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3
|本章字节:11550字
马伯乐在抗战之前就很胆小的。
他的身体不十分好,可是也没有什么病。看外表,他很瘦。但是终年不吃什么药,偶尔伤了风,也不过多吸几支烟就完了。纸烟并不能医伤风,可是他左右一想,也到底上算,吃了药,不也是白吃吗?伤风是死不了人的。
他自己一伤风,就这么办。
若是他的孩子伤了风,或是感冒了,他就买饼干给他们吃,他说:
“吃吧,不吃白不吃,就当药钱把它吃了。”
孩子有了热度,手脚都发烧的,他就拿了一块浸了冷水的毛巾不断地给围在孩子的头上。他很小心地坐在孩子的旁边,若看了孩子一睁开眼睛,他就连忙把饼干盒打开:
“要吃一点吗?爸爸拿给你。”
那孩子立刻把眼睛闭上了,胸脯不住地喘着。
过了一会,孩子睁开眼睛要水喝,他赶快又把饼干盒子拿过去。孩子大口地喝水,饼干,连睬也没有睬。
他拿了一个杯子来。他想了半天才想出这个方法来,把饼干泡到杯中,孩子喝水时不就一道喝下去了吗?
从热水瓶倒了一些开水,用一只小匙子呱嘟嘟地搅了一阵,搅得不冷不热,拿到他自己嘴上尝尝。吃得了,他端着杯在旁边等候着,好像要把杯子放下,要用的时候就来不及了。等了半天,孩子没有醒,他等得不耐烦就把孩子招呼醒。问他:
“要喝水吗?”
“不,我要尿尿。”
“快喝点水再尿,快喝点……”
他用匙子搅了一下泡在杯中稀溜溜的东西,向着孩子的嘴倒去,倒得满鼻子都是浆糊。孩子往鼻子上乱抓,抓了满手,一边哭着,一边把尿也尿在床上了。
“这算完。”
马伯乐骂了一声,他去招呼孩子的妈妈去了。
临去的时候,他拿起那浆糊杯子,自己吞下去了。那东西在喉管里,像要把气给堵断了似的,他连忙把脖子往长伸着,并用手在脖子上按摩了一会,才算完全咽下去了。
孩子不生病的时候,他很少买给孩子什么东西吃,就是买了也把它放到很高的地方,他都是把它放在挂衣箱上。馋得孩子们搬着板凳,登着桌子,想尽了方法爬到挂衣箱上去。
因此马伯乐屋里的茶杯多半是掉了把柄的,那都是孩子们抢着爬挂衣箱弄掉地下而打去了的。
马伯乐最小的那个女孩——雅格,长得真可爱,眼睛是深黑深黑的,小胳膊胖得不得了,有一天妈妈不在家里,她也跟着哥哥们爬上挂衣箱去。原来那顶上放着三个大白梨。
正都爬到顶上,马伯乐从走廊上来了。隔着玻璃窗子,他就喊了一声:
“好东西,你们这群小狼崽子?”
由于他的声音过于大了一点,雅格吓得一抖从高处滚下来,跌到痰盂上了。
从那时起,漂亮的雅格右眼上落了一个很大的伤疤。
马伯乐很胆小,但他却机警异常,他聪明得很,他一看事情不好了,他收拾起箱子来就跑。他说:
“万事总要留个退步。”
他之所谓“退步”就是“逃跑”。是凡一件事,他若一觉得悲观,他就先逃。逃到哪里去呢?他自己常常也不知道。但是他是勇敢的,他不顾一切,好像洪水猛兽在后边追着他,使他逃得比什么都快。
有一年他去上海就是逃着去的。他跟他父亲说,说要到上海xx大学去念书。他看他父亲不回答,第二天,他又问了一次。父亲竟因为这样重复地问而发怒了,把眼镜摘下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一看,不好了,这一定是太太在里边做的怪。而他那时候恰巧和一位女子谈着恋爱,这事情太太也和他吵了几次。大概是太太跑到父亲面前告了状吧?说我追着那女子要去上海。这若再住在家里不走,可要惹下乱子的。
他趁着这两天太太回娘家,他又向父亲问了一次关于他要到上海读书的问题,看看父亲到底答应不答应。父亲果然把话说绝了:“不能去,不能去。”
当天晚上,他就收拾了提包,他想是非逃不可了。
提包里什么都带着,牙刷牙粉。只就说牙刷吧,他打开太太的猪皮箱,一看有十几只,他想:都带着呀,不带白不带,将来要想带也没这个机会了。又看见了毛巾,肥皂,是“力士牌”的,这肥皂很好。到哪儿还不是洗脸呢!洗脸就少不了肥皂的。又看到了太太的花手帕,一共有一打多,各种样的,纱的、麻的、绸子的,其中还有根高贵的几张,太太自己俭省着还没舍得用,现在让他拿去了。他得意得很。他心里说:
“这守财奴呵,你不用你给谁省着?”
马伯乐甜蜜蜜地自己笑起来,他越看那小手帕越好看。
“这若送给……她,该多好呵!”(“她”即其爱人)
马伯乐得意极了,关好了这个箱子又去开第二个。总之到临走的时候,他已经搜刮满了三只大箱子和两只小箱子。
领带连新的带旧的一共带了二十多条,总之,所有的领带,他都带上了。新袜子、旧袜子一共二十几双,有的破得简直不能用了,有的穿脏了还没有洗,因为他没多余工夫检查一番,也都一齐塞在箱子里了。
余下他所要不了的,他就倒满一地,屋子弄得一塌糊涂。太太的爽身粉,拍了一床。破鞋、破袜子,连孩子们的一些东西,扔得满地都是。反正他也不打算回来了。这个家庭,他是厌恶之极,平庸、沉寂、无生气……
青年人久住在这样的家里是要弄坏了的,是要腐烂了的,会要满身生起青苔来的,会和梅雨天似的使一个活泼的现代青年满身生起绒毛来,就和那些海底的植物一般。洗海水浴的时候,脚踏在那些海草上边,那种滑滑的粘腻感觉,是多么使人不舒服!慢慢地青年在这个家庭里,会变成那个样子,会和海底的植物一样。总之,这个家庭是呆不得的,是要昏庸老朽了的。你就看看父亲吧,每天早晨起来,向上帝祷告,要祷告半个多钟头。父亲是跪着的,把眼镜脱掉,那喃喃的语声好像一个大蜂子绕着人的耳朵,嗡嗡的,分不清他在嘟嘟些个什么。有时把两只手扣在脸上,好像石刻的人一样,他一动不动,祷告完了戴起眼镜来,坐在客厅里用铁梨木制的中国古式的长桌边上,读那本剑英牧师送给他的涂了金粉的《圣经》。那本《圣经》装潢得很高贵,所以只有父亲一个人翻读,连母亲都不准许动手,其余家里别的人那就更不敢动手了,比马家的家谱还更尊严了一些。自从父亲信奉了耶稣教之后,把家谱竟收藏起来了,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取出来摆了一摆。并不像这本《圣经》那样,是终年到尾不准碰一碰地摆着。
马伯乐的父亲,本是纯粹的中国老头,穿着中国古铜色的大团花长袍,礼服呢千层底鞋,手上养着半寸长的指甲。但是他也学着说外国话,当地教会的那些外国朋友来他家里,那老头就把佣人叫成“boy”,喊着让他们拿啤酒来:
“beer,beer!”(啤酒)
等啤酒倒到杯子里,冒着白沫,他就向外国朋友说:
“please!”(请)
是凡外国的什么都好,外国的小孩子是胖的,外国女人是能干的,外国的玻璃杯很结实,外国的毛织品有多好。
因为对于外国人的过于佩服,父亲是常常向儿子们宣传的,让儿子学外国话,提倡儿子穿西装。
这点,差不多连小孙子也做到了,小孙子们都穿起和西洋孩子穿的那样的短裤来,肩上背着背带。早晨起来时都一律说:
“goodmorining。”
太阳一升高了,就说:
“goododay!”
见了外国人就说:
“hello,howdoyoudo?”
祖父也不只尽教孙儿们这套,还教孙儿们读《圣经》。有时把孙儿们都叫了来,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前,教他们读一段《圣经》。
所读的在孩子们听来不过是,“我主耶稣说”,“上帝叫我们不如此做”,“大卫撕裂了衣裳”,“牧羊人伯利恒”,“说谎的法利赛人”,……
听着听着,孩子们有的就要睡着了,把平时在教堂里所记住的《圣经》上的零零碎碎的话也都混在一道了。站在那里挖着鼻子,咬着指甲,终天痴呆呆的连眼珠都不转了,打起盹来。这时候祖父一声令下,就让他们散了去。散到过道的外边,半天工夫那些孩子们都不会吵闹。因为他们揉着眼睛的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打着哈欠。
还有守安息日的日子,从早晨到晚上,不准买东西,买菜买水果都不准的。夏天的时候,卖大西瓜的一担一担地过去而不准买。要吃必得前一天买进来放着,第二天吃。若是前一天忘记了,或是买了西瓜而没买甜瓜,或杏子正下来的时候,李子也下来了,买了这样难免就忘了那样。何况一个街市可买的东西太多了,总是买不全的。因此孩子们在这一天哭闹得太甚时,做妈妈的就只得偷着买了给他们吃。这若让老太爷知道了,虽然在这守安息日的这天,什么话也不讲;到了第二天,若是谁做了错事,让他知道了,他就把他叫过去,又是在那长桌上,把涂着金粉的《圣经》打开,给他们念一段《圣经》。
马家的传统就是《圣经》和外国话。
有一次正是做礼拜回来,马伯乐的父亲拉着八岁的雅格的哥哥。一出礼拜堂的门,那孩子看一个满身穿着外国装的,他以为是个外国人,就回过头去向人家说:
“howdoyoudo?”
那个人在孩子的头顶上拍了一下说:“你这个小孩,外国话说得好哪!”
那孩子一听是个中国人,很不高兴,于是拉着祖父就大笑起来:
“爷爷,那个中国人,他不会说外国话呀!”
这一天马伯乐也是同去做礼拜的,看了这景况,心里起了无限的憎恶:
“这还可以吗?这样的小孩子长大了还有什么用啦!中华民族一天一天走进深坑里去呀!中国若是每家都这样,从小就教他们的子弟见了外国人就眼睛发亮,就像见了大洋钱那个样子。外国人不是给你送大洋钱的呀!他妈的,民脂民膏都让他们吸尽了,还他妈的加以尊敬。”
马伯乐一边收拾着箱子,一边对于家庭厌恶之极的情感都来了。
这样的家庭是一刻工夫也不能停的了,为什么早不想走呢?真是糊涂,早就应该离开!真他妈的,若是一个人的话,还能在这家庭呆上一分钟?
还有像这样的太太是一点意思也没有的了。自从她生了孩子,连书也不看了,连日记也不写了。每天拿着本《圣经》似读非读地摆起架子来。她说她也不信什么耶稣,不过是为了将来的家产,你能够不信吗?她说父亲说过,谁对主耶稣忠诚,将来的遗嘱上就是谁的财产最多。
这个家庭,实在要不得了,都是看着大洋钱在那里活着,都是些没有道德的,没有信仰的。
虽然马伯乐对于家庭是完全厌恶的了,但是当他要逃开这个家庭的前一会工夫,他却又起了无限的留恋:
“这是最后的一次吧!”
“将来还能回来吗?是逃走的呀,父亲因此还不生恨吗?”
他在脑子里问着自己。
“不能回来的了。”
他自己回答着。
于是他想该带的东西,就得一齐都带着,不带着,将来用的时候可就没有了。
而且永远也不会有的了。
背着父亲“逃”,这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情,逃到上海第一封信该怎样写呢?
他觉得实在难以措词。但是他又一想,这算什么,该走就走。
“现代有为的青年,做事若不果断,还行吗?”
该带的东西就带,于是他在写字桌的抽屉里抓出不少乱东西来,有用的,无用的,就都塞在箱子里。
钟打了半夜两点的时候,他已经装好了三只大箱子和两只小箱子。
天快亮的时候,他一听不好了,父亲就要起来了,同时像有开大门的声音。
大概佣人们起来了!
马伯乐出了一头顶汗,但是想不出个好法子来。
“若带东西,大概人就走不了;人若走得了,东西就带不了。”
他只稍微想一想:
“还是一生的命运要紧,还是那些东西要紧?”
“若是太太回来了,还走得了?”
正这时候,父亲的房里有咳嗽的声音。不好了,赶快逃吧。
马伯乐很勇敢的,只抓起一顶帽子来,连领带也没有结,下楼就逃了。
马伯乐连一夜没有睡觉赶着收拾好了的箱子也都没有带。他实在很胆小的,但是他却机警。
未发生的事情,他能预料到它要发生。坏的他能够越想越坏。悲观的事情让他一想,能够想到不可收拾。是凡有一点缺点的东西,让他一看上去,他就一眼看出来,那是已经要不得的了,非扔开不可了。
他走路的时候,永久转着眼珠东看西看,好像有人随时要逮捕他。
到饭馆去吃饭,一拉过椅子来,先用手指摸一摸,是否椅子是干净的。若是干净的他就坐下;若是脏的,也还是坐下。不过他总得站着踌躇一会,略有点不大痛快的表示。筷子摆上桌来时,他得先施以检查的工夫。他检查的方法是很奇怪的,并不像一般人一样,不是用和筷子一道拿来的方纸块去擦,而是把筷子举到眼眉上细细地看。看过了之后,他才取出他自己的手帕来,很讲卫生地用他自己的手帕来擦,好像只有他的手帕才是干净的。其实不对的,他的手帕一礼拜之内他洗澡的时候,才把手帕放在澡盆子里,用那洗澡的水一道洗它一次。他到西餐馆去,他就完全信任的了,椅子,他连看也不看,是拉过来就坐的(有时他用手仔细地摸着那桌布,不过他是看那桌布绣的那么精致的花,并非看它脏不脏)。刀叉拿过来时,并且给他一张白色的饭巾。他连刀叉看也不看,无容怀疑地,拿过来就叉在肉饼上。
他到中国商店去买东西,顶愿意争个便宜价钱,明明人家是标着定价的,他看看那定价的标码,他还要争。男人用的人造丝袜子,每双四角,他偏给三角半,结果不成。不成他也买了。他也绝不到第二家去再看看,因为他心中有一个算盘:
“这袜子不贵呀!四角钱便宜,若到大公司里去买,非五角不可。”
既然他知道便宜,为什么还争价?
?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