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石溪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24
|本章字节:11606字
严酷的冬天终于过去了,埃蒂斯红豺群从野猪岭回到了日曲卡山麓。
雪线退到了半山腰,融化的雪水滋润了大地,尕玛尔草原春风荡漾,草籽吐芽,一片翠绿。南迁的鹿群在体内生物钟的准确引导下,又从温暖的南方回到了牧草丰盛的日曲卡山麓。斑羚、岩羊也结束了刨开雪层啃食地衣苔藓的苦日子,从神秘的山旮旯里钻了出来。冬眠的土拨鼠、青蛙和狗熊在惊蛰雷声中苏醒了。荒芜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大地重新恢复了生机勃勃的景象。
对埃蒂斯红豺群来说,可怕的饥饿已成为过去,食物日渐丰盛,一匹匹豺都吃得肚儿溜圆,瘦骨嶙峋的身上重新绽出凹凸分明的肌肉。
生命一旦恢复了元气,便会产生繁衍后代的冲动。
青草拔节,花蕾绽放,彩蝶翩飞,蜜蜂嘤嘤,果蝇嗡嗡,雄雉亮翅,鱼儿打挺,自然界沉浸在一片温馨的春情中。
埃蒂斯红豺群又进入了发情期。
豺春秋两季发情,这是适应日曲卡山麓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而进化成的规律。春季发情交配后,母豺经过两个半月的怀孕,在夏天产下豺崽,到了秋季,豺崽身上已长出厚厚的绒毛,能跟随母豺在树林里奔跑了,这样就较容易度过严寒的冬天。秋季发情交配后,母豺分娩刚好是融雪的初春,躲过了食物匮乏的冬天,新生豺崽就容易存活下来。
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造化。
无论哪种动物,春情勃发时容颜都要比平常美丽得多。每当交配季节,雄红腹角雉弯成弧形的长长的尾羽就会变幻出红黄蓝三种色彩,在阳光下闪亮;雌蚂蚱全身会呈半透明状,像块翠玉;牦牛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吸引异性的麝香味;雌猴的臀疣红得像杜鹃花;雄鹿的八叉大角架格外威武……豺也不例外,春情时节,公豺体毛厚密,像涂了一层彩釉,唇吻间的银须弯弯翘起,平添了一种威仪;母豺浑身上下的毛油光水滑,两只豺眼热情活泼,充满了一种渴望、企盼和等待。
每当暮色如烟,最后一抹夕阳从草间隐退,暖煦的晚风溜过树林,骚动不安的公豺就开始追逐自己中意的异性。石缝间、树洞里、草滩上、月光下,不时传来公豺求偶心切的呼叫和母豺忸怩作态的惊叫,也有一雌一雄轻声曼语般的对嚣。也有公豺之间为争偶而引发的狂嚣乱吼。整个埃蒂斯豺群喧喧嚷嚷,好不热闹。去年秋天因狼害而损失了一个发情期,这会儿豺们变本加厉寻欢作乐。
在成年豺中只有白眉儿对这季节变化无动于衷。它仍然像平常那样生活,既不对母豺多看一眼,也从来不朝天空发出求偶的叫声。该率领豺群觅食,它就率领豺群觅食。空闲下来,就独自找个角落静静地躺卧着。有一匹情窦初开的母豺在月光如水的夜晚走到它面前一指远的地方,轻柔地摇动蓬松如芦花的尾巴,呼出对雄性来说如兰似麝的气息,露骨地进行挑逗,但白眉儿却卧在树丛里纹丝不动,像块没有知觉的木头。情窦初开的母豺碰了一鼻子灰,鼻孔哼了两声,扭身便去找对自己有那种意思的公豺了。在埃蒂斯红豺群,并不缺乏异性,找谁都可以使自己做母亲的。
白眉儿那颗心仿佛是用没有感觉的石头雕琢成的,如水春情也休想泡酥它。
在豺群,虽然没有如海豹、狮子、大象那样有一雄霸占众多雌性的婚姻状态,但豺王到底是豺王,有挑选异性的优先权。假如白眉儿看中哪匹母豺,是不会有其他大公豺来争夺的。然而,白眉儿自动放弃了这个特权。
那些暗中对白眉儿抱有好感的母豺,见它如此冷漠,都纷纷丢掉幻想另择良偶了。只有蓝尾尖仍不死心,它以成熟雌性特有的自信,非要和白眉儿结成伴侣。
俗话说雄的想雌的隔座山,雌的想雄的隔层雾。雾纱轻薄,若有若无,一碰即散一捅即穿,几乎没有什么障碍。
蓝尾尖不是刚刚性成熟的小母豺,它已经生育过两胎了,或许可称之为少妇型母豺。比起那些对什么都懵懵懂懂的姑娘型母豺来,蓝尾尖体态更丰腴,臀部更浑圆,腰肢更柔软,眉眼间蕴涵着淡淡的忧伤,风姿绰约,不乏青春的娇美,更有一种成熟的韵味,也就更有一种吸引异性的魅力。
蓝尾尖是下台豺王夏索尔从大公豺博里和贾里那里接收来的妻子。一般来说,豺有相对稳定的配偶,发情期夫妻重温春梦。因此,发情期开始,夏索尔理所当然地找蓝尾尖做伴,蓝尾尖却将尾巴闭合在两胯之间,躲开了。它不愿意再让夏索尔做自己未来儿女的父亲。即使夏索尔还没下台,还是威风凛凛的豺王,它也不想再让它踩到自己背上来了;更何况夏索尔已经下台,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下台的豺王不如狗。
豺对爱情远不如大鼻梁的鹈鹕那样忠贞。雌雄鹈鹕一旦结合,便终身不渝;假如生命的旅途中有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绝不会再醮或再娶,而是悲伤孤独地了此残生。但豺的婚姻观也不像鸳鸯那样轻率。人类把鸳鸯当做美丽的爱情象征,这实在是一种指鹿为马式的错误。其实雄鸳鸯只是在交配期间才对雌性如痴如醉般地热恋,一旦雌鸳鸯开始抱窝孵蛋,雄鸳鸯就感情开小差,离开旧情侣去另选新欢了。即使是在如胶似漆的交配时间,有一方罹难,另一方最多伤心三五天,意思意思,就急急忙忙地去追求新的幸福了;新情侣在一起嬉戏觅食,卿卿我我,看不出有任何心理上的疙瘩。可以说,鸳鸯是一种典型的喜新厌旧的动物。
豺的贞节观似乎介于鹈鹕与鸳鸯中间;豺的家庭既有稳固型的,也有易变型的。
蓝尾尖并非水性杨花式的雌性。它之所以会产生另觅佳偶的念头,完全是出于一种母性的天性。它生育过两胎,可惜没有一只豺儿豺女存活下来。豺的繁殖能力虽无法同老鼠媲美——从理论上说,一对成年老鼠两年就可以滚雪球般地发展到上万只,据说现在地球上老鼠的数量已超过了人类——却也不像东北虎、亚洲象那般繁殖力偏低。从理论上说,豺一年生育两胎,即使把母豺在育儿期停止发情也扣除掉,仍以一年一胎的几何级数在递增,每胎二只至三只幼崽,出生的幼崽两年后即可繁衍,如此说来,要不了几年,豺群就会同人类争夺生存空间。但事实上,埃蒂斯红豺群多少年来,数量都在五十匹上下徘徊。幼豺繁殖得快,死亡率也大得吓人,几乎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幼豺能平安长大。天上的金雕、秃鹫,地上的豹子、老虎,水里的鳄鱼、巨蜥,还有严酷的冬天,还有人类的围猎,都是幼豺生存的凶恶天敌。
由于生存压力,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母豺一般都挑选两种类型的配偶。一是忠诚型的。母豺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挑起养育儿女的沉重担子,必须要有公豺在它哺乳期间帮助觅食;在儿女稍大些时,要靠公豺来训导下一代怎样猎食怎样躲避天敌等丛林生活的全套技能;因此,挑选更愿意留在自己身边对自己一往情深忠诚可靠的配偶,就不仅能满足感情上的需要,还具有生存意义上的价值了。二是伟丈夫型的。只有身体最强壮皮毛最鲜艳的大公豺才能保证母豺生育出最健壮最有生命力的后代;和体格羸弱皮毛灰暗的公豺交配往往生下平凡的后代;强壮的体格在险恶的丛林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不仅容易猎获食物,容易生存下来,长大后还容易获得交配的机会,得到复制生命的权利。
当然,对母豺来说,最好是找个忠诚型兼伟丈夫型的。遗憾的是人无完人,豺无完豺,忠诚型的往往各方面都比较窝囊,而伟丈夫型的又都花头花脑花心肠。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很难找到两型兼备的大公豺。
大前年春天,蓝尾尖刚发育成熟时找的第一个配偶就是忠诚型的。那时它还很幼稚,认为在大公豺的诸多美德中忠诚应当是排第一位的;伟丈夫型的虽然中看,但假如在它生下豺崽后就从它身边溜之大吉,身躯再伟岸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呢?2-1=1,所有的家庭重担和养儿育女的艰辛都落在它身上,伟丈夫就变成了要它独自品尝的一杯苦酒。它觉得忠诚型的虽说长得很普通,地位也一般,却永久陪伴在自己身边,1+1=2,怎么说也能替自己分担家庭的重担和养儿育女的艰辛;最要紧的是心好,心好了什么都好了。
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蓝尾尖找的第一个配偶就是帝帝。帝帝绝对忠诚,自从同它结成伴侣后,对其他的母豺从不多看一眼,蓝尾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简直成了蓝尾尖的影子。一匹貌不出众又没有多少情趣的公豺白天黑夜黏在它身边,开始它还觉得挺得意的,时间一长,厌烦得真想一脚把帝帝踢开。产下三只豺崽后,日子就更寡淡乏味了。
光精神上的贫困倒也算了,无法忍受的是食物的贫困。它刚产下崽,身体虚弱,无法觅食,再说刚生下来的幼豺活像剥皮老鼠,绒毛细软,全身粉嫩,连乌鸦都敢来窃食,它一步都离不开小宝贝,只有靠帝帝给家庭提供食物。帝帝本来在豺群中就属于不起眼的小角色,食物丰盛时混饱自己的肚皮倒不成问题,食物缺乏时连自己活下来都有点勉强。虽然帝帝只要得到半只松鼠或一条兔腿,宁肯自己空着肚子也要送到它蓝尾尖面前,但好心肠并不能保证有好运气,帝帝常常空手而归。蓝尾尖饥一顿饱一顿,乳汁也就断断续续有一天没一天。三只豺崽养得皮包骨头,可说是三根筋挑着一个头。由于长得瘦弱,也由于父豺在群体中地位卑微,小家伙经常受到同龄伙伴的欺负。
到了冬天,一场暴风雪过后,优秀的大公豺都饿得饥肠辘辘了,帝帝更是走投无路,一连几天都找不到食物。三只小宝贝在短短的一天里相继变成饿殍。蓝尾尖一辈子也忘不了三只小宝贝断气时的情景,小腿可怜地在雪地上踢蹬,无神的眼睛盯着它蓝尾尖,嘴唇粘满了沙土——它们饿极了只好啃拌着雪的沙土充饥。帝帝蜷缩在一隅,扭着头不看奄奄一息的儿女,似乎这样就可以减轻沉重的负疚感。当最后一只幼崽毛茸茸的小脑袋无力地歪仄在雪地上时,蓝尾尖一颗母性的心碎了,它朝帝帝投去轻蔑的一瞥,当时心里就冒出一个这辈子不可能再逆转的念头:离开帝帝,离开这个窝囊废;不能再找忠诚型的了,一定要找伟丈夫型的,才有力量庇护妻儿免遭灾祸。
前年春天,当豺体内的生物钟指向春情勃发时,蓝尾尖毅然决然地把帝帝晾在了一边,向优秀的大公豺博里抛出一串秋波,没想到博里的孪生兄弟贾里横插了一杠子,兄弟俩争风吃醋打了起来。豺王夏索尔本来是要来调解纷争的,可突然间竟自己也充当起求婚者的角色了,蓝尾尖立刻将感情的风标移动位置,指向夏索尔。
夏索尔无疑比博里和贾里更具有伟丈夫型的特色:健美的身躯,尖利的犬牙,锐不可当的豺爪,叱咤风云的气概,组合成非凡的雄性风采。蓝尾尖接受了夏索尔的“抢婚”。果然,伟丈夫型的配偶给它带来了比想象更美好的幸福,它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一下提高了许多,极大地满足了雌性的虚荣心。
当年秋天,蓝尾尖产下一雌一雄两只豺崽。豺儿起名月升,豺女起名月圆。龙生龙凤生凤,豺王的儿女决不会是孬种。月升和月圆刚从产道降临这个世界,就吱吱吱叫得格外响亮,三天就能睁开眼睛,七天就能爬到蓝尾尖的身上来抢奶吃。夏索尔不愧是豺王,携带回来的食物质精量多。新鲜肥腻的羊肠羊肚,滴着血冒着热气的大块鹿肉,蓝尾尖嚼得满嘴流油,两排***鼓得像吊在树梢上的野蜂窝。养到翌年春天,月升和月圆胖得像猪崽,活蹦乱跳,比同龄幼豺大出整整一圈。优良品种真是受益无穷啊。
就在蓝尾尖为自己能及时换脑筋丢弃忠诚型改找伟丈夫型而得意扬扬时,晴天一声霹雳,夏索尔突然感情叛变,和一匹名叫农农的小母豺打得火热。假如夏索尔实行双轨制,喜新不厌旧,倒也罢了,偏偏夏索尔是个忘恩负义喜新厌旧的家伙,才短短两天时间,就变得好像和它蓝尾尖从来没任何瓜葛一样,不仅停止送食,连看都不朝它看一眼。蓝尾尖立刻陷落困境,又要跟随豺群一起出去觅食,又要照顾幼豺,根本忙不过来。跟着公豺们外出狩猎,即使有所收获,轮到它也所剩无几了。最要命的是,它外出觅食,月升和月圆只好丢在窝里。小家伙很淘气,常常趁它外出之际溜出隐蔽的石缝四处乱窜。大祸就这样酿成了。
那天傍晚,当它叼着一只从雕爪下抢来的鼷鹿,焦急地跑回窝,千呼万唤,也不见月升和月圆。石缝里冷冰冰的,只有一些凌乱的树叶。它四处寻找,在一条长满蘑菇的箐沟里,找到几撮玫瑰红的豺毛,还有点点滴滴凝固了的血迹;在豺毛和血迹周围,是一片清晰可辨的狼獾的爪印。狼獾身体小如黄鼬,却凶狠贪婪比狼有过之而无不及,胆子贼大,敢趁母豹瞌睡之际偷偷溜进豹窝叼刚出生的豹崽。可怜的月升月圆,竟成了狼獾的腹中餐。狼獾早已逃之夭夭,连影子都见不到了。
蓝尾尖一腔怒火便对准夏索尔。假如夏索尔不见异思迁,它就用不着跑出去觅食,也就决不会让该死的狼獾钻了空子。但夏索尔身强力壮,它蓝尾尖没有足够的力气将其变成自己的出气筒。于是它便迁怒于农农,它想,假如没有农农这个小妖精充当第三者,夏索尔就不会离开,家庭就不会分裂,月升和月圆也就不会被狼獾褫夺了性命。
复仇的计划不难实施。
这天下午,豺群来到温泉谷,那儿其实是个死火山口,小小的瓶颈似的山洼里东一眼西一汪有十几处温泉,热雾氤氲,散发着一股浓烈的硫磺味。其中有一眼蝶状温泉水特别烫,水面卜突卜突沸腾着气泡,四周的岩石都被烫得焦黄,由此而得名为火泉。
蓝尾尖在一块烂泥塘里捉了只田鼠,瞅见农农独自在火泉边溜达,便走过去,假装不小心让嘴里的田鼠逃脱了;田鼠吱溜朝火泉方向逃命,蓝尾尖笨手笨脚怎么也逮不住。农农看得心痒眼馋,赶过来扑捉田鼠,想捞个便宜。不知不觉便到了火泉边缘。
蓝尾尖细长的豺眼四下一瞄,见没谁注意这里,便闷声不响地从侧面猛蹿上去,豺头咚的一声撞在农农的胸肋上。这是一股用仇恨凝成的冲力,又突然,又猛烈,农农四爪离地,身不由己地腾飞起来,不偏不倚掉进火泉。小妖精的嘴还叼着田鼠,来不及吐掉,也就来不及发出求救的呼叫。沸腾的火泉溅起一簇水花,农农便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便宜了这个骚兮兮的小母豺,蓝尾尖想,一下子被烫死的滋味总比被狼獾撕成碎片的滋味要好受些。
事情结束后,蓝尾尖下决心不再和夏索尔纠缠不清了。它总算悟出一个道理:找伟丈夫型的结局并不比找忠诚型的结局更妙些。看来,这两个极端都要不得,它必须找一匹伟丈夫和忠诚这两种型号兼而有之这两种品质完美地集于一身的公豺。那时候,白眉儿还没回豺群,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找不到这样十全十美的大公豺,找不到它就宁肯不做母亲;它不能年复一年地一次又一次地承受失子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