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常常千方百计地把语言和音乐统一起来。在弗朗西斯·戈德文的《月球上的人》里,月球人说的话完全不同于地球人的话,必须以乐谱的方式才能记录下来。在麦卡弗雷的《唱歌的船》里,音乐不仅用来进行交流,而且还用来控制人的思想——音乐家是以音乐为武器的社会评论家,也可以用美妙动听的乐曲和歌词把一种观点注入人们的意识深处。
其实,单是词语的音调(如重音、连音、音高等)也可以用于思想控制。在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里,主人公的母亲杰西卡有一种魔力,她听到敌人说话时,能够以魔力渗透敌人的句型,通过控制句型,可以控制甚至杀死敌人。
不论在科幻小说还是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希望用语言的魔力来改变现实。这种愿望在美国科幻作家杰克·万斯的《鲍的语言》里有过很好的描述。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项法则一样,万斯提出了语言的三项法则:
1.语言决定思维模式,决定由行为引起的各种类型的反应的顺序;
2.不存在中性的语言,一切语言都会影响大众思想,但影响程度强弱不一;
3.每一种语言都会把一种世界观强加到思想上面。
万斯的三项法则其实不是他的创造,一些语言学家在他之前早已提出。在科幻小说里,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也算这样一个教授。在《1984年》里,奥威尔创造了所谓“新说法”语言——一种试图简化词汇的语言。在这种语言里,英文的good,better和best(好,更好和最好)用“good,gooder和goodest”代替,good和bad(好和坏)用“good和ungood”代替。这种简化的企图旨在表明,如果语言可以简化,思想也可以简化。在“新说法”语言里,还规定每一个词只有一个定义,即只能表示一个意识,例如“Free”(自由)只能表示“狗不长虱子”(Adogwasfreefromlice),而不能表示“他要求自由”(Hewantstobefree)。
同样,万斯也寻求通过语言来塑造人和人的思想。他的小说《鲍的语言》中的人并不好战,也不喜欢机械之类的东西,但他把他们分为三组。对每一组教一种不同的语言,第一组教勇士的语言,第二组教技术语言,第三组教思辨的语言,结果他们分别成了战斗英雄、科学家和艺术家。
语言作为一种近乎“魔力”之源的性质,在海因莱因的小说《异国的陌生人》里也有描述。小说的主人公史密斯拥有丰富的火星人知识,这使地能够完全控制自己身体的功能,如毛发的生长,呼吸的需要,以及力量的增长等。他还能控制外部的物体,使它们移动或消失。但这种能力不在于史密斯本身,而在于他的语言,在于那种语言给他的知识和通过知识的控制能力。
美国科幻作家萨缪尔·德拉尼对语言的力量做过更细致的描述,他在小说《第17号通天塔》里创造了一种语言,这种语言本身的结构就包含着关于世界的知识。例如,关于一个网的名字的知识,可以使受困于网中的女主人公脱网而出,因为网的名字还告诉了她网的构成和最薄弱的地方。有意思的是,这种称作“第17号通天塔”的语言没有“我”这个词,因此用这种语言思考的人,即使犯了罪也没有罪过感。当然,这语言便因此成了敌人的语言。不过,女主人公赖德拉·翁是位诗人,她会掌握这种语言并改变这种语言,从而使它变成第18号通天塔。这种称作第18号通天塔的语言包含旧语言的所有优点,增加了自我的概念,因此被故事中的“好孩子们”运用。
今天,有些科学家试图破译外部空间传来的种种语言信号或潜在的信息,还有些科学家想把我们自己的存在状况传向外星球可能存在的“人”。由于越来越有人相信外星球有类似人的生命,科学家的愿望和努力也会越来越多,因此以语言和信息为其表现的科幻小说也越来越多。
中国的科幻小说大多以事件和故事为主,几乎没有人想到开发语言这种题材。也许这是由我国的具体情况造成的。不过,随着计算机的推广和人工智能机的发展,随着信息交流变得日益重要,以语言为题材的科幻小说一定会在我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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