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野餐者·1

作者:史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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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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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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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0730字


诺曼一直在跟她说话。


星期四晚上,他清醒地躺在旅馆房间里,熬过了整个漫长而黑暗的午夜,眼睁睁地在床上一直躺到星期五清晨。除了浴盆上的荧光灯以外,他打开了所有的灯光。房间里一片雪亮,他喜欢这种做法。这让他想起透过浓雾看路灯时的感觉。在同一个星期四的晚上,他躺在那儿,几乎和罗西入睡前躺在床上的姿势一模一样,只不过罗西是把两只手放在了头下面,而他只放进了一只手。他的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还不时拿起地板上的那瓶酒,把它送到嘴边。


罗西,你在哪里?他询问着失踪的妻子。你到底去了哪里?你这无声无息、蹑手蹑脚的极易受惊的小耗子,你怎么敢跑掉?


他关心的是第二个问题——她怎么敢出走。第一个问题实际上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知道星期天她会在哪里。一头狮子不会注意斑马在哪儿寻找食物,它只要在它们饮水的坑边等待就足够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十分顺利,但是……她怎么敢离开他呢?即使他们谈完最后一次话后他就会死掉,他也想弄明白这一点。究竟她的行动是有预谋的,还是仅仅事出偶然,或者出于一阵冲动而作出的错误决定?有没有人帮助她(例如死去的彼得·斯洛维克先生或其他什么人)?自从她自由自在地走出了家门,来到这座可爱的湖滨城市以后,她一直在做什么?在类似这种白石旅馆的地方当一名给杂种们清理垃圾的女招待?他并不这么认为。只要想想她照料自己家时的模样便知一二,她是个懒骨头,无法应付这种下等人的工作。她又不具备任何一种特长。看来,她只能靠出卖色相维持生活了。现在她说不定还待在大街上哪个角落里呢。天知道,跟她这种***干那种事就像跟一堆烂泥一样没劲,不过男人总会为女人掏钱的,哪怕他什么都没干,只是在表演结束后躺在床上流一会儿口水也心甘情愿。她肯定是上街去了。


他会向她问个一清二楚的。一旦得到了所有的答案——从她这类女人身上所能得到的全部答案,他就会用皮带套在她脖子上,让她无法作声,然后使劲地咬一口……再咬一口……为了教育城里那个“犹太天真汉”,他的嘴巴和下颌直到现在还疼,可他决不会罢休的,甚至都不需要放慢速度。旅行袋底层有三片药,在对付这只迷途羔羊——他那可爱的小罗丝之前他会先把药片吃下去。至于干完该干的事情之后,那时药效将会逐渐消失……


他顾不得以后的事了。他有一种感觉,不会再有以后了,有的只是黑暗。他并不在乎这个,说不定“黑暗”正是医生要给他开的处方。


他躺在床上,喝着世界上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一根接一根地吸烟。烟圈经过浴室里的轻柔白光照射之后,变成了一团蓝色的薄雾,漂浮到光滑的天花板上。他盯着一层又一层的烟雾一直在对她说话。他不停地对她说着。他的一记重拳打偏了,打到了水里,没有打中任何目标。他快要疯了,就好像她已经被人***了一样。醉意最浓的时候,他把一个烧着的烟头紧紧攥在手中,想象着那是她的手,正被他的手牢牢钳住,紧紧地贴在火焰上。疼痛啮咬着他,一缕缕烟雾从指缝中飘出,他喃喃地说:“罗丝,你在哪里?你这小偷,你到底在何处藏身?”


此后不久,他便陷入了昏睡之中。星期五早晨十点左右,他从昨夜的酒醉。不安和难以名状的恐惧中醒来。他整晚都在做着一些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仍然清醒地躺在白石旅馆九层房间里面的这只床上,浴室的白炽灯光也是这样柔和地穿过漆黑的卧室,他吐出的烟圈从床上冉冉升起,最后变成了蓝色的薄雾。不同之处在于,只有在梦中他才能在烟雾中看见电影般的情景,看见罗丝的模样。


他看见她在倾盆大雨中穿过一座花草全部凋谢了的花园。“原来你在这里。”他想到。罗丝不知为什么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里,他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冲动。有八年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了,他对于她的裸体一直无动于衷,甚至感到极其厌倦。可是现在她看上去有些不同了。事实上是相当不错。


并不是因为她变得苗条了一些,他在梦中思索着,虽然她看上去的确瘦了点儿。很可能是她神态中的某种东西使他产生了这种感觉。那是什么呢?


他顿时想起来了。她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一副刚刚跟男人睡过觉的、神采飞扬的表情,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神态。如果对此有任何怀疑的话,只要看看她的发型就会明白:她把头发染成了那种金发***的模样,她把自己当成了大牌明星沙朗·斯通,要么就是麦当娜。


他眼睁睁地看着薄雾中的罗丝走出了毫无生气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溪边,像沥青一样漆黑的溪水闪闪发光。她踩着一块块的垫脚石跨过了小溪,伸出双手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只手里举着一团揉在一起的湿透的布料,好像是件睡衣。他想,你为什么不把它穿上,你这不知羞耻的***?我真想知道,你还在等待着男朋友来一起干活儿吗?告诉你——假如我最终抓住你的时候,发现你和一个男人手拉着手,警察将会发现那家伙下半身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像一支生日蜡烛一样笔直地插在裤裆里。


但是在梦境中没有人来找她。罗丝,烟雾中的罗丝,在他床的上方,穿过一片小树林走上了一条小路。树林里死气沉沉。她来到了一处林中空地,那里只有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她跪在地上,捡起了一些树种,用像是从睡衣上撕下来的一块布条将它们包了起来,然后站起身向村旁的台阶走去,接着便从那里消失了(在梦里,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该死的事情)。他站在附近等着她回来,突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好像是从打开的冷库里吹出的一股气流,使他抖个不停。在他的警察生涯中,他对付过一些令人生畏的人物——他和哈里·毕辛顿经常需要对付的人中,最可怕的要算是那些吸毒者了——由此而造就出一种能够意识到危险降临的本能。此刻他便意识到有人来了,这个人就在他身后,而且她毫无疑问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低语着:“我要报答你。”嗓音甜润而沙哑,令人毛骨悚然。那声音里丝毫听不到理性的成分。


“了不起,你这杂种!”诺曼在梦中说,“你真想报答我的话,我将会改变你的一生。”


她尖叫起来。这声音不是经过耳朵,而是直接钻进了大脑。她张开了双手,向他猛扑过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面前的烟雾吹到了一边,那女人不见了。诺曼感觉到她已经走掉了。他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十分平静地在黑暗中漂浮着,那些当他清醒时亲绕着他的种种恐惧和欲望都没有能够打扰他。


星期五早晨十点十分,他醒来了。他把目光从床边的闹钟移向天花板,几乎有些盼望昨晚的幽灵会从烟雾缭绕的房间中再度出现。当然没有什么幽灵,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烟雾也在逐渐消散,只剩下香烟的气味在房间里飘荡着;只有他——侦探诺曼·丹尼尔斯躺在这只散发出浓厚的烟草味儿和酒精气味儿的、浸透了汗水的床上。他嘴里有一股味道,好像他整个夜晚一直都在啮咬一只刚刚上过鞋油的科尔多瓦皮靴的靴尖。他左手掌心的水泡在闪闪发光,指头上的疼痛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疯狂的杂种。一群鸽子站在粘满粪便的窗棂上,一边扑打翅膀,一边喁喁细语。诺曼目光呆滞地盯着那只水泡,良久,他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晚用烟头烧出来的。他暗自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因为找不着罗丝,他才会这么干的……在那之后,他一整夜都在做着疯狂的梦,好像得到了一种心理补偿。


他把两个手指放在水泡旁边,慢慢用力挤破了它,然后拿一条毛巾擦干净手指。他又在床上躺了几分钟,目光仍然注视着这只手指——观察着它抽动的模样,品味着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然后,他从床底下拉出那只旅行袋,从袋子的底层拿出了一只苏克雷斯锡罐,里面有少量的兴奋药,更多的则是镇静药。一般而言,诺曼只在睡觉时需要药物帮助,起床后通常是不用的。


他就着一小口威士忌吞下了药片,又躺回了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又开始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并不停地在那只已经堆得很满的烟灰缸里捻灭烟头。


这一次他不是在想罗丝,至少不是直接在想她。他想的是她的新朋友们将要举行的野餐会。他去过艾丁格码头,那儿的情形并不鼓舞人心。那是一处开阔的地方,有大片海滩、野餐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他根本没办法实施对罗丝的监视,准确掌握她抵达和离开的时间。如果他有六个人(即便有四个也行,假如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活儿),一切便会截然不同,但是现在只有他自己。假如她不是乘船来的话,也还有其他三个入口,他简直没有办法同时盯住它们,否则就得像个杂种一样在人堆里拱来拱去。他希望明天只有罗丝一个人能够认得出他。但是,希望总是个靠不住的玩意儿,他不得不设想着她们将会找到他,而且她们已经从家乡的妇女组织那里搞到了他的照片。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他在经历过不止一次的痛苦遭遇以后形成的信念:隐蔽是对付这种灾难性场合的好办法。在开阔的露天场所,当你正要敲碎某个杂种的脑袋时,最容易导致失败的原因就是现在流行一时的通讯设施。如果有个小家伙偶尔操纵着无线电控制的小船或赛艇进入了这一地区,很有可能会使你六个多月的监视和精心策划归于失败。他想:没关系,别自找麻烦了。记得老怀特·斯莱特常说:局势就是局势,没人能够左右,关键是你自己怎么干。决不能再往后拖了,现在距离那个该死的聚餐会只剩下二十四个小时了,如果这一次你错过了她,可能直到圣诞节也仍旧找不到。另外,如果你粗心大意,就顺便提醒你:这可是一座大城市。


他起床后进了浴室,把长着水泡的那只手伸到浴帘外面冲了个澡,穿上褪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无法仔细形容的绿衬衫,戴了顶便帽,最后把一副廉价的太阳镜塞进了衬衣兜。他乘电梯下楼后来到了大堂,在书报柜前买了份报纸和一盒邦迪。在等候柜台后面那个蠢货栈零钱的时候,他隔着这家伙的肩膀,透过书报柜台后面的窗户向外看。他从这块玻璃上正好看见旅馆的内部专用电梯,此时一部电梯正在打开,三个叽里呱啦连说带笑的房间服务员走了出来。她们提着手袋,诺曼猜想她们是要去吃午餐。中间的那个既苗条又漂亮,长着一头蓬松的金发,诺曼以前在哪儿见过她。他很快想起来了,他去“姐妹之家”侦察的路上,曾经和这个金发女孩一起穿过一段人行横道。当时她穿着红色的休闲裤,扭动着可爱的小屁股。


“先生,找您的钱。”报贩对他说。诺曼头也不回地把零钱塞进了裤兜。他走过那三个女人,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包括那个装腔作势的女孩。他已经在无意识地将她与罗丝做比较了。他的膝盖在痉挛,这是一个警察的自然反射。他的全部意识都集中于惟一的一件事情:明天怎样才能找出罗丝而自己又不被发现。


正当他从走廊里往外走时,突然听到了几个熟悉的字眼:“艾丁格码头。”一开始,他还以为这几个字是从他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他那结实的步伐突然变得踉跄起来,心脏狂跳不已,手心的水泡也在剧烈地抽搐起来。实际上他只是换错了步子而已。一阵短暂的犹豫之后,他低下头向转门走去。旁观的人会以为他刚才只是发作了一阵膝盖或小腿的疼痛,这正是他希望造成的效果。问题在于,他不能让自己再走错一步了。假如那个女人是从杜汉大街的女子机构中来的,他的任何不谨慎的举动都会使她辨认出他来。如果说出“艾丁格码头”的那个女人就是曾经跟他一起过马路的宝贝儿,她有可能已经认出他来了。但是他知道这不可能。作为一个警察,他的亲身体验是,大多数普通人对于周围的环境都是惊人地麻木并且缺乏观察力。但是也会偶尔有一些例外。那些杀人凶手、绑匪、银行抢劫犯即便能够长期逍遥法外,成为联邦调查局通缉的十大要犯,却会在不经意之间失手于某个喜欢读《警探内幕》的711连锁店的职员,或者某个对电视台播出的“罪案揭秘”节目每期必看的女交警。为了不引起她们的注意,他不敢停下脚步。可是——可是他非停下来不可。


诺曼突然在旋转门左边跪了下去,背对着三个女人,低着头假装在系鞋带。


“错过音乐会真是件遗憾的事情,但是如果我真的喜欢那部车,我不会拒绝这次……”


她们走出门去。诺曼尽管只听见了半句话z它足以使他确信,她们谈论的正是那个将会使这一天变得永远难忘的野餐音乐会。照此推理,这个女人有可能认识罗丝。机会不一定很大,很多与“姐妹之家”没有什么关系的人明天也会到艾丁格码头去。但不管怎样,这总是个机会。诺曼坚信命运的无常。但麻烦在于,他不知道刚才说话的是三个女人中的哪一个。


他很快站起身,走出了旋转门,一边默默地祈祷着。但愿刚才说话的人就是那个金发女孩儿,她应该是那个长着大大的眼睛、诱人的臀部的金发女人。但愿是她。


跟踪显然是危险的。你无法判断什么时候她们中间的某个人会漫不经心地朝周围瞟一眼,然后就会认出这张脸,从而弄到大把的赏金。可是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他跟在她们后面摇摇晃晃地走着,故意歪着脑袋,好像他真正关心的其实是马路边橱窗里的那些垃圾。


“你们今天清点那些枕套了吗?”走在最里边的那个胖女人问其他两个人。


“这一次一个也不少,”靠外边年纪大些的女人说,“波尔,你怎么样?”


金发女孩回答道:“我还没数呢,这种活儿太令人提不起精神了。”


三个人都大笑起来。这种尖声尖气的笑声让诺曼觉得自己的神经似乎在爆裂。他立刻收拢脚步,测览着路边一个展销体育用品的橱窗,让那几个女人继续远去。好了,就是她,准没错。金发女孩正是那个说出了“艾丁格码头”这几个神奇字眼的女人。这也许改变了一切,也许什么都没改变,此刻他兴奋得难以抑制,可以肯定,出乎意料的好运气正在向他闪光,这正是那种当你从事一个获胜概率极小的案子时永远盼望着出现的那种好运气,而人们显然不太相信好运气会经常降临。


至于现在,他要把这个吉兆深藏在心里,继续进行a计划。他甚至不会邀请金发女孩回到旅馆里去,至少现在还不会。他知道她的名字叫波尔,这足以让他开始着手准备一切了。


诺曼走到汽车站,等了十五分钟,跳上一辆飞机场的定时班车。路很远,机场在城市的边缘地区。车到终点站之后,他匆匆戴上太阳镜,向长期停车场走去。他打算钻进去的头一辆车停放的时间太久,电池已经没电了。第二辆是一部毫无特色的福特“加速度”,启动得相当不错。他对验票站的人说,他在达拉斯住了三个礼拜,把车票弄丢了。他说他总是丢三落四,还经常找不到洗衣单,只好不断出示他的驾驶执照。验票站的男人像听一个已经听了上千次的无聊故事那样很不耐烦地点着头,当诺曼谦恭地递上额外的十块钱时他的精神才突然振奋起来。他迅速将钱装进了兜里。


诺曼·丹尼尔斯驶出了长期停车场;几乎正在此时,拉比·利弗茨向他那位在逃的妻子提出了一项被他称做“更加牢固的商业合作”的建议。


诺曼开上公路两英里之后,把车停在一幅广告牌后面,换下了车牌。又往前开了两英里,停在罗伯洗车行的门前。他打赌这部“加速度”一定是深蓝色的,但是他赌输了,它其实是绿色的。这毫无关系,收票窗口的男人只有当他把那张十元的纸币伸到鼻子底下时才把眼睛从小小的黑白电视上抬起了一次。最好把这场游戏玩得安全些,至少可以增加一些舒适感。


诺曼打开收音机,找到一个过时的老电台,雪利·埃利斯正在主持节目。他按照雪利的指示跟着唱。“如果头两个字母相同,把它们省略掉唱后面,比如‘巴里——巴里’,省掉巴,唱阿里,这是惟一的规则。”接着唱起来。诺曼完全听明白了这支老掉牙的破歌的每一个单词。真不明白这世界是怎么了,你从高***来才两年,就记不住该死的二次方程式和法语动词的不同形式,而眼看快要四十岁了、却还能把“监狱——监狱——小鬼——比克,香蕉——法那——中尉——费克。赏金——费摩——米克——尼克”这种无聊的儿歌背得滚瓜烂熟,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子


诺曼平静地想,是的,看来这是真的,这个世界已经落到我身后了。就像在科幻电影里太空人眼看着地球在眼前缩小一样,这世界在我眼里起初像只球,然后像只分币,然后像个发红的小斑点,最后不见了。他此刻大脑中正是这番景象——太空船为执行一个五年的使命——开发一个渺无人烟的新世界而前进。诺曼号太空船正在接近宇宙速度。


雪利·埃利斯播音结束,某种甲壳虫音乐尾随而至。诺曼今天不想听愚蠢的好皮士重复“啮。朱迪”之类的废话。他使劲儿关掉了音量,因为用力太大,旋钮被拧掉了。


在距离城市边缘几英里远时,他路过了一个叫“基地营”的地方。高大显眼的广告牌上写着“你从未见过的军队剩余物资”。不知为什么,这广告使他笑出了声。他想,这可真算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特别的广告了。它好像包含着什么意思,但又没有直接说出来。不过广告并不重要,说不定这商店里会有他一直想找的某样东西。他真的找到了。


中间的过道上悬挂着一个大幅的广告牌,上面写着“绝对安全,永无遗憾”。诺曼看到,那是三种不同形状的煤气灯、催泪弹、抛石机(如果你碰巧在家里遭到一个四肢瘫痪的盲人袭击,它倒真是一件绝妙的防身武器),发射橡皮子弹的气枪、弹弓,普通的和有大头钉装饰的黄铜指套、包皮铅头棍、鞭子、口哨等等。当诺曼差不多走到走廊的最中间时,终于在一个玻璃柜中发现了一样他认为是整个“基地营”里惟一真正有用的东西:一把电击枪。他花63元50分买下了它。这把枪一扣扳机,就从两个钢电极中发出强大的电流(虽然可能达不到标签上许诺的9万伏高压)。诺曼认为,它的每一次击发都会像小口径手枪一样具有杀伤力,而最令人满意的是,买这种枪根本不需要签名。


“你想九伏电池的买?”店员问。这是个长着兔唇、脑袋像子弹模样的年轻人,身上的体恤衫上写着“有枝枪备而不用比需要时手边没有好”。在诺曼看来,这家伙像是某种近亲结婚的后代。“电池的想要,九伏?”


诺曼明白他想说什么,点点头:“给我两个。留一个备用。”


年轻人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一句最有趣的笑话,比“你从未见过的军队剩余物资”还好笑!随后他弯腰从柜台下拿出两个九伏电池,啪的一声扔在诺曼的欧米茄电击枪旁。


“一块五!”年轻人喊着,笑得更厉害了。诺曼数出钱来,也跟随乐不可支的兔唇先生一起笑了起来。后来他想,正是在此时他启动了宇宙速度,所有的星球都上了轨道。所有的——这一次我们要取道克林顿帝国。


他驾驶着偷来的“加速度”回到了城里,路过一家店名十分动人的理发店:“随心所欲理发店”。店前广告牌上微笑的香烟女郎已经开始变黑。走进门廊,一个留着很酷的小胡子的年轻黑人正坐在一把老式理发椅里,脑袋上戴着耳机,大腿上放着一本《喷气式》杂志。


“想理什么样的头发?”黑人理发师问道。就一个黑人而言,他的口气相当唐突,但还算不上无礼。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你不该对这样的白种男人如此说话,尤其是当你一个人待在店里的时候。诺曼至少有6英尺2的个头,长着一副宽阔的肩膀和坚强有力的大腿,而且身上还能闻到一股警察的气味儿。


镜子上边是迈克尔·乔丹、查尔斯·巴克利和亚兰·罗丝的照片。乔丹身穿伯明翰爵士棒球队的队服,照片上印着一行印刷体字的标语:“曾经和永远的公牛”。诺曼指着照片说:“给我理成这种发型。”


黑人理发师仔细盯着诺曼,首先判断他是喝多了还是脑子有病,然后试图弄清楚他是不是在开玩笑。要判断这一点似乎更难。“兄弟,你在说什么?你是想剃成光头吗?”


“一点儿不错,我正是这个意思。”诺曼把手从头发上掠过。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鬓角刚刚开始出现白发。发型不长不短,他保持这种式样已经有二十年了。他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努力想象他这样一个白人,像乔丹那样剃成光头会是什么模样,但是他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碰一次运气吧,罗丝和她的新朋友们不会想象出他的新模样。


“你肯定?”


诺曼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他有一种要把这男人打倒在地,把膝盖压在他胸口,俯下身咬掉他的整个上唇、很酷的小胡子以及他脸上所有东西的欲望。他知道他怎么会产生这股冲动,这家伙看起来有点像那个同性恋傻瓜雷蒙·桑德斯,就是那个企图用谎话连篇的***罗丝偷来的信用卡提取现金的家伙。


哼,理发师,理发师。诺曼想,你已经离地狱不远了。如果你再敢多一句嘴或者说错一句话,你就彻底完蛋了。可惜我无法警告你,即使我想这么做也不行,因为现在我的嗓子里就像有一堆燃烧着的铁钉一样。所以,最好现在就开始。


理发师又在仔细地观察他。诺曼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任他观察。他觉得平静多了,要出什么事就出吧,一切皆在他的拳头掌握之中。


“好吧,我猜你是拿定主意了。”理发师终于说道。他的嗓音透着消除了疑虑的温和。诺曼慢慢松开了裤兜里的电击枪手柄。理发师把手里的杂志放在柜台上一堆药水和香水瓶旁边(上边的黄铜标签上写着“塞缪尔·罗艾”),站起身来,拿着一件塑料围裙。“你想让自己像乔丹,咱们就开始干吧。”


二十分钟以后,诺曼在镜中若有所思地端详着自己。塞缪尔·罗艾站在椅边欣赏着他。罗艾看上去既担心又感兴趣,就像是从一种全新的外貌中发现了某些熟悉的东西。又来了两位顾客,他们看着对镜端详的诺曼,脸上明显露出了欣赏的表情。


“这人长得真精神。”一位顾客说。他的声音里有一丝轻微的惊讶,听来像是在自言自语。诺曼不敢相信镜子里的这个男人就是他自己。他眨眨眼,镜子里的男人也眨眨眼;他笑一笑,那人也笑一笑;他转过身,那人也转过身。可是这没什么用。以前他有一对警察的眉毛,而现在却是一对数学教授那种学问高深的眉毛。他一时很难接受秃脑袋上圆润而激发美感的曲线和那种苍白。他觉得自己的肤色不属于晒得黝黑的那种,但是与苍白的脑袋相比,其他部位的皮肤则像保安员的一样黝黑发亮。他的脑袋看来特别脆弱,它长在他这样的人身上,或者长在任何人,特别是一个男人的身上,都完美得不可思议,就像一件白釉蓝彩瓷器一样精美。


罗艾试探性地说:“兄弟,你的脑袋长得真不坏。”诺曼没有意识到他正在试着拍他的马屁。这样更好些,因为诺曼此刻没有心情接受奉承。“看来不错,年轻多了,对吗,戴尔?”“不坏,真不错。”另一位顾客赞成道。


诺曼问罗艾:“你刚才说多少钱?”他想从镜子前离开时,却发现自己的目光仍停留在脑袋顶部,很想看看脑袋后面是什么样子。他沮丧而且有些担心,心灵被分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他不是镜子里那个长着学者般的光头和浓黑眉毛的男人。他怎么会是这副样子?这是某个陌生人,某个都市里的怪人不怀好意的恶作剧,仅此而已。他转念想到,毕竟这些事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抓住罗丝,而且和她谈一谈。


挨得紧紧地谈。


罗艾再一次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然后飞快地瞥了一眼另外两位顾客,诺曼明白他是在判断,如果这个高大强壮的、光头的白种男人突然狂怒起来,这两名顾客肯不肯帮他一把。


“对不起,”他说,尽量让语调显得温和亲切一些,“你在对我说话吗?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是说三十元比较合理,你觉得怎么样?”


诺曼从衬衣兜里掏出一个折叠钱包,从失去光泽的钱夹底下抽出两张二十元的纸币递过去。


“三十太少了,”他说,“收下这四十元,还有我的道歉。你干得很不错。上个星期我过得太糟了。”他想,你什么都不知道,伙计。


塞缪尔·罗艾明显地松了口气,接过钱说:“兄弟,没问题。一点儿不开玩笑,你的脑袋长得真不错。如果你不是迈克尔的话,就没有人是迈克尔了。”


“除了迈克尔本人之外。”名叫戴尔的顾客说。三个黑人互相对视着点了点头,然后开怀大笑起来。诺曼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结果掉这三个黑人,但他只是和他们一起点着头大笑一气。新来的顾客把情况改变了。现在他需要更加小心才是。他仍然笑着走了出来。


有三个黑人少年正靠在“加速度”旁边的栏杆上,他们没有搞车,可能是觉得这车太破了,不值得动手。他们饶有兴趣地盯着诺曼苍白的光头,然后彼此看了一眼,翻翻眼珠。三个男孩都在无忧无虑的十四五岁上下,中间的一个开口说道:“你是在看我吗?”那口气就像电影《出租车司机》里的罗伯·迪尼路。诺曼仿佛觉察到这点,便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好像其他两个人完全不存在。这个男孩很快得出结论,他对迪尼路的模仿还得再练练,于是便主动放弃了。


诺曼钻进刚刚洗净的偷来的汽车驶走了。他向市中心开了六个街区,进入一个名叫“山姆,再来”的旧衣店。店里几个闲逛的人目光全都集中在他身上。没关系,诺曼不在乎被人看,如果吸引他们的是他新理的光头,那就更不成问题。这些人注意的是他的脑袋,他离开这里五分钟后他们就会丝毫不记得他的模样了。


他在这里找到一件摩托夹克,上面的饰钉、拉锁和小银链子闪闪发光,从衣架上拿下来时哗啦哗啦乱响一气。店员张口就要240元,等他看到令人畏惧的刚剃的光头下似幽灵般的眼睛,又改口说是180元,加税。如果诺曼砍价,他还可以再低一些,但是诺曼没有还价。他累极了,脑袋嘭嘭直跳,只想回旅馆去睡觉。他想一觉睡到明天。他需要好好地休息一下,因为明天将是一个繁忙的日子。


回去的路上他又停了两次车。第一次是在一家卖各类机械装备的商店,他买了一辆没有马达的旧轮椅,折起来刚好能放进“加速度”的行李箱里面。之后他又去了妇女文化中心博物馆,花6元钱买了一张门票,既没参观展品,也没去礼堂听那里正在举行的关于自然分娩法的讨论会,只是在礼品店迅速地转了一圈,很快便离开了。


回到白石旅馆,他没向任何人打听那个长着诱人的臀部的金发女孩儿,而是直接上楼了。处于目前的状态下,他甚至不敢让自己去要一杯苏打水。新剃的脑袋里好像有个铁匠在一下一下沉重地敲打着,眼睛在眼眶里跳动,牙齿钻心地疼痛,下巴骨阵阵抽动。最糟糕的是,他的神智如同感恩节游行中的花车一样在上下飘浮,游离于身体之外,仿佛系于一根脆弱的丝线,随时可能会断开。他必须立即躺下睡觉。·也许一觉之后他会恢复到正常的神智。至于那位金发女孩儿,最好的行动方案就是对她实施恐吓。这是一张秘密王牌,只有到绝对必要时才能打出来。这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紧急措施。


星期五下午四点,诺曼倒头便睡。他的太阳穴不再像酒醉时那样抽搐,而是头疼起来。这头疼已经成为他的专利,每当拼命干活时便会发作。自从罗丝离家出走,他的毒品案被破获后,一周犯两次已经很正常。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止不住地流鼻涕,天花板上那些奇怪的、蜿蜒曲折的线条构成了各种各样的图案。他头疼得好像脑子里有个狂暴的胎儿拼命要挣扎出来。他无法可想,只有蹲下来,静候发作过去。这样从一次发作到另一次,好像一个人在踩着踏脚石一步一步过河一样,他一次又一次地忍受着。这种束手无策的忍耐引出他心底一些遥远而又模糊的记忆,却不能使他摆脱无情的痛苦。诺曼不再顾及它了,他用手在头顶上来回磨擦着,光滑的头皮似乎不属于他自己,倒像是在摸刚打过蜡的汽车前盖。


“我是谁?”他向空空的房间发问,“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我在干什么?我到底是谁?”


他还没来得及找到任何答案,就已经昏睡过去。疼痛像一个不肯离去的坏小子,伴着他在无梦的深渊中走了一段很长的路,诺曼最终把它甩掉了。他的头歪向枕头一边,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鼻涕流过脸颊,枕头上弄湿了一大片。他开始大声打鼾。


十二个小时之后,星期六早晨四点,诺曼一觉醒来,头痛已经消失了。他觉得精神饱满,精力充沛,正像每次头疼发作过去时的感觉一样。他坐起身,把脚放在地板上,看着窗外阴郁的世界。鸽群站在墙沿上,睡梦中还在互相喁喁细语。他毫不怀疑,新的一天将是大结局的日子,很可能也是他自己结局到来的一天,但这算不了什么。他将再也不会头痛了,永远不会再发了,仅仅知道这一点,就足以让人觉得它是一桩公平交易。


房间对面,新买来的那件摩托夹克挂在椅背上,像一个没有脑袋的黑色幽灵。


早点儿醒来,罗丝。他几乎是在温馨地遐想着,亲爱的,早点儿醒来吧,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今天应该是你最漂亮的一天,因为你将最后一次展露容颜。


2


星期六早晨四点刚过几分,罗西便醒来了,她惊恐地摸索着床边的台灯,相信诺曼就在她的房间里,她能闻到他的香水味儿。


她惊慌失措地打开台灯,匆忙间差点儿把台灯碰翻到地板上。台灯的底座悬在半空,但终于还是被打开了,她的恐俱也很快消散。这是她自己的房间,小巧玲珑,干净整齐,而且布置得有条有理。房间里惟一的气味儿是她自己的皮肤散发出的、带有卧室特有的那种温暖的香气。这里只有她……当然,还有“罗丝·麦德”。但罗丝·麦德正安全地锁在壁柜里,她可以肯定它仍然在那儿,举起一只手遮住眼睛,遥望着山下神庙的废墟。


她一边起床一边想:我一直在梦见他,我又做了一个关于诺曼的噩梦,所以才会惊醒过来。


她把台灯放回床头柜上,灯罩叮当作响。罗西举起台灯来看了看。奇怪,你怎么才能记住——


那些你必须记住的东西。


她是怎么弄到这件饰物的?是因为它看起来像油画上的女人戴着的那样东西,所以她才从比尔的店里买来的吗?她不知道。真麻烦。你怎么才能忘记——


那些你必须忘记的东西。


例如这一件?


罗西拿起了臂环,它像金子一样沉,但很可能只是镀金的合金材料,透过它看房间,就像是从望远镜里往外看。


这时,梦中的情节断断续续浮现出来,她明白了这梦完全与诺曼无关。是比尔。他们骑在他的摩托车上,但他不是带她去湖边的野餐营地,而是从一条小路下去,弯弯曲曲,越走越深,最后进入了一座可怕的枯萎的小树林。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一片林中空地,空地上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结满了玫瑰红色的果实,颜色就像罗丝·麦德的古典短裙。


“噢,多棒的一道开胃菜呀!”比尔兴奋地喊了起来。他跳下摩托车,冲向那棵大树。“我听说过这些果实,吃一粒能预知未来,吃两粒能长生不老!”


梦境正是从这里开始,从令人不安跨入了真正的噩梦之中。她知道树上的果实并没有神奇的魔力,而是有剧毒,她向他跑去,想在他开始咬那诱人的果实前拦住他。比尔却不相信,他用一只胳膊搂着她,轻轻地拥抱一下,然后说:“罗西,别犯傻了——我认识石榴,这不是石榴。”


正在这时她醒来了,在黑暗中剧烈地颤抖着,脑子里浮现的不是比尔,而是诺曼……仿佛诺曼就躺在附近什么地方的一张床上,正在想着她。想到这里,罗西双臂交叉在胸前,紧紧地抱住了自己。他太有可能这么做了。她把管环放回到桌上,冲进浴室,拧开了淋浴喷头。


关于比尔和剧毒果实的恼人的噩梦,她在哪里和怎么弄到那个臂环的问题,她对那幅画的复杂感情,买到手以后,却不为它安装镜框,又像隐藏一个秘密一样把它藏进了壁柜中……所有这些事都在一个更强烈、更直接的事件下变得黯然失色了:她的约会。约会就在今天,她一想起来就异常兴奋。她既害怕又快乐,而更多的是好奇。这是她的约会。不,他们的约会。


假如他根本就不来呢?心中一个声音在不祥地低语着。你知道,这也可能完全是个玩笑,你也可能会把他吓跑。


罗西迈步进入了水中,才发现她还穿着内裤。


她弯腰脱下内裤,喃喃地说:“他会来的。没事儿,他会来的。我知道他会。”


当她钻到喷头下,伸手去摸洗发液时,一个声音——这次是个完全不同的声音——在她脑海深处低低地发出回声:“兽类之间会互相撕咬。”


“什么?你说什么?”罗西手里拿着洗发水,僵住了。她觉得恐怖,但不知道这种感觉来自何方。


什么也没有。她甚至不能确切记得她刚才想的是什么,只知道它与那幅该死的油画有关。这幅油画已经深入她的脑海,就像在一首歌曲中无法忘掉合唱部分一样。罗西往头发上涂满泡沫时,突然决定把这幅油画扔掉。于是她觉得好过多了,就像戒掉了吸烟或午餐喝酒之类的不良嗜好一样。走出浴室时,她已经哼起了歌儿。


3


比尔没有用迟到来折磨她。罗西已经将一把餐椅拿过来放在了窗前,以便能够看见他。淋浴后又过了整整三个小时,她已经坐在窗前了。八点二十五分,一辆后架上夹着一只微型冰箱的摩托车开进了楼前空地。驾驶员戴着硕大的蓝色头盔,从她的角度碰巧看不到他的脸,但她知道这是他。她已经熟悉了他那宽阔的肩膀的轮廓。他又轰了一下油门,然后关掉了马达,用皮靴后跟踢了下脚撑。他抬起腿,大腿的线条透过褪色的牛仔裤清晰可见。罗西感到一阵羞怯,明白无误的欲念引起了一阵战栗,她想:这一切正是我今晚入睡前想要得到的东西,它正是我所梦想的,如果我真的幸运的话,我将会得到他。


她想在这里等着他上来,就像一个在父母舒适的家里等待着舞会男伴的姑娘。这男孩从他父母刚刚擦洗并打过蜡的汽车中走出来,脸上藏着诡秘的微笑,在门口不自然地整理着领带或者拉一拉皮带,而她会在他到了之后还让他等上一会儿,让他透过卧室的窗帘看她换上无背带礼服。


她想着这些,打开衣柜,取出一件运动衫,然后匆匆走向过道,边走边往身上套。当她来到楼梯边时,他已经上了一半,正在抬头看她。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她年华正好,已经不会再忸怩害羞,但还没老到不相信正义会战胜邪恶的年龄。


“嗨!”她站住脚打招呼,“你真准时。”


“当然,”他抬起头看着她说,好像有些惊讶,“我从来就准时,而且经常受到称赞,可能是天生的吧。”他像电影里的骑士一样,把一只戴手套的手伸向她,笑着说:“你准备好了吗?”


这是一个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问题,因此她只是迎上去拉着他的手,在他的牵引下走出了大门,跨入六月第一个星期六的灿烂阳光中。他站在摩托车旁,审视地上下打量着她,然后摇摇头:“幸亏我的童子军训练技术还没荒废。”


车后座两边各有一只挂包,他解开其中一个,拿出一件跟他身上那件很相似的皮夹克:胸前两侧上下都有带拉链的衣兜,除此之外看上去很一般,没有钉饰、肩章,也没有闪光的铜扣。这件比他身上穿的小了一号。她带着疑问看他展开了皮夹克。


他看到她询问的目光,明白她的意思,便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父亲的夹克。他教我骑一辆老式摩托车,那辆车是他用一张餐桌和一套卧具换来的。他二十一岁就骑着它走遍了全国。是那种带有反冲式起动器的老车,如果你忘了把变速器调到空档,它就会从你屁股底下窜出去。”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他把它撞坏了?还是你把它撞坏了?”她微笑了。


“谁也没有。它太老了,已经寿终正寝了。史丹纳家族都骑‘哈利’牌车。这一辆是家里的车,1344cc。”他轻轻拍着发动机壳,“爸爸骑了还不到五年。”


“他不要它了?”


比尔摇摇头:“不,他得了青光眼。”


她穿上夹克。比尔的父亲看来至少比儿子矮3英寸,轻40磅,可衣服在她身上仍然滑稽地晃荡,长及膝盖。但是很暖和,她把拉链一直拉到了下巴,觉得很快活。


他说:“看起来很不错,像个专爱打扮的可笑的小女孩儿,不过这样子很好看,真的。”


她想,现在她可以说出当她和比尔坐在长凳上吃热狗时没能说出的话了。她突然觉得这句话非说出来不可。


“比尔?”


他仍然在笑着,眼睛里含着惊讶。“哦?”


“别伤害我。”


他想了想,脸上还带着微笑,但目光十分严肃。他摇摇头说:“不,我不会的。”


“你保证?”


“我保证。来吧,爬上来。你骑过铁马吗?”


她摇摇头。


他弯腰到车后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了一个头盔。她毫不惊讶地发现它是浅紫色的。“戴上头盔吧。”


她把它套在头上,向前弯着身子,从车镜中严肃地看看自己,爆发出一阵笑声。“我就像一名橄榄球队员。”


“也是本队中最漂亮的一位。”他扳着她的肩膀让她转过身来。“扣子在下巴底下,在这儿,让我来。”有一会儿功夫,他的脸紧紧地挨住了她,她的脑袋直发晕,心里明白,如果他想在这洒满阳光的人行道上,在这星期六早晨悠闲的人群中吻她,她会让他吻的。


他退回了一步。


“带子太紧吗?”


她摇摇头。


“肯定?”


她点点头。


“那就说两句话。”


她口齿不清地胡乱哼了几句,大笑起来,他也笑了。


他又一次问她:“你准备好了吗?”他还在笑,但眼睛已经恢复到最初的严肃思索中,好像他知道他们已经开始了一项庄严的使命,一举一动都会造成深远的后果。


她用拳头敲了敲头盔,神经质地咧嘴一笑:“我想是准备好了。谁先上,你还是我?”


“我。”他抬腿跨上了车座,“现在你上来吧。”


她小心地跨过腿去,双手放在他的肩上。她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不,抱着我的腰,好吗?我需要保持胳膊灵活才能开好车。”


她的手顺着他的胳膊两侧滑下,在他平坦的小腹前握起来。她突然觉得好像又在做梦。所有这一切真的源自于床单上的一滴血吗?一个从前门走出去的冲动决定?这可能吗?


尊贵的上帝,别让这一切变成一场梦。她想。


“把脚踩到支架上,看到了吗?”


她把脚放好,比尔发动了摩托,把撑架踢到后边,现在他用脚支撑着车身的平衡。她既恐慌又感到了陶醉,觉得像一只停泊的小船脱开缆绳,在码头旁飘浮,在波浪中自由自在地摇摆不停。她稍微向他背上靠紧了一点儿,闭上双眼,深深地呼吸。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皮革味道很浓,这真好,一切都很好。有点儿害怕,可是很好。


“希望你喜欢它,我真心地希望。”


他按下右手柄上的一个按钮,“哈利”像一支利箭般猛射出去。罗西跳了起来,身体靠住他,双手抓得更紧了,她感到一阵头晕。


他喊:“你还好吗?”


她点点头,想起他是看不见的,就大喊一声:“是的,一切都好。”


这时,左边的路面向后退去。他用目光越过她的肩膀扫了一眼后面的车流,迅速向右拐上了春藤大街。摩托车拐弯时不大像汽车那么平稳,它像一架小型飞机一样斜着飞了起来。比尔转动油门,“哈利”向前猛冲,带起一阵风沙,吹进她的头盔里,令她直想大笑。


“我想你会喜欢它的!”当他们在红绿灯前停住时,比尔回头冲她喊道。他的脚踩在地上,他们好像又一次回到了牢靠的地面,不过和它的联系只是一根最细的丝线。绿灯亮时,摩托更加自信地轰鸣着奔腾而去。他们转向鹿街,沿着布莱茵特公园里老槐树投下的阴影穿行。她透过比尔的右肩可以看见前方的太阳。阳光在她眼中闪烁,就像太阳反射器一样。他侧弯着拐进卡鲁迈特路,她斜靠在他身上。


我想你会喜欢它的,他们出发时他曾说过。但她只是喜欢跳跃般地穿过城市北部的郊区住宅区。那些摩肩接踵的建筑物使她想起“家庭录像”节目中的一切,好像每个街角里都隐藏着一个维尼酒吧。走上高架公路时,她觉得自己不仅是喜欢,简直是爱上了这种感觉。他们沿着湖边从另一侧的27号公路离开高架公路。她真希望永远这样走下去。如果比尔问她,一直骑到加拿大多伦多去玩捉坚鸟的游戏怎么样,她会把戴头盔的脑袋放在他肩膀上,让他能感觉到她在点头。


27号高速公路是最好的公路之一。如果在夏末,即使一大早也会交通拥挤,而今天路面上空荡荡的,一条有黄色斑点的黑色标志带从道路中间穿过。在他们右侧,树影飞掠而过,巨大的湖面闪烁着蓝色的涟漪;左侧一一闪过了奶牛场、旅游者小木屋和只有夏季才开放的旅游纪念品商店。


她觉得不需要再说话;即使需要,她也不知道能不能说出来。他已经开足了马力,迎面吹来的强风钻进了头盔,在耳边不停地呼呼作响。罗西想起了她曾经做过的飞翔之梦,梦中的她像风一样飞过茂盛的草地、石墙、屋顶和烟囱,头发像旗帜般向后飘拂。从这种梦中醒来时,她总是惊喜交加地发现自已被汗水打湿了衣衫。现在她感到自己已经进入了梦境。


她向左侧看去,她的影子随着她而移动,正如梦中景象,可是现在有另一个影子在它旁边,比梦中的情景好得多。她不知道在她的一生中,还有什么时候能比此时此刻更加快乐。身边的世界完美无缺,在这世界中的她也白壁无瑕。


气温有了一些轻微的变化。当车子飞驰进浓密树丛的阴影中时变得凉爽宜人,来到阳光下又感到温暖无比。一只杂种狗躺在一辆卡车后面,对他们的到来毫无兴趣。当比尔驶过一片农田时,驾车的农夫举起一只手向罗西打招呼。罗西看见他晒得红红的皲裂的面孔,从比尔胳膊下面抽出一只手来,冲着灿烂的阳光向他摇了两下。农夫笑了,卡车渐渐远去。


离城10到15英里时,比尔用手指向天空,那里有一个发光的金属物体。不一会儿,她听到直升机翼发出了有节奏的敲击声,接着看见两个男人坐在透明机罩里。飞机轰响着从他们头上掠过,她看见那个乘客斜过身对着驾驶员的耳朵喊着什么。


“我能看见这一切。”她想,又奇怪为什么这一点使她惊奇。毕竟她并没有看见无法从小汽车里看到的东西。但是我能看见,她想。我能看见是因为我不是从车窗玻璃往外看,从车窗里看到的只是风景,而我看到的是真实的世界。我就置身于这世界之中,我正飞过这个世界,就像在梦中一样。不过我现在不是独自一个人在飞。


发动机在她两腿之间轻轻颤动着,它引起某种舒服的感觉。她非常清楚他们之间将会怎样。当她不再看路边田野时,她被比尔脖子上的细小绒毛迷住了。


不知道用手指抚摩它时会是什么感觉。


离开高架路后约一个小时左右,他们驶入了乡间小路。比尔谨慎地把“哈利”调到二档。他们接着来到一块写有“湖滨野餐营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字样的标牌前,比尔越过第一条路,转向一条石子路。


“抓牢,小心颠簸。”他说。现在风已不再像飓风那样在她耳边呼啸,她可以听得更清楚一些了。


路面的确十分颠簸,但“哈利”轻松驰过,只是有些上下起伏。五分钟后。他们开到一个小小的聚餐区,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散布着一片片野餐桌和烧烤炉。草地逐渐变成多岩石的鹅卵石湖滩,波浪缓慢而有节奏地拍打着湖礁,湖水在地平线上无限地伸展开,水天连成了一线。一岸边只有他们两人。比尔关掉“哈利”,寂静随之来临,静谧得令她喘不上气。水鸥在湖面上一圈圈盘旋,向着岸边发出尖叫。远远的,从西边传来了发动机的噪音,声音十分低沉,听不出是卡车还是拖拉机。除此之外偌大的湖边了无声息。比尔用皮靴尖挖出一块扁平的石头,踢到摩托车旁,放下了脚撑,用石块撑紧。他迈下车座,笑着向她转过身来。看见她的面孔,他的笑容立即变成了关切的神情。


“罗西,你没事吧?”


她惊讶地看着他:“是的,怎么啦?”


“你脸上的表情十分可笑——”


她说:“我很好,只是觉得自己好像在梦里。我奇怪自己怎么会在这里。”她神经质地笑了一声。


“你是不是头晕或有别的什么不舒眼?”


罗西这一次笑得自然一些了。“不,我很好,真的。”


“而且你很喜欢?”


“我非常喜欢。”她摸索着想解开头盔的扣,但没有成功。


“头一次比较难,我来帮你。”


他斜过身来帮她解开了扣子,他的脸又紧挨着她,这次他没有退步。他把头盔从她头上托起,用左手的两个指头拎着带子,右手搂着她瘦削的后背,轻轻吻她的嘴唇。她觉得这吻好极了,他嘴唇的感觉、手掌的力量给了她一种回家的感觉。她开始轻轻啜泣,但是没事儿,这不是受到伤害的眼泪。


他稍稍退后了一点儿,他的手还放在她的背上,头盔还提在另一只手中,轻轻碰着她的膝盖。他看着她的脸问道:“你还好吗?”


“是的。”她想说话,但发不出声音,只能点一点头。


“好极了。”他说。然后,他像千一件工作那样庄重地轻吻着她那又冷又湿的面颊——先吻右眼的下面,再吻左眼下面。他的吻像眼睫毛的抖动那样轻柔,她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突然,她伸出双臂搂着他的脖子,用力拥抱了他,她的脸紧靠在他穿夹克的肩膀上,两眼紧闭,流出了眼泪。他拥抱着她,用那只放在背上的手抚摩着她的头发。


过了一会儿,她从他的怀抱中抽出身来,用手揉着眼睛努力地微笑着。“我不经常哭,你可能不会相信,但这是真的。”


“我相信。”他说着,拿掉了他自己头上的头盔,“来,帮我把冰箱卸下来。”


她帮他松开系冰箱的橡皮扣,一起将它抬到一张野餐桌上。她抬头望着湖水说:“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了,简直不能相信除了咱俩再也没有别人。”


“是的,一般游客不走27号高速路。我和伙伴们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时候还是小孩儿呢。我爸说他完全是骑着车盲目乱跑时偶然发现这块地方的。”


“即使八月份这儿的人也不会多,那时候其他的湖滨野餐地早就挤满了人群。”


她迅速地看了他一眼:“你带其他女人来过吗?”


“没有。”他说,“你喜欢走一走吗?等到吃午餐时胃口会变得更好。我还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什么?”


“最好是你自己去看。”他说。


“好吧。”


他带领她向湖边走去。他们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脱掉了鞋袜。她惊奇地发现他穿的是一双她认为只有初中生才穿的蓬松的白运动袜。


她拿着帆布运动鞋问:“把它们留在这儿还是拎着走?”


他想了想说:“你的拎着,我的留在这儿。该死的靴子如果湿了就不可能恢复原样,即使脚是干的也没有用。”他脱下白色运动袜,整整齐齐地横在短粗的靴尖上。他做事情的样子和摆放东西时的仔细劲儿使她发笑。


“怎么啦?”


她摇摇头:“没什么。走吧,给我看看那样东西。”


他们沿着湖岸向北走,比尔走在前边,罗西左手拎着鞋跟在他身后。刚踏进水时她感到冰凉得喘不上气,几分钟以后就好了。她能看见自己的脚在水里像微微发光的白色小鱼,因为光线折射的关系,脚裸处和身体其他部分被截然分开。水底有许多鹅卵石,脚踩在上面并不觉得痛。她想:“你已经冻麻木了,亲爱的。你可能会被割伤而并不知道。”但是她的脚并没有被割破。她觉得他不会让她的脚受伤的,这念头很荒唐,但对她却很有说服力。


顺湖岸走出约40码,他们来到一条草木丛生的小径,盘旋而上通向堤岸,低矮浓密的灌木丛底下是白色的细沙。她有一种幻觉,仿佛依稀记得梦中走过这条小路,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他指着前方低声说:“我们走到那条路上去。尽量安静点儿。”


他等她穿上运动鞋,好带她往上面走。他在坡上等着她,当她上来对他说话的时候,他把一只手指放到唇边,然后往前指了指。


他们站在一块小小的林中空地上,比湖面高出50英尺左右,空地中间有一棵大树倒在地上。在裹着泥土的树根底下,一只漂亮的红狐狸正在给三只小狐狸喂奶,旁边还有一只小家伙在树叶缝隙闪闪烁烁的阳光中追着自己的尾巴玩儿。罗西盯着它们,简直看呆了。


他靠在她身旁低声对她细语,弄得她耳朵直痒痒。“前天我到这儿来过一次,想看看野餐地还能不能使用。已经五年没来过了,所以不能确定。我随便乱走时,发现了这些小家伙。是红狐狸。小狐狸可能才出生六个星期。”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比尔耸耸肩说:“我喜欢动物,所以读这方面的书,还经常到野外观察它们。”


“你打猎吗?”


“哦,上帝,不。我连照片都不拍,只是观察。”


雌狐已经看到了他们。它没有移动,相反变得更加安静起来,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他们。


“别死盯着它们看。”罗西忽然想。她不知道这想法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不是她自己脑子里的声音。“别死盯着它,它不是为你们这类人准备的。”


“它们太美了!”罗西呼出了一口气。她抓起他的一只手,用双手握住了它。


“是的,的确很美。”他说。


雌狐把脑袋转向那第四个小家伙,它已经不再追自己的尾巴,而又跟自己的影子玩了起来。它尖叫了一声;小家伙回过头,冒冒失失地看了一眼站在小路尽头的不速之客,接着就飞跑过来,躺在妈妈面前。雌狐舔着它的脑袋,仔细地梳理着,但眼睛一秒钟也不离开比尔和罗西。


“它有伙伴吗?”罗西悄悄地说。


“有,我以前见过,一条健壮的公狗。”


“他在哪里?”


“周围什么地方,正在狩猎。可能有不少断了翅膀的海鸥,拖回来可以给小家伙们当晚餐。”


罗西的目光转向树根底下,狐狸们正在那儿做窝。她觉得幻觉又产生了,树根好像闪着寒光在向她面前移动,要攫住她,然后又溜走了。


“咱们吓着它了吗?”罗西问。-


“可能有点儿。如果咱们再靠得近一些,它会跟咱们搏斗的。”


“是啊,要是咱们搅乱了它们平静的生活,它会报复的。”


他有点奇怪地看看她说:“当然,我想它会。”


“我真高兴你带我来看它们。”


笑容照亮了他的脸庞:“我也很高兴。”


“咱们该走了。我不想吓着它,再说我也觉得饿了。”


“好吧,我也饿了。”


他庄重地举起一只手挥了挥。雌狐用它明亮而平静的眼睛看着他,然后皱着鼻子发出无声的咆哮,露出一排整洁的牙齿。


“你是个好妈妈,好好照管你的孩子吧。”


他转过身,罗西跟上他的步伐。她回头又看一眼这双明亮而平静的眼睛。雌狐还在柔和的阳光下喂着孩子,它的皮毛不像红的,倒像是橘红色的。这色调与周围惬意的绿色形成了强烈反差,其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让她又一次发抖。一只水鸥从头顶猛扑下来,阴影掠过了地面。即使此刻,雌狐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罗西的脸。当她转过身去跟上比尔时,她还能感到它那平静的眼睛满含着深情的关切落在她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