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因为四季流转,我与生命中的各种滋味相遇

作者:吴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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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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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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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566字

“开门页前言”


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美,


就像生命中


那些各有精采的风景。


春日春山无尽蝶迷踪


每到春天,樱花开始盛开的时候,我总可以感觉到一种隐隐的狂躁。


樱花生命短暂,如果以文体来比喻,应该是一首绝句。


我一定要来得及看樱花啊,我总是这样对自己咕哝着。


但过了爱热闹的年纪之后,我会避开知名赏樱地点,害怕加入「进香赶集」的行列。


京都的樱花美景虽华丽,但人潮汹涌,却也让赏花的雅致打了折扣;而和许多日本人一起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吃便当、唱卡拉ok的同乐会行为,也嘈杂了些。那样的赏樱方式,倒比较像读一首打油诗。


有好些年的春天,我一个人到日本,到没去过的地方看樱花。虽然是陌生的地方,陌生的樱花树仍有让我觉得好熟悉的笑容。


目前为止,我觉得最有趣味的樱花之旅,应该是在飞驒高山。


飞驒高山的樱花,比名古屋要晚开二十天左右,搭火车从名古屋北上,只要是在白天,一路都是惊喜。


火车经过蛇般蜿蜒的河谷,靠站时不时有蝴蝶扑进车厢里来。放眼望去,群山淡黄嫩绿层次分明,也总有几株粉红色的樱花树鹤立鸡群的跳入眼帘。我这才明白,什么是唐诗里写的「春山」。亚热带里的春山、夏山、秋山差别不大,而温带春日山林,山峦层次因树群而分明。


春山无尽蝶迷踪,弄花总惹香满衣。


那个春天,我最美丽的一场盛宴,就是在阳光放肆的天气里,捧着一盒生鲜的飞驒牛肉握寿司,坐在寺边的草皮上,一边盯着一株樱花古树,一边将入口即化的握寿司送入嘴中。


喔,再配上一小瓶高山雪水陪着发酵的大吟酿,随着飘落的樱花一起醉去。


北陆的金泽,也是个赏樱的好地方。


去年春天到金泽,雪白的樱花像要围攻城池的千军万马,簇拥着金泽古城,气势真是惊人。


金泽知名的古老庭院「兼六园」虽然号称四景皆美,其实春樱开放时还是最宜人。可爱深红间浅红,在绵绵春雨的伴奏中,我一个人在园中的百年老茶室里,喝着浓绿的抹茶。再也没有任何时刻,比这样的孤寂更恬静、更幸福。


每年春天,如果没法抽空看樱花,我总会感觉自己又辜负了一年最好的时光。


眼看着樱花一路从九州岛怒放到北海道,而我的眼睛竟只能在雅虎日本网站的樱花前线情报中,想象着花香和蝶影,目送着花影渐渐远去,总有一种冲动,一种想要辞掉所有工作去旅行的冲动。


夏日初夏第一班富良野赏花列车


每一个夏日,都是被期待的季节,也是一个终究会讨人嫌的季节。


春雨霏霏后,晴天终于来临,但过不了多久,爽朗的感觉就会被燠热所淹没,就算是雷阵雨带来清凉,也是稍纵即逝,无法挽救来自心灵深处那种企盼微风拂面的干渴。只有去旅行,才能够安慰我在冷气房里越来越焦躁的心。


有了四天短暂假期,可以到富良野赏花。我买了机票,在网络上订了旭川的小型商务旅馆,拎着简单的行李就出发了。


为什么是旭川呢?飞机降落在札幌,搭火车到富良野大概要四个钟头,旭川刚好是中间站。它也是北海道第二大城。我打的如意算盘是:入夜之后,或许还有一个灯火通明的地方,可以走走逛逛。


一早从台湾出发,到旭川已经是落日黄昏。


虽说是第二大城,初夏游客未至,灯火寂寥。晚上七点以后,还在营业的只剩下最熟悉的麦当劳。我把附近能走的路都走尽,手边的书都看完,发现自己喜欢独处,但并不擅长处理无聊。还只是晚上九点半,当然睡不着,远处传来轰隆轰隆的车声。这时只有两种选择了:打坐,或打开电视。


不太有灵性的我,只能选择后者。


虽然一直在电视台工作,我在家时,很少打开电视,也从没连续看过任何电视节目,或许是一种反动──这个工作,已经占据我太多时间了。但就在那个方圆五百里没有朋友、不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忽然发现,电视或许对一个渴望不无聊、没有书看、又睡不着的人还算很重要。


第二天清晨,我搭上初夏第一班富良野赏花列车,千里迢迢晃啊晃到本来应该满满是花的富田农场──春天的花都谢了,属于夏日的熏衣草还没开,彩虹花田里没有任何植株,只有一大片黄褐色的土。旅客极少,多数是只想搭上「第一班列车」的火车迷。


有心寻花,花不发,我骑着单车享受了一整天悠悠净净的日光浴。


回到旭川时,所有的商店又在我眼前熄了灯。我回到仅能容身的小房间,打开电视,跟着电视里头的主持人一句一句的覆诵日文。


自己觉得好笑。这样的旅行还真有意思。人生不是如此吗?积极计划了老半天,到头来一切都不如所料,但也不能说是白白走一遭。


还有谁搭过初夏第一班富良野的赏花列车?你应该也没看到期待中的花海吧,但无所事事,也是都市生活难得品尝的美妙滋味,或许「人间有味是清欢」正是这个意思。


秋日换取三分之一的秋天


有一年,工作之故,每月往返北京。


北京并不是一个太容易亲近的都市,壮观多于细致,刚烈大于可爱。可是,它的秋天却是四季中唯一拥有诗意的季节。


秋日,从机场通往大都会的高速公路上,我忽然发现,北京是有蓝天的。


我像中了彩券一样惊叫。


司机见怪不怪的说:只是这两天风大,把灰尘吹走了。妳运气算好,昨天的风,大到飞机下不来呢。


一年能看到几次蓝天呢?我问。


不会超过十天吧。他平淡回答。


我很少看到北京的蓝天。它是一个烟尘蒙蒙的都市,地面上再怎么进化,人们仍然在一个灰色的大罩子下生存,不时还卷来一阵生灵涂炭般的沙尘暴。


物以稀为贵,有晶莹蓝天的北国之秋,拥有一种恬静又动人的力量。


只有温带地区的秋日是有个性的。它既妩媚又萧飒,不似南方秋日温吞。


郁达夫曾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怀念的就是北京的秋天。长年在南方的他,始终将北京的秋天放在心里。他说南国的秋天,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北方的秋日则意味深长,让他情愿折寿以待:「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他是这么说的:「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那一天晚上,服完一日劳役,我坐在胡同里四合院改建的小旅馆里,喝着威士忌。秋日的夜,萧瑟清凉,却彷佛留着一点日光的余温,所有的建筑物,都裹上一层月光面衣似的朦胧光晕。


星月皎洁,明河在天,四无人声,声在树间,秋天的况味,就是这样了。


秋天让人想起郁达夫。他的一生,都如秋日,都是中年。一九二○年,他写给新婚妻子一首诗:


生死中年两不堪,生非容易死非甘。


剧怜病骨如秋鹤,犹吐青丝学晚蚕。


一样伤心悲薄命,几人愤世作清谈。


何当放棹江湖去,芦荻花间结净庵。


当年他才二十四岁,抑郁沧桑一如中年。始终未曾真正放棹江湖结净庵的他,一生都带着秋天的遗憾。


少年时,读任何哀声悲切的诗,都是强说愁。如今如今,那些秋日的诗意,渐渐浸透入心。


冬日怎样逃避湿冷?


我其实害怕冬天。


我实在不该害怕冬天。出生的那一天,节令正是小雪,转眼就是冬至。生命中的第一个季节,就是冬天。


可是台湾的冬天,确实令人害怕,又冷又湿,就算是在室内,只要静坐不动,不多久,就打从骨髓深处开始颤抖了起来。坐在计算机前打字,若没有一杯烈酒在旁,不多久,连指头都要冻僵。


我宁可喜欢寒带严冬。外头飘着雪花的时候,可以衣衫轻薄的依偎在暖炉旁,懒洋洋看著书。


如果可以去旅行,那就好多了。冬日旅行,难免要受冻,可是,它却也是最惬意的淡季。没有太多旅人摩肩擦踵,地阔天空。


往北,有雪。雪花遮盖琐碎的丑陋。繁花落尽,还有雪花相陪。


往南,连赤道附近,也雨少风轻。


冬日才是旅行的大好时节。


有一座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小城,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首静默绝美的诗。


一座将时间停格在中古世纪的小城。踏进童话般的城门,马上走入木偶奇遇


记中才有的石板路上。城门上还留着古老的日晷,两旁处处都是石头砌成的屋宇,


小小身躯被弯弯小河环抱。


天佑此城。它不可思议的逃过了二次大战战火的摧残,三百年前的波西米亚


风格建筑,仍好端端的伫立着。


零下十八度。才刚踏进城门不久,一场纷飞的大雪送来目眩神迷的迎宾礼。雪如细嫩鹅绒,无声无息的飘落在我的发上、衣上和每个红色的屋顶上。彷


佛有无言的歌,在冷冽的风中温柔荡漾。


景色太美,浑然不觉得冷,一个人走着,也不觉得孤单。不一会儿,我冰冷


无知觉的手已经拍了三卷底片。


误打误撞来到这一座小城,捷克的库伦诺夫(ceskyklumlov),后来才知


道,此地在夏日时人山人海,一个钟头可以绕一圈的小小城市,旺季里常挤进百


万个观光客,整个城市像一个摆着古董的杂乱抽屉。


还好,我们是在大雪缤纷的淡季里相遇,我看到的是小城的真实灵魂。


住在小城三天,我每天殷勤的爬上十三世纪的城堡拍照。脚下古宅群落烟囟


,徐徐吐着千百管白烟,远方雪地在阳光下反射着彩虹光泽。


一时之间,彷佛自己也是童话里的角色,回到睡美人的年代,纵然百年不醒,


梦仍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