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因为南极,我与梦想相遇

作者:吴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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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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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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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1836字

走着走着,我哑然失笑,


这南极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呀。


我想象中的南极,


是欧特斯壮烈的走出帐棚、


消失在茫茫大风雪中的南极呀……


为什么要去南极?


在我出发到南极之前,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答案啊答案,在无知的风里。


又或许,藏在十万里外从未解冻的冰雪里。


我就是想去南极。


并不是因为我已将世界走遍,除南极无处可去。


并不是为了在我的地球仪上增加一个纪录,好向别人夸口:看,连这么远的地方我都去过!


所有还没去过的地方对我都有吸引力;所有的未知,都是一坛封口完美的蜜酒。开封之后滋味也许苦涩,我也不懊恼自己曾取一瓢饮。


总之,远在天涯海角、还没有被任何国家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占领的广漠大地,总是在召唤我。


因为遥不可及,所以容许各种想象。


这么说吧,我是个冲动的人,我的「想」与「做」之间,距离都不太远。其它的国家,只要我有空,并不需要「想」太久,很容易去。只有南极,似乎十分孤绝、饱含神秘,令我心悸。


像一个我暗恋很久的情人。


至于去那里做什么?那里又有什么?好玩吗?好像并不重要。


暗恋那么久,就算只有一夜情,即使没有明天,都没有遗憾。


我的心中潜伏着一个亡命之徒、一个冒险家、一个永远没有被治愈的梦游者。


南极是一个梦想。梦想似乎总比理想对我重要;对于梦想,我较不迟疑。


想去南极的梦,或许来自于小时候读过的南极故事。


童年曾经打动过你的故事,会影响一生。它是一枚种籽,即使尚未看到它迸出绿意,也老早在心里生了根。


二十世纪初,大部分的领土已经沦为所谓文明国家的殖民地,被冰雪封藏的南北极成为最值命的挑战。好多冒险家,在那个讲求以生命换取荣光的年代,此仆彼继,想要在极点插上国旗。北极点被征服之后,南极成为最严酷的比赛场地。


南极不只是冷而已,它也拥有世上最高的高原、最干的天气和最猛烈的风。冰风如刀,这一点,我到了南极才亲身体会到,尽管我抵达时,应该算是一


个「炎热」的夏季。在冬季,太阳完全打烊,史上最低温度竟然接近摄氏零下九十度。


当时最杰出的两位角逐者,是英国探险家史考特和挪威冒险家阿孟森,他们争着要到举头望去全是北方的南极点,几乎在同一时间点出发。


史考特是个仁慈的英国绅士。刚开始时,他的队伍有六十五人,带了十七匹西伯利亚小马和三十条狗。


阿孟森的队伍只有八个人,和八十六只爱斯基摩犬。


他们都做了很久的预备工作、建立补给站──路途遥远,连返回的路程也是艰难考验。


南极的气温在瞬间就可能大变脸,暴风雪时,一天走不了两公里的路。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轻装便捷的阿孟森和四位伙伴抄了险路到达南极点,插上挪威国旗。途中,为了食物补给及减轻装备,他遣返了三位队友,也射杀了多余的狗。之后,又花了九十九天,才回到一千多公里外的安全补给站。


史考特没走得太急,他还想为国家带回一些科学研究的资料,也殷勤的搜集化石、探勘地质。


他比阿孟森迟了三个星期出发。选择西伯利亚马为工具,是他犯下的一大错误。马蹄会深陷在冰雪之中,狗不会;狗没有汗腺,也可以在夜里躲进帐棚休息,马儿却只能一直站在外头忍受风霜雪雨。没多久,小马一只一只倒地、在风雪中瑟缩而死。起初,仁厚的他还坚持队友不许射杀这些疲惫不堪的忠实伙伴,使粮食短缺问题更显严重。


史考特在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零下三十度的强风中,和四位队友千辛万苦的抵达南极点。残忍的是,他发现了阿孟森的挪威国旗!阿孟森还留下了小帐棚,也留给可敬的对手一封信,要他们好好享用帐棚里多余的食物。


成功抵达南极点,却败给竞争者。这种滋味应该很难形容吧。


回程比来路更艰巨。队友伊文斯先支撑不住,在雪地中失去生命。


而刚度过三十二岁的队友欧特斯,双腿冻伤,毫无知觉……


这个故事中,最感动我的并不是阿孟森和史考特,而是欧特斯。


在返程的第六十天,四人已疲累不堪,又面临粮食短缺的问题。欧特斯写了一封信给母亲,然后走进零下四十度的风雪中,没有再回来。他默默的主动结束了生命,把食物与生存的机会留给他的队友。


剩下的三个人却也在暴风雪的刁难下,在距离安全补给站只有十七公里的地方被困住了,食物、燃料用尽,死神在帐棚外等候,史考特写了十二封动人的信给亲人、朋友和英国。


就这样,仍默祷「天佑吾土」,吸进最后一口南极的空气。


阿孟森虽然成为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探险家,随后又驾飞船横越北极,却也在某一次北极空中搜救行动中丧命,也一样把一生献给最洁白的两极冰雪。


对探险家而言,应该是「求仁得仁,又何怨」吧?


我想,没有一个梦想家不会为这样的事迹感动。为一个梦想而尽全力,是人类最洁白坚贞的情操之一。


是的,每个领域的探险家,以最新鲜的血液,提供了世界巨轮往前滚动的燃料和动力。


南极好玩吗?很多朋友在我回来之后这么问我。


真的很难说出好玩两个字。许多时间在冗长的转机中消耗,许多行程在漫长的等待中度过。南极离「玩」字很远。


但又不叫冒险,不及先烈们冒险程度千分之一。


与一般南极破冰之旅大不相同的是:我搭飞机到南极,所以更深入南极圈,更快捷,但必须等待飞机可以起降的天气。


登陆南极是必须经过申请的。为了维护南极的环境,每天获准登陆的游客不到两百人。一位跟我一样发神经、立志要去南极的朋友,运筹帷幄许久,才弄到几个名额,当他打电话给我,问我:「只剩一个名额,要不要去南极?」,我轻易的在一分钟之内答应了。


做大决定不假思索、做小决定十分犹豫,是一种「失败者性格」。但我一直如此。


三十八小时的飞机,我们搭乘的智利航空像每站都停的巴士。我正在考虑是该劫机或跳机时,好不容易到了智利最南方的都市普塔丽娜(punoarenas)小镇。


在拜访南极之前,我又忍受了颠簸到无法想象的十二小时碎石子路车程,环绕了智利百内(paine)国家公园一周。在忍耐力快到极限时,看到一群野生羊驼低头悠悠吃草,真觉得造化弄人。


虽然,风景很是壮观:雪在山颠之顶,而山颠划入白云之中,天空地旷,瀑布雄浑、湖水湛蓝。只是十二个小时内举目望去,风景一致性极高,再加上恐怖山路的刁难,以及阳光荼毒的鞭打,实在是一种苦刑。


我如此形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景观保护区的百内国家公园,似乎不太有良心。听说百内的星空最美,可惜我无法在那里露营。


第二日又搭船游百内,虽然冰河峡湾的风狂傲如刀,但行程舒适许多。离想象中的冰河那么近,让人惊心动魄。饱含着海水颜色的浅蓝色巨大冰锥,从山顶处推推挤挤溜着滑梯慢慢滚下,像一群穿着白制服的小学生。


他们说这巨大冰原中绿意从没这么多、冰从没这么少过……地球的暖化真的已经很严重了。


有几个晚上,我住在冰河怀抱中的那塔勒斯(pueronaales)小镇。它是个有野兽派色泽的小城──所有的树都剪成儿童画里的棒棒糖模样,猫狗在道路上自在遛跶,所有的房子都穿上拉丁美洲热情的色泽。游客虽然不多,但显然比当地人多很多,总有情人在街上依偎散步。虽然烈日当头,天气还是诡谲难测,这一刻风如轻吻,下一刻飞沙走石。


夏季,智利的太阳十点以后才下山。八点时的「黄昏」最为艳丽,像火球一般斜斜滚进每家每户的窗子,寻常角落也变得容光焕发。此时拿起相机最是享受,处处都可捕捉奇妙光影。


我一个人在街上散步,只要看见一间可爱的酒吧,便闪进去喝一杯智利的国酒pescosour──带着强烈的柠檬酸涩味、又甜又酸的白色鸡尾酒──在疲倦的国家公园行程中享受一丝清凉的感觉。


到南极的乔治王岛,还要从普塔丽娜搭十人小飞机,飞行四个多小时。


驾驶员技术极佳,虽然在极地狂风中飞行,飞机尚称平稳。我的运气不坏,并没有尝到旅游书上以「云霄飞车」形容的极地飞行。


不过,机上没有厕所,让人连水都不敢喝。


飞机一降落南极,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怎么会这样?」


黑砾石满布的地面,分布着几间货柜改装的铁皮屋,看来像个废弃的矿坑。飞机场也彷佛是世上最穷苦的小学才会有的操场。


我住在智利科学站的铁皮屋,所有的配备是一只睡袋、一个小小暖炉。没有厕所,不能洗澡,晚上整个人冷得像个冰柜里的硬面包。风强大到连冲到五十公尺外的厕所,都让我自觉像个极地冒险家。


食物只能以「难以下咽」形容,烂糊糊的意大利面和披萨实在让人反胃。好几餐我靠着椰子饼干和咖啡果腹,这使我的体重不经意的又变轻了,算是无意中的收获。


只有一餐在中国长城科学站的盛情招待下,吃得十分丰盛。中国的科学家比我们苦得多,他们搭船从「祖国」来此,已婚的一、两年都看不到妻儿,未婚的看不到女人。从上海到南极船程要两个月,「船总在剧烈晃动,比下地狱还可怕。」他们说。


不过,饥寒交迫与不能洗澡都是值得的,在这里,我幸运的碰上了一个好天气的黄昏(运气不好的话,每天伸手不见五指,想要走到海岸,简直和史考特回程的路一样艰难),企鹅们正在集体相亲,而海豹则孤独的做着日光浴。


我遵照科学家们的吩咐,不要踏到一年才长一公分的苔藓与地衣,小心的在海岸上漫步,不断拿起相机。即使看来晴空万里,风仍是冷酷的,为了拍照而裸露的手,彷佛不断被小刀刮伤似的。然而,无可抑止的幸福感,仍然源源不绝的涌上心头。


走着走着,我哑然失笑,这南极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呀──我想象中的南极,是欧特斯壮烈的走出帐棚、消失在茫茫大风雪中的南极呀……


我小时候认为英雄一定要那样死才值得,也不认为人应该活超过三十二岁(那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人应该在三十二岁那年,像欧特斯一样,为了圆一个梦想而牺牲,默默走出去,永远沉睡在最冰冷的南极,没有人找得到他永不腐化、也还没长太多皱纹的躯体。


哈哈哈,如今我贪生怕死,当然不这么想了。


极圈气候暖化,让我连企鹅站在冰原上的照片也拍不到,和欧特斯的南极也天差地别。


南极好玩吗?


我想我该这么回答:南极一点也不好玩。如果,你把它想象成令人目不暇给的游乐场。


对我来说,只是一次小小的圆梦经验。一次,也够了。我想我应该不会再来自讨苦吃。


不过,我多么珍爱一个人在这天之涯、地之角「望断天涯路」的感觉。


遥迢路程中,熟悉的世界离我好远,而梦想离我很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南极」──它可能是一个没有人触及的世界、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或是一个永远不可能的情人。


到了南极,我的心中也还有另一个南极,或无数南极。所以生命那么值得贪恋。


冰雪情书我在天之涯、地之角


亲爱的,南极和我想象中不一样,其实并不都是一望无际的白。


一下飞机,天哪,到处铁皮屋。粗糙的视野,实在让人失去所有的想象力。


或许因为我拜访的地方,不是许多冒险家赌性命插上旗帜的南极点。


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冒险家,并不想尝试零下五十度的极点盛夏,我只是想偶尔当一个desperado──一个旅行上的小小亡命之徒。


我十分疲惫,自觉像个失去新鲜度、皱巴巴的西红柿。从台湾到这里,竟然得在飞机上足足花三十八个小时,还不包括漫长的待机时间呢,比我想象中还要难捱。还好我在出发前太忙碌,对于行程所耗费的时间保留着天真的无知。


当飞行时间超过三十小时,我的心情已经从烦躁不安转为认命,彷佛要运往未知命运的养鸡场鸡只一样的认命。


我要到南极。啊!南极,是什么样的地方啊!


当我站在智利最南方的港口色雷斯港看着火地岛的时候,已经有一种独立苍茫的感觉,再往南就是浩瀚冰洋,所有的世间繁华都在遥远的北方。


我想起很小的时候熟悉的曲调: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人生充满了各种决定、转折、冲突,与巧合,许多必然与偶然把我带到天之涯、地之角,我允诺自己一辈子一定要来一次的地方。没想到的事情很多,极圈的风大到我想要双手合十虔诚祈祷。


风越靠南极越强劲,小飞机摇摆一阵后安稳降落。


往窗外望去,气氛有些诡异,这是南极圈各国科学站云集的乔治王岛。这所谓极圈唯一的机场,其实比较像个荒废的采石场,坑坑疤疤的碎石地面,也与我「飞机降落在洁白冰原上」的想象相去甚远。


是个据说很难得的艳阳天,温度还不至令人心惊胆战,而冰风如刀,迎面厮杀而来。


我的住处是个货柜改装的铁皮屋,密不透风的小监狱,里头有个小暖炉和铁丝床,以睡袋为被。


我读过女作家莎拉·威勒(sarawheeler)写的《白色南国》(erraincognia),我知道这样的待遇在南极好歹也算三星级。


接待我的导游阿雷何,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冒险家,就像伟大的探险家史考特和阿孟森一样,他曾经花了七十天的时间,一步一步走向南极点。这世上并没有几个人尝试过这么壮烈的危险。


他说,趁着天气好,先到海边看企鹅。


碎石海岸像一个巨大露天三温暖,此时共有两种七十公分大小的企鹅,一大落一大落的群聚着聊天。还有几只像大型水蛭一样懒洋洋做日光浴的海豹,以及据说会偷吃企鹅蛋,和悄悄叨走我帽子的贼鸥。


我努力把身子压得跟企鹅一样低,吸引了几只愿意靠近相机的企鹅。我向来跟自己过不去,习惯用机械相机、标准镜头,不让牠们靠近点是不行的。


刺骨寒风像刀片一样刮过我的手,像恶灵一样扼住我的颈项。在我的诚意打动下,企鹅们有点好奇的朝我走来,看我想做什么。我确实拍了不少好照片。


第二天的阴雨绵延,让我发现原来自己一来就抽到上上签。我这才相信《白色南国》里头说的,即使是温柔的夏季,南极仍然到处都可能出现强风,而且来势汹汹,可以在数秒间将暴露在外的血肉立即冻结,冻疮若不实时医治,也有致命的危险。


强风常见的时速是每秒五十六公里,温度可以瞬间下降摄氏六度,一发起脾气来简直是随他高兴,暴躁万分。


──天空中充满阴影的鱼群


在有阳光的日子,光凭肉眼所见,除了企鹅和海豹这两种臃肿可爱的动物,以及远方山丘的皑皑白雪之外,和其它大陆的蔚蓝海岸,并没有区别。只有仍然吹袭着脸颊的刺骨寒风,提醒我这并不是一个寻常所在。


到了这么远的南方、这么坏的天候,才能体会聂鲁达在诗中写的:


天空是一张大网,挤满了阴影的鱼群,所有的风在这里先后释放……


鸟惊慌而过。风啊,风啊,我只身能抗拒人类的力量。


风暴卷起黑叶,捣散所有昨夜仍然停泊在天空的船只……


瞬息万变,是它的魅力,也是它的威力。


第二天,南极就变了脸,马上收起它的一时高兴。凌晨,铁皮屋里透进一线微微天光时,我被巨大的风声和彷佛飞雪不断撞击的声音敲醒。一首南方冷冽的音乐。一出门,是雨。没想到来到南极圈,我的闹钟竟是下不停的雨。果然气候暖化,是所有南极科学家最担心的问题。


走出很像囚笼的铁皮屋,感觉自己好像宫崎骏「霍尔的移动城堡」里的清洁妇。推开门时,看到的景象和昨天完全不一样,彷佛一夜之间,铁皮屋被挪到了另一个地方。我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雾包围着,连远方科学站的血红色小屋也看不见了,一切都在牛奶色的雾气中冻结。


伫立雾中,除了风声,没有任何声息。想要久久承受这样的孤寂,需要好强大的心理力量,我想。


愿意来南极从事研究的科学家在想什么?此地有个传说:想要到南极远征的人,不管是谁,来干什么,都是在现实生活中濒临崩溃的家伙。他们的内心世界中,必有一个没有人烟的南极。


啊!我也是吗?


亲爱的,在南极,你必须学会听天由命。有时不管你有多渴望、多热情,什么事也不能做。


本来打算到象豹云集的海岸去。可是在南极,如果老天不准许,谁也野不起来。


闲闲喝完咖啡和饼干当早餐的我,只能随车到各国科学站做室内参观。问科学家们:听说永夜的孤独会侵蚀一个人心中所有希望、冻结血脉里所有的温度,永夜的那三个月,待在这里,会不会有人发疯?他们说不会。因为此处是个大家庭,大家很有默契的不谈政治,只是一起打篮球或踢足球。而且此地几乎没有女人,那样也好,不会有人变成情敌。


学科学的人毕竟理性。


南极的乔治王岛,像是一间校规严谨的和尚学校。


所以我难免有一点骄傲,跟你打赌我是此地第一美女──其实他们也没有别的女人可看了。只要碰到人──都是男人,全都会对我微笑行注目礼。


一整天被雨雾困住。到了晚上十点,太阳下山,天空才出现一抹奇异的蓝。在强风伺候中,我步履蹒跚的随着探险家阿雷何踱步到象豹海岸。象豹家庭


的身材像一批废弃的瓦斯筒,堆聚在卵石海滩上,睁着圆圆的眼睛看我们。天光


稀淡,但仍可看见红色的海藻像波斯地毯般堆了一地,里头夹杂着企鹅的尸体。


海豹吃企鹅。生物圈不太可爱的必然法则:可爱动物仍然会吃可爱动物。我从一只刚被咬断脖子不久的企鹅身上愕然发现,原来企鹅还真的很像鹅,剥去了层层雪白羽毛之后,牠们其实有着细长的脖子。


能够洗刷我对企鹅的误解,是我在此地的惊喜之一。


在南极,一切短缺,我变得比较容易因为各种小小的发现与小小的满足,而高兴。


──旁观自己的痛苦


住在南极,没水洗澡,也得控制喝水量,因为连上厕所都得和冰风搏斗五十公尺的距离。


同行的人有人急躁着,天气这么差,恐怕飞机无法起飞,归期可能会延误。奇怪的是,我倒能够停留在一种平心静气、无事可做的安全感里。我在没有科学家的空荡篮球场里,看着苏珊·桑塔格(susansonag)的遗作《旁观他人之痛苦》(regardinghepainofohers),念念智利诗人聂鲁达的情诗。


天涯海角、与世隔绝的地方,似乎也很适合旁观自己的痛苦。


那些曾经有过的惊喜或哀伤,都被我留在远方的大陆上。我此时像栖息在海中的石头鱼,冷冷旁观着曾经浮跃水面、过去的喧哗热带鱼群───过去的种种自己。


此地的旅程其实没办法按表操课、照单行军,前后必须留下四天的时间来等待,等待飞机可能起飞到南极,和可能从南极离开的时刻。如果当天可以起飞回智利,那么就非飞不可,如果不行,谁也没法子。


乘客只有九人,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就得到机场等待起飞的可能。没太久时间,我就和机师混熟了。有二十八年飞行经验、曾经飞到正宗南极点的阿费罗先生说,他最高纪录曾经等过一个月。此地还好,只等过五天,能飞就是能飞,不能飞就是不能飞。


飞不飞,不是人能决定的。


完全急不得的南极,好像有一种力量在嘲笑着我们:别以为你在这世界的角落里干著急会有用。


听天由命之后,我忽然拥有了难得的静谧。其它人多半着急的望着窗外,但我不想和任何人一起着急。


迷雾之中,反而有一种清明在我心中,如果一直困在南极,那么我该做些什么好呢?或许正是拾笔的好时机,把荒废已久的写下去,只要给我一迭纸、一支笔,我可以回到内心里那个南极──一个天涯海角,没有人可以到达的地方,我自己独有的领土上,一笔一笔,一针一线,编织属于我的绚亮新装。


对我而言,在写作过程中,才能提供一种真实的触感,尽管它在任何人眼中,只是一袭国王的新衣。


不然,我也可以在狂风鞭打着铁皮屋的黑夜,滥情的念着聂鲁达的情诗。


封闭的南极,是一扇门,把所有喧哗挡在外头,让我看见自己洁白又烫热的初心。


其实在到访南极之前,我正陷在一片昏热泥泞的低潮之中,好像是个在热带被传说中的嗤嗤蝇咬到的人。一直想找心灵的宁静,却找不到。我知道应该可以回复以往的开朗,可是内心深处却虚弱无力。几乎每隔几年冬天,我那附着在基因里的忧郁性格就会不定期出现。每天活得情绪低荡、跌跌撞撞。


亲爱的,暂时生活在正常生活暂停的地方,对我来说其实是好的。


在我出发到南极之前,是我有史以来最混乱的时刻之一。


虽然,没有人看得出来。因为我仍能如期缴交稿件、准时上工,而且对着镜头微笑。


有时会想哭,感觉自己好像走到了世界末日。精神科医师的朋友说,我的症状构不上忧郁症,但问我为何多愁善感,我也说不出来。


说不出来,就算是冬日忧郁吧。像强风一样袭来,一时之间,找不到屏障和依附。我一直有着两种极端的性格:天真和世故,坚强和脆弱。它们在我灵魂里附着了好些好些年,有时水乳交融,有时互相抗衡,从来没有分出过高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亲爱的,其实我是一路哭来南极的。出发的那一天,朋友送别时告诉我,一位久未连络的朋友去世了。一时之间,本已处在心情困境里,还在与黑洞挣扎的我,薄如蛋壳的防护墙迅速的被这一支利针刺破。我竟在人前泪流不止。


哭泣或许是女人的特权,但我是从小难得一哭的倔强家伙,这么激动,连我自己都不接受。


「唉,其实妳真情流露的时候比较可爱。」朋友安慰我。


不,我比较喜欢我的理性和坚强。人在江湖,不得不逞强。


拭泪微笑后跟送行的友人道别,进候机楼时又开始涕泪纵横。我把帽子压得很低,怕有人看见我。后来证明还是许多人都看见了。有位男子悄悄拿了一迭餐巾纸放到我桌上,人间处处有温情,真使我哭笑不得。


上飞机时空姐还问我:「妳心情不好噢,想哭就尽量哭吧。」我知道,她大概认为我刚刚才失恋。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那么脆弱。可能是因为刚演完舞台剧,还身陷在其中孤苦无依的情节里,以及被全世界遗弃的孤独梦魇之中。我察觉到自己很不寻常,却无法控制。


飞到智利时,我又接到朋友安慰我的简讯:「死亡或许是一家夜店,有些人只是比较贪玩和调皮,所以先去。总有一天我们会相聚在这家夜店里,聊聊这些年来彼此不同的经历。」


这样的安慰,让我在转机时刻,又再度无声无息的落泪。


这么善感的时刻,在过往的岁月里还真是屈指可数啊。


到了南极,竟然安稳了。凄凉的安稳有一种独特的美感。等待飞机起飞时,我竟然一点也不心急。就像被困在大风雪中的探险家,虽在进退不得的困境中,却知道自己没法做什么,也知道自己正处在「我要来的时刻」中,没有什么怨尤。


对了,是我要来的时刻。没有人逼我到这样的天涯海角来,是我自己,求仁得仁。我喜欢冒险,喜欢不一样的东西,在「奉公守法」的寻常外表下,我仍然有着不安于室的灵魂,一颗永远不肯屈服于「一定要如此」的世间法则的心。


虽然南极不需要女人和作家,不过,我感觉自己还满适合南极。


南极适合减肥,因为行程延误、热食断绝,那夜只剩下一种智利的椰子饼干可以充饥,我还是安之若素,现在还怀念着在南极啃食热带果实芳香的滋味。


飞离南极的那一天,仍然有稀薄的迷雾。十人小飞机穿破云层的那一剎那,金光耀眼,好像飞进另一个世界。我忽然记起自己为什么在三秒钟内答应朋友,马上想占住那个他花了好久时间才申请来的名额,匆匆飞来南极。


是命运要我来的吧!除了觉得它是「一辈子一定要来一次」的地点之外,我记起来,很久很久以前,和你打过勾勾的,不是吗?


我们说好了,即使我们没有办法一直拥有美好的情谊,也要在很老的时候,一起去南极。老的时候是多老?年轻的我们并不知道。也许现在这样的年龄,已经老得超过当时的我们所能想象。


南极在呼喊,而我响应了这呼唤,是我今生承诺之一。好多承诺被时间冲洗,被自己遗忘,被现实刁难,能够实现一个,对自己就不会那么失望。


虽然总是千山我独行,独自一人赴约。


在飞机起飞、迎向智利大陆时,我竟然有一种怅然,悠悠记起我们最爱的聂鲁达的情诗:


我的心在找她,而她离我远去。


相同的夜漂白着相同的树,我们已不复昔日……


如今我确已不再爱她。但我曾经多么爱她啊。


爱是这么的短,遗忘是这么长。


虽然南极一点也不舒适,但好适合写诗和读诗。多么遗憾我不会写诗,否则,我想要写一首诗。可是文字向来唠叼的我,只能婆婆妈妈的写了一堆跟海豹一样臃肿的文字,只能没创意的引用人家的诗。


为了让我好好拍底下的冰川,机长笑容满面的将飞机有时飞得低一点、有时飞得偏一点。他也还记得,曾跟我说过,可以飞的时候,要在飞机上招待我喝威士忌。当他把威士忌拿出来,倒了满满一杯时,机上其它同行的伙伴都吓坏了,以为他自己想酗酒,直到他递给了我。


「啊!妳要开心点哪!」他说。


愁眉原来藏不住。我慢慢啜饮威士忌,感谢着,天涯海角都有陌生人的仁慈。


我想,或许不是南极吸引我来南极,是藏在我心中的南极,叫我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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