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娴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01:07
|本章字节:44360字
第二
踏入十二月,书店的那条小街,已经由附近的商户布置起来了。路灯上挂着闪亮的灯泡,路边摆着一盆盆盛放的圣诞花,有些咖啡店开始播放圣诞歌,路上的行人好也愈来愈多,每个人都投进节日的热闹里。一年之中,彷佛只有这段日子才是过节,其它的都不算数。
一天早上,两个工人扛着一棵足有六呎高的圣诞树来书店。
「我没有买圣诞树,你们会不会弄错?」我说。
「已经有人付钱了,说是送来这里的,这里是面包树书店吧?」工人说。
「小哲,是你买的吗?」我问。
「没有呀?」小哲看见圣诞树,雀跃地:「好漂亮啊!我一真梦想有一棵真的圣诞树。」
工人放下圣诞树走了。我和小哲合力把圣诞树搬到阳台上。
「明天我要把这棵树布置得漂漂亮亮。」小哲兴奋地说。
圣诞树到底是谁送来的呢?
小哲问过大虫,大虫说不是他。
是葛米儿吗?葛米儿在马来西亚云顶高原登台,不可能是她。况且,她这个人甚么也藏不住,假如是她送来的,她一定杙不住告诉我。
「这是书店有史以来的第一棵圣诞树呢!」小哲看着那棵树说。
午饭后,我踱步到「渡渡厨房」。当我推开餐厅的大门时,我看到餐厅里面放着一棵圣诞树,就跟我的那棵一样,树上甚么饰物也没有。杜卫平跟同事们站在圣诞树的旁边,讨论着怎样布置。
我恍然明白了。
杜卫平回转身,看见了我。
「嗨,你来了?」他轻松说。
「谢谢你的圣诞树。」我说。
他笑笑问:「你是怎么猜到的?」
「本来也在猜,现在看到这棵树,就明白了。」
「今年的圣诞树特别漂亮,所以我去买的时候,也买一棵给你。你都不布置圣诞。」他脸上闪亮着光彩,好像我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应该拥有一棵漂亮的圣诞树。
「圣诞和除夕的生意好吗?」我问。
「已经全满了。」
「那不是很好吗?」
「蒂姝也订了除夕的桌子,说是跟按摩院的同事来庆祝新年。」
「看来你很快可以储到去普罗旺斯的旅费了。」
「可是还没有假期呢。」他耸耸肩。
「你会怎么布置你的圣诞树?」
「会挂些彩球和音乐灯泡。」
「会在树顶挂一颗星星吗?」
「应该会的。」
「到时候可以让我挂吗?」
「可以。」他回答,「但是,为甚么?」
「我就是喜欢挂上最后一颗星星。」我说。
那天,「渡渡厨房」的圣诞树已经布置得美仑美奂了。地上堆着礼物,树上挂满彩球,在树身上绕了好几圈的七彩灯泡在唱着圣诞歌。杜卫平把星星交给我,说:
「你来挂。」
我爬上梯子。我一直向往这个动作,甚至渴望能够为世上每一棵圣诞树挂上星星。总是相信,要是能够在树顶上挂上最后一颗闪耀的银星,便会遇到幸福的事情。
当我把星星挂好,回转头来的时候,我看到杜卫平站在下面,双手在身后,微笑望着我,一瞬间,他那双熟悉而又亲近的眼眸,灿灿亮亮,如同天上的繁星。在我俯瞰的短短片刻,我才发现,下面有一张脸,一张亲厚的脸,并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看着我完成这个幸福的动作。我想说一声感谢,可是眼睛已经禁不住泛着泪光了。
「你站在上面干甚么?快下来。」他唤我。
我从梯子上走下来,没让他看到我的泪水。
他从身后拿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上面缚着一只美丽的蝴蝶结。
「圣诞快乐!」
「甚么来的?」
「你拆开来看看。」他神神秘秘的说。
我解开蝴蝶结,打开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陶土造的摇铃,摇铃是砖红色的,上面髹上很精致的图案,有公(又鸟)、飞鸟和鱼。我拿在手上,在耳边摇了两下,摇铃发出清脆的当啷声。
「这是外国人用来唤人吃饭的摇铃。」杜卫平说。
「有点像我们念小学时,校工用来提醒大家下课的摇铃,但是漂亮多了。」我说。
「喔,我记得!」他想起来了,笑着说:「那个女校工长得很胖的。」
那个时候,每当学校的闹钟坏了,那个胖胖的中年女校工便会拿着一个铜造的摇铃在走廊上当啷的响。小小的一个摇铃,声音却可以传遍校园里每一个角落。花王养在宿舍里的一头公(又鸟)也会跟着铃声啼叫,忘记自己的责任是在早晨啼叫。老师常常说,那是一只神经错乱的公(又鸟),我倒觉得牠是一只感性的公(又鸟),每一也努力回答铃声的呼唤,即使已经天黑了。
「干吗送个摇铃给我?」我问杜卫平。
「以后你想吃东西,可以摇铃。」他咯咯地笑。
「那我会常常摇的。」
「第一眼看见这个摇铃便觉得很漂亮;买回来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西班牙制造的。」他说。
「漾山在西班牙,你在香港,也无意中买了西班牙的摇铃,你们真是心灵相通!」
他胹腆地笑笑。
「几公哩之外,能够听到铃声吗?」我问。
「没可能吧?」他摇摇头。
我想象在圣诞树顶挂上星星之后,便会遇到幸福的事情。结果,我收到一个漂亮的摇铃,果然是应验了。我把摇铃放在外衣的口袋里,跟杜卫平说:
「我回去书店啦。那棵圣诞树上的星星等着我去挂呢。」
「我这个除夕会很忙的,你呢?」
「我也很忙。」我说。
离开「渡渡厨房」,回去书店的那段路上,我每走一步路,口袋里的摇铃也会轻轻的响。我想起人们说的「蝴蝶效应」:混沌理论说,亚洲的一只蝴蝶拍动翅膀,几个月后会在大西洋造成飓风。当我的摇铃当啷当啷地响,南太平洋上,会不会有一只感的公(又鸟)随着铃声啼叫,尽管已是黑夜?
除夕晚上,天气骤然变冷,一直下着微雨。我穿了一件高领黑色毛衣,站在阳台上看风景。
「我走啰?」小哲说。
小哲今天穿得特别醒目,卡其色连帽夹克配一条磨得发亮的古董牛仔裤。他和八级钢琴去参加派对。
「你要不要来参加我们的派对?」他体贴地问。
我摇了摇头。
「我们的朋友之中,也有喜欢女人的。」他说。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不打算去碰运气。」
「那好吧!新牛快乐。」小哲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把书店的灯关掉,只留下圣诞树上的灯泡,在夜色中闪烁,没那么寂寥。
走过繁嚣与宁静的街道,我看到自己短小的影子斜斜投在地上,我赶紧加快了脚步,使自己不至于流落街头。从书店走路回家,平常要二十分钟。跟杜卫平一起走,两个人聊天,时间好像过得很快,而其实是走慢了。今天,我好像走得特别快,我要回去看我的鱼。假如鱼也有时间,也了解光阴的流逝,牠们是否同样会在今夜想念我,如同我想念牠们?
我拧亮了灯,踼掉脚上的球鞋,抖落身上的雨粉,拿着饲料走到鱼缸前面,喂我的蓝魔鬼鱼。牠们游向饲料撒落的地方,满足地张开咀巴。一瞬问,我了然明白,鱼只有内在的生理时钟,而不知道外在的光阴。日月迁移,对牠们是毫无影响的。鱼并没有爱与回忆,也没有相聚和诀别。
可我不是鱼,我怎么知道呢?
我宁愿相信,牠们是有感知的。
据说,人的感觉神经之中,最后消失的,是听觉。眼睛睁不开了,嗅觉失灵了,舌头再也尝不出五味,只有听觉留着。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听到亲人在耳边的呼唤,竟然会淌泪。
假如是这样,对一个写歌写词的人,是多么幸福?他最后听到的,是海浪的声音,也许还有回忆里的歌声。
在那遥远的国度,今夜他会否为我放歌?放一阙除夕之歌。
我把灯关掉,坐在窗边那把扶手椅里,包着膝头,看街上的风景。挂满霓虹灯饰的对岸,有些茫茫。
那一年,当布列塔尼夜空上最后一朵烟花坠落,我以为我的人生也完了。
今天所过的人生,是我完全没有梦想过的。原来,人可以度过最无望的日子。抖落身上的灰雨,重披一身星光。
只是,当某些特别的日子降临,呼唤着记忆里甜美和沉痛的部分,人还是会感到苍茫和孤单。
不消一刻,便是新年了,我无意识地摇着手里的摇铃,忽然之间,门打开了,杜卫平几乎是和外面庆祝新年降临的汔车响号声同时冲进来的。
他手上提着个包包,喘着气说:
「幸好赶得及!」
我诧异地望着他。他为甚么好像听到了摇铃的呼唤?
「新年快乐!」他微笑着说。
「你为甚么会跑回来?」我眼里泛着泪水。
「怕你一个人躲起在伤感。」他了解地说。
我微笑跟他说:「新年快乐。」
他很体贴地假装没看见我泪水,把那个包包放在桌子上打开。
「我带了火(又鸟)回来给你吃,还有香槟!」怹从那个包包里拿出一瓶冰镇过的香槟。
我皱起眉头咕哝:「火(又鸟)不好吃。」
他没好气的说:「你不要太挑剔,有火(又鸟)已经很好了。餐厅的食物几乎都给客人吃光,这只火(又鸟)是我预先留着的。」
「餐厅已经打烊了吗?」
「还有很多客人,我只是拿火(又鸟)回来给你吃,待会便要回去。你看!」他扬了扬手上的火(又鸟)腿。
那只火(又鸟)腿比我的大腿还要大,谁给它打中,铁定会重伤。
我们吃火(又鸟),喝香槟,我有点醉了。杜卫平忽然站起来,拍拍屁股,搓揉双手,笑吟吟地说:
「要不要看新年余庆表演?」
「你?」
他点点头。
「你要表演甚么?」
他拿来藤条和碟子。
我憋住笑:「你要表演转碟子?算了吧!你已经摔破了很多碟子。」
他举起两条藤条,吩咐我:
「把碟子放上来。」
我只好依他的。
碟子放好之后,他深呼吸一口气,然后耍出用藤条在半空转碟子的杂技来,那两个碟居然没有掉下。
我为他响亮地鼓掌。
「怎么样?」他吊高眼睛问我。
「我以为你已经放弃了,原来偷偷练习。」
「我不会那么容易放弃的。现在有没有职业水准?」
「好得简直可以跟狮子一起关在杂技团里。」
他抛开手上的藤条接住了掉下来的碟子,懒洋洋地说:「我已经是了!不过,那头狮子很笨,常常找不到自己的拖鞋。」
「万兽之王才没空理会这些生活小节。」我说。
他收起藤条,看看手表,说:「我现在要回去餐厅了。」
「火(又鸟)很好吃。」我指指桌上那只火(又鸟)的残骸。
「你刚才不是说火(又鸟)不好吃的吗?」
但是这个不一样,可能这只火(又鸟)是从模里西斯岛来的,是吃渡渡树的果子长大的。」我跟他碰杯。
他咯咯地笑了,把杯里的酒喝光。
「谢谢你回来跟我过新年。」我感激地说。
「我们八岁已经认识了,别那么见外。」
「早知道你这么感人肺腑,我从前便不该常常欺负你。」
「不,我很怀念那些日子。」他笑笑说。
「我也是。」我朝他微笑。
「早点睡吧,你喜欢吃火(又鸟),我明天再带给你。」说完这句话,他的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一瞬间,气氛好有点怪怪的。我避开了他的目光,他也避开了我的。电话铃声这个时候响起,为我们解了窘。
「一定是漾山打来跟你说新年快乐了!」我笑笑说。
杜卫平拿起话筒,说了两句,捂着话筒跟我说:
「是漾山。」
「帮我跟她说新年快乐!」我说。
醉昏昏的我,溜到床上去。
半夜里醒来,我发现客厅的灯还是亮着的。杜卫平直挺挺的坐在电话机旁边,他的藤条放在身边,鞋子也放在原来的位置,好像没出去过。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脸色苍白。
「你没有出去吗?」我问。
他疲倦地站起来,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双眼布满红筋,似乎是彻夜没有睡过。
「你没事吧?」我关心地问。
他摇了摇头,出去了。
接着的一个星期,我和杜卫平每天只是互道「早安」和「晚安」。其余的时间,他也是闭起咀巴不说话,脸是灰色的。回家之后,他总是关起门,躲在自己的房问里。
同住一室的我们,一向有一个默契:任何一方心情不好,不想说话的时候,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虽然怀念他的笑声,我也只能够尊重他的沉默。
我在自己卧室的门上,贴上一张纸,上面写着:
「聆听心事服务
二十四小时开放
费用全免
绝对保密」
可是,他一次也没有敲过我的门。
这样又过了一星期。一天,我回家的时候,杜卫平把一张明信片递我面前。
「你的!」他的声音有点震颤,脸色难看极了。
明信片是朱迪之从德国寄来给我的,明信片上面的风景,是一个温泉。
程韵:
你的除夕和新年过好吗?昨天,我们去了法兰克福近一个叫badhomberg的地方泡温泉,真是太精采了!这个温泉是仿古代罗马浴场成的。德国是男女同浴的,比英国不知开放多少。浴场上,不论男女都是光着身子走来走去的。大家光着身子喝啤酒,光着身子跟朋友聊天,甚至光着身子跟朋友的老婆一起洗蒸气浴。所以,我也看到很多名符其实的「法兰克福肠」,连末代王孙的那个都看了。你不得不承认,外国男人的确是比中国男人优秀很多。看过那么多白人之后,我们三个女人都很想看看黑人是怎样的,末代王孙也很想看看。你知啰,听说黑人
果然给我们看到一个六呎高的黑人喔我们几乎昏了过去!黑人才真的是上帝拣选的子民!有机会,你一定要看看!
迪之迪之真是的!这些事情也写在明信片上,邮差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女色魔呢。
「你们女人。」杜卫平顿了顿,生气地说:「真的那么喜欢黑人吗?」
「起码我不是。」我说。
黑人?一瞬间,我明白了。
「漾山告诉我,圣诞节的那天,她跟隔壁的黑人上床了。」杜卫平痛苦地说。
朱迪之的明信片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她怎么说?」我战战兢兢地问。
「她说她太寂寞了,她爱我。」杜卫平的样子憔悴极了。
停了好久之后,他说:
「她已经搬出那间公寓。」
「那她是决定以后不见那个人吧?我知道很难受,但是,起码她对你坦白,换了是我,我想我没勇气说出来。」
他惨笑:「我宁愿她不告诉我。」
「因为那人是个黑人?」
他愤怒地:「甚么频色我也不能接,红、黄、蓝、白、黑也不可以!」
「你们会分手吗?」
「我不知道。」他茫然地说。
「爱一个人,便意味着接受他,接受化软弱。」我说。
他伤心地说:「我不了解。不了解,怎么能够接受?」
他沮丧地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对于被背叛,我比他有经验,我知道那是多么痛苦。可是,后来你会明白,这是人生。
葛米儿的菲佣来开门的时候,那头金毛寻回犬兴奋跳到我身上。牠两只前爪踩在我的肩膀上,像舐一支棒冰那样,不停的舐我。我身上露出来的地方,都挂满牠的口水。
这头混种金毛寻回犬是葛米儿的菲佣上工时带的,这是她肯来工作的附带条件,主人要接受她的狗身。而葛米儿唯一的条件,便是要叫牠做「贝多芬」,用来记念她早逝的爱鹅「莫扎特」。
这头原名叫「标标」金毛寻回犬,适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接受自己已经变成「贝多芬」的事实。
「嗨!你来啦!」葛米儿把贝多芬从我身上拉开。
葛米儿的脸和脖子红通通的,好像在一池红色染料里泡过似的。
「你的脸为甚么这么红?」我问。
「我昨天拍一个红萝卜汁广告,总喝了几公升的红萝卜汁。本来导师说不用每次真的喝,但是,我觉得要真的喝下去才能做出很喜欢红萝卜汁的表情。结困,拍完之后,整个人变成这样。医生说,我一下子吸收太多胡萝卜素,过几天脱了色便没事。」她嘟起大咀巴说。
我咯咯地笑了:「你也用不着这么拼搏吧!」
我在沙发上,贝多芬马上跳到我大腿上,望望我,然后很乖巧地耷拉着头。我知道牠想要甚么,牠想我帮牠做穴位按摩。我按摩牠的耳朵,牠看起来很享受的样子。
「杜卫平有甚么事?」葛米儿问我。
「他跟女朋友之间有点问题。」
「在西班牙的那个?」
「嗯。」
「假如不开心有十级,他现在是第几级?」
我想了想:「是九点九级吧!」
葛米儿跳了起来:「那很严重啊!你怎可以把他一人丢在家里?」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唯有走开一下,让他一个人躲起来舐伤口。」我说。
在我的字典里可以用来安慰别人的字汇,实在是太有限了。
「我去安慰他!葛米儿一边说一边已经穿好衣服,贝多芬跟在她身后团团转。
「你现在就去?」
「对了,还要带道具!」
「贝多芬?」
「才不是牠!牠只会流口水。」
葛米儿把花瓶里的一大束郁金香抓来,说:「是这个了,见面礼!」
她一溜烟的跑出去了,我叫也叫不住。
贝多芬睡在我床边,肚子朝天,发出梦呓。葛米儿已经去了很久,她不打算回来吗?一个伤心的男人跟一个跑去安慰他的女人会做些甚么?我把贝多芬抱到床上,揽着牠睡。
第二天大清早,我回家去。
门打开了,我看见葛米儿蜷缩在沙发上,身上披着毛毯,沉沉大睡。那束郁金香放在花瓶里。
杜卫平在厨房喝咖啡。
「她为甚么会睡在这里?」我问。
「她昨天晚上跑来,不停为我唱励志歌。你知道,我不看任何励志书,不爱听励志歌。」
「是的,你都不喜欢看心灵(又鸟)汤。」我说。
「然后,她开始唱一些很惨的情歌。我实在太困了,便溜进去睡觉。今天早上起来,看见她睡在这里。」杜卫平说。
我望望杜卫平,说:「谁说那些励志歌没有用?起码,你的心情看来好了一些。」
「喔,是的,谢谢你们。」他憔悴地笑笑,然后问:「为甚么她整个人好像染了色?」
我笑了笑:「她喝得太多红萝卜汁,过几天便会脱色。」
「我上班了,要一起走吗?」他问。
「好的。」
「我已经帮你喂了鱼。」他说。
葛米儿歌声填补了字典的空白。最能安慰人心的,也许并不是言语,而是一道歌。和音乐相比,文字便显得太寒伧了。肯去看书的人,才会得到慰藉,我们可以闭上眼睛,却无法把耳朵收起来。
听觉要消失在最后,也许是要听人间的绝唱。
「为甚么你不爱看心灵(又鸟)汤?」在路上,我问杜卫平。
他笑笑说:「我受不了那种像罐头汤一样的温情。你喜欢的吗?」
我笑了笑:「我也不喜欢,真实人生要复杂多了。」
停了一会儿,我问他:
「你已经想通了吗?」
「你说得对,假如对方不是黑人,我也许没那么愤怒,我的男性尊严受到了践踏。」
「把尊严放在爱情之上,你是个值得欣赏的人。可是,把男性尊严放在爱情之上,你便是个大男人了。」我说。
他张着咀巴,诧异地望着我。
「我说的是实话。」我说,「为甚么男人的背叛总是比较能够获得原谅?」
「我并不大男人。」他说。
「我知道。可是,再不大男人的男人,到了某些关节眼,还是会很大男人。」
他咧咀笑了。
「原谅她吧。笛卡儿说的,人的软弱应该爱到上帝的怜悯与了解,任何有生命的人,都不应该鄙视爱的俗世欢乐。」
「你比葛米儿更会安慰别人。」他疲倦地微笑。
「我只是不想你后悔。」我说,「我好像一辈子都在原谅一个人。当我决定不再原谅他,他却永远消失了,后悔也来不及。」
「我已经原谅她了。」
「真的?」
「嗯,今天早上跟她通过电话。」
「那不是很好吗?」
「你说,爱便意味着接受。」
「是的,即使无法了解,也能够学习去接受,接受对方与自己的差异。」我说。
「今天晚上想吃甚么?」他忽然问。
「你肯下厨吗?太好了!自从那只火(又鸟)之后,我已经很久没吃过好东西了。我想吃快乐蘑菇、鹅肝、还要鱼子酱!」
「好奢侈哇!」你的房门上,不是写着甚么费用全免,绝对保密的吗?」
「是费用全免,没说饮食全免。」
他咯咯地笑了,那张熟悉的笑脸又回来了。
隔天,葛米儿和我在「渡渡厨房」吃中饭的时候,已经脱色了,不再是一根会走路的红萝卜。
杜卫平特别为我们做了一盘蟹酱意大利面。
杜卫平进了厨房之后,葛米儿从背包拿出一顶粉红色的厨师帽来。
「可爱吗?」她咧着大咀巴说。
那顶高高的粉红色厨师帽上面印上一只灰色的鸭子,鸭子的塑料黄色咀巴却是立体的。葛米儿把帽子戴在头上。
「好可爱呢!」我说。
「我买来送给他的!」她眨眨眼睛,然后问我:
「他会喜欢吗?」
「帽子?」
「我是说我。」她压低声音说。
我着实吓了一跳。
「他刚刚跟女朋友和好如初。」我说。
「他们早晚会分手的。南极的企鹅怎么可能跟亚洲的大熊猫相爱呢?」她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
「甚么意思?」
「我是说,隔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呢?」
「你是想做人家的中途站吗?」
「我只是想挂号。」
「挂号?」
「看医生也要挂号吧?我挂了号,当他和女朋友分手,便轮到我了。」
「万一他们不分手呢?」
「那么,挂号也没损失呀!」
「你是甚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就是那天晚上啊!我安慰他的时候,他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样子很忧郁。原来他忧郁的时候是这么迷人的!我喜欢忧郁的男人。」
「你不是说只谈快乐的恋爱吗?」
「我喜欢跟忧郁的男人谈快乐的恋爱。」她修正。
「我跟他住了这么久,可没发觉他忧郁呢。」
「他迷人的地方还包括他做的菜。」葛米儿一边吃着螃蟹脚一边说,「我希望每天工作回家之后有一个男人已经预备了一盘美味的食物等我。」
「那你何以找一个菲律宾男佣。」
「不一样的。自己喜欢的男人做出来的菜,才有爱的味道,可以忘记所有疲倦。」
当杜卫平从厨房出来,走到我们跟前,葛米儿连忙站起来,把那顶厨师帽交给他。
「送给你的。」她的脸羞得通红,说:「你戴来看看。」
原来她也会脸红的。
「喜欢吗?」葛米儿问杜卫平。
杜卫平戴上那顶厨师帽,表情尴尴尬尬的。他一向很少用这么鲜艳的颜色。
「很漂亮。谢谢你。」他客气地说。
「煎鸭肝的时候戴这顶帽子最适合不过了。」我笑笑说。
杜卫平灿然地笑了:「是的!」
他把子摘下来,问:「你们还要面吗?」
「今天够了,我明天再来吃。」葛米儿说。
「那我进去看看有甚么甜品。」
杜卫平走开之后,葛米儿连忙问我:
「他看来喜欢那顶帽子吗?」
「对他来说,好像太娇俏了。」
「是吗?我觉得跟他很衬。」
「你明天还要来吗?你心杯用天天来挂号吧?」
「我也不可以天天来,下星期便开始要为演唱会练习了,要跑步练气,练歌,演讲会之后要拍电影,我根本没时间谈恋爱,很寂寞啊!」她可邻巴巴地说。
「他不适合你的。」我说。
葛米儿忽然定定望着我,说:
「你不是也喜欢他吧?你好像不喜欢我喜欢他。」
「我要是喜欢他早就已经喜欢他了。」我说。
「可能是我告诉你我喜欢他,你才发觉自己也喜欢他。」
「你喜欢他,便觉得所有女人都喜欢他。」我说。
「假如你喜欢他,我便不跟你争。」她扬了扬眉毛。
「我怎么跟你争呢?你是名歌星。」我赌气地说。
「但是,你跟他住在一块。」她酸溜溜地说。
「你也要搬来住吗?」
「那又不用。」她咂着咀巴。
「我不喜欢跟人争的。以前没有争过,以后也不会。」
「那么,他是我的了。」
「你现在只是挂号。」
「但你没有挂号。」
「我从来不挂号的,我不会再爱上忧郁的男人。」
「那便一言为定了。」她喜孜孜的说。
我低着头吃螃蟹脚,觉得好像被葛米儿冒犯了。我不该怪她,她只是想确定我们是否喜欢了同一个男人。我们是曾经喜欢同一个男人的,这也许是我妒忌的原因吧。可是,我仍旧坚持,杜卫平是不喜欢那顶帽子的,他戴上帽子的时候,表情很不自然。我了解他。
「那天你离开我家的时候,贝多芬有没有拉着你不放?」葛米儿突然问我。
我笑了起来:「牠又不是人,怎会拉住我不放?」
「那就奇怪了,最近我每次外出,牠也依依不舍的咬着我的衣服不放,神情让人好心软。今天,我的裤脚便全都是牠的口水,好辛苦才可以把牠拉开呢!」
「牠会不会患上分离焦虑症?我看过一本饲养宠物的书,原来狗也有分离焦虑症的。」我说。
「你是说牠舍不得和我分开?」
「嗯。每当主人外出,狗儿便会感到恐惧和不安,甚至感到自己跌入无底的深渊。牠们最受不起分离的打击。」
「但牠以前不是这样的。」
「可能牠长大了,牠爱上你了。」我笑着说。
「我以为只有人才会患上分进焦虑症呢!」
「我也以为是的。」
「那有甚么办法?」
「试试临走前给牠一点美味的食物吧,美食可以使牠暂时忘记思念的痛苦。」
「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呢?」
「不要次外出也好像跟牠生离死别似的。」
「我没有啊!」
「或者你可以放点贝多芬的音乐给牠听,分散牠的注意力。但是千万放你自己的唱片,这样牠会舍不得你。」
「如果这个方法也不行呢?」
「那么你可以打电话回家跟牠聊天,让牠没那么孤单。」
「这也是个办法。」她点点头。
「还有,专家说,主人可以试试打开门出去之后,马上又回来,这样重复做二十次,牠习惯了,便懒得理你。」
「甚么?二十次?」
「或许三十次!」
「离别是没得练习的。」葛米儿说。
是的,人生的乍然离别,常常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有谁能够为离别练习呢?倘若可以练习,便不会有那么多的眼泪和思念。
家里那张沙发是杜卫平从旧居搬来的,已经有点残旧了,他想换一张新的。我们从ikea这一年的产品目录中选中了一张沙发。那张布沙发的设计很简单,看上去软绵绵的,让人很想倒下去。
星期天的早上,我们到铜锣湾的ikea买沙发。产品目录里特别推介和做特价的货品,通常很快便会卖光,我们也很担心那张沙发没有了。
我们来到ikea,很有默契地,首先跑到放沙发的角落,那张布沙发竟然还剩两张,一张是鲜黄色,一张是深蓝色的,我和杜卫平同时跑到那张深蓝色的沙发坐下来。
「很舒服!」我兴奋地说。
「家里放得下吗?」杜卫平问我。
「你不是已经量过了吗?」
「实际可能会有点出入的,再量一遍比较安全。」他说。
我们拉起卷尺量度那张布沙发。
「怎么样?」我问。
「刚刚好,再大一点便不行了。」
「那你去找售货员,我坐在这里,免得沙发给人买了。」我说。
「嗯!」他把卷尺抛给我,跑去找售货员。
我一个人守住沙发,看着人们打我身边走过,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触。我谈过三段恋爱,可是,从来没有一个男朋友陪我逛过ikea。那年买了房子,也是我一个人到ikea买家具的。
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逛ikea也许不算甚么,有些女人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跟自己的男人逛过ikea;可是,能够一起逛ikea,是代表一些甚么的。
琐碎的生活,也是爱情的一部分。关于这部分的记忆,我竟是如此苍白。我以为自己跟三个男人谈过恋爱,也许,我只是一直在跟自己谈恋爱。我们拒绝琐碎和平凡,后来才明白自己的缺失。
跟心爱的男人用卷尺量度一个衣橱的大小,拣一盏灯,甚至只是挑选一条漂的窗帘布,竟是我此刻最向往的幸福。
杜卫平带着售货员回来了。
「这张沙发还有一张新的。」他兴奋地告诉我。
「太好了!」我说。
每次看到喜欢的东西时,最泄气的,便是对方说,现在只剩下陈列品了。那么,到底要还是不要呢?那一刻,小小的庆幸和小小的遗憾,同时在心里交战。
「你还坐着干甚么?」杜卫平问我。
「喔」我站起来说,「太舒服了,舍不得起来。」
「我去付钱。」他微笑着说。
他拐了个弯,背影在我眼前消失。我和杜卫平相见的时候,大家的年岁还小,我们相逢的时候,大家已经有了一些经历。我一直以为他还是我童年的玩伴,就在这一刻,我才猛然发现,他已经长大了,有一个沉厚的肩膀。他不会拒绝琐碎。
我们在ikea旁边的冰淇淋店坐下来,要了一大桶家庭装冰淇淋。
「你确定你要吃下一大桶?这里可是五到六个人的分量!」杜卫平说。
「以前每次经过这里,手里都是拿着大包小包的,很想吃也没法停下来,现在想把以前的都吃回来。」我说。
我们分享着那一大桶冰淇淋的时候,我问杜卫平:
「你喜欢葛米儿送给你的那顶厨师帽吗?」
「没有厨师会戴那种帽子吧?」他笑笑说。
「人家是特别送给你的。」
「你喜欢的话,拿去吧。」
「我才不要。」
「她为甚么要送那顶帽子给我?」
「也许她喜欢你吧。」
「不会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咀巴,喜欢你有甚么奇怪?你喜欢她吗?」
「我?我没想过。」
「现在想呀!」
「她太怪了。」
「怎么怪?」
「从头到脚都怪,颜色、造型、口味都怪。」
我噗哧一笑:「你好像在讨论一道食物。」
「职业病!」他咧咀笑了。
「她唱歌那么动听,可以天天为你唱情歌。」我说。
他点点头:「说的也是。」
有谁可以拒绝葛米儿呢?她那么可爱,那么主动,歌唱得那么好。我以为我不会妒忌她了,可是,女人是能够亲密得挤在一个试身室里试内衣,却仍然互相妒忌的动物。
这一刻,我、郁郁和蒂姝在卡拉ok的房间里等着。
「他到底来不来的?他已经迟到一个钟头零十五分钟了。」蒂姝问郁郁。
「他从来没准时过,所以我约他来这里起码可以一边唱歌一边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时候,每次约会也要等他一、两个,已经习惯了。」
「可是,现在他想跟你复合呢!这样也能够迟到?」我说。
「他就是这样,每次迟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从前是怎么忍受的。也许那时太喜欢他了。一个人坐在餐厅等他两个钟,也不会抱怨。」郁郁说。
我和蒂姝是来陪郁郁跟她的旧情人见面的,就是那个说过和她一起开甜品店的男人。郁郁不想一个人赴约,她不想回到他身边,但是,她缠不过他。
那个男人终于来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裤里。我最看不过眼男人把厚毛衣塞进牛仔裤里的穿法,太没品味,太碍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来。他个子并不高,有一双单眼皮。
他坐下来,跟郁郁说:「我正想出门的时候,忽然拉肚子。」
郁郁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借口。
「她们是我的朋友。」郁郁给他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他叫」
「叫单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记住。」蒂姝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缩了缩,问蒂姝:「你干甚么?」
蒂姝转头跟我们说:「我每天摸那么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两。」
「你会秤骨的吗?那么,他有多重?」郁郁问。
蒂姝没好气的说:「不是秤重,而是秤他这个人。她又捏了捏他的手臂,说:「他的骨头轻,是虚胖,这种男人很短命的。
单眼皮气得七孔生烟,问郁郁:
「你是在哪里认识这些人的?」
「他们是我的好朋友。」郁郁说。
「你为甚么老是盯着他的裤头?」蒂姝凑过来问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来。」我悄声说。
「我跟她分手了。」单眼皮告诉郁郁。
「是吗?」郁郁淡然地说。
「可不可以请她们坐到另一边。」单眼皮问郁郁。
郁郁没有回答。
「我们去别的地方。」他拉着郁郁的手。
「我不去。」郁郁挣扎着。
「我有话跟你说。」
「我不想听。」
我拉开郁郁的手,说:「这是她最后一次见你。」
蒂姝说:「她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明白吗?」
郁郁说:「算了吧,好吗?我们再走在一起,已经不是回事了。」
单眼皮生气地说:「你是不是信了邪教?这两个女人是不是邪教派来的?一个随便摸人,一个老是着我的裤头。」
「你才是邪教!」蒂姝说:「所有坏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狱。」
「你闭咀!」他叱喝蒂姝。
「你敢骂我?」蒂姀随手拿起身边的皮包打他的头。蒂姝可不是好惹的。
「你为甚么打人?」他护着头。
「你这种人,只会在自己的葬礼上才不会迟到!」蒂姝说。
他站起来,悻悻地跟郁郁说:「郁郁,你是不是有问题?」
郁郁望着他,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
单眼皮怒气冲冲地走了。
蒂姝对郁郁说:「假如他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有很多朋友,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一个小时之内便会被人挂在香港任何一根电线杆上面暴晒。」
「那么,请你叫你的朋友记着把他的毛衣从牛仔裤里拉出来,太恶心了!」我说。
「那时我为甚么会爱上他呢?」郁郁叹一口气说,「刚才我仔细看清楚他,发觉他完全配不上我。」
「人的品味是会进步的。」我说。
「对啊!我见到我的旧情人,也不明白以前为甚么会喜欢他。这些纪录如果可以抹去便好了,像奥运会的跳高比赛,只算最高分的一次。」蒂姝说。
「他刚才好像给打得很痛呢!」我说。
「气力不够的话,怎可以做我这一行呢!」蒂姝说。
「假如我到按摩院上班天已经支持不住了。」我说。
「要我坐书店一整天,那才可怕呢!我这么大个人,看过的书不够十本。」蒂姝说。
每一次,我和郁郁、蒂姝聚头,也会兴高采烈地讨论彼此之间的差异,然后庆幸自己并不是过着对方的生活。我们因为人生的差异而成朋友,同时学去欣赏自己拥有的。
「我们来唱歌吧!」郁郁说。
隔壁传来一把歌声,一个女人在唱花开的方向。
当我懂得珍惜,你已经远离
我不感空虚
因为空虚的土壤上将填满忏悔,如果忏悔
还会萌芽苗长
且开出花来
那么,花开的方向
一定是你离去的方向
「我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到都会哭。」郁郁说。
「听说写这首歌的作词人两年前潜水时发生意外,真可惜,这么年轻,又有才华。」蒂姝说。
关于我的过去,我并没有全然坦白。有些创痛,是无法向新相识的朋友提起的。
跟郁郁和蒂姝分手之后,我想起我有一本想看的书留在书店里。也许,我可以回去拿书,看看杜卫平下班了没有。
来到「渡渡厨房」,我推开门,看到葛米儿坐在里面,正在跟杜卫平聊天,她果然天天也来。
「你为甚么会来的?」葛米儿问我。
「我回去书店拿点东西。」我说。
「你吃了饭没有?」杜卫平问我。
「刚才在卡拉ok里吃过了。」我说。
「你去了卡拉ok吗?」杜卫平问。
「嗯,是陪朋友。」
「原来我们两个都喜欢汤汉斯和美琪赖恩主演的缘份的天空,那部电影很感人啊!」葛米儿兴奋地告诉我。
电影里,将要结婚的女主角爱上了带着身子的鱌夫。男主角多年来也活在丧妻的伤痛之中,一次,他在电台节目里倾诉对亡妻的怀念,女主角无意中听到了,那一刻,她爱上了他,甚至退了婚约,千里迢迢去寻找他。
「是的,很感人。」我说。
葛米儿伸出一条腿给我看,她的裤脚是湿湿的。
「你看!」她说「今天出来的时候,贝多芬又咬着我,不肯让我走。给牠巧克力,牠也没兴趣。」然后,她转头问杜卫平:「我有跟你说过我的狗吗?牠名叫贝多芬。」
「牠是失聪的吗?」杜卫平问。
葛米儿咯咯地笑了,幽默地说:
「不,但牠会作曲。」
我忽然提不起劲加入他们。
「我回去了。」我说。
「你不跟我们一起吗?」葛米儿问。
「不了。」我瞧瞧杜卫平,说:「我天天也见到他,我走了。」
杜卫平胹腆地笑笑。
「那么,再见了。」葛米儿跟我使了个眼色,好像感谢我让她跟杜卫平单独共处。
我却有点失落的感觉。
我孤伶伶地朝书店走去,远远见到一个男人在书店外面踱来踱去,我走近点看,发现那个人原来是大虫。
「你为甚么会在这里?」我问。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回来神情好像比我还要诧异。
「我在附近经过。」他结结巴巴地说,然后问我:「你为甚么会回来?」
「我忘记带东西。你要上来吗?」
「不用了。」
「那好吧!」
我走上书店,到阳台拿我的书,看见大虫仍然站在下面,满怀心事。
「你真的不上来吗?」我问。
他仰着头,好想跟我说些甚么,终于说:「我走了!」
然后,他一溜烟的跑了。我正想进去,他又一溜烟的跑回来。
「程韵,你明天有空吗?」他抬起头,气喘咻咻的问。
「嗯,有的。」我说。
「那我明天找你。」
「有甚么事吗?」
「嗯,还是明天再说吧。」
我把阳台的门拉上,在店里打点了一下才离开。当我蹲下来锁门的时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为大虫还没有走,回过头去,原来是杜卫平。
「葛米儿呢?」
「她走了。」他说。
「你刚刚有没有见到大虫?」我问杜卫平。
「他在这里吗?」
「嗯,这么晚了,他竟然一个人在这里踱步。」
「近来我有好几次下班时也见到他。」杜卫平说。
「是吗?那么,他并不是第一次在书店关门之后回来的了。他刚才说明天找我,说得结结巴巴的,好像有甚么心事。」
「他会不会是喜欢你?」
「不会吧?」我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咀巴,他为甚么不可喜欢你?」
「不至于吧?」
「你是说他不至于喜欢你?不要自卑,你没那么糟糕。」他边走边说。
「我是说我不至于那么糟糕吧,只能被他喜欢。」
杜卫平咯咯地笑了:「你看不起大虫。」
「我没有看不起他。」
「但你认为他喜欢你是不自量力。」
「难道不是有一点点吗?」
「这样不是更感人吗?因为喜欢,所以不自量力,冒着被拒绝和嘲笑的危险。」
「假如他明天向我示爱,我要怎么拒绝,又不伤害他的自尊心呢?」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他说。
「哼!为甚么你有葛米儿喜欢,而我只有大虫。」
他莞尔:「原来你妒忌我!」
「谁要妒忌你?你没勇气拒绝,但我有。你不知道吗?能够拒绝,才是一种身分。」我说。
「如果只能不断拒绝,从来没有一个是值得接受的,那倒是可怜。」他笑笑说。
「我宁愿高傲地发霉,也不要委屈地恋爱!」我说。
「我不知道怎样开口。」大虫结结巴巴地说。
我和他在书店旁边的咖啡室见面。
「到底有甚么事?」我问。
「真的很难启齿。」
「太难的话,不要说了。」
「但是」他说:「如果一直藏在心里,我怕将来会后悔。」
停了很久之后,他终于说: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咪吗?」
「我知道。」我尴尬地说。
他不断搓揉手里的餐巾,说:
「我是说暗恋。」
「我从来没有暗恋别人。」我说。
「当然了,你条件这么好。」
「跟条件无关的,可能我比较爱自己吧。我舍不得让自己那么一厢情愿地喜欢一个人。」
「是的,暗恋是一种煎熬,开始的时候很甜蜜,后来却会变得愈来愈难缠。可是,一旦开始了,想回头已经不容易。」他低着头说。
我不知道该说些甚么。
大虫继续说:「就像一只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于是,小鸟每天也感伤地飞到狗儿头上,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给牠用爪踏得粉身碎骨,可是,能够每天悄悄看着牠捉蚤子,也是一种幸福。」
「大虫,你看书太多了。」
「暗恋是很卑微的。」大虫说。
「形式或许卑微,精神却是高尚的。」我安慰他。
「程韵,我」他的脸涨得通红。
「不要说了。」我制止他。
「我不说你怎么知道呢?你会嘲笑我吗?」
「不会。」我只好撒谎。
「我」他吸了一口气,说:「喜欢了杜卫平。」
我吃惊地望着他:「你不是喜欢女人的吗?」
「谁说的?」
「你是为了对旧情人的承诺而去学小提琴的。」
「我没说他是女人。」
我恍然大悟。
「但是,杜卫平是喜欢女人的。」我说。
「是吗?有些女人会跟同性恋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为」他难堪地说。
「我们不是姊妹。据我所知,他暂时还是喜欢女人的。」
大虫的样子失望透了。
「你要我替你告诉他吗?」
「有用吗?」他问。
「我想,这不会改变他的倾向。」
「那算了吧!说了出来,我觉得舒服多了。」
「不要喜欢他。」我说,「小鸟跟狗是不同类的。」
大虫难过地点点头。
回到家里,杜卫平不怀好意的望着我。
「你拒绝了大虫没有?」
我摇了摇头,问:「有没有见过我的拖鞋?」
杜卫平在沙发后面找到我的拖鞋,踢过来给我。
「你没有拒绝他?」他问。
「他喜欢的不是我。」
他倒在沙发上大笑:「原来你表错情!」
「是的,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是谁?」
「你真想知道吗?」
「有谁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你!」我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沙发上。
「我?你别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他以为我们是姊妹!」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在书店附近徘徊,是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二只眼睛两个咀巴,他为甚么不可以喜欢你?」
「我看来像喜欢男人吗?」
「我怎么知道,也许你两样都喜欢。」
「现在怎么办?」
「你自己拒绝他。」
「我从来没拒绝过男人。」
「就跟拒绝女人差不多。」
「怎样可以不伤害他的自尊心?」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我说。
他懊恼地坐着。
我朝他笑了笑,说:「我已经告诉他,你是喜欢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们各自占着沙发的一边,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来。
「大虫是怎么说的?」他好奇地问。
「他说他是你的小鸟」
杜卫平的脸涨红了:「他这样说?他满脑子是甚么!」
「满脑子甚么的是你!他说的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
「他说我是一条狗?」他瞪大眼睛。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了,我们甚么时候戴上迪之送给我们的颈巾照一张相片寄给她呢?差点身都忘记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再冷一点吧。现在这种天气还用不着戴颈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会下雪。」
「普罗旺斯会。」我说。
「这个时候,普罗旺斯人会吃烤羊腿」
「还有红酒洋葱烧狐狸肉」
「积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着松鼠和兔子的脚印」
「甚么时候可以去普罗旺斯呢?」我向往着。
「夏天吧。」杜卫平说。
「那就夏天。」我说。
「他竟然说我是狗?」他喃喃说。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贝多芬就是。」
书店差不多打烊的时候,葛米儿跑来了,手上拿着大包小包的。
「你为甚么会来?」
「我刚刚在附近买完东西。」
「你买了甚么?」
她把包包里的东西铺在柜台上给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银色的毛球跟一套编织针。
「你会编毛衣的吗?」我惊讶。
「不会啊!我的助手答应教我。」
「你要编毛衣给谁?」
「我要编四只袜子给贝多芬。」
「狗也穿袜子的吗?」
「保暖嘛!天气开始冷了。而且,穿上袜子出去散步,不会弄脏四只爪,所以袜子好!贝多芬是金毛的,配银色袜子最抢眼了,我还打算用金色毛线在袜子上织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说:「那可是名牌呢!」
「牠穿上这四只袜子出去散步,肯定会顾盼自豪,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她兴奋地说。
「是啊!还可以表演猫步呢!」
「就是啊!这个点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让人眼前一亮。」我说。
我们在阳台上喝茶。
「你最近没去渡渡厨房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放弃挂号了。」
「为甚么?」
「杜卫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你。」
「我没挂号。」我笑笑说。
「你不用挂号的,你在他心中占着特别的位置。每次见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灿烂。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总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说甚么程韵喜欢吃这个,程韵小时候的样子很可爱。那天晚上,我们本来聊得很开心的,你突然跑来,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到你身上。他望着你的眼神,很难让人相信是没有感情的。你一声不响的离开餐厅,他便开始心不在焉了,还撇下我去书店找你。」她撅起咀巴说:「太不公平了!我喜欢的男人都喜欢你。」
我不知道说些甚么好。
「你也喜欢他的吧?我看得出来。」葛米儿说。
我笑笑。
「你也是时候忘记林方文了。」葛米儿忽然说。
我笑了一下,然后已经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已经离开了。你该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说。
「没有爱情的生活,不算圆满。你为甚么要把自己关起来呢?」
「也许我害怕爱上另一个人之后会把他忘记吧。我却又害怕没法忘记他,那便永远没法爱上另一个人。」我说。
「他出事的时候,你们已经分手了。你没有义务守住你们之间的盟约。」
「我总觉得我是有责任的,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脱下身上的空气瓶,扯掉呼吸器和面罩,他不想再回来。」我哽咽着说。
「那么,我不是也有责任吗?是我鼓励他潜水的。但是,其实我们都没有责任。他比我们幸福啊!他永远不会老,而且,也不会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会是甚么样子。」
「你知道吗?我发现世上你是我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两次都跟我喜欢同一个男人,我们的品咪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着说。
那天才说要等到天气冷一点的时候戴上颈巾和杜卫平一起拍照,天气却已经冷起来了。离开书店,葛米儿抱着毛球回去温暖她的贝多芬,我把脖子缩进大衣的衣领里。
这条路已经走过很多遍了,和杜卫平一起走,也差不多两年了。这些日子以来,林方文一直是我葛米儿之间的禁忌,大家也尽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对林方文怀缅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怀缅一位好朋友,她会懊恼鼓励了他去学潜水。我怀代的却是生命中的至爱。日子久了,逝去的人变愈来愈完美,彷佛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乐、痛苦,承诺、背叛和眼泪都变成了今生难以重现的记忆,时刻呼唤着那些湮远的往事。
我怎么可能忘记他呢?而他已经忘记我了。在那遥远的天国,应该没有人世的记忆吧?假如每个人能够带着一段回忆离开尘世作为记念,林方文要带走的,可会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他心里重要,直到他不再回来。我时刻希望他变得年老,那样他便永远属于我。上帝对我的惩罚,是永不让我看到他白发苍苍的样子。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那天,我坐在车厢里,他在潜水店外面,头上戴着那他放下了许多年的鸭舌帽。我们相识的时代,他总爱戴着那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谁又会想到,我们诀别的时刻,他重又戴上那顶帽子。
我的车子向前走,他的车子往回走,从此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那深蓝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带来我身边,又悄悄把他从我身边带走,是相聚,也是别离。如果我早知道,我会把那顶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永远不再还给他。那样的话,是否可以改变看似不可逆转的天意?
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一如往常地把钥匙插进匙孔里。
开开了,屋里一片漆黑,窗边的扶手椅里,坐着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蓝得像水,蓝得像夕阳沉没之后暮色四合的蓝,蓝得像从阴曹地府飘来的蓝,慢慢而悲伤地笼罩住房子。
是他吗?
怎么会是他?已恍如隔世了。
为甚么不会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我静静地走到那个背影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