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若的小猪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12
|本章字节:5320字
第12章有我在就好
公寓很大,还有开阔明亮的落地窗与阳台,装修的简洁却不失品位,客厅和程子言的卧室都是极简风格,家具是很讲究线条的设计,以棕色灰色白色为主,很庄重却不显刻板,看起来却十分舒服。
锦官的房间却别有洞天,暖色调,墙纸是粉蓝色,和锦官家中的房间布置是一个风格,家具也多是宜家的一些可爱风格的作品,甚至还有一个笨笨的乌龟地灯,地灯的底端是一个绿毛龟,圆溜溜的眼睛还会时不时地转一转,大大的乌龟脑袋上竟然有一只粉色的蝴蝶结,是锦官极其热爱的萌之元素。锦官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房间。
她扑到铺着小熊维尼床单的大床上抱起床脚摆放的一排公仔,又揉又捏了一番后,定下心来问程子言:“程子言,你觊觎我很久了吧?哈哈哈……”
本来想要在口头上胜一下程子言,结果却被他一句话噎住:“祝锦官,当初是你扭着头先吻的我。”
锦官立即呆住,一时想不出反驳的话来,毕竟当初那个吻,的确是自己先转身的……半晌,她才突然冒出自言自语:“结婚有什么好呢?老妈知道非灭了我清理门户不可……”
“结婚了,你可以名正言顺让我帮你补考,让我帮你拿东西送东西,还可以名正言顺将我妈让你转交给我的吃食独自私吞……”程子言早有预谋一般地,说得滔滔不绝,锦官简直要惊一惊,这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话痨了?
不过仔细想一下,程子言说的前两条实在无可厚非,可是最后这一项……他是怎么知道的?每次程妈妈让自己带给程子言的东西,吃的那一项程子言是永远都不会见到丁点的,都被锦官和华田和谐地秘而不宣地瓜分得干干净净……
祝锦官忍不住红了脸。
程子言继续说:“关于爸爸妈妈那里,你愿意他们知道的话,那我会去和他们说,清理门户的话让他们先收拾我。你不愿意的话,暂时隐瞒也可以。”
“为什么一定是我呢?”
“什么?”
“为什么你要娶的会是我呢?你那么优秀,又年轻,以后一定会有更多人喜欢你……我什么都不好,专业课成绩差,还挂科,长得也不美,又不够聪明不够讨人喜欢……”锦官对自己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还没说完便被程子言打断:“专业课成绩不好没关系,挂科我可以帮你补习帮你补考,不美的话可爱补充,女孩子不要太聪明,有我在就好。”
突然间好像天灵开了一般,锦官抬头看着他,冒出一句:“哎,程子言,我们这属于闪婚吧?”
“哎?”程子言微楞一下,说:“你也可以选择闪离啊。”
锦官无言,只能抬起眼睛仔细看他。
程子言过来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很轻,话却说得莫名其妙:“锦官,我比较着急,所以这么做的确是我自私了。可是啊,我怕晚了,就来不及了。”
神经紧紧绷了一天,锦官终于觉得疲倦,一个人在房间的床上趴一会就睡着了,程子言工作结束从书房出来的时候看见女孩子睡得正酣,眼睛闭得很紧,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翼,微微卷着,又浓又密。长裙子洒了一片,印染的花事葳蕤绵延,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繁缛,反而看起来格外干净清爽。程子言知道锦官的体温偏低,走过去把薄毯拿出来给她盖上,静静地关了门出去。
睡醒的时候,锦官看着光线昏暗的房间,一时间不能适应,心里觉得非常茫然,她并非随便的女孩子,家教也很传统,没有在陌生人家留宿的经历,所以她立刻坐起来,怔怔的,低头看了半晌手上的戒指,倏地想起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渐渐觉得头很重。
锦官赤着脚走到外间的客厅里,客厅也没有开灯,窗外有些许路灯的光晕泄进来,淡淡的,暖暖的橙黄色。锦官看见程子言坐在沙发上,若有所思一般,低着头喝一罐冰冻啤酒,他并没有注意到她,捏着啤酒罐,似乎已经维持那个低头的姿势很久了,有融融的光耀在他的周身,光晕很浅,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置身在一幅静寂浓重的油画中。
她知道,他从小就聪明优秀,受人关注,习惯被瞩目呗仰视,而自己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下,被迫努力,跌跌撞撞跟在他后面,竟然已经有二十年。
这二十年的生命,漫长到连自己也不敢置信。
而此时她才蓦然发现,这二十年的漫漫岁月,除了至亲的父母,只有一个程子言,始终停驻在自己的生命中。
莫名其妙地,锦官就走过去,走到程子言的面前,把手伸到他的肩膀上,男子的肩很宽厚,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瘦削,肩膀宽,便格外有安全感。
“程子言……”中气十足的声音。
“恩?”程子言抬起头,目光如安静的湖水。
“我好饿。”立刻塌了,像是被绝食了三天。
程子言笑起来,很好看的笑容,嘴角轻轻牵起,然后整个唇边都是延绵的笑意:“我给你做鸡汤面吃。”
程子言在厨房煮面的时候,貌似无意对锦官说了一句:“bbs上的帖子我已经删除了,所以明天回学校也不用担心。”
锦官正坐在电视前啃一个苹果,吃的一嘴巴都是,回答的口齿不清:“我……才不担心捏,好不容易借你的绯闻,我也上了一次位。”
“那要不要明天把结婚证书也发上去秀一下,估计得更红。”
锦官一吓,赶紧摆手,“不用不用……尽管成了已婚人士,也得给大众保留遐想意淫的空间不是么?程子言,组织要求你低调一点!”
晚上睡觉前,锦官将戴在手上的那只藏银镯子取下来,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妈妈买的曾经被自己嫌弃不已的那只戴上。
取下来的镯子被搁置在房间的抽屉里,她似乎还能听见当时陆正轶送礼物时故作正经说的话:“泡芙,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呀,平平安安哦——不过泡芙,我一直以来都不当你是女孩子哎……”
最终还没说完,他自己忍不住先笑出来,被锦官狠狠揍了一拳。
随身戴着的东西,戴久了,总是会多多少少产生出一些感情来,这支镯子不比程子言送的那枚粉钻漂亮,后者华丽而又高贵,且寓意深远——有什么誓言会比得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句呢?陆正轶的镯子太过拙朴,仿佛是没有经过雕饰,没有经过太多刻刀的犹豫与磨合,它保存了太多属于自己的纯粹的东西。
以前,锦官一直觉得,相比起那些机心太重的靠近与祝福,这样一份没有杂质的馈赠,才最弥足珍贵。
而她现在,终于要把这份珍贵,打包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