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彤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12
|本章字节:6798字
正因为婚姻像鞋子,所以评价一桩婚姻的好坏不能仅仅以“舒服”为标准那是老年人对鞋子的要求,去鞋店转转,那些镶钻的、高跟的、细细的、带子东缠西绕的、鞋尖尖得像哥特式教堂的那种时髦款式,哪双价格不是比踏踏实实舒适抱脚的布鞋翻出好几倍?但是女孩子宁肯巨资以求,宁肯脚上贴满创可贴,也要穿尖尖的高跟鞋为什么?因为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而好看不好看却是大家都可以看得到的。你见过哪个芭蕾舞演员穿着布鞋跳天鹅湖?道理是一样的,人生如戏,仅仅自己舒服是不够的为了掌声,鲜花,舞台,灯光,你的脚趾在流血,你的指甲全磨掉了,你也得忍着“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你读过《荆棘鸟》吗?这是题记中的一句话。所以,做女人,不能怕痛痛快痛快,顾名思义,没有痛哪有快?
水晶鞋之所以为世人艳羡,并不在于它让脚多舒服,而在于它是水晶材质哪个女子会嫌水晶鞋夹脚?你不要嘲笑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如果王子拿着一双水晶鞋让你来试,估计你也会对自己的脚挥刀相向削足适履并不可笑,那些嘲笑削足适履的人,多数是因为根本没机会遇到让她足够动心的“履”当戴安娜王妃英年早逝,当风中的蜡烛终于熄灭,人们说:“哦,原来灰姑娘嫁入皇宫,并不意味着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又怎么样呢?假如你是那个19岁的姑娘,你在婚礼的前一天发现王子一直和另一个女子过从甚密,你会做什么选择?我敢相信,你百分之九十九会选择穿上水晶鞋走上红地毯,无论脚有多痛,你都会笑容纯洁目光坚定地说出那三个字“我愿意”。
不要责怪女人虚荣当她说“我愿意”的时候是真的愿意,就像现如今有多少年轻女子心甘情愿将辛苦赚来的钱换一双无比昂贵的高跟鞋,走一天路痛得脚趾头像要掉下来,但是依然愿意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女人,正如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鞋子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动心于仅仅让脚舒服的鞋子,这个我能理解,就像我能理解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其实她们有什么错呢?她们和灰姑娘一样渴望嫁入豪门,所不同的是,她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是却失败了,而灰姑娘靠着魔法成功了在现实生活中,魔法和诡计几乎是同义词,哪个出身寒微的女子嫁入豪门不是用了些手段?但是假如成功了,你就是传奇,你就是灰姑娘,你就是全世界的视觉中心和所有时尚杂志的封面人物;假如失败了,你就是灰姑娘的姐姐,不要责怪世人缺乏同情心。
“东施效颦”这个成语你总听说过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天生陋质,跟着美人学学总可以吧!但世人就是这样,你没有吴王夫差做后盾,你想学西施的常用“格式”,门儿都没有!看过好莱坞电影《麻雀变凤凰》吧?那个客房服务生她竟然在整理客人衣柜的时候,斗胆试穿了人家的高级套装,并且还穿着这身“借来”的衣服跟另一个不知情的政坛明星打得火热后来把戏揭穿,但政坛明星已经爱上了她,麻雀变凤凰我常常想,如果电影的结尾是麻雀还是麻雀,怎么办呢?这个服务生一定会被开除,遭到世人的耻笑就像我们耻笑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说来说去,都是攀高枝,但飞得上枝头的,我们就仰慕;不幸没有飞上去的,我们就贬损。
所以,我个人觉得灰姑娘的故事,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要勇敢做女人就是要勇敢,不要怕失败,不要怕人家嘲笑。天下那么多高枝,你只要攀上一根稍微高一点点的,那些嘲笑你的人见了你,就会把脸笑成一池春水,见过那种被风吹得皱皱的水面吧?就是那样的!
当爱已成往事之霍小玉vs麦当娜
《霍小玉》是咱古代的经典故事,女一号霍小玉,当红名妓,才貌双全色艺俱佳,爱上书生李益,两人山盟海誓,永不相弃。没想到李益扛不住各方压力,终于还是娶了门当户对的卢氏。小玉悲痛欲绝,再见到李益,痛责负心汉后咒道:“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以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果然小玉死后,李益夫妇终生怨怼。
和霍小玉比起来,人家麦当娜早年的遭遇可惨多了,也不是人见人爱,失恋基本上属家常便饭,被人抛弃不知道多少回。但你看看人家现在?盛年出演《贝隆夫人》,全世界都为“阿根廷,请别为我哭泣”而感动,四十不惑生了孩子,还亲自撰写儿童读物《英国玫瑰》,畅销得一塌糊涂。谁能相信当年那个遭人非议的街头女郎会成为一个好母亲并且亲自为自己的孩子写故事?
以前读霍小玉、杜十娘的故事,往往会认为她们之所以红颜薄命,主要原因在于她们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所托非人!但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我猜多半是因为她们太骄傲了,以至于咽不下心头的恶气于是去死!如果她们能像麦当娜似的,结果会怎样呢?都是艳帜高张的人物啊,尤其杜十娘,何苦自己作践自己为什么要怒沉百宝箱呢。
当爱已成往事,一个女人有很多选择,最解恨的当然是找包公做主,不仅让负心的男人身首异处,还落个千古骂名;最令人同情的则是像霍小玉和??十娘那样,一了百了,你想承认错误,没你机会啦。不过,我个人认为,假如能像麦当娜似的,不是更好?
爱我所爱之白娘子vs乱世佳人
白娘子是西湖边有千年道行的蛇精,阴错阳差喜欢上文弱书生许仙。于是许仙一切都有了豪宅美眷俏丫环,但是他偏偏要白娘子喝雄黄酒白娘子刀枪不入武功高强,唯一怕的就是雄黄酒,但是为了心爱的人,她还是喝了其实,即使爱极了许仙,也不必为他强饮啊!
千百年来,这样的故事不断重复,世间许多痴心女子总以为倘若喝下雄黄酒,自己所爱的男人就会更爱自己哪里知道结果恰恰相反。白娘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她不懂得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他,就不会要她喝那碗让她痛得死去活来的雄黄酒;白娘子是那样一种女子,爱一个人,就肯为他做任何事,哪怕是水漫金山、盗仙草、喝雄黄酒也万死不辞结果是千年的修炼毁于一旦,被压在雷峰塔下永不见天日。如果她当初不喝雄黄酒,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无非失去一个许仙罢了,但这世间的男子并不止一个许仙啊!
头一次看电影《乱世佳人》大概是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有人评论说不过是一个美国狐狸精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仔细想想,觉得很有道理郝思嘉跑去向自己的心上人阿希里表白爱情,阿希里告诉她自己要娶的是另一个女子媚兰妮。郝思嘉做什么了?她暴怒之下打碎一只花瓶但是她是绝对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喝下该死的雄黄酒的。郝思嘉是那样一种女人她爱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就要为她做点儿什么;她和白娘子是两个品种,所以郝思嘉是狐狸精她不会为男人做伤害自己的蠢事,但是男人会为了她而竞相做蠢事;她也会伤心哭泣痛不欲生,但是她永远不会被别人压在什么塔下面,因为这种女人相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直感到很奇怪,为什么白娘子没有做什么坏事,却生生被许仙辜负了而且被压在雷峰塔下,但是《聊斋》中有前科案底的狐狸精却那么受人喜爱?比如说那个著名的狐狸精小倩,原本是要喝书生的血,但因为爱上书生,转而喝了另一个客人的血。结果是那个书生听了解释不但不恐惧反而生了爱慕之心小倩的解释是自己吸血属迫不得已,但是她有个原则,她只吸那些品行不端的男人的血。于是书生搭救了她,明明知道她是狐狸精,还是把她娶回家。乱世佳人郝思嘉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曾经发誓:“我要渡过难关即使让我去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她当然是个不择手段的女人但是白瑞德还是喜欢她,有台词为证:“哪怕是世界末日,我都爱你,因为我们都太相似了。我们都太坏了:自私、狡猾。但是都善于识穿别人的伪装。”
狐狸精就是这样一种女子自私、狡猾,善于识穿别人的伪装。她们的爱情观一言以蔽之:“你爱我,所以你要肯为我赴汤蹈火”;而白娘子则是另一种“我爱你,所以我要为你粉身碎骨。”所以,白娘子修炼一千年也是枉然,因为她不懂得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值得你为他喝雄黄酒,值得你这么做的人,不会忍心让你喝的!而这个道理,狐狸精是早就懂了所以书生不会计较她喝过别人的血,就像白瑞德不会计较郝思嘉曾经利用过多少男人那些男人之所以被吸了血,是因为他们自己笨、蠢或者居心叵测是谁说的?爱是宽恕,男人真爱一个女人,就会宽恕她的一切,哪怕她曾经是一条蛇。白娘子遇人不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