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笛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12642字
志强推醒她的时候,蒙眬之间她忘了自己几岁。因为她又梦见了寻呼台,她梦见了自己终于成为领班的那天——虽然只是小领班,还不是大领班,可是距离她怯生生地站在红地毯上的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这个升职,是用一次次成绩骄人的考核,还有三年来的全勤换来的。那时她刚刚和志强交往了两个月。志强眼睛里晕陶陶的,像是微醺,他说:“琪琪,送你一个礼物。”那是一台当年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很贵的吧?”她惊喜地看着他。“你就用它给我发短信,随时随地,只要你想我了。”她柔情蜜意地抱紧他,接吻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大家都用手机发短信了,那么还会有人用呼机吗?紧接着她就埋怨自己,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
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她拥紧了乱糟糟的被子,对自己无声地笑笑,我真的是个迟钝的人。
“你再不起来就来不及了。”志强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你今天不是要去上课?”
“累死了,好不容易才盼到周末,不想去。”她懒洋洋的。
“随便你了,不是你自己说快要考试了么?”她听见了志强按下打火机的声音。
她在修读成人教育的课程。总得弄一个高些的文凭来,不然总是升不了职,终归是不好的。她挣扎着爬起来,听见某处骨头不满的抗议声。
课间休息的时候,她从学校出来买午餐,然后,在校门口,又看到了陈浩南。
“这么巧!”她自然知道那不可能是巧合。
“你上次吃午饭的时候说过,周末要上课。”他不穿西装的样子稍微好看些。
“那我并没有告诉你我在这里上课啊,你怎么……”她自己打住了。
“一起去吃饭?”他静静地询问她。
她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能记住他。因为他的声音。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关键是,音色很特别。往昔的日子里,她总是下意识地在成千上万的声音里辨别一个悦耳的嗓子,就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淘金者。原来这习惯已经转化成了本能,在不知不觉间延续着。
她几乎没吃什么,因为慌乱。有什么东西不同了。可是又有什么呢?一个对她感兴趣的客户而已。和所有那些搭讪问她叫什么,或者悄悄把一张名片推给她的客户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她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是一起吃个饭,她又不打算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工作,不打算知道他终究要到哪里去,甚至不打算和他交换电话号码。有那么一瞬间她犹豫着要不要给志强打个电话,说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打给他看——可是,会不会太没出息了,倒显得自己太当回事,太上不得台面。而且,这种时候想起志强做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像真的要做什么坏事。她长久地凝望着手机屏幕上“志强”两个字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他正坐在对面欣赏着她的犹豫。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她意兴索然地叹了口气:“时间差不多了,我还得回去上课。你慢慢吃,我去买单了。”
他说:“怎么能让女士买单?要是你着急,就先走,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
她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他算是个识趣的人。这个时候她听见了一阵音乐声,听旋律就是很老的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紧紧地抓住了她,她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歌,她一定知道,她必须知道,她闻得出那里面属于少年时代的气味,带着一种尘土般“沙沙”作响的杂音。在她终于想起那是什么曲子的时候,唱歌人的声音也来了,不早不晚,正好合上她脑海里那倏忽闪亮的一点灵光。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他在所有的衣兜里摸着,终于掏出了手机。那是他的铃声。他接起电话的时候她甚至有点遗憾,她想再听听黄家驹的声音,那个年代的香港歌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悠扬。那悠扬必须由旋律,古老的配器混音,以及一个真正懂得什么叫“缠绵”的人,三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他三言两语就把电话挂了,然后,他发现她还在那里静静地坐着。
“你也喜欢beyond?”她微笑着问。
他用力地点头:“《光辉岁月》,再没有比这个更够味的歌了。”
“那不是。”她严肃认真地摇头,“我其实就更喜欢陈百强。《今宵多珍重》那首歌,多少人唱过了,我还是最爱听陈百强那个版本。以前我在寻呼台的时候,遇上一个人,想要发两句这首歌的歌词给他女朋友,也许是情人。他说:‘小姐你听好了,我说得慢点,你一个字都别打错。’然后他特别紧张地慢慢说:‘放下愁绪,今宵请你多珍重’。——就这么一句话还念得磕磕绊绊的,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跟他说:先生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哪日重见,只恐相见亦匆匆’。他惊讶死了你知道么?”她没料到,自己直到今天仍然记得“今宵请你多珍重”之后,是“只恐相见亦匆匆”。
“你那个时候,也爱听粤语歌?”他盯着她,那神情简直不像是在闲聊。
“对啊,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听不懂,也觉得好听。我喜欢的是那些八十年代的歌星,beyond、陈百强、张国荣……”
“梅艳芳、谭咏麟。”他微笑着接着罗列。
“还有达明一派!”她简直要欢呼出来了。
“八十年代的粤语歌……一直到九十年代初吧,真的美。”他也兴奋了起来,“后来的那些怎么比啊,什么四大天王,都是垃圾。”
“不能那么说啊,张学友还是可以的。”她又一次认真地提出了反对意见,“说是八十年代,那是在香港,可是等我们听到的时候,不还是晚了好多年。我记得我去一盒一盒地攒他们的磁带的时候,也上初中了。”
“我都没钱买磁带。”他眉飞色舞,“我是跟着电台里面的节目,一首一首地用家里的空白磁带录下来,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我哥哥的英语磁带洗掉了,还挨了我爸一顿揍。”
“那时候我爸也成天骂我,他说干吗不好好听人话,要成天听这些个鸟语。”她愉悦地长叹一声,“你说,为什么呢?我们那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听粤语歌?或者说,为什么对粤语那么好奇呢?我就是觉得,那种语言唱起歌来,似乎是……叮叮咚咚的,特别脆。”
“是因为我们自卑。”他对过来收走他们餐盘的服务生真诚地笑笑,“外国和外国人对我们来说太远了,香港就不同,香港人也都是中国人,可是是一群活得比我们好太多的中国人。所以我们羡慕。”
“可能吧。”谷棋托着腮非常认真地想了想,“不过也不全是因为这个,能让我们从心里爱的东西,怎么可能全是因为羡慕?”然后她也跟着他笑了,“唉,十几岁那时候,我们真是土啊。”
“我第一次听beyond的歌,就是《光辉岁月》,我刚刚上高中,1993年底,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喜欢黄家驹才好了。虽然我并不很懂那首歌在唱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写给曼德拉的。那时候没有娱乐新闻这回事,尤其是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我直到1994年的夏天,偶然听广播的时候,才知道黄家驹死了,他在我开始喜欢他的歌之前就已经死了。那天我没事找事地跟我哥哥打了一架,然后跑到外面去,跑去我们学校的操场——放暑假了,一个人都没有,我就在那里,一边听着蝉叫,一边大哭。”他笑了,“你信么?”
“信。”她不知不觉间,看进了他的眼睛里。
“你好像是真的来不及了,人家早就开始上课了。”
“是,我来不及了。我知道的。”
那时候她就像一个钢琴手那样,害怕手指受伤。因为只要指尖上有一个小小的创口,一天下来,都是酷刑。她的打字速度,在整个台里也是出类拔萃的。很多时候她看着自己的手,渐渐地意识有些涣散,觉得那双手不再属于自己,她就像一个观众,注视着屏幕上花样滑冰运动员的后外点冰三周跳那样凝视着它们。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双手马上就要毫无痛苦地飞离自己的身体,在空气中旋转成两朵白色的花。
“现在请您留言。”这句唱歌一般的话像是发令枪,她的手指们蜻蜓点水地伏在键盘上,等着出击。比如:“下班回家买点酱豆腐。”还比如:“我要加班,今天你去我妈那里接贝贝。”这个时候她会想,贝贝应该是他们的孩子,可是,万一是条狗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便是她的乐趣所在。所以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留言:“请速回电。”干净得令人反感。她的手指刚刚飞起来,就必须停下,似乎有种惯性让它们不安地匍匐在键盘上,蠢蠢欲动。何必呢,要是就为了说这句话,买汉显呼机做什么?这是数字机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啊。
她到现在都记得,有一次,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女人只留了四个字:“咫尺天涯。”她难以置信地问:“就这些?”那女人很有礼貌地说:“是的,就这些,谢谢你了小姐。”她们台里的几个女孩和她们的大领班一起吃饭的时候讨论过,她们嬉笑着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她一定是在偷情吧。”大领班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最恨这些搞人家老公的贱女人,不要脸。”一转眼,那些一人抱着一个饭盒嘻嘻哈哈的女孩子们都各奔东西,有的有了老公;有的,在搞别人的老公。
她的手指们只能在她聊qq的时候才能寻回一点昔日的记忆。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屋里,背后的洗衣机单调地响着。正在跟她聊的是一个初中同学,遇上了感情的挫折,她在这边不遗余力地安慰她,大段大段地,打着那些鼓舞人心,或者温暖人心的句子。她承认,她可以不必说那么多,她只是突然之间,想要手指放肆地寻回一点昔日的记忆。这些年,它们太寂寞了。兴起之时,敲击键盘的声音就不再是一个一个的点,而是连成了一条美好曼妙的弧线。曾经,遇上很长的留言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对情侣吵了架,其中一人向另一人求和的留言往往长得令人发指——超过了规定字数他们会连着发好几条。可那是手指的狂欢节。她还记得其中有个一听声音就还在上高中的女孩子,怯生生地说:“最后一句话是:520的意思是我爱你。”谷棋笑了,突然之间想逗逗她,于是她说:“明白了,520就是您爱他,对么?”“不对。”那女孩子急了,“是我爱你,小姐你一定要照我说的原话打上我爱你,不能打成这个号码的机主爱你,你明白吗?因为这个呼机是我的,可是我是在代替我的好朋友给她男朋友留言,她的呼机被她爸妈没收了!所以她男朋友知道这段时间她都借我的呼机和他说话。可是你如果把留言打成是这个号码的机主爱他,那就要出大事了,那个男生会以为是我在挖墙脚小姐你知道这很严重吗……”她解释得乱七八糟,但是谷棋听明白了。
身后的洗衣机开始狂躁了起来,因为洗涤完毕,开始甩干了。脱水桶里急速的飓风声和她打字的声音相互呼应着,她依稀觉得那些汉字因着她的速度,和洗衣机里的那些衣服一起,被飞快地搅和得七零八落。她们受训的时候都是用五笔输入法——所以汉字在她心中经常会是一个支离破碎的状态,也不奇怪。洗衣机终于静了下来,她在对话框里留了一句:等一下,去晾衣服,就回来。然后站起身,走过去掀开了洗衣机的盖子。看着里面一堆衣服已经缠在了一起,孩子气地在心里问它们:甩干的时候,疼不疼?
回来的时候,qq上闪烁着一个新的头像。“虹姐——”她开心地自言自语了起来。手指因着兴奋,移动得益发快了。“虹姐好久没见了,你好吗?”她能够想象虹姐在电脑的那一头,不紧不慢的样子,虹姐说:“琪琪丫头,下礼拜出来吃饭吧。”
虹姐就是她们的大领班。当年,虹姐第一个跟她说:“琪琪,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早点去学些什么,给自己往后作打算吧。”她有点疑惑地看着虹姐,身后,依旧是众人忙碌的身影,和一直弥漫到天花板的键盘声。月末考核在即,所有的女孩子都忙着要多接几通电话,好凑够每个月6000通电话的定量,不然会被扣钱的。
“我看我们是做不长了。”虹姐背起背包,看似随意地说。
“怎么可能?裁了谁也轮不到你和我头上。”她愉快地听着自己的鞋子敲击在楼梯上的声音。
“笨蛋。”虹姐嘲弄地啐她,“你自己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拿手机发短信?日子长了,谁还用得着我们?”
“可是手机比呼机贵那么多,怎么可能人人都去用手机呢?”她不服气。
“有什么不可能?用的人多了,手机自然就会便宜。”
“那也不可能没人再去用呼机。”她固执地坚持。
“算了,跟你说不通。”虹姐比她大五岁,不过对于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五岁的差别已经很大了。虹姐轻轻地舒了口气,“不过呢,这样也好。从龙城开始有人用bp机的那天起,我就入了行。都这么多年,也差不多了。”
她们已经来到了寻呼台大楼外面的人行道上。2001年的岁末,冬日的天空像每年一样,是种灰蓝色。一些给年轻人开的店铺已经挂上了圣诞花环或者是红袜子,谷棋知道,如果是父亲看见这景致,一定会对这荒谬的洋玩意儿表示鄙视。
“琪琪,我下个月辞职,还没跟任何人说,先告诉你。”虹姐转过了脸。
她看见他站在银行马路对面的书店门口。她犹豫了一下,悄悄回头看了看,下班的同事们三三两两地往外走,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却不期然地,看见交通信号灯变成了一个无辜的,原地踏步的小绿人。
他拎着书店的袋子,里面装着两三本书。看着她带着一脸不动声色的羞赧,朝他走过来。她走得很慢,就好像一道又一道白色的斑马线是有阻力的。他对她笑笑,他说:“今天没什么事,就来逛书店了。刚才还在想,会不会又能碰到你。”
她几乎有点感激他。他已经有了她的电话号码,但是他依然用这种方式来见她。她也感激他撒了这个拙劣的谎。她清楚他并没有打算让她相信,他只不过是想消除一点她的负罪感。她说:“可是我今天跟人约了一起吃晚饭。就是虹姐。我跟你提过一次。”
“哦,我知道,不就是你们当年那个领班?”
“你这是什么记性啊……”她难以置信地赞叹着,“不然,你和我一起去算了。”紧接着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觉得一定是脑子进了水才说出这种话来。
但是他安然地回答:“好啊。”
她说不清为什么,她真的很想让他见见虹姐。她觉得,可能是因为,她迫切地想让他参与一下她此生最美好的时光,仅此而已。
她知道虹姐是个会掩饰的人,不动声色并不代表不惊讶。“这位是——”虹姐嗔怪地拍打了一下她的肩膀,“也不介绍一下。”
“陈浩南。”他大方地对虹姐伸出了右手。
“是个朋友。”她说,“刚才下班路上偶然碰上的,就一起来了。虹姐——你越来越漂亮了。头发是新做的颜色么,真好看。”和虹姐见面的时候,她觉得她说话的语速在不自觉地加快,语调也随之变得轻盈了起来——其实就是变得更像当初的自己。
“是上个月染的。可是我倒是觉得,这个颜色只有在灯光下面才显得出,阳光底下不行的……”
“我看着好,人家不都说就是染完之后一两个月的色泽最自然……”她热心地伸出手指,轻轻抚弄了一下虹姐肩上散落的一绺碎发。她知道陈浩南在一边静静地听着女人的话题,她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志强好吗?”虹姐看了陈浩南一眼,意味深长地问。
“当然好啦。”她笑了。接着她开始说了好几件志强生活里的趣事,虹姐配合着笑得非常开心。虽然她的确是想极力地对虹姐证明点什么,但是她的快乐也是真的由衷。他在一边看着她们,有的时候,也跟着她们静静地微笑,她自然是从来没有对他提起过志强,但是,此刻,他知道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