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跟我们走,荷里斯先生。”
“为什么?”
“荷里斯先生,请问第一条法则是什么?”
荷里斯一瞬间仿佛又回到童年,看到年幼的他在一间寒冷明亮的教室里死记硬背那些法则,然而现在他却一个字也想不起。
瘦高个以向一个服从的孩子解释的语气轻声说:“荷里斯先生,第一条法则是民主。也就是说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但是我并没有……”
“最近几年来你每晚都是如何度过的?”
“我……我写作。布雷克,求你……”
但布雷克悄无声息的身影挪向房间内侧,向书房靠去。
“荷里斯先生,你从事写作?”
“是的。写作——仅仅是写作。”
“那你都写些什么呢?”
“一个故事,一本小说——”
“那么在那个故事里——我是指那本小说——谁来决定该发生什么事情呢,荷里斯先生?又是谁来决定事情发生的方式呢?”
“是我。我是个作家,这些都是我该做的。”
“真是个令人满意的回答,荷里斯先生。”
荷里斯想起长期以来他从事的工作,为液晶墙中无数的音乐、演说和文字片断编索引。浩渺的网络就是由几万个这样的碎片编织而成。每年片断都似一座四通八达却没有终点的桥梁,都如一段没有目的地的旅程,都是没经任何艺术加工的碎片。一切都由他们自己选择——那些不分白天黑夜终日盯着液晶墙出神的男人、女人、孩子们,父亲、母亲们,儿子、女儿们。让他们为自己的旅途导航,根据个人的特殊癖好在千万条未积压的道路中做出抉择。第一条法则规定世上再也不应有虚构的故事。
“是的,”荷里斯低喃,“也不应有作家。”
“你有什么权力这样做?凭什么该由你来决定故事发展的方向?”
“我只是一个人私下写写,我并没有寻求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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