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徒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30
|本章字节:8048字
第四章楼兰
“这些年因为要经常到城里买你们汉人造的家什,所以大伙也都能说上一两句汉话。但稍微难一点儿,就都听不太懂了!”石怀义又喝了一口奶茶,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笑容。
听到这句话,王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麾下弟兄如此容易跟楼兰人打成一片了。双方几乎没有语言隔阂,经历了两汉、魏晋和隋唐这么长时间交融,西域很多民族,其实已经慢慢被中原所吸附。所以唐言几乎成了西域各族的通用语,能与中原人做交易,也成了西域各民族发展的保障。
这就是大唐。你几乎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力。哪怕是在绵延千里的阿尔金山中,也处处能看到它的印记。
带着几分身为中原人的骄傲,他笑着接了一句。“你们说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咱们俩闲聊没任何问题!”随即,又非常大度里提醒,“说罢!今天找我什么事。只要能做到的,我肯定不会拒绝!”
肯定不会拒绝,那个小洛姑娘,本来就跟我没任何关系。就算有,冲着你对大唐如此仰慕得份上,我也成全你一回。
正心里自恋着的当口,却又听见石怀义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们楼兰人并不完全以劫掠为生。有时候向过往商队讨取保护费,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我听人说过!”王洵笑了笑,心里约略有些不耐烦。自己都把话递到这个份上了,姓石的傻蛋居然还不懂顺着杆子往上爬。总不能让老子先开口说,不想跟你争女人吧?要是被人误解为老子怕了你,让老子的脸今后往哪搁?
“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避寒,却不能让大伙活下去。所以”石怀义的话继续传来,隐隐竟然带着几分自卑。
“嗨,其实那些商贩赚得已经够多了。来回一趟,据说能赚到十倍二十倍的利钱。要他们留下两成货物,未必伤筋动骨!”不知不觉间,王洵已经开始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笑了笑,低声宽慰。
“王兄明白就好!”仿佛早就等着这句话般,石怀义笑着接口。
他究竟想说什么?猛然间心头涌起一股警兆,王洵轻皱眉头。楼兰人如何生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莫非姓石的今天找自己来,不是为了小洛?
仿佛在印证他的怀疑,石怀义笑了笑,继续补充,“其实王兄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明白了。咱们楼兰人很好相处,只要认准你,肯定把你当自家人看!”
“噢!”难道他还想把我也留下?登时,王洵觉得自己的心眼儿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姓石的东一锤子,西一棒子,完全没有半点儿章法。令人想要见招拆招,都看不出他到底什么路数。
驼背掌柜再度从帐篷后门转了进来,用一个硕大的木头托盘,拖住了一整只烤羊。头脚俱全,浑身上下金灿灿、油汪汪,香气四溢。看大小,至少有三十几斤重。却被驼背掌柜的单手送了过来,另一只手拎着个硕大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发出“咚”地一声巨响。
王洵纷乱的思绪被响声打断。抬起头,冲着驼背掌柜微笑致意。在长安时,据周老虎介绍,烤全羊是西域招待贵客之礼。无论姓石的今天打着什么歪主意,至少,在礼节上,人家给了他足够的尊敬。
“王兄尝一尝,驼子叔的烤羊手艺在咱们这里是一绝!”石怀义伸手抓过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将羊头上两角之间的肉切下来,递到了王洵面前。
“我自己来吧!”按照记忆里的只鳞片爪,王洵笑着将羊肉接过。然后抓起短刀,从羊背上切了最嫩的一块,递还给了石怀义。
这是兄弟之间的礼节。稍有误差,却基本符合西域部族的习俗。石怀义又笑了笑,抓起羊肉,大嚼起来。
驼背掌柜烤羊的手艺,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跟对方躲躲闪闪兜了这么长时间圈子,王洵也的确有些饿了。于是,二人你推我让,很快,便将小半只羊送进了肚子。
伙计们陆续将几个下酒小菜端来,分量不像烤羊那么大,却贵在材料稀罕。在石怀义的盛情邀请下,宾主二人边吃边喝,话越聊越轻松。
“王兄的酒量,在我们楼兰人这里,也能排得上号!”眼花耳熟,石怀义的话头又开始往回绕。
“石兄弟如果到中原去,肯定也能闯出一番基业!”王洵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石怀义的声音突然提高,吓了帐篷中所有酒客一跳。但大伙好像对喝酒撒疯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很快,就又把头转了回去,各自冲着面前的酒盏努力。
“为什么?”王洵继续循循善诱。想留下我?嘿嘿,我不把你拐跑就不错了!“怕不能出人头地么?很多西域人,都做了大唐的官员。远的不说,哥舒翰你知道吧?他不就是哥舒部头领之子么?”
“那不一样!”石怀义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年青人特有的坦诚,“我们楼兰人,跟他们突厥人不一样。他们突厥人,信的是狼神。以强者为尊。谁强大就追随谁!我们楼兰人,却是火焰之子。不会向任何强者屈膝!”
那不一样被人家给灭了。王洵心中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可你刚才还说,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用来避寒”
“是太小了!”对于自己说过的话,石怀义一点也不否认。“但这个山谷却是咱们老一辈楼兰人,拼了性命才从白濑人手里夺下来的。所以,不能丢在咱们这一辈儿手里!否则,否则即便死了,灵魂也要在大漠上流浪。”
白濑人是什么民族,王洵不太清楚。西域这片土地太广袤了,到目前为止,大唐之控制了南北丝绸之路沿线的城市。而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上,戈壁滩间,以及连绵千里的群山脚下,还有很多像楼兰人这样的部族存在。既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度,也不肯接受大唐的管辖。(注2)
可这些部落已经不可能摆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即便大唐没有心思跟他们较真儿,突厥人、吐蕃人,还有刚刚在大漠北部崛起的回纥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弱肉强食,这是西域的生存法则。火焰之子,恐怕也难逃例外。
“知道么?当年为了打下这个山谷,小洛的父亲、爷爷、叔叔,都战死了。整个家族,留下的全是女人!”石怀义的声音又低了下去,低得就像在倾诉。
的确,他是在倾诉。眼睛红红的,在浓浓的醉意中透着无法掩饰的怜惜,“她哭了整整三个晚上,三个晚上。谁劝都劝不好。从小到大,我就没见到她那样哭过!”
你可真是个多情种子!王洵笑了笑,心中点评。作为一个过来人,他非常理解石怀义那种束手无策的心情。同时又觉得暗暗好笑。不就几句话的事情么?谁稀罕跟你争!绕这么大个圈子,还不够累的呢!
“从那时开始,我就对自己发誓。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伤害。永远不会!”石怀义猛然将头凑上来,眼睛盯着王洵的眼睛,“说,你会不会好好待她,会不会?!”
这到底是哪根哪啊!王洵彻底愣住了。真幼稚!原来不是争风吃醋,是替小洛说媒来了!有这么说媒的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别人?这又不是绝缨宴?
还没等他想好说辞,石怀义已经站了起来,手扶桌子边缘,脸上带着笑,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无比的伟大,“我,我知道一个可以打到雪狼的方法。我,带着阿斯蓝帮你。这个冬天,肯定能凑够十张雪狼皮。但是,你必须答应我,这辈子,这辈子都不要辜负他。否则,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
“轰”地一声,有个炸雷直接砸进了王洵的心底,溅起一团火焰。他再也不敢笑对方幼稚了。坐在酒桌前,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慢慢将面前的酒碗喝干,然后笑着回应道:“我不能答应你。我养好了伤,就会离开这儿!根本不可能留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石怀义发问了。只是不像刚才王洵那种慢声细语,而是用手将面前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帐篷中的酒客们又朝这里看了几眼,笑了笑,纷纷开始结账走人。年青男子为了女孩子喝酒打架,在楼兰部落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况且那个身上带着伤的汉家伢子,肯定不是小石头的对手。对此,他们深信不疑。
“我是大唐军官,军令在身,你懂不懂啊!”王洵又笑又气,索性主动把话挑明。“根本不可能留下。并且未经许可在队伍中携带女人的话,按军律,会被斩首示众!”
这个答案,应该够清楚了。但石怀义压根儿不信。“骗人!我早就知道了。哥舒翰是奉了你们大唐长老的命令,才派人假扮强盗要杀光你们。你们根本没地方可去,一出大漠,肯定会死!”
“大唐不止有一位长老!”王洵又给自己倒了碗酒,慢慢喝了下去。楼兰人的酒是用野果酿造的,不算很烈,但下肚后却如刀子般扎得人心里生疼生疼。“也不止哥舒翰一位将军。我负责押运的这批辎重,是送到疏勒城,给封常清将军的。他跟哥舒翰不是一路!可以直接写信给大唐的皇上,替我们鸣冤。皇上,也就是整个大唐的族长!长老犯了错,上面还有族长管着他。”
这个浅显的讲解,石守义很容易便听明白了。但是,他却依旧不想让自己的“伟大”半途而废,“如果大唐的皇上,也偏袒长老呢?”
这一点,王洵倒没仔细想过。几天来,支撑他离开的动力,就是相信奸臣杨国忠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只要自己想办法将杨国忠想掩饰的秘密,以及哥舒翰派人假冒强盗攻击官军的真相揭开,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肯定会身败名裂!
“那你岂不是还要被砍头?被哥舒翰杀掉的弟兄们也白死了?”石怀义的疑问宛若重锤,下下敲在他的心口。
“不会白死!”一股酒意,直接涌上王洵的头顶,“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我答应过弟兄们,一定走出这片大漠!”他记不清楚自己当晚说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心里却认为自己肯定答应过。“我答应过他们”带着几分酒意,他大声补充,“答应过他们,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无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我答应过,就不会说了不算!”
注1:在唐代,粟特人已经开始使用汉字,并且大部分拥有汉姓。借助中原重农抑商的便利,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个民族消失于宋末元初,蒙古帝国西征期间。
注2:白濑人,又叫白兰人。生活在青藏高原边缘的一个游牧民族,被吐蕃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