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鬼马星
|类型:惊悚·悬疑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5
|本章字节:12652字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五万元。她每月工资才三千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时,她已经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还说着胡话呢。谁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脚绊到什么东西了,好像是小狗的玩具。”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那个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喝止了她。”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跟雨杉就好像处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啦?”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老问我你的事。她还问我是怎么认识你的。我说是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你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毒舌,老爱讽刺人,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既然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好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带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事,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抓着不放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暗道,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兴奋。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讲我办的案子,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大案,而且我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办案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唆了。你睡觉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温度。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现在最怕被女人缠上。一想到三年前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说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如果我死了,请你说几句英文,我没准儿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不料她却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英文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无奈,只能说些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做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二十四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芸式唱腔,便拿出电脑,打开歌曲《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宁静,真的很舒畅。
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周瑾的网络。
《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十六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内容与她给《信》周刊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不同的是,《我的荒谬旅程》另外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的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樱花树下放声歌唱。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我很近。近得我都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整个高中我学习都很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也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暂时的解脱高兴。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像样的饭。吃完后,妹妹跟着妈妈,我跟着爸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爸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爸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妈妈对妹妹都一样,动不动就使用暴力,从来不懂体贴,妈妈就是因为这个才离开他的。但妈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经常打妹妹,妹妹便跑回家来。我们躲在房间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做起了现成的媒人。爸爸作了不动粗的保证,妈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最心仪的碎花裙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他站在人群中,立刻就把别人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去,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沦陷了。
当天晚上做梦,我梦见我们仍在街角相遇,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当时一定也注意到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清爽干净,像蓝天一样。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暗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暗语是我的怪僻。
果然,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故意不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过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也不好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在干什么。但他平静地握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气息,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气息。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的意识好像已经没有了,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他走着,心想要是能一直跟他这样走下去,那该有多好。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他放开我后,我竟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孤独。他显得很内疚,而我因为太过惊讶而忘记了反抗,或者说这正是我所期待的。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成为他的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跟他并没有实质上的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没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的诚实真可爱,我想此刻他就算是想吃人肉,我也会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惜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说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十八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因为这正是我所期待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瑾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暗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探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瑾的家乡去一次,他觉得要想知道暗语的答案,只要找到周瑾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瑾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道,“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善良姑娘,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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