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文人有价(1)

作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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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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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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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332字

文学总是擅长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给人涂脂抹粉。


据说《白毛女》中的杨白劳,在现实生活中,是个好吃喝嫖赌之徒,因输光了家产,被黄世仁好心借账,但最终却因躲债,误喝了卤水不治身亡。而那被文字描写成恶霸的黄世仁,却在历史上,是个勤劳致富接济百姓的仁义之人,好心收养了未成年的胖懒妞喜儿,不再计较杨白劳折合到现在约有十万的巨额欠款,还念及多年同乡情分,厚葬了杨白劳。


由此看来,欠钱的是惹不起的大爷,这种不公也非今日才有。兜里的辛苦钱,一旦被那甜言蜜语给哄骗去,再想讨要回来,除了低下头去甘愿装孙子,又有孙悟空之七十二变,别想按照昔日约定,如期讨回。


认识的一个人,是个老板,欠了一屁股小商户的债,却并不妨碍他在我们这些小市民面前,摆阔亮福,大手花钱。据他自己透露,他有多个手机,但对外公开的,却只有一个,而且,必定是永远处于秘书台中转留言状态之中。他的居所,是从来不对公众曝光的。现代的科技,让他可以利用网络,便在家从容遥控公司业务,而不必亲自前往,浪费时日,又被小商户们围追堵截,徒劳花费口舌。至于那些发到他的信箱的威胁邮件,他从来不去搭理。因为他知道再怎么折腾,他们都不至于花费金钱,去打一场未必会赢的官司。只要见不到人,管他们怎么吐他唾液呢。


一次聚会,途中他接了三个债主电话,他也便一忽儿身在香港,一忽儿飞去新加坡,一忽儿又到了美国。全球通的手机,真真是帮了他的大忙,让他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毫不脸红地撒谎,并让那些债主,失去寻找他的力气。他对这些满世界找自己的债主,基本不会发火,总是不急不躁,一副天生的好脾气,甚至会让债主们因为他声情并茂的诉苦,而心生了同情,硬起来的心肠,倏忽便软了下去,想,大家摸爬滚打,混得都不容易,还是暂且再宽限他些时日吧。


这样的同情心,他很少会有,否则也不会积累如此丰富的“抗债”经验。问及假若真的有人,到公司捣乱,无法正常经营,又该如何应对?他依旧不疾不徐,说,我早就开始在外地另设一个公司,到时将资金一起秘密转移,彻底离开此地,谁又能够将我奈何?谁能抗债到底,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况且,没有逃不掉的债,在商场上,跟那些比自己小的公司混,这可是一个胜出的法则。


也曾被人堵在途中,要挟,恐吓,让他拿钱出来。但依然难不倒有雄辩口才的他,每每说到最后,都是毫发无伤,且让那些债主们陪着笑脸,小心翼翼地送到车上;偶尔,为了他那铮铮的诺言,还心甘情愿地为他搭付上打车的路费。


我对于他的这种在债务之下,活得照例滋润甘恬的状态,一度觉得佩服,想着躲债能躲到如此豁达境界的人,在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再让他惧怕。后来有一天,我偶尔去他家送一份资料,他一时兴起,带我参观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房子。在行至卧室的时候,他突然一脸的神秘,说,要让我看一个他的最佳创意。我看着四四方方除了一张床,便只有一排靠墙衣橱的卧室,一时有些迷惑,不知道这里面,藏了什么玄妙机关,让他如此兴奋难耐。


然后便见他打开了其中一个衣橱,将一排衣服哗一下推到一侧去,露出其中一面颜色普通的内壁。而当他微微笑着,按动一个小得只有他才能发现的按钮的时候,衣橱的内壁,突然缓缓打开,一间敞亮舒适且带有卫生间的小书房,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面惊呼奇妙,一面踏过衣橱,走进这个利用墙壁边角合理设计出的密室,听他得意讲着如何坐镇其中,一边从容不迫地于网上处理着公司业务,一边躲过那些千方百计跟踪至家中,且翻箱倒柜要查找到他踪迹的债主。


我看着他脸上毫无掩饰的无限风光,还有这间藏于视线之外的密室,突然间明白,他这个杨白劳,煞费辛苦地躲了这么多年,原也不是毫无惧怕。


而人一旦惧怕了钱,那份不可告人的恐慌,是一个密室,无论如何,也挡不住的。


身边的一个男博士,30岁了还无家无业,每日里骑一破车,从校园西门晃荡到东门,去吃一碗云南米粉。我常常会遇见他,总是穿一身不得体的红色,似乎一心想着要走鸿运。我有些八卦地猜测,他的内衣一定也是一团鲜艳耀眼的红,取个好兆头,要找一艳丽美女做枕边人。


事实上我们身边不乏美女,却无人愿意向他引荐,总担心一朵花靠近了他,再出来,就是带着水渍的一碗腌菜,了无色泽,也失了生机。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栽培爱情的男人,甚至对待身边的女同学,也缺乏一个男人应有的风度和体贴。


我们一行人请导师吃饭,临了大家心照不宣,aa制,但需要一个人先悄无声息地背着导师将帐结掉,随后门口汇合,将钱凑齐,以免与导师前台争执起来,师生彼此尴尬。班里就他一个男士,理应站出来表示一下对女士的尊重,主动结了账。偏偏他装聋作哑,每次都吃得酒酣耳热,只顾着与导师亲密私语,忘了吃后大事。所以两年下来,他竟是从未充当过那个暂时垫钱的英雄。这也罢了,教师节大家去买礼物,他永远都是第一个赞同我们的提议,又最后一个交钱的人。而且,这样少的一笔钱,还需要人再三催促着,方才不情不愿地拿出,每每让我们觉得自己倒像是催债的杨白劳,为了一笔小钱,将他逼到眼泪汪汪,差一点就连当天的饭费都掏了出来。


所以他不热衷与我们这一群爱热闹的女人们交往,有集体活动,他肯定缺席,而且发短信给他,从不回复,似乎从地球上消失掉,再强的无线电波也将他触及不到。因此我怀疑他在打工的单位也不遭人待见,不要说领导厌烦这样没有眼色的下属,就是身边的女人们,也懒得看他一眼,否则,为何在别的男人绯闻不断,艳遇常有的时候,他却是两袖清风,连点暧昧的影子也寻不见?


一日班里女同学在msn上偶遇到他,破天荒他开口说了话,问同学,为何别人都活得如鱼得水,偏偏他事事皆跟人站错了队?随即便讲起当日在路上,他正骑破车叮当作响地飞奔,突然就看到马路对面一辆熠熠闪光的宝马里,走出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他当即就刹车定格在了喧嚣的人行道上,隔着人群看那位妙龄女子同车里的男人来一个妩媚的飞吻,便进了路旁的高档美容馆。他大约是被刺激到了,所以才想找同学倾诉,直截了当问她,为何自己活到了30岁,却还是跟宝马香车美女在两条道上走路?难道他就只有遥遥观望对面风景的份儿么?


同学不知如何解答他的人生困惑,只好安慰他说,或许不久的将来,他博士毕了业,寻到一份“钱程”似锦的工作,也自有宝马女过来相陪。不知这样的回答是否会让他的心里有些许安慰,但我却在几日后他的qq空间里,无意中窥到他写的一则日志,说他在某个发廊门口,看到一个老男人心满意足地走出,后面一个年轻的按摩女妖艳地倚门而立,笑着告别说,亲爱的,改天再来哦!老男人一脸的兴奋,回头一个飞吻便送过去,意思是说,以后当然会常来光临。


这样的一幕,许是又刺激到了他,想想自己书读到了博士,却还不如一个秃头的世俗老男人,至少那一刻老男人是被某个女人惦记着的,尽管这样的女人让他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可是得不到宝马女的他,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承认,那一刻他的心里,是有微微的嫉妒在的。


这样的嫉妒,终于让他心里失了衡,成为被热闹生活丢弃了的博士男。


群是我的朋友中,最文人的一个。快知天命的人了,还保持着那股子文人的认真劲,凡事总爱讲个是非对错。尤其在对待书的问题上,更是较真到可以与人打架的地步。他在学校里爱书出了名,做他的学生,如果你想在考试时及格,或者打算不劳而获,那么给他送书无疑是比送礼或者拍马屁更有效的方式。


群对自己的经典形容是,他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教书,三分之一的时间在读书,另外三分之一的时间,一定是在找书。他家里的书,多到上厕所需要侧身而行,否则指不定哪儿飞来的一本书,会砸中他的脑袋,或者如泥石流般倾泻而下,将马桶都给堵掉。据说他的妻子在几次警告未果后,狠心与他分了居,搬出去自己租房另住,因为她实在受不了群将好端端一个家,整成了藏书馆,一屋子旧书的霉味。


在这样的房子里想要找一本书,可以想象难度之大,耗费时间之长。但群乐此不疲,常常为发现了一本书而欢呼雀跃。这样的习惯,在书店或者旧书摊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你在城市的某个旧书摊前,看到某个头发稀疏眼睛却贼亮的老男人,满头大汗地弯腰一本本从故纸堆里挑拣着书,偶尔会惊骇地直起身来,将一本书在太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就像看一本稀世珍宝,那一定是书痴群无疑。


所以这样的群,可以想象,对于他自己的书,会爱惜到什么程度。20多年的教书生涯,群的确写出了好几本不错的书,可惜都是放在畅销书边上,人看都不看一眼的学术书,印数不多,影响也不大,稿费更是没有。事实上这几本书,都是群在出版社的学生,争取了几个免费出书的名额给了群,也算是对恩师的一种报答。所以基本书出来后也就被打入了冷宫,连卖出去的那些书的下落都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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