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亚里士多德
|类型:社科·自然
|更新时间:2019-10-08 00:12
|本章字节:9078字
apophysician医师医师三类82a3;唯医师能识医师81b38—82a7;医师有时对诊断和处方两误31b36;医师有病不自诊,请别的医师为之处方87a41;对病人无所爱憎24b29;应习知本业的手段和目的31b34;新婚夫妇应向医师受教生理知识35a39。
epemples坛庙市内坛庙应建于卫城31a24;乡郊的坛庙分布31b17。
ππeknighs骑士级梭伦籍法的第三级公民74a20;爱勒特里亚的骑士6a35。
kaπiλikreailrade贩卖,零售贩卖源出于物物交换57a41—b23;以贩卖赚钱,不合自然57a17,b19。
kλpo(xpa)lo(ofhend)份地份地是否由地主自耕?63a8,64a14,68a34—b4,28b24—29a2,30a23—31;斯巴达律禁止份地卖买,但国内以其他方式进行兼并70a16—19(参看9a23);亚菲底禁止兼并的重农法规19a6—20;希朴达摩的土地分配67b33—37,68a40;亚氏模范城邦中的土地分配29b40—30a33(参看65b24)。
kληpoνoμainheriance遗产制度见“法律”名词。
koiνwνacommuniy,sociey社会,团体52a1—6;城邦为政治性团体,是人类的最高级社会52a5,80b29—81a8;社会团体有益于人类,创制社会制度的先贤宜受崇敬53a30。
koiνwνaπλaνoheponiccommuniy柏拉图理想公社评述柏拉图《理想国》中所拟公社制度61a1—64b25。(一)妇孺公育:卫国之士的妇孺归公育61a4,74b9;其他阶级的妇孺是否公育没有说明64a11—b4;亚氏认为这种办法的弊害很多:(1)城邦未必因此更为一致61b16;(2)子女公育不能得到良好培养61b32;(3)儿童及其亲生父母虽经掩蔽,终可识别62a14,所谓阶级转换不切实际62b24;(4)没有父子夫妇的社会一定多犯罪,乱伦和伤害双亲这类重辜无法区别于一般的奸淫和伤害62a25—40,b29;(5)亲属感情将归淡薄62a40—b24;(6)家庭将被废弃64b1。
(二)财产公有:62b37—64b25;财产公有不符合于人类天性63a15。
koλakeafery谄谀谄事富室63b20;谄事僭主92a21,13b39;谄事群众74b6,92a20,13b39。
kμη,hevilge村坊,村落若干家庭的聚落为村,52b16;城邦为若干村坊的结集52b27。
μpηπoλew,heparsofheciysae组成城邦各“部分”(各“部分”或为职业和阶级区别,或为职能区别)不同城邦各有不同的社会组织,亚氏分城邦组成为六个部分(农民,工匠,战士,资产公民,祭司,官吏)28a21—b23;在他的模范城邦中所拟各部分的安排28b24—29a34。
μσoi,ohemiddlecss中流人物,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品德95a25—97a13;古代中产者较少,97b26;中产阶级为主的城邦最为优良95b25—96a21,b34,8b30。
μeaφpiνransference[阶级]转换62a25(见“柏拉图理想公社”)。
νauikoν,ohemariners海上作业人员91b20—25。舵师76b22,79a4,82a10;水手:船舶喻城邦,水手喻公民,76b20—35;桨工(桡手)76b22。
λieuikoν,ofishermen渔民塔兰顿和拜占庭多渔民91b23。
eμπopikoν,omerchanseamen估客爱琴那和启沃岛多外海估客91b24。
νaμiλai,oseamen海员赫拉克里亚多海员91b22,27b14。
πpoθμeuikoν,oferrymen航渡水手得内杜斯岛上多航渡水手91b24。
νeepoν,oheyouh青年“青年”和“老年”并举,论被统治和统治32b36—33a11;少壮时为战斗员,年老时为审议员(政法人员),耆耄则任神职29a6—17、30—33。
νoμμacusom风俗,习俗习俗遵循成例55a22,24b22。
ξeνosrangers客民,外侨外来侨民扰乱本邦习俗27a17。
okσew,residence居住“居住”不能作为公民的资格(所有居民不全是公民)75a7,76a19,80b13—35(参看60b40)。
oka,hefamily,hedomesicsociey家庭社会源于家庭52b16(参看57a21);家庭以父亲为主人,父子、夫妇、主奴三伦于此成为自然结合52a24—b26,55b19,59a37—b17,60b13,3b1—14;城邦由家庭组成而较家庭为更能自给自足60b13,61b12,69b14。
πaiδchildren子女,儿童亲子相肖62a15;双亲和子女53b3;儿童为未成年的公民75a14,78a4;儿童虽具有审辨机能,但未成熟,应由亲属管教52b20,55b19,59b10、28—60a33,34b24(参看“教育”名词“儿童教育”条)。
阵亡战士的子女应由公款抚养68a8。
πapθeνaiparheniae巴尔赛尼斯巴达人的私生子6b29。
πapkaekνafaherandchildren父子关系56b10,59a37—b17(参看“伦理”名词)。
Πeνeσapenesae卑奈斯太帖撒利亚农奴64a35,69a37。
Πepoikoiperioeci贝里俄季,边区居民克里特的贝里俄季类于斯巴达的赫卢太(农奴)72a1,b18;每年缴纳实物地租于公库72a18;照米诺斯王的传统规矩管理贝里俄季,较斯巴达农奴为平安69b3,71b30,72b18。在阿尔咯斯的贝里俄季得入籍为公民3a8。城邦可募农奴为舰队的桡手27b11。
πeνakoσioμδiμνoi,openacosiomedimni五百斛级雅典梭伦籍法财产四级的第一级公民74a19。
σζeuξimarriage婚姻34b29—36a2;婚姻季节35a38;婚姻纠纷为引起政变的原因之一3b37—4a17,6a31。
σθeocollecive集体,整体群众集体胜于个人81a39—82b13,92a11—15。
σuσσiacommonmeals会餐,公共食堂会餐制度始创于意大利29b5—35;克里特会餐制度称“安得赖亚”,并订有俭食规则63b41,72a5、22;斯巴达会餐制度(称“菲第希亚”)63b41,65b41,71a26—37,72a2、12—27,94b27。柏拉图所拟的会餐制度65a8,66a35,74b11;亚氏模范城邦所拟的会餐安排30a5,31a19,b16;职官和祭司的公共食堂17b38,31a25,b5。
ξiorder秩序法律所以保证社会秩序26a29。
ekνaiarisans,heskilledcrafsmen技师,艺匠优于手艺者,卑于德操60a39,78a20,19a26,28b39,29a19,42a20;匠师常积资致富78a24;唯平民政府才许工匠任职官77b1;工匠(操贱业的技工和艺人)实为城邦所必需的经济条件,却不必成为公民而参加政治机能77b33—78b5,91a1,b19,26a22,31a33;在小邦中,往往以公共奴隶担任工匠的作业67b15。
πηpη(θepπoνη)servan仆从在技艺上,从属人员都可说是业主的工具53b29;奴仆成群未必像少数从者那样得力61b36;日常给侍的婢仆多受主人的诟谇63a19;不要任凭儿童长期养护于婢仆之手36a41。
φiδiaphidiia“菲第希亚”(俭朴食堂)71a27,72a3,b34。
φpápηphrary(cn)宗社62a12,64a7,0a25,9a12,19b2、22。
φuλphyle(ribe)部族62a12,64a7,75b37,98a16,0a25,4a35,5a33,9a12,19b21,20b2。
φλapxoi,ophyrch部族长老部族长老会议为后世议事会(布利)的典型1b22。
xepνηikoν,o(oθe)he[unskilled]bourers雇工,苦力(以劳力口的“非技工”),77a38,78a13—22,91b26,19a28,21a6,29a36,37b21,41b14,42a20;田间劳作的雇农91a6。
xwpiσμokaγνocssesorcases,byoccupaions阶级或流品,职业区别固定不同各职业以建立阶级制度始于埃及29b2,23;区别各业高卑的原则58b33—39;公民以家资为别可分为富室、贫民和中产三级89b30,95b2;平民以职业为别或分为农商工三部89a32,或兵农商工四部90b40—91a9,b17—27。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阶级区分64b10—21;希朴达摩拟订的阶级(三种职业)区分67b30—68a3。
9经济
aλieafishery渔业56b1、36。
νaγka,ahenecessaries生活必需品合乎自然的治产致富技术,目的在获得生活必需品53b23,57a6—34。
νγkηnecessiy需要需要为创造(发明)之教师29b27。
uiπeoνθo,oσoνocompensaion,heprincipleof“auarkeia”通工等偿原则61a30—b9,90a7。
apkeiaselfsufficiency自给自足城邦当求自给自足52b27,26b27,28b16;过度整齐划一的城邦,不能自给自足61b10。
βoθeiaalmsgiving施济以济方式帮助民众无实益,应该资助他们从事生产20a24—b11。
γewpγa,γewpγikagriculure,husbandry农业,农作人类大多务农56a38;由游牧转成定居务农的史实29b14;古代立法多重农19a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