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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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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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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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222字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蔻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蔻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只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太露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的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


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推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得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倒意外得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坐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做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地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极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猝不及防地来,猝不及防地去。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着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最倒胃口是一张脸涂得绯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霍”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像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