人,不是他呢?不,他从来不欣赏她的这一面。


庄清终于想到分手。她一向理智,知道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于你,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人生在世,不能太任性。可想归想,当她下了课,走出教学楼,看到他在不远处的树下等她,心又软了。再试试吧,他就站在那儿,望着她笑,叫她怎么能就此放手。


终于有一天,庄清路过网球场,看到他在那儿喝可乐,身边有个穿橙色短裙的女孩,个儿不高,正仰头跟他说话,他听着听着就大笑起来,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那一刻,庄清很受震撼,因为他们在一起时,他已很久没有这样笑过。


当天晚上,她向他提出分手。他迟疑了一下,问:“因为许倩啊?那我以后注意点。”庄清温和地说:“其实,你也知道为了什么。”这次,他沉默了,许久才问:“再试试?”庄清不语,看着月光下的他,心想:也许,再也不会有那么漂亮的男朋友了吧。泪水差一点冲出来。


后来,他送她回宿舍。她从楼上的窗子里看他离开,泪水终于挂满脸颊。


消息传开,女生们都猜他到底甩了她,她不辩,但心里难免怏怏的。韩国人便半是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不,嫁给我吧。我们家在韩国经营连锁商店,很有点儿银子。你跟了我,她们就会说,是你甩掉他了。”庄清只是笑道:“不了,谢谢。”她像韩国人问的是咖啡里要不要加糖似的。庄清已经错过一次,不想再草率了。


开始的日子是不好过,庄清晚上独自在家看电视,常常突然地无情无绪起来,把音量调到最低,看男女主人公像鱼一样张口闭口,屋里静得只听见窗外雨打在屋瓦上的声音。


好在这段日子终于过去,庄清慢慢缓过劲来。再看见那橙衣女孩轻轻盈盈地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穿过校园,或是他们俩在网球场上嬉笑追逐,她不再感到刺激。听说那橙衣女郎帮他成立了一个保龄球队,到第二学期,橱窗里就贴出了他为学校得到奖杯的照片。照片上,橙衣女郎偎着他,一脸甜笑。新入学的女孩们看了,就说:“真登对。”庄清也跟着说:“真登对。”她庆幸自己作出了一个让他得到快乐的决定。


后来,庄清就毕业了,整日忙着编稿子挣银子,她很少再想从前的事,直到那一天理旧衣服。天蓝色令她回忆起他坐在她后排的日子。她想:或者打个电话给他?只问一声好。可是,她终于没有打。她怕自己会一时软弱,说出什么令他为难、令自己后悔的话。


庄清终于明白,他于她,只是半册翻阅过的,不论情节多么动人,都只能回味,而下半册的读者却不是她。


6以心换心


那时,妹妹刚进入她生命中最美的年华,她的美无时不令我自惭形秽。这样的青春这样的纯净这样的袅袅娜娜。


我是带着灾难来到这个世界的。


我两个月大时,随着一声重重的叹息,医生在病历上写下了先天性心脏病的判决,并断言我活不过二十岁。


五彩斑斓的童年,我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紧锁的眉头和母亲的泪眼,还有白大褂、点滴瓶,病房里那一大片阴冷刺眼的白色。


父母带着我,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他们时刻都能感觉到死神的威胁,但他们从未放弃过抗争。这是一场必败无疑的与命运的搏斗,他们为我耗尽了心力。体弱多病的妈妈终于在我三岁那年一病不起,竟走在我前面了。


一位平凡的女性接纳了我们这多灾多难的父女,那是我的继母。她使这个破碎家庭重新沐浴在女性慈爱的光辉里。


也许是从小就感觉到自己与别的孩子不一样,我常常独来独往,性格孤癖,但直至一次不小心摔坏了一个小伙伴的金鱼缸,才从她母亲恶毒的咒骂里知道了关于我生命的全部实情。


那时候我八岁。


那时候继母生的小妹妹会唱好听的歌了。


都说这个人见人爱的妹妹是上天给父亲的补偿。她自小聪明乖巧,又长了一张极精致的脸,活脱脱一个古典美人的模样。她给父亲苦难的生命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她像一朵吉祥的云,飘在我们的头顶。从此,我家的天空出现了温暖的霞色。


然而我只是这个逐渐幸福起来的家庭的旁观者,这种幸福不属于我。我在这个世界的日子过一天便少一天,谁也不知道我每次昏倒之后能不能醒来。眼看着,这个美好的生命在我眼前欢蹦乱跳,人们对她的赞美折磨着我的神经。我越来越嫉妒她、恨她,恨这个世界。


上帝只给我20年或者更短的生命,还夺去了我的妈妈。而妹妹是这样的健康美丽,这样的无忧无虑。凭什么她的命这么好,凭什么我要受这么多苦?!我满腔怨愤,整天阴沉着脸,向每一个与我接触的人发泄自己的仇恨,要么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天不吃不睡不说话。好端端的一个家让我弄得阴云密布,父母还得处处陪着小心,生怕说话说重了刺激了我。


偏这个妹妹又格外的大度,从不计较我的坏脾气,只是一门心思地对我好。父亲经常要出差,我一发病就全靠她和母亲照顾。母亲是个责任心很强的中学教师,有时候她有课不能请假,妹妹就抹起围裙,脖子上挂着钥匙,小小年纪就像模像样地当起了家。


就这么磕磕碰碰的,我居然活到了十九岁。同时,我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的心脏已衰弱到极点,我经常昏倒,日常生活都少不了人照顾。市里最大的医院作为活标本收下了我,我认定住进那间白房子就再也出不来了。


那时,妹妹刚进入她生命中最美的年华,她的美无时不令我自惭形秽。这样的青春这样的纯净这样的袅袅娜娜。她还有一副与母亲相比毫不逊色的菩萨心肠,善解人意、任劳任怨又温柔体贴,把人照顾得无微不至,直让我嫉妒之余又心服口服。而医生护士们对她的赞美,也使母亲过早出现的皱纹舒展开来。


这个天使般的妹妹成了病房里大家的目光追逐的亮色。每到下午四点她放学的时候,总有人比我更关心她今天来不来。一天,在妹妹本该到来的时间里,医院却开进了一辆救护车,车上躺着的,是从附近十字路口的车轮下抬起来的妹妹。


那时候父亲在美国讲学,一切打击都是母亲一个人承受。医生神色黯然地告诉母亲:“希望很渺茫,脑部的伤很重。即使能抢救过来,也很可能是植物人或者全身瘫痪。但她的心脏还没受损伤……”


然而,上手术台的却是我。一位护士跟我说:“你母亲是拿她亲生女儿的希望换回你一条命啊!”


我愣住了。忽然觉得我是个罪人。我使亲生妈妈为我劳累而死,又使一个年轻美好的生命危在旦夕,我根本就不应该活着!我冲到医生值班室,跪在母亲脚下说:“让我死吧。我欠你们的太多。我可以把所有的器官都给妹妹,只要她能活下来。”


“孩子,把她的心放在你身上,你活着,也就是她活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正守在我身旁。我紧紧攥着母亲的手,喊着妹妹的名字,泣不成声。母亲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小妹没走,我在你眼睛里看到她了。”


7雨里雨里


每次见她,总是披一件红色的风衣,右手拿着几本书,温柔是她披肩的秀发,迷人是她微笑的嘴唇。


车窗外,寒风冷雨斜斜下。


路人匆匆,脸带不耐。


“雨里更能显出不真实的心态呀,”他想,“雨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靠站的车又涌上一大群人,填满车厢的空隙。他的肩膀被人撞了一下,是个女孩,他的心跳了一下,他在车上见过她好几次了。每次见她,总是披一件红色的风衣,右手拿着几本书,温柔是她披肩的秀发,迷人是她微笑的嘴唇。她紧挨他肩膀站着,没有伞,他奇怪她为何不抓扶手。


她盯着窗外,窗玻璃被雨打得模糊。


忽然一个急刹车,车内人先披靡而后惶恐。她冲在他身上,他简直支不住了。他瞪了她一眼:干吗不抓扶手?她脸红红的,眼睫闪动。


雨声更响,车内的燥热驱散着寒意。


“喂,你的东西掉了。”他扭头,见她在对一老人说。可不是吗,一个小包正躺在她脚下,老人在拥挤的车厢里费了好大劲才弯腰拾起。她的目光关注。他的目光透着不满:既然提醒了人家,何不就便帮忙捡起来呢?让这老人费恁大的劲。


她看车窗,看雨,嘴边流露微微的笑意。


终点到了,他随她而下。跳下车门的刹那,她披着的红色风衣被车门拽住而脱落,她踉跄而下,右手拿的书一下甩落在污水泥泞的道上——空空的左手袖在寒风里无力地垂动。


他吃惊着,明白了一切。他迅速捡起车门上的风衣,递还她的右手中,又捡起地上三本书:《雨巷》、《雨的季节》、《雨花石》。他用伞背擦去书上的泥。


她披起风衣,感激地咬着嘴唇,笑意嫣然,他打开自动伞,挡住两人头上的冷雨。


书到她手里,他脱口而出:“你喜欢雨?”脸猛然烧起来,他感到冒味。


“啊,我喜欢雨后,”她轻轻地说,脸像桃花般赫然,眼眸扑闪,“这城市……晴朗的时候也显得雾气朦胧,只有雨后……才难得有一种清新。”


“是吗?”他不知该怎么说,觉得自己太笨。


“据说,雨如人有喜怒哀乐……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她犹豫了一下,“我想,雨后的主题是隽永的。”


他惊讶地站着。


她看了看雨里,迅速望他一眼:“我要等的车到了……谢谢你。”


她一笑,飘逸地跑向雨里,登上一路停下的车。


有一些话应该问,他没问。


确实,雨后有隽永的主题。


8雪地里的守望者


她给我写信时,依然称我雪孩,可在冬天夜归的路上,却再也没有人用围巾为我挡住风寒。


一转眼,冬天又过去了,盼望已久的一场大雪终于没有飘来。


记得十年前,在寄宿学校读书时,有一天夜晚下了晚自习,从教室里回寝室的路上,不知说到了什么,我的同桌突然对我说:“以后叫你雪孩,好不好?”


她这样说的时候,忍不住为这瞬间跳出的灵感而兴奋不已。后来,我就被好友们称做了雪孩。有意思的是,几乎每个人在称呼雪孩时都用了标准而好听的国语。也许是冬天出生的缘故罢,我竟觉得这名字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等了我很久呢。我开始在日记中如此称呼自己,好像这么称呼的时候,眼前就会出现一片银白的世界,人也回复了内心的纯真。


临毕业那一年,班上来了一名从外地转来的插班生,刚巧与我住一个寝室。我们因为住校久了,已磨练得十分乖巧,而她却没有约束,每天晚上几乎总是熄灯以后,才一个人优哉游哉晃回寝室,问她去哪里了,回答是一个人在大操场散步。


她喜欢独往独来,走路时常哼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一支插曲《我们的好时光》,声音细细的,曲调甜蜜而忧伤。有一次我走近她的床头,发现她竟然有许多的“闲书”,而这些书是同龄人那儿极少见到的。我开始接近她,向她借书看。那时我们一些人正狂热地喜爱着舒婷与北岛,在笔记本上整段整段地抄写并背诵。我与她也因为对朦胧诗的共同喜爱,走到一起,有了夜自习后的第一次散步。


那真是一个奇妙的夜晚。就像一列火车,启动后竟停不住了,轰隆隆地朝前开。从此以后,我与她一样迷住了校园的夜晚。常常整个晚自习,就在等待它结束后的美妙时光。她开始称我雪孩,并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把她那条纯白的带着温热的羊毛围巾围在了我的脖子上。


少女时的友谊,在开始时的一刹那,其实恍如一场初恋,我感觉着新生活的降临,并渴望将自己整个付出。


寒假来了,她将回北方的家中过年。我拿出通讯录,要她留一个地址。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并附了一句话:“信息的线是不牢靠的,不过既然写下来,我便等待着,我那雪孩子放出的,从远方而来的鸽子。当然,不仅是现在,也不仅是等待。”


最后一次离校回家时,我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地去挤车。而是沿着汽车的线路,足足走了十几站。天有些黑了,我送她先上车。借着车灯,我看到她在拥挤的车厢里站稳了,然后对我微微一笑。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忍不住涌出了泪水。


回到家,我就开始给她写信,并计算着日子,盼望寒假快点过。我没有心思过年,也读不进书,只有一遍遍念着她卡片上寄来的话时才稍稍安定。“尽管春日百花开,可我的雪孩子却要化了。等着我……”


开学第一天,我兴冲冲地奔到寝室,希望看到她早已在里面等我,并责怪我为何来得那么迟。可是没有,从上午到晚上,她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想象中让人激动的重逢的场景落了空。但我依然抱着信心,反正已经等到开学了,早晚会来。可我哪里想得到,一个星期后,从班主任处传来可靠消息,她不再来这儿念书了。她的母亲坚持要她留在北方,然后在那儿参加高考。


我没有想到,在车站昏暗的灯光下的送别竟成了一场真的别离。那天晚自习结束后,我一个人去了大操场,想静静地再一次体会从前那份美妙的感觉。可才走了一圈,就觉得受不了夜的恐怖与寒冷,逃回了寝室。从此不再去校园夜游。


她后来写信来,说这事连她自己都没有料到。她与母亲抗争了许久,却最终没有拗过。她在那儿改了名字,叫骁戈,骁是勇猛的意思,戈是武器。她一直喜欢鲁迅的作品,也许又在那样的环境里感觉着压抑,所以充满了反叛的精神。她说她怀念这里的一切,一个人的时候,常常读从前的那本寝室日记,并要我跟大伙儿商量能否将这本日记交给她来保存,她一定会好好珍惜。


时光流转,也许有人根本就忘了这本日记,而她却将它视为珍宝。她给我写信时,依然称我雪孩,可在冬天夜归的路上,却再也没有人用围巾为我挡住风寒。


两年前,她从美国寄来一张照片,照片是在美国白宫后门拍的。照片上的她,随意,自然,只是没戴近视镜,眼神显得有些迷蒙。


她要我也回寄她一张小照。我翻遍相册,却找不出一张合意的。正发愁,忽然看到一张自己从前画的没有寄出的卡片。在蓝色的背景下,一个稚拙的雪孩,正在雪地里痴痴地守望。我想,啊,这就是我。


只是不知,她是否也将那本寝室日记带去了美国?


9轻轻走进好风景


我喜欢这座自由自在的校园,那熟悉的楼梯间,那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那行政楼前学溜冰的男孩女孩,那舞场里五彩缤纷的灯光。


在九月走进这个校园,天气有点燠热。旅途的劳顿后,当我站在这陌生的校园看着周围流动的陌生人群,心中有点茫然和疲惫。黄昏时候,校园回荡起一些熟悉和不熟悉的歌,而我在一边调整自己与校园的步伐,一边思念着正在归家途中的妈妈。


一转眼竟是近三年过去了。熟悉这座校园已如熟悉幼时生活的那条小街。三年来已熟悉了校园的每一季风景,熟悉了每个黄昏足球场边的沉静日落。


我永远也忘不了一次生病在外住完院后回到校园,在清寂的校园里,微微的晚风中,我伏着一棵树悄悄饮泣。在泪光中望着校园西侧的落阳,我发觉自己是如此地深爱这座校园,而它也是如此怜爱地拥抱着我。不管我在其中是多么的渺小,也不管我的歌与泪是否有人知道,我是爱它的,如同一个平凡的歌手眷恋着他纷繁精彩的大舞台。


有时夜里从图书馆回来,路上弥漫着各种馨香,仰头看一天清朗的星星,会觉得心地是如此的清明。行政楼上总有两三方格内的灯光执著地亮着,似对每个路人提醒着什么,宿舍楼更是灯火通明,每个宿舍楼宛如一个发光透明的大玻璃窗,一方灯光就是一个小小的天地,就是一些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故事。而这些故事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要紧呢,要紧的是我们相聚在这座校园,能天天看见彼此年轻的面孔,以及笑容。


我真爱,爱这一切。在寝室的窗前,我,听音乐,在晴朗的天里看晚云片片,与友人在校园里散步,或静静无语,或扬声大笑。樱花和杨柳可能不曾记得我们,而我们却清楚地记得它们。我们清楚地记得校园栅栏外春天的水流是怎样淙淙,杨柳在其中投下怎样的影子。我们清楚地记得校道上三三两两年轻的身影,记得校道旁柳絮怎样轻轻飞扬,我们也还清楚地记得透过樱花丛看到的那一弯清清如水的夜月。


我喜欢这座自由自在的校园,那熟悉的楼梯间,那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那行政楼前学溜冰的男孩女孩,那舞场里五彩缤纷的灯光。我喜欢这些校园风景,喜欢将这些含笑记上自己的心头。


校园里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我们彼此好感着,不管有没有走近。虽然啊,在这座校园的舞台上,我们最终只能是匆匆过客,可我们毕竟曾相聚过,曾经用友爱丰富了彼此年轻的心。不管我们是在舞曲响起时偶然碰见,或在四年中在同一教室上过课,让我们尽量记得彼此年轻的面孔,记起我们曾经的相逢。在这校园里,这些花开花落的日子,这短暂的相逢,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呢?


总有一天我们都必须离开。所有喜与悲的日子都交织缠绵如歌,以校园上空的漫天彩霞为永恒背景,静静地响着。校园的物,校园的人,或普通,或不凡,都是年轻岁月时路过的好风景。虽然只是路过,但我仍然珍惜,仍然热爱。此际,四月的校园正处在一片雨雾蒙蒙中,蔷薇已极艳极艳地绽放。愉快和不愉快的人们各自在校园这座舞台上或匆忙或悠闲地当着自己故事的主角。我也是,坐在校园一角的我,也有着自己所熟悉的简单而快乐的心情。


我将永远感激这座南湖之滨的校园,感激它在这四年内给我的所有回忆。以后我会经常聆听这些回忆在心中回荡。正如现在我经常聆听黄昏时候校园里回荡的悲伤或快乐的歌。


10我和小男生的故事


就是这个可恶的男生,终于在毕业后找到我,说为了不后悔一辈子认定我做他的人。


辉有很多好玩的事。


还是上一个冬天,我大四,在一家报社实习。一天上班,发现办公桌旁又多了一个男生,也是来实习的,和我同校同系只是低一级在专科班——我不禁“咦”了一声:“我怎么不认得你!”他瞪我一眼,很认真地说:“你是名流,我不入流,你怎么认得!”眉清目秀的,说话却有些冲。


毕竟是师姐弟,我们同进同出一同拖地倒垃极一同巴巴地跑稿子,很有些相依为命的意味。辉干事特认真,写篇稿总要将背景资料、文件、采访记录细细圈点了,然后列提纲打草稿——我就在一边暗暗好笑:真够慢的!那一阵省人大、政协开会,我们选定了一大串社会名流准备逐个夜袭搞个系列专访,谁知跑了一家又一家宾馆、招待所,总是人去楼空。两个人又冷又饿,特别沮丧。辉像是经过深思熟虑地对我说:“还是分头跑,你在蓉园这里,我去枫林。”说完掉头就走。我急了,一边跺脚,一边大叫:“你走了我怎么办?”辉很吃惊地望着我:“你怕吗?”


那夜特别黑特别冷,呼呼北风卷刮着颗颗雪粒。辉在风中扬着一头黑发,他不时低下头来看我:“我看你总是很能干的!没想到——不过你生气的样子很可爱!”我走在他身边,没做声,心里却一遍遍说:可恶!


就是这个可恶的男生,终于在毕业后找到我,说为了不后悔一辈子认定我做他的人,随即又很绅士风范地宣称:“你永远是自由的!”望着他一脸认真,我终于没敢笑出来。


辉说我唤醒了他。我莫名其妙。


辉果然一改往日的混沌漠然,变得温情脉脉起来,明明比我小总要做出一副大哥哥的模样。辉还很能吊书袋,古今中外,诗词名句,吟诵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一天他坐在一边看我打毛衣,看着看着就学了魔鬼靡菲斯特的腔调:“啊!让这一切停留!”其实他平常很少说话。


辉待人处事总还是那样一板一眼的认真,又总在犯着粗心的错误。今年元旦,他一个老哥们从家乡赶来看他,因为上班忙又想陪我,害得哥们四处流离,终于在一个清晨不辞而别。等辉飞奔到火车站,只剩最后八分钟。人潮人海,辉穿过一节节车厢,在餐车握住哥们的手时,两个人都有着想哭的感觉。


辉很认真地相信一辈子的神话,我却固守“世上没有爱情”论。男人花心、女人比男人老得快,模范夫妻张丰毅吕丽萍都玩完了——我常给他灌输些残酷现实,以促其改变观念,成熟起来。辉会很奇怪地望望我,然后望望天:“看到天上的飞机你会想到空难吧?”我说确实这样。“傻瓜!”他一把揽过我:“飞机上的人可不这样想,他们想生死有命。”够玄乎的,我听懂了又像没听懂。


辉有个很幸福温暖的家,父母和两个姐姐。他们很早就从辉那里知道我,总是嘱咐辉要好好侍我。圣诞节那天夜里,辉耳语般地对我就:“我把我妈妈送给你,你就又有妈妈了!”妈妈是在我认识辉那年秋天故去的。我的泪马上上来了,因为那天正好是妈妈的诞辰纪念日。辉慌了手脚,就像实习时那一夜。而我才发现,辉那张清俊的面庞真的很纯洁。


接着有一天,辉让花店送了一大束玫瑰花来。我也慌了神,第一次用认真的口吻向他摊牌:“怎么办,我对你还是没有爱的感觉。我总想象着该找一个大我七八岁胡子拉碴学理工会修电器会装傻瓜机胶卷的男人,而你都不行。”辉一时说不出话来。“但我很爱你,”我终于大笑起来:“从那个你掉头要走的夜里开始。”


或许我说的是真的。


11雪山上的红盖头


泪水模糊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


第一次见到小雪,是在一九八八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中。


因为在艺术学院当教授的妈妈是比赛评委之一,刚考上美术学院的苏唯才有了观看比赛的机会。节目很精彩,他不时在速写本上勾画几笔。这时,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出场了,主持人说她叫小雪,来自天府之国,是这次比赛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只有十二岁。小雪笑得很甜,一举一动娇憨可爱,苏唯立刻喜欢上这个小女孩。最后,小雪获得比赛第三名,苏唯很替她高兴。


散场时,苏唯看见小雪正独自坐在台阶上津津有味地吃糖葫芦,便走过去,把一幅速写送给她。小雪睁大眼睛,一脸惊喜与开心。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苏唯很快赢得小雪的信任,她得意地告诉他,这次回去后,她就要去当文艺兵了,可以和爸爸一样穿军装了。苏唯“哦”了一声,说那可以常到北京了。小雪很肯定地点点头,快乐地和他说声“再见”,蹦蹦跳跳向后台跑去。进门前,她突然回头一笑,淘气的笑脸上有两个甜甜的酒窝,苏唯深深记住了她。


一别八年,再见小雪,是在全军文艺调演的排练中。朋友告诉他,下个节目是双人舞《红盖头》,非常棒,获奖希望很大。在缠绵动人的乐曲中,男演员出场,随后,一位头戴红盖头的女演员翩翩出场,两人把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看着女孩优美的舞姿,苏唯觉出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一曲终了,演员向观众致意,他看见女孩美丽笑脸上的酒窝。是她?他惊喜地抢过节目单,上面写着:小雪,成都军区少尉。顿时,回忆如潮水般涌出,苏唯百感交集:小雪,你终于来了!


苏唯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自己努力,成为总政干部部最年轻的干事。而这个老成帅气的上尉军官同八年前那个画画的大男孩气质截然不同,小雪认不出他了。小雪留京借调演出半年,在朋友介绍下,两人重新相识了。


一天休息,苏唯请小雪去散步,还特意带了两支糖葫芦给小雪。小雪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当然知道,几年前短暂的相逢已点点滴滴铭记在他心里,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在政治部五年工作的经历早就磨平了苏唯的锐气,他变得沉稳和老练,而小雪依旧保留着少年时的那份纯真,这让苏唯很欣慰。共同的爱好、思想和默契,使两人很快成为极好的朋友。


那日,苏唯去小雪宿舍玩,发现桌上摆着一幅速写,画上的小雪天真可爱,时间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小雪说那是第一次来北京比赛时一位大男孩画的,还说以后会见面呢,可能早把自己忘记了。苏唯很想告诉她,他从未忘记过她,甚至为她画过上百幅画。可或许出于自尊,或许因为从事干部工作所特有的小心翼翼,他没有说,他想以后给小雪一个惊喜。


床头一块鲜红的盖头引起苏唯的注意,小雪说那是西藏的一位老兵送的,还讲了一个红盖头的故事:老兵说曾有一位乃堆拉哨所当兵的新郎,因执行任务而没来得及揭开新娘头上的盖头就匆匆离去。第二天,等他回到冰冻的家中,发现新娘早已冻成雕塑,只有盖头依旧鲜红……老兵说他的新娘就是因为高山反应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再没有女人上过乃堆拉,因为太苦了……回到军区,搭挡峰就含着泪编了这个舞蹈;第二次去西藏演出时,他们专门去找老兵,可他已经回到乃堆拉哨所了,很遗憾……小雪说爸爸也曾是一个边防军人,每次表演这个舞蹈,她总想起妈妈期待的目光和爸爸过早花白的头发,她还会想起老兵的故事……她深爱舞蹈,因为它能表达她对父母,对边防官兵全部的爱……小雪的眼睛湿润了,苏唯感动地握住她的手,慢慢揽她入怀。


秋天到了,澄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枫叶红了又落,放眼望去,一路灿烂,像苏唯和小雪浓浓的恋情。闲时,苏唯便换上便装,围上小雪织的情侣围巾,骑着旧单车去找小雪。小雪总是灵巧地往车横梁上一坐,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和身后的苏唯说笑,长发随风飘起,甜甜的笑脸,像个无邪的孩子。苏唯快乐而又满足地想:或许这一生,就是为了等小雪的到来吧!


半年的借调期很快过去了,小雪同时接到代表宣传部参加全国比赛和代表军区参加进藏慰问演出的通知。苏唯希望她能留下参加比赛,只要取得名次,留京的把握就大些。小雪却想参加进藏演出,她说不在乎比赛名次,留北京的机会总会有。苏唯看说服不了小雪,有些急了。最后,小雪勉强答应了,一脸的失落,一脸的不被理解的委屈。


第二天,苏唯去找小雪,发现小雪已经偷偷走了。她在留给苏唯的信中写道:“我走了,去西藏的乃堆拉哨所演出。我喜欢北京,但总忘不了边防线上那些渴盼的眼睛。我喜欢为那些边防的战士们表演,为能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快乐而高兴。我去过西藏两次,每次都能感到心灵的升华。我忘不了那些脸庞黑红、指关节粗大、指甲凹陷的同龄人,那些可敬可爱的战士年复一年在千里无人的雪线上重复着单调的巡逻;忘不了一个小战士把自己舍不得喝的水留给正在绽放的太阳花;忘不了给我讲故事的老兵满面的泪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相信我对你的爱,等我回来。”苏唯第一次感到,自己以前对小雪的理解太少了,他一直把她想参加进藏演出的愿望认为是稚气的冲动。在他心中,她一直是那个吃糖葫芦的小姑娘,可小雪毕竟已经长大了。他想:该和小雪好好聊聊,告诉她画画的男孩是谁,告诉她他理解一切,以前是自己错了。哦,小雪,我等你回来!苏唯热切地盼望着。


可是,小雪回不来了,她是雪山之魂,雪山要永远留住她。当苏唯拿着加急电报,发疯似的赶到成都时,小雪已再也醒不来了。峰含泪告诉他,这次进藏演出,小雪高山反应非常强烈,一直靠吸氧才能完成演出,但她坚持参加到乃堆拉哨所表演。哨所很小,他们几个便轮流在雪地上演出,最后节目是《红盖头》,高难度的动作,高强度的反应,使小雪头痛欲裂呼吸困难,但她仍然面带微笑跳完舞……谢幕时,她突然口吐鲜血,在掌声中倒下。医生用尽所有的方法,还是没有能救醒她……全兵站的官兵都哭了,他们一边掉泪一边为小雪在乃堆拉哨所旁塑了个冰雕,他们说小雪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雪山女神。那位老兵最伤心,他跪在小雪身旁像个孩子似的哭着……


小雪为什么不回来呢?她还不知道为她画画的男孩就是苏唯呢,他等她八年,她刚来,怎么又要离开?苏唯脑中一团乱麻,忽而是小雪淘气的笑脸,忽而是她失望的泪水……她沉静的脸庞还那样美丽可爱,仿佛随时会醒来,怎么会呢?恍惚间,苏唯看见小雪睁开眼睛,淘气地笑着。他狂喜地叫起来:“她活着!活着!”他握住小雪的手,满怀希望地望着她,许久过去,小雪依旧未动。他知道,小雪再也不会醒来了。他抑制不住心中的绝望,怕冷似的紧紧抱住她,喃喃自语:“我还没告诉过你,我一直爱你,爱了八年……”泪水模糊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他不禁抽泣起来。


12我的婚姻跑得比爱情快


虽然是,我的婚姻跑得比感情快,幸亏,感情后来居上,赢了这场比赛。


那天陈初约我去湖边散步,谈了三个小时家事国事天下事,才转弯抹角地表示有事相求。我正在喝可乐,头都不抬:“说。”绝没想到他的下一句话会是:“俞青,我们结婚吧。”我猛一抬头,满口的可乐喷薄而出,扑了他一脸:“大家同事这么多年,你开这种玩笑?”


他一边揩脸一边瞪眼:“放心,不要你以身相许。你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我的意思呢,是咱们拿个证,混套两室一厅,一人一间住着,井水不犯河水,怎么样?算帮我个忙。”


我到现在才恢复正常呼吸,看他一脸恳切,幸灾乐祸得眉飞色舞:“你还愁找不到人结婚,那些在电话里叫你‘初哥’‘初哥’的女孩呢?关键时刻都不肯委身下嫁?”


他耸耸肩:“还不是图个双职工可以加分。再说了,俞青,你一个人在这里,难道你不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啊?你年龄多少我就不说了,反正也是红颜已老,现在错过去了,以后假结婚都没人找你。”


我可乐罐脱手而出,他折身就逃,还不忘了回头贿赂我:“你考虑一下啊,我把有阳台的那间给你。”


生平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还是为了房子,简直是奇耻大辱。我恨得咬牙切齿,他的建议,根本没打算考虑。我很气节地想:为房子而结婚,不等于卖身吗?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寝室里,一个“白马王子”敲门而入,直奔女友之余问:“你在啊?”我只得强颜欢笑:“正准备出去。”落荒而逃。在暗中转了两圈,只觉天下之大,竟无我容身之处,一眼看见新宿舍楼的工地上还在灯火通明,我不由得心中一动。跟师傅说了好话,容我进了一套,推开门我眼睛都直了。在房里兴奋地来回踱步,一边运筹帷幄:床放这儿,梳妆台摆那儿,阳台上可以种一盆栀子花……我拼命告诫自己,房子事小,失节事大,可是,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很可笑。


我一路思想斗争地回了寝室,没想到一眼就看见我床下的书箱全泡在水里。那位打翻洗脚水的小姐,虽然歉声连连,可是一点收拾的意思都没有。我倒笑了。停电,等着半夜来水洗衣服,排队上厕所,为扫地吵架,物品无端失踪,别人谈恋爱我在外面顶风冒雨,难道我还没受够?与其和7个人做室友,何不蝉曳别枝,跟一个人做室友呢?


三个月后,新楼完工,我和陈初完婚。站在我用8年积蓄布置好的房里,我深刻体会到当年毛主席为什么会站在黄河边笑了。陈初探头进来问:“如何?”我大喝一声:“出去出去,女宿舍非请莫入。记着,是你说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陈初点头如捣蒜,却完全不准备执行。早上,我辛辛苦苦做好早饭,一回头,却看见他已端端正正坐在桌前,左手拿着我煎的鸡蛋,右手握着我买的馒头,面前摆着我煮的稀饭,见我对他怒目以视,很大亨地说:“干脆我们打伙吃饭吧,伙食费我付三分之二。”我洗衣服,他抱来一大堆脏袜子,还振振有词:“反正是用洗衣机,多洗几件没什么吧,水费电费全是我的。”冰箱里的冰淇淋常常不翼而飞,里面多了10块钱。一个月下来,我给他下了评语:好吃懒做。


于是一天晚上,我穿上我最好的真丝长裙,细细化了妆,姗姗出了房间,对正在全神贯注看电视的陈初娇滴滴叫了一声:“陈初。”便紧紧挨着他坐下来:“其实,我对你是暗恋已久,就是一直没有机会表达,没想到,还有机会跟你‘结婚’。你想过没有,你还要尽一个丈夫的责任?”


陈初显然是受惊过度,一下就滑到沙发最远的一端,脸上表情千奇百怪:“怎么会……说好了的,别这样,大家是朋友……”


我神情幽怨,缓缓地坚定地向他靠拢。他背后是扶手,已退无可退,龇牙咧嘴地一脸苦相。一咬牙,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好,我答应你。”


我把早已准备好的纸条递给他,起身就进卫生间洗妆,只听他在外面惨叫:“什么,这就是你要我尽的义务?定期买米换煤气,负责一切电器、水管、小型家具、自行车的维修,一三五洗碗……俞青,你整我!”


我笑道:“这就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陈初,你说话可要算数啊。”


以后在我经常的检查督促下,陈初基本可以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偶尔还主动请缨,打死两只蟑螂什么的。我渐渐觉得有个男孩做室友也不错,至少深夜看恐怖片没那么害怕。何况除了懒以外,陈初还是有许多其他优点的。


没想到风云突变,竟只为了看电视。那天是《倚天屠龙记》的大结局,陈初却坚持要看足球,我们俩你换过来我换过去,最后他大吼一声:“电视是我买的。”他居然跟我算你的我的!我一时急怒攻心,冲过去就把正在工作的洗衣机按停了,他的衣服,水淋淋地就往地上扔:“洗衣机是我买的,你别用。”不知怎的,声音都哽住了:“我还帮你用手搓领口袖口……”泪水哗哗地掉下来。


陈初真是慌了,直把遥控器往我手里递:“我不看了行不行,别哭啊,就算我错好不好……”随后的几天,陈初表现奇佳,三餐主动下厨,煮掉大半箱方便面,连他自己都吃得受不了。下班时,我看见他在路边的小摊上大吃羊肉串,一副饿狼相,我转过头去偷笑,却还是不理他。


那天晚上,陈初5分钟就进一次卫生间,最后干脆就不出来了,扶着脸盆架气若游丝:“俞青,我不行了。”我搀他上医院,他全身无力,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手心沁凉,泛满了汗。我吓得魂飞魄散,却还不停地安慰他:“没事的,没事的。”


陈初得的是急性肠炎。折腾了半夜,他终于挂着吊针,沉沉睡去,睡着了还紧紧皱着眉,仿佛异常痛楚。第一次,我对他生出了那样温情的怜惜。


天亮的时候,我发现我竟然伏在他身上睡着了。我向他微笑,他的脸,忽然慢慢地胀红了。


后来的日子,他每天下班后带菜回来,我学会了好几种新菜式,两人都胖了好些,都在所不惜。晚上一起散步,有时可以去到很远的地方。双休日骑自行车四处漫游,睡在破败的小店里,屋外风吹草动,他握住我的手叫我别怕。我从来不知道快乐竟可以是这样简单。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正在看电视,忽然有人敲门,我正欲起身,不料陈初赤着脚冲过去开了门。那年轻女孩有清丽的长发。通常陈初的朋友来时,他总介绍我是他的“团结户”,而今天,他连一眼都没有看我,就把她迎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继续坐在那儿看电视,可是屏幕上演的什么一点都不知道。过了好久,我才突然回过神来,我是在听,听他们的语声和笑声。我开大了音量。但是没有用。陈初熟悉的声音像钢针一样刺穿所有的屏障,而在一切的声音之上,我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敲他的门:“陈初,我钢笔找不到了。”他板着脸很不情愿地给我找出来。5分钟后我又叫:“厨房有煤气味你看一下。”他巡视了一圈就了事。3分钟后我又敲门:“马桶漏水。”


这次他说:“你等一下,好吗?”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你等一个给我看。”


女孩嫣然一笑,我狠狠地瞪着她,笑什么笑,你可以叫他为你鞍前马后地服侍,却不可能叫他为你修马桶,至少到目前为止,这是我的特权。


女孩很快地告辞了,我马上对陈初开火:“你明知道今天要大扫除,为什么还要带人来,逃避劳动……”等我说得差不多了,陈初笑眯眯地开了口:“俞青,你在吃醋是不是,你在吃我的醋?”


“你?”我想反击,却看见他的眼睛,含笑的,明白的,我忽地脸红耳热,转身就逃,进了自己的房间插上门。


他在外边急急地敲:“她是我表妹,是我叫她来的,为了想知道一个答案,现在,我知道了。俞青,”他一字一字地说,“嫁给我好吗?”


好久好久,我开了门:“我已经嫁给你了。”


虽然是,我的婚姻跑得比感情快,幸亏,感情后来居上,赢了这场比赛。


13女孩,你往何处去


女性的优美与高贵来源于一种创造意识,女性是生活的,艺术的,她要创造生活的意境艺术的境界,更要创造一种超越价值意义的存在。


这是一片钟灵毓秀的土地,灵山秀水里,长出一个个柔媚可人的女孩。玲珑的身姿,飘逸的风韵,翩翩于甜美生活的旋律里,一曲终了,把世界舞得完美和谐。


于是女孩子也理所当然地得到爱怜与娇纵。这是一个无需论证的阳光般骄傲的事实:商店仿佛是专为我们准备的,从一楼的化妆品到顶楼的时装,总能让女孩子们流连忘返,却令男孩子们望货兴叹;虽说现在有许多单位叫嚷着不要女大学生,可是女孩们也并没有因此而失业,她们纷纷找到了自己的第二个“象牙塔”,并且几乎享受着同样的礼遇。女孩们受到故作成熟的怜香惜玉般的呵护。似乎女孩生来就是为了被爱怜,被尊重。


女性的优美与高贵来源于一种创造意识:女性是生活的、艺术的,她要创造生活的意境艺术的境界,更要创造一种超越价值意义的存在。一个耽于享乐,沉醉于自己家庭角色的女人,或许更懂得柔情蜜意的欢悦,却无力作超越性的思考,无法超越自身,超过时间的存在,一扇薄薄的门足以将一个世界关在外面,使她无法听到社会的呼唤,于是渐渐坠入慵懒缱绻,恹恹不快;她在努力抬高自己的家庭地位的同时也渐渐熄灭了自己的热忱与激情,远离了创造,也就偏离了创造,偏离了价值的取向。


女性的温柔可人则来源于一种平民意识:宽容爽朗、古道热肠的女性会让人一下子感到亲切自如;适度的热情与关注会很容易地形成一种一见如故、故友重逢的气氛,在这种气氛里,无论是交谈还是相处,一切都变得更加容易和轻快。更重要的是,平民意识是群体意识的基础,孤高冷傲历来是容纳与合作的大敌,一个女人的力量是微薄的,女人们站在一起的力量当更伟大。


穿越四季,女孩终将跨进一个多重角色的家园:作一个老吾老的女儿,一个爱吾爱的妻子,一个幼吾幼的母亲;同时,社会又呼唤她走出家门,一展其现代风采。于是她需要成熟,不知不觉地成为一个女人:矜持而不神秘,多情而不放荡,练达而不世故,这是一个真纯可爱的女孩无法做到的。


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鲁子


越贫穷的日子,我就越拼命写稿,希望自己能成个大师,最不济也得和汪国真平起平坐。


小超从外地来到沈阳时,正是沈阳冬季最寒冷的几天。我正好丢了工作,身上所有的兜都翻了个遍,也没凑够买张站台票的一元钱,我于是就坐在出站口外等候小超。晚上九点多,我冻得牙齿直打颤,我上大学时所穿的那件军大衣已抵挡不了冬日的严寒,扫马路的老太太肯定把我当成了盲流,几次白着眼用扫帚极冷漠地把我赶来赶去,更可气的是列车晚点,而我还没有吃晚饭。


好不容易小超出现在门口,而我的脸已被冻得麻木,说不出一句成句的话。惟一的话就是:“我今天请不起你吃火锅。”这小子来信时说他下了火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吃沈阳的火锅。想当年,我们天天用电炉在饭盒里涮羊肉吃,而今天不行,我兜里确实没钱。


好在小超是自家哥们儿,他身上还有几块钱,我们还不至于弹尽粮绝,于是我们就顺路买了一斤羊肉还有一瓶白酒。在我那间袜臭烘烘的宿舍里,我们就又用饭盒涮上了我们爱吃的羊肉。后来我回忆起那天的经历,总觉得落难才子就是我们这等形象啦!就是那天晚上,我们恰好看到了罗伯特·勃莱的一句诗:“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我们就为自己和这句话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像这话就是勃莱事先说给我们听的一样。


有了酒,谈话就更加活跃了,我坦白地说:“我现在很穷,但我相信今后我们有吃大宴的日子。不会像梵高似的,穷上一辈子!”在贫困中挣扎的人,致命的优点就是他总丢不掉幻想,这成了我们危难时最能聊以自慰的一招。


我丢了工作的那段时间,小超还没大学毕业,他仍在大学里写诗作文,常常来我的小屋呆一宿或吃一顿。这期间我们富有过(比如我的稿费单接踵而至或小超发了一首小诗时),也贫困过,当然贫困的日子仍然居多,但我们毕竟渐渐习惯了适应各种不同档次的生活水平。当我们手里有钱时,就去冷面店烤顿牛肉或者自个涮羊肉吃,这自然也算是稍微改善了生活质量。我们手中的钱屈指可数时,就常常吃方便面或者一天只吃一顿饭,躺在床上看一天的书。我就天天一个人躲在家里,从不敢上街。看着大街上吃得油腻腻的人我就老怀疑自己是不是还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也不去和朋友聚会,就一个人在家里熬稀粥,就着咸菜萝卜下肚。惟一惊喜的就是小超从大学里给我打个菜买个馒头回来,坐在家里喝开水和我聊天。越贫穷的日子,我就越拼命写稿,希望自己能成个大师,最不济也得和汪国真平起平坐。话说回来,陀思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要不是为还债能成大师吗?我崇拜的就是这类人。


我在内心里肯定是孤独而又软弱的男人。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摆个小摊去大街上划拉点钱要比玩命码字挣得多,我害怕去大街上面对着我的同类,他们的绅士风度让我自渐形秽。我总想到火车站接小超时让人呵斥的模样。大约卡夫卡同我一样,他说他害怕人类。


要命的时候是我写完稿子连枝烟都找不到,就得在床下沙发底下东挪西移找以前抽剩的烟头。如果找到一枝稍长点的,我的心情就如同梵高知道他卖掉了一幅油画时的心情一样,欣喜若狂。没有的时候,沮丧到极点我就把邻居家花盆里枯萎的花叶卷碎了抽。而这时候我只承认我贫穷,却不同于乞丐。


好在我的日子以后发生了稍微的变化,我做了编辑,天天可以有权处理自己和别人文字时,我的苦日子就算暂时告一段落,虽然仍是一个痛苦、单薄的白面书生,但我总不至于为抽烟而焦心愁苦了,吃饭一日三餐也可以不用天天稀粥咸菜了,我就觉得人生灿烂的时候到了。


回忆这段日子,我就从心底里感谢罗伯特·勃莱,他说“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这句话支撑我走过了人生一段艰难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