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她是丽丽周(1)

作者:鬼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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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惊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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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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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614字

尼娜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六月天气,她穿着超短裙和小皮靴,小小的脸上浓妆艳抹,虽然打扮得妖娆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甚至怀疑她是否满了十八岁。


“嘿!”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大摇大摆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抽出一支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女人吸烟。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急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丽丽周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丽丽周?”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上电脑,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上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特征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丽丽周?”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上电脑。


“对,她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上电脑看了很久,才依依不舍地还给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不屑一顾。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会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请就去喽。”


“那么像周瑾,噢不对,像丽丽周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经常去。像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把旗袍一穿,再唱邓丽君的老歌,把那些老男人迷死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什么记忆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那次还是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两千,我就得了三百!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龄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我们两清了。”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


“去年四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的出场费一般是多少?我是指在除了金升以外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三百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饶有兴趣地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尼娜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继续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凌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瑾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前前后后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就溜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瑾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会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八百五,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八百七十五。”她说着,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嘛,周瑾一个月挣多少?”他一边问,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今天这么大方地替周瑾还债不知道会怎么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凌戈,我也记回账。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


“丽丽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笔和那本绿色小账本。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竟然傻到做这种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突然转性了,一唱完就走。”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了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见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在本子上记些东西,谁知道她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快。”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接着她拿了个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见到她后顺便还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请别侮辱我!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冷冷地说:“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为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写文章?”尼娜大为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杂志左看右看的。”


“她写了有一阵儿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过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困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睫毛、一个粉饼、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有的东西都污迹斑斑,让简东平难以下手。周瑾可真是个邋遢的人。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它包上才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你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倒是不难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5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十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一般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错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这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傻笑。其他的不记得了,反正她那天特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进展。”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着小账本,忽然咯咯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替她付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非常生气。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了?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所以里面的内容他也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没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给她钱她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看出他的不快。她自顾自地抽着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已经没有耐心了。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简东平淡淡地说,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相当于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快速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龄,或者苏志文这些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二十二岁,这件事媒体曾经大肆报道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他们呀,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我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个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丽丽怎么说?”


“她说肯定是那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否则好好的男人怎么会跟个老女人结婚?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钱的尼娜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回答:“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无聊!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数她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病,要不怎么会特意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都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也有这种人,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娜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她以前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哈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眉开眼笑,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就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地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向对面马路一辆桑塔纳跑去。难道周瑾过的也是这种生活?


金升夜总会主营歌舞表演,从资料上看,自开张以来没出现过什么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过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金升自然也不例外。周瑾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简东平现在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瑾住处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瑾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


根据他的记忆,周瑾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2条横马路”。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


他很庆幸穿过2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瑾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当初周瑾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点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瑾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确实有部分时间是待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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