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二)列王的纷争(46)

作者:乔治·R·R·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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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欧洲·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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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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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0970字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位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侍女,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仆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仆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合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干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掉乔佛里,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正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惟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印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褪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略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它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救了我,从乔佛里手中,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彷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的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这个国家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能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谣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暗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呢。”


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嘛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轻微摇晃,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了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哟?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或许再来个女人。”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地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彷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虾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他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作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自己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才,一个是***,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会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


第19章艾莉亚


艾莉亚费尽力气,爬上最高的枝干,看见林间突出的烟囱,些许茅草屋聚集在湖岸,一条小溪注入湖中。岸边有座木造码头伸入水里,旁边是一间低矮的石顶长屋。


她继续向外攀爬,直到后来树枝有些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码头边没有船,但她可以看到从烟囱里升起的缕缕轻烟,以及马厩后半掩的马车。


有人。艾莉亚咬紧下唇,到目前为止,他们经过的所有地方都空荡无人、废墟一片,不管农田、村镇、城堡、圣堂、谷仓都是同样下场。兰尼斯特军能烧则烧,能杀就杀,甚至到处放火焚毁树林。好在树叶仍青,而且最近下过雨,因此火势没有扩散。“若是湖水可以烧火,想必他们也不会放过吧。”詹德利这么说,艾莉亚知道他说得没错。他们逃出来的那天晚上,镇上的熊熊烈火璀璨地映在水面,彷佛湖真的烧起来了。


出事后第二天夜里,他们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偷溜回庄园的废墟。现场只剩焦黑的断垣残壁和遍地死尸,有些灰烬还在冒着苍白的烟缕。热派曾死命哀求他们不要回去,罗米则称他们为笨蛋,并发誓亚摩利爵士定会把他们抓起来杀掉。但当他们回去时,洛奇和他的人马早已离开。他们发现庄园大门砍倒,墙壁半塌,内里遍地死尸。詹德利只看一眼就受不了。“他们死了,全死了。”他说,“还被狗啃过,你看。”


究竟死了多少人


“也可能是狼。”


“是狗是狼,还不都一样?反正这里是完了。”


但在找到尤伦之前,艾莉亚却不愿离开。他们杀不了他吧?她不断对自己说,他那么厉害、那么强硬,又是守夜人的弟兄。他们一面搜索尸堆,她一面对詹德利说。


那记致命的利斧把他头颅整个劈成了两半,但那把纠缠不清的大胡子,以及身上那件满是补丁、从不清洗、早已褪成灰色的黑衣又是那么地醒目。亚摩利·洛奇爵士既没有埋葬对手,也没有埋葬自己人。四名兰尼斯特士兵倒在尤伦身边,艾莉亚想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才把他击倒。


他本来要带我回家呢,他们一边为老人挖墓,她心里一边想。庄里死人太多,无法全部埋葬,但艾莉亚坚持无论如何都该为尤伦挖个坟。他本来向我保证,要把我安全带回临冬城呢。她很想哭,却又很想用力踢他。


随后詹德利想到了之前被尤伦派去塔楼的那三个人,他们虽然也遭到攻击,但那圆形的塔楼仅有一个入口,尚且位于二楼,必须搭梯子上去,一旦楼梯被收进塔里,亚摩利爵士的手下就奈何不了他们。兰尼斯特家的人马虽然在塔底堆上干柴放火,但石头烧不起来,而洛奇又没耐心把里面的人逼出来。此刻詹德利一叫唤,凯杰克就开门出来。艾莉亚一听库兹建议他们继续北上,不能回头,心中便重复燃起返回临冬城的希望。


啊,眼前的村落虽然不是临冬城,但那些茅草屋顶代表着温暖和保护,说不定还有吃的。当然,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是他们胆子够大,愿意冒险靠近。只要里面不是洛奇就好,可他骑马呀,早该走得远远地了。


她站在树上观望良久,盼望能看到些什么:一个人、一匹马、一面旗,任何能提供讯息的东西都好。有几次,她隐约见到一点动静,然而房屋的距离实在太远,无法确定。但有一回,非常清晰地,她听见了马的嘶叫。


天上满是飞鸟,大半为乌鸦。它们在茅草屋上空振翅盘旋,远处观之,大小和苍蝇无异。东边的神眼湖活像一片被太阳敲出的蓝,占据了半个世界。近来几天,他们沿着泥泞的湖岸缓缓前进(詹德利死也不肯接近任何道路,就连热派和罗米也觉得有理),艾莉亚时时觉得湖水似乎在呼唤她。她好想一头跃进平静的蓝湖,把自己洗个干净,游个泳、泼泼水,然后躺在艳阳下晒干。可她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脱衣服,连洗衣服都不敢。所以每天日落,她只能常坐在湖边岩石上,两脚垂在沁凉的湖水中。后来她把那双破烂不堪的鞋子丢了。赤脚走路起初很痛苦,但水泡会破,割伤会愈合,最后她的脚底硬得跟皮革一样。脚趾间满是湿泥的感觉很舒服,她喜欢肌肤与大地相连的悸动。


从这里看去,她可以见到东北方一座林木茂密的小岛。离岸三十码处,三只黑天鹅游弋水面,好一幅安详景致……没人告诉它们战争已经来临,焚毁的城镇和惨死的人们也与它们无关。她羡慕地望着它们,心里的一部分想变成天鹅,另一部分却又想杀一只来吃。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黄鼠狼”也平静接受,可热派刚试着要吞,便把虫呕了出来。至于罗米和詹德利,则连试都不敢试。昨天詹德利抓到一只青蛙,和罗米分着吃了。几天前热派还找着一堆黑莓,他们立刻把整丛摘了个一干二净。但多数时候,他们得靠清水和橡子为生。库兹教他们如何用石头磨一种橡子糊,那味道糟透了。


她真希望盗猎者库兹没死,关于森林的知识,他比其他人加起来懂的还多,可那晚他在守卫塔收梯子时被人一箭射穿了肩膀。塔柏用湖边的泥巴和青苔为他敷伤,前两天库兹直说这伤不碍事,虽然他喉咙的血肉逐渐转黑,恐怖的红肿条痕从下巴一路长到胸前。后来有天早上,他没力气起身,第二天就死了。


他们堆石头做成他的坟墓,凯杰克拿了他的剑和猎号,塔柏则取走弓箭、靴子和短刀。两人离开时,把这些都带走了。起初他们以为这两人只是去打猎,不多久便会带着猎物回来喂饱他们。可他们等啊等,直到最后詹德利驱使他们上路。或许塔柏和凯杰克认为抛下这群孤儿不管,自己存活的机会比较大。说不定事实果真如此,但这并未减少她对他们的恨意。


树下,热派学着狗叫。从前,库兹教他们用动物的声音彼此联络,他说这是盗猎者的招牌技巧,可他还没教会便死了。热派学鸟叫实在苯透了,学狗叫稍好些,可也好不了多少。


艾莉亚跳向下面的树枝,同时伸出双手保持平衡。水舞者绝不会摔落。她着地很轻,脚趾弯曲,紧扣树枝。随后她走了几步,再往下跳到一根较大的枝干,接着双手悬吊在树枝上,一手接一手地向里爬,穿越密集的树叶,直到手脚触到主干。树皮摸起来很粗糙,她很快下了树,最后六尺一跃而下,着地滚翻。


詹德利伸手拉她起来,“你上去了好久。看到什么了吗?”


“一个渔村,不大,就在北边的湖岸。一共二十六间茅屋和一间石板屋,我数过了。我还看到半露的马车。那地方有人。”


听见她的声音,黄鼠狼便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这绰号是罗米取的,他说她长得很像黄鼠狼,其实根本没那回事,但他们总不能老叫她“爱哭鬼”吧,因为她后来总算是不哭了。她的嘴巴脏兮兮的,艾莉亚希望她别又去吃了泥巴才好。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


“看到人了?”詹德利问。


“只看得到屋顶,”艾莉亚说,“不过有些烟囱在冒烟,我还听见了马叫。”黄鼠狼伸出双手,紧紧搂住她的腿,最近她经常这样。


“有人就有吃的!”热派道。他太吵了,詹德利一天到晚叫他放低音量,却不起作用。“说不定会分咱们一点!”


“说不定把咱们都宰了。”詹德利说。


“只要乖乖投降就行。”热派满怀希望地说。


“你这口气还真像罗米。”


绿手罗米坐在一棵橡树下,背靠两块粗厚的树根。庄里激战时,他的左小腿被一根长矛刺穿,到得第二天晚上,他只能扶着詹德利,单脚走路。如今他连走都半办法了,他们只好砍树枝做担架。抬着他赶路不但辛苦,速度也慢,一有颠簸他就呻吟个没完。


“咱们非投降不可,”他说,“尤伦就该这么做,他应该听话开门。”


艾莉亚真是受够了罗米这番“尤伦应该投降”的评论。大家抬他走,可他整天说着这些,不然便是抱怨脚痛和喊饿。


热派附和:“他们命令尤伦开门,还是以国王之名说的。只要以国王之名说的事,你就一定得照办。都是那臭老头的错,如果他乖乖投降,咱们就不会有事。”


詹德利眉头一皱,“只有骑士和贵族会互相俘虏,讨取赎金,他们才不管你这种人投不投降呢。”他转向艾莉亚,“你还看到什么?”


“如果是渔村,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卖鱼。”热派说。湖里有的是鲜鱼,可惜他们没工具抓。艾莉亚试过用手,学习之前寇斯的把式,只是鱼的动作比鸽子快,水光反射又老害她看不清。


“有没鱼卖我不清楚。”艾莉亚拉拉黄鼠狼纠结一团的头发,心想还是割掉比较好。“湖边有乌鸦,那里肯定有东西死了。”


“一定是死鱼,给冲上了岸。”热派说,“乌鸦能吃,我敢打赌咱们也行!”


“咱们应该抓几只乌鸦,吃乌鸦才对!”罗米说,“咱们可以生个火,像烤鸡一样把它们烤来吃。”


詹德利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他的胡子愈长愈浓密,黑如石南。“我说了,不许生火。”


“罗米肚子饿,”热派开始哀嚎,“我也饿。”


“谁肚子不饿啊?”艾莉亚道。


“你啊!”罗米啐了一口,“你这吃虫鬼。”


艾莉亚真想扬腿踢他的伤口,“我不是说过吗?你如果要吃我也可以给你挖。”


罗米露出作呕的表情,“我若不是脚成这样,早打几只野猪来吃了。”


“打野猪。”她嘲笑道,“你知道不?你得先有一根猎猪用的长矛,要有马儿和猎犬,还要有人帮你把野猪从窝里赶出来。”父亲以前就跟罗柏和琼恩一起在狼林里猎野猪,有一次他还带布兰去过,但从不准艾莉亚跟去,即使她年纪比布兰大。茉丹修女说打猎之事不适合淑女,母亲则答应她长大以后可以养只自己的猎鹰。如今她已经长大了,但要是有只猎鹰,铁定先把它吃掉。


“你懂什么打野猪?”热派说。


“起码懂得比你多。”


詹德利没心情听他们吵架,“你两个都给我安静!让我想想该怎么做。”他一思考便会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彷佛难受得紧。


“只有投降。”罗米说。


“我叫你别再说投降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是谁。弄不好可以偷点吃的。”


“若不是罗米脚受伤,可以叫他去偷。”热派说,“他以前在城里就是小偷。”


“而且很差劲,”艾莉亚道,“不然就不会被抓了。”


詹德利抬头看看太阳,“要溜进去最好趁傍晚,等天一黑我就去瞧瞧。”


“不,我去,”艾莉亚说,“你太吵了。”


詹德利又开始皱眉,“那我们一起去。”


“应该叫阿利去,”罗米说,“他动作比你轻。”


“我说了,我跟他一起去。”


“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