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印度王子

作者:黄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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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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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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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1944字

计程车开出。


司机是个瘦小的印度老头,问道:“两位老细要到那里去?”


凌渡宇道:“你倒很有耐性,等候了这么久。”


司机谦卑地道:“老细多给点赏钱吧。”


沈翎道:“往机场去吧!”侧头向凌渡宇道:“那处的咖啡挺不错的。”


凌渡宇点头叫好,话锋一转道:“那妮子是瑜珈高手。”


沈翎露出有兴趣的神情,道:“凭何而说?”


凌渡宇道:“她和你对局时,呼吸细长而慢,这种借呼吸而达到头脑清静平衡,是瑜珈最基本的修养功夫,而且她的容颜清丽得不食人间烟火,所谓有诸内形于外,她一定是长期素食修行的瑜珈高手。”


沈翎想了一会,道:“是的!她很特别。”沉思起来。


凌渡宇好奇问道:“她究竟是什么身分,为什么赌场的人称她为大小姐?”


沈翎道:“她是印度一个很传奇的人物,父亲是印度的超级大亨,拥有几间最大的赌场,现在都交由她打理,外间的人认为她一定不善经营这品流复杂的行业,岂知她大事革新下,赌务反而蒸蒸日上,大出众人意料之外。我这几天来一直赢钱,由十万元的赌本累积至三百多万,她才现身和我豪赌,结果你也知道了。”


凌渡宇嚷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他何等精明,想起那未翻过来的底牌,知道其中另有蹊跷,故意话中有话,刺沈翎一下。


沈翎耸耸肩胛,忽然向司机喝道:“停下!这是什么地方?”


司机冷笑一声。


“蓬!”一道钢板在前后座间弹起,踉“蓬!蓬”数声,左右两侧和座位后同时弹起三块同类的钢板。


凌渡宇一拳打上车顶,发出沉沉的响音。凌渡宇闷哼一声,假若是普通的车顶,他可以用镭射切割器,破顶而出,但一触之下,车盖也是重合金造的,令他无计可施。


一时间,两人被困在密封的囚笼里。


冷气从后面钢板两个小圆洞喷进来,倒没有气闷的感觉。


刹那间,两人跌进巧妙安排的陷阱。


车子向前冲刺,转以高速行驶。


两人给后挫力一带,背脊碰在椅背,跟向左方侧去,显示汽车急速向右转,产生向左跌的离心力。有若被大浪推拉的一叶小舟上的乘客。


凌渡宇叫道:“谁干的!”


沈翎在印度耽了好一段日子,凌渡宇初来乍到,有麻烦。自然是沈翎惹来的机会大得多。


凌渡宇身子一边向右方侧去,平衡车子向左转的抛力,手却毫不闲着,掏出四支催泪爆雾器,自己取起两支,另两支塞在沈翎手里,准备用得的机会出现。


沈翎接过爆雾器,回应道:“告诉你也不信,我不知这是谁干的?”


凌渡宇诅咒连声,道:“信你是混蛋!”


的确是的,沈翎行动神秘,什么事也不准他查根问底,到了这个时刻,仍不肯坦言一切,教他怎能不怒。


车子蓦然停下。


两人对望一眼。


从对方眼中看出,两人均猜不到敌人的下一步行动。


两旁的钢板徐徐落下,露出车旁的侧门和侧窗。


两人几乎一齐跳起土来。


即管这是荒山野岭,又或坟场海滩,都不会使他们感到惊奇。


可是这却是一个室内的庞大空间,一个像皇宫的华丽大堂。


在辉煌的灯光下,千多个持自动武器的大汉,团团把计程车围个密不通风。只要他们一按枪掣,保证整辆车没有一寸地方可以免去弹孔的痕迹。


一个男子声音在车座内响起,以英语道:“贵客光临,沈博士和这位朋友,不用我唤侍从替你们开车门吧?”


沈翎笑答:“当然,当然!”


他口中说话,手却作出行动的姿势。


同一时间,两扇车门同时左右向外打开一条缝,四支催泪爆雾弹连珠发放,分由小缝向左右扔去。


两人的合作简直天衣无缝。


四支爆雾弹同时爆发,刹那间四面八方尽是黑雾和催泪气体。


当黑雾要倒卷入车舱内时,两人及时把门关上,一齐缩往车底,减少敌人射击目标的面积。


期待敌人的混乱和咳嗽声。


手枪紧握手里。


刹那后,两人震骇莫名。


车外一点动静也没有。


黑雾内一下咳嗽声亦忖阙如。


这怎么可能?


爆雾弹威力强大,这一阵子,催泪黑雾应扩展至大厅内的每一个角落,塞满每一寸的空间。


催泪气体,会令在黑雾中不能视物的人,产生强烈的反应,刺激他们的气管,甚至使人休克和晕眩。


可是车外平静无波。


惊骇人的事发生了。


黑雾向上升起,飞快消散。


活似有无形的吸管,把所有气体一下子抽离了这个空间。


先前的景象,华丽皇宫般的大堂,持枪印度大汉,依然故我。


那声音又通过传声器响起,平静地道:“两位贵宾,真是对不起,忘了向你们介绍,眼下你们的座驾,被罩在一个半圆形的巨大防弹玻璃罩内,这罩子妙用无穷,其中一项就是能把空气抽离,变成半真空的状态,当然也能输进任何气体,是我特别为贵客想出来的设计,两位以为如何?请多指教。”他的话谦恭有礼,内容却充满威吓的味道。


试想假若活人在罩内,给抽成真空,那种血管爆裂的死亡,确是不忍卒睹。


凌渡宇用神一看,车外确有一若现若隐的玻璃层,刚急于行事,又是意料之外,居然看漏了眼。


他们也算倒霉,步步失策,处于完全被动的劣势。


凌渡宇向沈翎笑道:“你是好事多为,这样处心积虑,挖尽害人心思的好朋友,也给你招惹回来。”


沈翎舒服地挨坐在巫位内,叹道:“兄弟!我早曾向你指出,人生是无奈和悔恨交织而成的,否则也不算人生……”


男子的声音插口道:“说得好!说得好!沈大博士既能对人生有如此深切的体会,我们谈起上来,就更易谈得拢了。”


凌渡宇皱起眉头!这男子语有所指,像要进行某一项事物的谈判。


沈翎这时答道:“少说废话了,有什么尽管说出来吧!”他的样子有点不耐烦,一副全不知对方要说什么的神态。


一阵印度“悉他”(sia)音乐响起,清脆的每个响音,都像欲语还休、缠绵难断,予人浓得化不开的感受。


音乐讽刺地从计程车内的传声器传出,使人感到忸怩而不自然。


大厅辉煌的灯光暗黑下来,直至伸手不见五指。


漆黑里亮起熊熊的火焰。


四名身穿印度华服的美女,捧四个各燃烧十二枝洋烛的大烛台。由远方缓缓走近。


她们身后踉另一美女,捧一个香炉,烟雾袅袅而起,在大厅的上空升出一团轻柔的烟霞。


她们之后是一队五男一女组成的乐队,持悉他、长笛、鼓,边行边奏,传声器的音乐,从他们而来。


可惜隔了玻璃罩,闻不到外边腾升的香气。


仪仗队走至玻璃罩前,分两边站立。


音乐停下。


一名全身银光闪闪的男子,龙行虎步地现身走来。


他一直走到玻璃罩前,面上带从容的笑意,同两人躬身见礼。


他年纪约在四十上下,面目非常英俊,身形修长,头巾正中,嵌了粒最少有十卡的金钢火钻,在烛光下闪跳九土,配他身上的印度华服,配合仪仗队的声势和排场,确有尊贵迫人的气势。


沈翎面色微变。


凌渡宇深悉沈翎约为人行事,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冷静,知道来者大有来头,偏是冷冷哂道:“好!戏看完了,有屁快放!”


那人毫不动怒,微笑道:“不愧是沈翎的朋友,有胆识。”他的声音在车内的传声器响起,正是刚才的声音。传声器成为对答的桥梁。


这种方式的会面,亦属别创一格了。


那人续道:“沈博士!只不知你的朋友能否代表你说话?”


沈翎冷笑一声,道:“当然可以!王子!”言罢推门下车。


凌渡宇心中一震,他知道这人是谁了。


印度可说是世界上阶级尊卑区分最严格的国家。


迸印度有四个种姓。


印度虽是宗教繁多,却以印度教为主。印度教奉为圣书的《摩奴法典》。把四个等级的种性起源,归于梵天(造物者)身体的四个部份,即婆罗门是“梵天”的嘴,利帝利是双臂,吠舍为大腿,首陀罗生于两脚,是故各有地位尊卑,无论生后有何作为,都不能变更这天生的身分。


随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原来由婆罗门以下至首陀罗的四个等级,复被细分为许多等级的亚种性,日趋复杂。


种性之外,又出现了大批“不可接触者”,乃最受歧视的贱民,干最低下的工作,不能同其他种姓的人接触,不许进入寺庙或公共场所半步。


印度独立后,订立法律禁止种姓歧视,但在农村里,种性制度仍然被保存下来,对贱民的迫害无日无之,以致在一九七八年,印度北部的广大“贱民”,举行大规模的示威,种姓制度的倡行者才稍为收敛。


可是种性制度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蒂固根深。


而王子正是支持种姓制度的最代表性人物。


他自称是十四世纪时印度教徒统治的维查耶那加尔王国(一三二六——一六)的后代,以种性最高阶层婆罗门自居,认为整个印度文明的衰落,原因在于种姓制度的崩溃,违反了梵天的旨意,所以力图恢复这“神圣的制度”,复兴印度。


他积极从事政冶活动,希冀在获得足够的政冶力量时,重建昔日种姓社会的“光辉”。通过贿赂、威凌、暗杀种种卑鄙手段,王子在政坛逐渐冒升,想维护特权的社会上层都起而支持他,以至王子的影响刀日益坐大,幸好一九七八年的大示威,民主力量抬头,王子从政坛上垮了下来。可是他并没有放弃他的疯狂头,凭庞大的支持力量,王子开始从事印度境内各类的罪恶活动,成为印度黑社会最有实力的大亨,连政府也不愿轻易惹他。


他的野心极大,想凭恃他罪恶的力量,卷土重来,重建昔日印度教大帝国的光辉。


凌渡宇所属组织抗暴联盟,会刊下了一张世界各地危险人物的黑名单,王子排名十九,由此可见此人的可怕。


凌渡宇闷哼一声,推门下车。仔细打量起对方来。


王子的眼光极之锐利。凌渡宇的神态立时引起他的注意,向沈翎道:“无论你的朋友能否三与你我问的谈判,亦请你先介绍他的名字和身分。”


沈翎断然道:“不用多此一举,一切事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两小时后他飞往纽约,你最好不要延误他的班期。”


王子道:“只要告诉我飞机的公司和编号,我可以保证飞机在机场抱候贵友的大驾。”


凌渡宇笑道:“很对不起,现在我决定不走了。”


沈翎霍然望向凌渡宇。


凌渡宇回望对方,眼中射出坚决的神情,沈翎无疑陷在极大的危险里,教他怎能离去,心中叹道:“楚媛!对不起,我要失约了。”


沈翎沉声道:“凌!你一定要走。”


凌渡宇耸起肩胛,道:“既然每条头发都被编了号,走与不走,能改变得了什么?”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沈翎为之气结。


凌渡宇转向面带微笑的王子道:“殿下!可以转入正题了吗?”当他说殿下时,语带呼喝,只有讽刺的意味,毫无尊重的意思。


王子闪过一丝怒色,他自比为梵天的使者,认为自己天生高于众生,最忌别人的不尊重,不过随即泛起笑容,道:“好!好!”


沈翎知道他对凌渡宇动了真怒,日下只是强压怒火,可是这等事避也避不来,***道:“说吧!”


王子沉默片晌,道:“无论你掘了什么出来,我也要占四分之三。”


沈翎呆了一呆,道:“你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明白。”


凌渡宇更是丈八金刚,摸不头脑。


王子眼中爆出凌厉的光寒,罩定沈翎,忽地仰天在笑起来,好一会才停下,眼中寒芒有增无减,阴阴地道:“你可以瞒过别人,又怎能瞒得过我,在我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事可以瞒过我,我是梵天派来的使者,天注定我来重建帝国的光辉。”语气中充满疯狂的味道。


四周的持枪大汉一齐以印地语狂叫起来,道:“重建帝国,还我光荣!”


沈、凌交换眼色,这是个可怕的狂人和疯狂的组织。


大厅内一时间静至针堕可闻。


王子负手背后,踱起步来,道:“你可否解释给我听,你和白理士石油开采公司是什么关系?”


沈翎淡然道:“我是他们的顾问。”


“顾问?”王子不屑地道:“白理士石油开采公司,三年前才在英国注册,而注册的人,就是你:大名鼎鼎的探险家、收藏家沈翎博士。”


沈翎若无其事地道:“那又怎样?”


王子轻笑起来,道:“并没有怎样,不过你可否解释给我听,为何贵公司注册以来,一滴油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开采过,而千里迢迢,来到这地方,你看上了印度什么?石油?那真是荒天下之大谬。印度的石油无论品质和储量,都远比不上其他的产油国。印度的总储油量,估计在四亿六千吨之间,而产油国加沙乌地阿拉伯,是二百三十一亿吨,那是小巫大巫之别,要采油,为什么来到印度?”


沈翎以微笑回报,道:“那些产油国的开采权,早给了其他的大公司,那轮得到我!”


王子笑道:“说的也是,不过敝国的石油,绝大部份分布在西部马哈拉施特邦的近海区域和东部的阿萨姆邦,为何你向敝国租借来开采石油的地方,却是我国北部圣河和圣城问的一块一滴石油也没有的荒地?而且不可不知,那是一个经常的地震区。”


这时连凌渡宇也奇怪起来,王子所说的圣河,指的是恒河,被印度人奉之为女神、母亲。


印度教徒甚至称恒河为“恒妈”,在印度有至尊崇的地位。


圣城指的是印度教徒朝拜的中心地:瓦拉纳西,位于恒河的西北岸。相传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主神湿婆神在六千年前建立的,好比伊斯兰教的麦加、基督教的耶路撒冷。


沈翎面色不变地答道:“这是敝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过,贵国已批准了我开采的申请,这或可以说明我提供的资料,是有一定的说服力,否则如何获得开采权。”


王子微一错愕,又大笑起来。笑声极尽嘲讽的能事,好一会才强止笑声,道:“唉!堂堂的大博士,居然天真若斯,以为你那区区数十万美元,可打通政府上下所有关节,告诉你,若非我在背后大力促成此事,你再费多一百万元,亦只是石沉大海,那时拖得你十年八年,看你能怎样。”


凌渡宇心下对王子重新估计起来,王子的影响力,固然不可轻视,但他更可怕的地方,是在背后暗暗出手,直至沈翎不能收手,才出面来谈判,那种阴险深沉,才是怕人。直到这一刻,他还不知沈翎的葫芦里卖些什么药。看来王子也不知道。


沈翎躬身施礼,道:“那就真是要多谢阁下的鼎力支持了。”


王子面色一沉,道:“半年前,你从世界各地订了一批钻探的器材,全部是最先进的第一流设备。例如钻探用的‘聚晶钻头’,比一般的炭化钨钻头速度至少快了六倍。只是这笔投资,便是天文数字,难道只是为了在地上弄个深井便了事?”


沈翎叹道:“好!果然名不虚传。”


王子傲然道:“为何你不说要采煤、铁等等,那应是更有说服力的,于是我想到:你要采的是地下某处深埋的事物,只有石油的开采法最适合。但那是什么?”


沈翎道:“那是一个宝藏!”


王子精神一振,道:“谁的宝藏?”


沈翎沉声道:“为什么我要告诉你。”


王子暴跳起来,豹子般弹前,两子扑上玻璃罩上,他戴在手指上的三只大钻石戒指,和穿在惋上的碧玉手钜,撞上玻璃罩面,发出连串清脆的响声,像只笼中的猛兽,同观看它的人张牙舞爪。


王子狞笑一声,狠狠道:“没有我的同意,休想从印度捡走一块石头,你会发觉没有人来和你工作,所有器材都会无故被毁,甚至你们的身体,也没有一寸地方是完整的。”他的神色忽转温和,微笑后退,躬身道:“你说!我有否资格听你道出原委?”


凌渡宇面含冷笑,亦是心不暗惊,以王子在印度的势力,沈翎的开采大业确是寸步难行。


即管和他合作,此人暴虐凶残、喜怒无常,如伴虎眼,想想也教人头痛。


对于王子的威胁,沈翎毫不动怒,上上下下打量了王子好一会,好整以瑕地道:“看来你的资格也可勉强凑合。”


王子道:“如此我洗耳恭听了。”


沈翎道:“说之前,让我们先谈妥条件。”顿了一顿,才加重语气道:“无论有什么收获,是一人一半,你并须以你的神来立誓,保证你不从中弄鬼,否则一切拉倒,就当所有的事均是白做。”


王子目光灼灼,深深的紧盯沈翎,后者面带微笑,毫不畏怯地回望,甚至带点挑战的味儿。


一时玻璃罩内外,静至极点。


王子打破僵持,道:“好!我答应你,你们不要弄鬼,否则莫怪我反面无情。”说罢缓缓转向北方,立下了誓言。


沈翎正容道:“在公元前一百五十年,大一统的孔雀王朝灭亡,整个印度次大陆陷进前所末有的混乱里……”他面上现出回忆的神情,好像曾亲身经历过这一切,事实上当然不是,却显示了他对印度历史的认识和深厚的感情。这是一个伟大的探险家成功的基本情怀和条件。


沈翎眼望向上,如梦如幻,续道:“南印度,分裂为潘地亚、哲罗、朱罗三个势均力敌、鼎足而立的王国。北印度,是名的笈多王朝,虽乃偏安之局,经济和文化却是空前繁荣。可是,月氏人、贵霜人等外族相继入侵,到了王朝后期,匈奴人成为了最大威胁,国家灭亡在即……”


王子眼中射出疯狂向往的火焰,无论他是怎样卑鄙可恶,对印度文明的热爱,是无可置疑的。


沈翎续道:“当时的君主,对国家文化的狂热,超出了对生命财富的留恋,他不想珍贵的文物被战火无情地摧毁,于是建造了庞大的地下库房,把最宝贵的文物密藏其中,希望后人重新发掘。”


王子道:“你怎能知道?”


沈翎肃容道:“不要问,我曾立下血誓,不可以将这秘密的来源泄露开来。”


王子眼睛光芒闪烁,好一会才平复下来,道:“好!继续说罢。”


他想到沈翎若非确实得到消息,怎会投下天文数字的资金,进行这庞大的开采计划,而更重要的是:他只是坐享其成,那管有没有宝藏,他亦是一无所失。


沈翎道:“笈多王朝灭亡后,匈奴人入统北印,这秘密埋藏在佛教的僧侣中,直至戒日王朝的兴起,可是,北印度发生了一次空前的大地震,戒日王虽知道这秘密,再没有方法掌握宝藏的正确位置,经过无数次发掘失败后,终于放弃……”


凌渡宇暗忖:这样的开采,确非当时的技术可以支持,想当时的人一定是心灰意冷下,无可奈何才会放弃。


沈翎道:“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如果你不反对,我们要离开了,还有很多迫切的事等待我。”


王子沉吟了一会,点头道:“好吧!不过请你紧记,阁下一举一动,均在严密监视下,假若发觉你瞒骗了我任何一件事,莫怪我毁去诺言。”言罢大步转身离去。


他和仪仗队隐没在厅门后。


罩外的人以手势示意两人回到车内。


钢板弹起,车厢再次变成密封的世界。


计程车徐徐开出,速度逐渐增加。


两人沉默不语,不欲敌人听到他们的说话。


车行两个小时后,停了下来。


钢板降下。


两人分左右推门外出。


车子立即开出,像是怕他们找他算账。


立身处是座两层的红砖房子,被高墙团团围绕,墙屋间是个小花园,相当别致。


沈翎道:“进来吧!”用锁匙开了铁闸大门,当先进内。


凌渡宇知道这是沈翎在此的临时住所,叹一口气后,跟了进去,这场飞来之祸,眼看是逃不了,原定与女友卓楚媛共度一段愉快时光的大计,难道又要胎死腹中?


屋内的凌乱,把凌渡宇吓了一跳。


文件、书信、书籍、脏衣,四处乱放乱掷,活像垃圾收集站。


沈翎取出电子仪器,四处检视起来。


足有大半小时,沈翎舒了一口气,同坐在沙发上的凌渡宇道:“可以说话了!”


凌渡宇知道没有偷听器,又叹了一口气,道:“想不到你这冷面人,说起故事来居然表情丰富,感情投入。”


沈翎哂道:“不是这样,怎能入信于人,相信这个荒谬‘故事’。”


凌渡宇跳了起来,失声道:“什么?”


沈翎淡淡道:“难道你要我向那天杀的凶徒从实招来吗?”


凌渡宇一把抓沈翎宽阔的肩头,沉声道:“你究竟要掘些什么?”


沈翎笑道:“当然是石油!”当他看到凌渡宇眼中充满怒火时,连忙软化下来,叹道:“小凌!不是我想瞒你,而是事情最凶险的地方,就是我对要发掘的物事,真真正正地一无所知,所以不希望你淌这滩浑水,听我说,或者算是恳求你,立即飞往纽约,这处由老哥我亲自主理,你不会怀疑大探险家沈翎自保的能力吧?”


凌渡宇颇为意动,沈翎和他一样,是非比寻常的人物,足可应付任何凶险,况且眼下并没有迫切的危险,那“事物”一旦末被掘起,一旦未到摊牌的时刻,他现下走了,异日可以再来,他确是想去见女友卓楚媛,和她分开有一段很长的日子了。凌渡宇待要答应,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灵。


那是被监视的感觉。


这是凌渡宇的特异能力,每逢破人窥视,他的心灵都能生出感应。


凌渡宇条件反射般望向左方的窗户。


沈翎和他合作多年,早有默契,几乎是凌渡宇转头的同一时间,像只久待伏击的猛虎,运动家的身体,矫健有力地反身扑往窗户,人还在半空时,手枪握在手里。


凌渡宇欲由前门包抄,后方转来奇怪的声响,来自厨房的方向。


凌渡宇闷哼一声,弹起身来,旋风般往厨房扑去。


假设对方是王子派来的人,把刚的话传到王子耳里,那他们在印度度过的每一天,都会变成亡命窜逃的时光。


凌渡宇疾如飞矢,刹那间扑进厨房里。


厨房空无一人,同屋后的大窗打了开来,封窗门的防盗铁枝,给割断了三条,恰好容一人通过。


凌渡宇毫不停滞,飞身穿窗而出,一个筋斗,美妙地站在屋后花园的泥地上,眼光一扫下,恰好见到一团黑影,跨越高墙,消失在墙的另一面。


凌渡宇一声不响,紧蹑而去,一个弓弹跳跃,借手攀之力,翻到墙的另一边。


那是一条长长的窄巷,两边均投在无尽的黑暗里。


换了是一般的人,一定会生起歧路亡羊之叹,可是凌渡宇拥有超乎常人的灵觉,强烈地感到敌人往左边去了。


凌渡宇迅如鬼魅般往左方追去,刚走出窄巷,刚好捕捉到那团黑影,在微弱的路灯照射下,向巷外长街的右方疾奔。


凌渡宇如何肯放过,全力狂追。


他的脚步迅捷有力,瞬眼间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黑影惊觉回头。


凌渡宇迫近至十码之内。


那人非常机警,一看凌渡宇的来势,自知无法逃遁,索性转过身来,手上拿黑黝黝的手枪。


凌渡宇迫近至四码之内。


那人提起手枪,待要发射。


凌渡宇滚倒地上,以肉眼难以分辨其动作的速度,抢到那人脚下。


那人正要发射,凌渡宇猛拉他的双脚,立时使他站立不稳,变成滚地葫芦。


一声娇叱和凌渡宇的呼声同时响起。


接着是奇怪的沉默。


凌渡宇紧紧压对方,眼睛离开她冰雪般幼滑的俏面,只有三寸许的距离。


两人的目光交缠在一起。


凌渡宇首先道:“你要来探访我们,我们欢喜还来不及,为何要这样鬼鬼祟祟?海蓝娜大小姐。”


海蓝娜长长的眼睫毛轻轻颤动,大眼睛一闪一闪,棱角分明的小嘴却紧闭成一道温润的横线,面上泛起骄傲不可侵犯的神色。


换了是别人,凌渡宇一定紧挤一下她动人的,不规矩一番,报复她的傲态,但想起老朋友沈翎对她的微妙感情,又似乎不太适合,正容道:“假若你答应乖乖的随我回去,我让你起来,怎么样?否则!嘿……”


海蓝娜难以觉察地点头,表示应允。


她答应得这么爽快,反而使凌渡宇怀疑起来,当机立断,右手把她的手枪缴了过来,另一只手迅速在她美丽的上摸索。


海蓝娜扭动身体,抗议道:“噢!你干什么?”娇声软语,在这样的情况下,份外令人心动。


凌渡宇跳起身来,道:“搜身完毕,没有武器,你可以起来了!”


海蓝娜敏捷地跳起身来,一巴掌向凌渡宇掴去。


凌渡宇闪身来到她身侧,左手一把抓她打人的玉手,反扭背后,另一手搂紧她的蛮腰,贴在她耳边道:“对不起!你应该明白自己作贼的处境,现在请先回屋里,若我有不对的地方,愿给你也搜身一次。”


海蓝娜贴在凌渡宇的怀抱里,胸口强烈地起伏,沉浸在盛怒之中。


僵持不下间,沈翎的声音传来道:“凌!都是你使得……噢!什么?原来是你……”


海蓝娜怒道:“是我又怎样?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还不放了我!我是为你们好,才找你们。”


凌渡宇向是来的沈翎苦笑道:“老沈!你看怎么办?”


沈翎笑道:“我们可以怎么办,放了她吧!”他眼中满是笑意,罩定海蓝娜的俏面,后者不屈地把俏脸偏向一旁,彷佛不愿给对方饱餐秀色。


凌渡宇耸耸肩胛,松开海蓝娜。


海篮娜伸手整理秀发,大模斯样地越过沈翎,同长街另一端走去。


凌渡宇向沈翎施个眼色。


沈翎摇摇头,示意让她离去。


海蓝娜没入黑暗前,转身道:“记住!这笔账,一定会和你们算个清楚。”转身走了。


凌渡宇摇头苦笑道:“这样恶人先告状,你遇过没有?”


片刻后,两人返回屋内。


厨房的后窗,锯开来的铁枝,首尾端都黏胶状的物体,看来他们末回来时,已给海蓝娜割了开来,又用胶黏回上去,他们返来时,海蓝娜躲在厨房里,见势色不对,急忙逃走,可是终逃不过凌渡宇的追捕。


沈翎把凌渡宇带出屋外,来到凌渡宇感到有人窥视的位置,指窗玻璃上一个三寸许直径的圆形物体道:“我扑出来时,人早走了,却留下这扩音,所以那人虽未入屋,我们的说话,休想有一字瞒过对方。”


凌渡宇呆了片晌,道:“老沈!形势愈来愈复杂了,你一个人怎应付得了,无论你怎样说,我也要留下来助你一臂之力。”


沈翎默然不语,深心中确不愿凌渡宇卷入这个漩涡。


凌渡宇道:“你信得过海蓝娜吗?”


沈翎反问道:“你呢?”


凌渡宇略作沉思道:“不知怎地,我直觉她没有恶意,虽然她的动机不明,但放了她,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跟望进沈翎眼内,正容道:“好了!你也应告知我事情的真相,不要告诉我你只是想钻个几千米的地洞来玩耍!”


沈翎道:“明天一早,我往瓦拉纳西,实地处理开采的事情,你留在这里……”顿了一顿,续道:“我在这里有间公司和十多个职员,你负责所有器材付运的事宜和支付费用,事了之后,再往瓦拉纳西和我会合,届时我一定将整件事和盘托出,如何?”


凌渡宇微笑道:“一言为定。”


他像是知道了很多,却又是一无所知。那就像生命,你以为知道了很多,其实永远是个提灯的盲人,不知手中的灯笼是否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