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石溪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6214字
那天早晨,我带着蒲公英到羊蹄甲草滩去捕猎马鹿。烟花三月,羊蹄甲盛开,草肥鹿壮,公马鹿头上新生的茸角开始分岔,俗称四平头,此时割取的鹿茸,最为珍贵值钱。我满怀希望蒲公英能替我逐鹿草滩,捉获一头长着四平头茸角的公马鹿,让我发笔小财。
途经滴水泉,蒲公英突然停了下来,鼻吻在地上做嗅闻状,身体滴溜溜在原地旋转。我喊了两声,它只是抬头瞧了我一眼,又埋头在地面上了。这是泉水边的一块湿地,既没有草,也没有树,不可能藏着什么东西。我往前走了一段,大声叫唤它的名字,还吹起口哨,它却置若罔闻,仍在哪儿磨蹭。
这不像是发现了猎物,要是发现猎物,它会因紧张而虎尾高翘,眼角上吊,发出低吼。此时此刻它的表情透露出甜蜜与欣喜,虎尾舒展摇曳,眼睛眯笑眯笑,一会儿偏着脑袋做研究状,一会儿伸出前爪做抚摸状,神情专注,好像发现了稀世珍宝一样。我从小把它养大,这两年多来朝夕相处,还从没见过它对什么东西如此感兴趣如此着迷过。
我好生奇怪,走过去一看,湿漉漉的泥地里,果真什么都没有,再仔细端详,哦,好像有一个浅浅的脚印。莫名其妙,一个脚印有什么好看的嘛!我拍拍它的肩胛,示意它离开,它干脆在那个脚印前蹲坐下来,好像这个脚印被施过什么魔法一样,把它的魂给勾去了。我又好奇地弯腰审视这个脚印,形如海棠,四只脚趾清晰可辨,脚掌凹进去,掌根有一小块六角形花边,这是典型的老虎蹄印!这个老虎蹄印比蒲公英的脚印略大一些,如果猜得不错的话,是一只雄虎留下的足迹。它在那只雄虎的脚印旁流连忘返,在我再三催促下,大半个小时后,这才随我上路。
这一耽误,等赶到羊蹄甲草滩,太阳已经当顶,马鹿早已吃饱了草,躲藏进迷宫似的沼泽,再也见不到了。我一无所获,只好空着手回果园。唉,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以后的几天,每当落日余晖洒满群山,蒲公英就会跑到果园的小山冈上,眺望云遮雾罩的羊蹄甲草滩。一天半夜,睡得好好的,蜷缩在我床铺后面的蒲公英突然发出一声轻吼,腾跳起来,蹿出门去。我以为是危险的野兽摸到小土房来了呢,也骨碌翻爬起来,抓起猎枪,奔到院子。月朗风清,草丛里蟋蟀在鸣叫,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再看蒲公英,脸上柔情似水,一只耳朵不断地跳动,表明它在凝神谛听着什么。我也侧耳细听,一会儿,羊蹄甲草滩方向传来一声虎啸,相隔太远,声音十分轻微,若有若无。蒲公英如闻天籁之声,昂首挺胸,朝着羊蹄甲草滩呼呼吹着气,很高兴的样子。
蒲公英已经两岁多了,按照虎的生活习性,此时的幼虎,已进入成年阶段,离开虎妈妈独自生活,闯荡山林,寻找配偶,生养后代。这是生命的自然发展,生活的正常轨道。我晓得,虎不像狗那样能终身与人相伴,蒲公英终究是要离开我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的。
再说,我远在上海的父母亲和姐妹听说我养了一只大老虎,天天吓得做噩梦,一封封信雪片似的飞来,要我赶快把老虎处理掉,小心哪天老虎发起脾气来,啊呜一口吃掉我。我当时的恋人——现在的妻子,也对我发出了最后通牒,要老虎还是要她,让我认真选择。曼广弄寨的村民们唯恐遇到蒲公英,都不敢上果园来了。香蕉烂在树上,菠萝烂在地里,没人来采摘,惹得村长大为光火,放出风来,要活剥蒲公英的虎皮……
有句成语叫养虎贻患,还有一句成语叫伴君如伴虎,倒过来说伴虎如伴君,想想也真够凶险的,万一闹出点人命官司,我吃不了兜着走,或者它张开血盆大口在我脖子上来这么一家伙,我就惨了。虽说到目前为止,它从未表现出任何想要伤害我的蛛丝马迹,也从未到曼广弄寨偷鸡摸狗,但不管怎么说,潜在的危险是存在的。诸多压力下,我也有放虎归山的想法。
翌晨,我进果园锄草,蒲公英钻进一片山林不见了。中午,我吹了好多声口哨,都没能把它召唤来。我猜想,它一定是到羊蹄甲草滩去找那只雄虎了。傍晚,蒲公英还没回来。它可能不辞而别,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想,心里一阵伤感。虽说我已有放虎归山的念头,对它离去也早有思想准备,但朝夕相处了两年多,总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唉,到底是畜生,说走就走,连招呼也不打,真是白养它一场,白疼它一场。我懒得做饭,闷着头“吧嗒吧嗒”抽烟。
天黑下来了,漆黑的小土房里,只有烟头在忽明忽暗,闪动着橘红色的光。突然,院子里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蒲公英叼着一只很大的猎物,吃力地跨进门槛来。我一阵惊喜,立刻点燃火塘,火光照耀下,我看见蒲公英叼回来的是一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马鹿!它身上湿漉漉的,沾着许多草屑泥浆,累坏了,将公鹿吐在我面前后,便趴倒在地,呼呼直喘粗气。唔,我错怪它了,它没有不辞而别,它是跑到羊蹄甲草滩去捕捉马鹿了。
我割下一条鹿腿,送到蒲公英面前。它辛劳了一天,肚子早就空了,理应狼吞虎咽吃个饱。可它只是伸出舌头舔舔鹿腿,没有啃咬,反而用嘴吻将那条鹿腿推还给我。
它是渴了,我想,要先饮水再进食。我便用竹瓢从土罐里舀了半瓢清水给它,它也不喝,还把脸扭了过去。
我摸摸它的额头,还扳开它的嘴检查它的舌苔,一切正常,不像是生病的样子。要是生病,它也不可能从几十公里外的羊蹄甲草滩将这头一百多斤重的马鹿搬运回果园来的。
这时,蒲公英站了起来,从我身边走开去,来到床铺后面它天天躺卧的地方看了看,又走到它喝水的水罐旁转了转。它走得很慢,边走边用鼻吻做嗅闻状,眼光迷惘,显得恋恋不舍。最后,它回到我身边,神态有点忧郁,脖颈在我的腿上轻轻蹭动,嘴里“呜噜呜噜”发出一串奇怪的声音。
我意识到,蒲公英是在跟我,也是在跟果园的小土房——它生活了两年多的家,进行告别仪式。我恍然大悟,它之所以要到羊蹄甲草滩去捕捉马鹿,是知道我喜欢长着四平头鹿茸的公马鹿;它肚子空空却不吃鹿腿,是要向我表明它是完完全全为我猎取这头公马鹿的;它用猎杀公马鹿来感激我的养育之恩,告诉我它要走了。
我心里暖乎乎的。它没有不辞而别,没有一走了之,它懂感情,知好歹。我虽然舍不得它走,但心里得到了许多安慰。我仔细地替它清理掉身上的泥浆草屑,揩干脸颊上的水珠,捋顺它的体毛,好像在为出嫁的女儿乔装打扮。
“蒲公英,你要走,我不能拦你的。”我搂着它的脖颈说,“别忘了我,经常来看看我。喔,要是你过得不顺心,你就回来,这儿永远是你的家。”
我相信它听得懂我的话。虽然我是人,它是虎,但我觉得我和它彼此间的心是相通的,它除了不会说人话外,什么都懂。
门口灌进了月光,蒲公英从我的怀里抽身出来,面朝着我,一步步后退,退到院子,一抡尾巴,倏地一个转身,蹿进院外那片棕榈树林。我奔到院子看时,它已消失在水银般的月光里了。
这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虎女蒲公英。一年半后的某天黄昏,那位曾经扬言要活剥蒲公英虎皮的村长神色激动地跑到果园来告诉我,他早晨到勐巴纳西森林去砍柴,拐过一道山岬,突然和三只老虎迎面相遇。一只是威武凶猛的成年雌虎,两只是半大的小老虎,彼此相距仅有十几米。他吓得魂飞魄散,腿都软了。那两只半大的小老虎龇牙咧嘴跃跃欲扑,但那只成年雌虎却抡起虎尾不许两只小老虎胡闹。它定定地看了他约半分钟,领着两只小老虎钻进路边的草窠。
“那只雌老虎一定是你过去养的蒲公英,”村长很肯定地说,“不然对人不会那么客气的。”我想也是,翌晨起了个大早,赶到勐巴纳西原始森林,想和阔别多时的虎女蒲公英见个面,遗憾的是找了一天也未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