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辨人告户绝事

作者:苏辙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01:23

|

本章字节:868字

广州商有投于户部者,曰:「蕃商辛押陁罗者,居广州数十年矣,家赀数百万缗,本获一童奴,过海遂养为子。陁罗近岁还蕃,为其国主所诛,所养子遂主其家。今有二人在京师,各持数千缗,皆养子所遣也。此于法为户绝,谨以告。」李公择既而为留状,而适在告,郎官谓予曰:「陁罗家赀如此,不可失也。」予呼而讯之曰:「陁罗死蕃国,为有报来广州耶?」曰:「否,传闻耳。」「陁罗养子所生父母、所养父母有在者耶?」曰:「无有也。」「法告户绝,必于本州县,汝何故告于户部?」曰:「户部于财赋无所不治。」曰:「此三项皆违法,汝姑伏此三不当,吾贷汝。」其人未服。告之曰:「汝不服,可出诣御史台、尚书省诉之。」其人乃服。并召养子所遣二人,谓之曰:「此本不预汝事,所以召汝者,恐人妄摇撼汝耳。」亦责状遣之。然郎中终以为疑,予晓之曰:「彼所告者,皆法所不许。其所以不诉于广州而诉于户部者,自知难行,欲假户部之重,以动州县耳。」郎中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