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冰雪美人(1)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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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文艺·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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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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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616字

1叔叔从市医院退休之后,在镇上开了一家私人诊所。我高考落榜,庄户不能,学儿不成,心情坏得不行。在家闲得无聊,整日与镇上几个不良少年斗鸡走狗,眼见着就要学坏,父亲心中焦急,便豁出一张老脸,求到叔叔面前,让我到诊所里去,跟他学医。


父亲把我送到诊所那天,叔叔正与婶婶为了一件什么事情拌嘴。地上躺着一个铁皮暖瓶,瓶胆破了,水流遍地,镀了水银的玻璃碎屑在水中闪烁。见到我们进来,婶婶用衣袖擦擦眼泪,抽身进了里屋,房门在她的身后在我们面前响亮地碰上了。我心中感到惶恐,觉得他们的吵架与我前来学徒有关。父亲抓住我的肩头往前推了一把,沉重地咳了几声,说:


“他叔,我把小东西送来了……”


叔叔看了我一眼,没有吭声。他绕过地上的水洼,坐在一把落满了灰尘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摸出一盒劣质香烟,捏出一根,夹在手指间,点上火,抽起来。夹烟的手指呈现出像红烧肉一样的焦黄色,说明他是一个老烟鬼了。在学校时,我们一帮问题少年,故意地用香烟熏手指,就是为了使自己的手指变成焦黄色。


父亲从褡裢里摸出十个咸蛋,放在桌子上,说:


“这是你嫂子腌的,你和他婶子尝尝。”


“自家人,何必来这一套?”叔叔不屑地说着,脸上的神色似乎和缓了一些。他捏出一根烟,扔给父亲。父亲慌忙去接,烟卷儿在他的胸前跳跃着,蹦到我的面前,我一伸手就把那只烟卷儿凌空抓住,递给了父亲。叔叔赞赏地看着我,说,“反应挺快吗!”我本想告诉叔叔我在学校棒球队里练过接球,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父亲反复叮嘱过我,到了诊所后,一定要少说话,多干活。父亲说,学徒不容易,即便是跟着自己的亲叔叔也不行。叔叔是自家人,多少还有些担待,婶婶是外姓旁人,没有什么血脉上的联系,所以一切要看她的脸色。父亲还反复给我讲了学徒的艰辛——他早年曾经在中药店里拉过药橱,有切身体会——头二年,你压根儿就别想学什么,你要帮师傅倒夜壶,你要帮师娘看孩子,你要打水、扫地,烧火、淘米……所有的粗活累活都是你的。没有日刺猬的心性,你就不要跟人家学徒!父亲粗野地说,何况你这不是一般地学徒,你这是去学医!叔叔又捏出一根烟,熟练地把那个即将燃尽的烟头接上。他直直地盯着地上的破暖瓶,说:“学点什么不好?去当兵嘛!去做生意嘛!干点什么也比干这个强,我摸弄了大半辈子灰肚皮,实在是摸弄够了。”


“还不快把地上的东西打扫了?!”父亲突然对我发起火来,“年轻轻地,眼睛里一点营生都没有!难道还要你叔和你婶婶支使你?”


我抄起扫帚和撮子,把地上的碎玻璃扫了起来。当我出去倒撮子时,听到父亲对叔叔说:


“他叔叔,我和你嫂子这辈子就熬了这块东西,从小娇惯坏了。你和他婶子,该说就说,该打就打,自己的亲侄子,打也打得着,骂也骂得着……”


“行了,行了,你回去吧,”叔叔说,“他自己愿意学,就让他在这里混着吧。反正是如果我有儿子,我决不会让他干这行。”


2叔叔原先是那种号称“万金油”的乡村医生,中医,西医,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凡是人生的病,找到他就敢治,治好治不好当然是另外一码事。改革开放后,叔叔考到省医学院医师进修班学习了两年,回来后进了市医院,穿大褂,带手套,成了给人开膛破肚的外科大夫。叔叔还在乡村里当赤脚医生时,就在炕头上用剃头刀子给人家做过阑尾炎手术,从医学院进修回来后,更是如虎添翼,胆大包天,世上有人不敢生的病,没有他不敢下的刀子。叔叔说过,当医生其实和当土匪一样,三分靠技术,七分靠胆量。有了胆量你才能冷静,冷静了你的脑子里才有空,脑子里有空你才能干活。那些真正的大土匪,看上去像文弱书生;那些真正的大医生,看起来像杀猪的。叔叔艺高人胆大,在市医院里很做了几例成功的大手术。也正因为他的胆子太大,在手术台上搞起了米丘林式的嫁接实验,把几个不该死的人给治死了。于是他就成了毁誉参半的人物,夸他的人说他是神医,骂他的人说他是兽医。他又是一个骄傲透顶的家伙,牛脾气发作,敢拍着桌子骂市长的娘,院里留他不是,不留他也不是,正在为难时,他自己提出要提前退休,院方正好就坡下驴,当然口头上还是挽留他。


叔叔的诊所只有两间房子,规模小得不能再小,但却在门口堂而皇之地挂了一个大牌子,牌子上写着“管氏大医院”五个大字。那字是他自己写的,一个个张牙舞爪,像猛兽一样,看着就让人害怕。仗着他过去的辉煌名声,仗着此地去市里交通不便,仗着市医院宰人不商量,管氏大医院开张以来生意兴隆,大病看,小病也看。叔叔当医生,婶婶这个只上过三年小学的农村妇女——曾经当过兽医——就成了护士兼司药。不久前他们二人联手,给杂货铺掌柜汪九做了胃切除手术。花钱很少,效果很好。叔叔的名声在故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进了叔叔的诊所——不,是医院,管氏大医院——当了一名学徒。严格地说,学医是不应该叫做学徒的,但我父亲非要这样说我也就随着这样说了。


叔叔的手术室就是方才婶婶进去的那间房子。房间里有一张可以升降的铁床,床上蒙着白床单,有时候叔叔就在这张床上午睡。床的外手有一张三抽桌子,桌子上放着几个搪瓷盘子,盘子里盛着刀子剪子镊子什么的,上边蒙着两层白色的纱布。紧靠着墙立着一个米黄色的木柜子,柜门上镶着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一些瓶瓶罐罐,这就是管氏大医院的几乎全部家当了。


我们镇子是个非常偏僻的地方,离市里有一百多公里。镇子后边就是有名的白马山,从山里流出来的马桑河从镇子中间穿过。这地方尽管偏僻,但风景不错。由于落后,没有工业,也就没有污染,空气新鲜,河水清澈,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叔叔在如此简陋的手术室里给人做手术而不感染,大概就沾了这地方没有污染的光。


近年来这里也开始发展旅游,春天有来看花的,夏天有来钓鱼的,秋天有来看红叶的,冬天有来滑雪的——在山里,镇上与香港合资建设了一个规模很大的滑雪场——世外桃源变得红尘滚滚。很多人为此高兴,叔叔却眉头紧锁,经常骂娘,好像他跟钱有仇一样。


3我在叔叔的诊所里学徒转眼间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里,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扫地、烧水,中午出去买三个盒饭,叔叔和婶婶各吃一个,我自己吃一个。叔叔和婶婶晚上回家去睡,我睡在诊所里看门,那张躺过许多病人的诊断床就是我的床。我的晚饭和早饭基本上是开水泡方便面,有时候叔叔也带点别样的给我。说我一点医术没学到那是没良心。在这半年里,叔叔教我认识了几十种常用药,为的是万一晚上有人来买药我好应付,除此之外婶婶还教会了我用蒸煮法给医疗器械消毒。进入冬天之后,我的工作中添加了一项内容:生炉子。每天早晨,在叔叔和婶婶没到医院之前,我就把安在外间的炉子生着。里间是手术室,不能烟熏火燎,只是把几节烟筒伸进去拐了一个弯,借以提高温度。入冬之后已经下了两场大雪,山里的雪场已经冻好。这几天镇上在市电视台做广告,说白马镇像瑞典一样浪漫,像巴黎一样多情,配合着广告词儿还出现了几个搔首弄姿的女妖精。城里的人马上就要来了。城里人一来,镇上马上就会热闹起来;镇上一热闹,叔叔的诊所就会忙起来。婶婶已经进城去采购了大批治疗跌打损伤的药物,准备为那些在滑雪中受伤的人们治疗。


我生着炉子,坐上铁皮水壶烧水。叔叔特别能喝水,八磅的暖瓶每天要喝三瓶。他用着一个特大号的、外边漆着一个“奖”字的、伤痕累累的搪瓷缸子,缸子里一片漆黑,茶锈有半寸厚。那层茶锈是叔叔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耗费了几百斤茶叶养出来的,像他耳朵上的一根毛那样被爱护着。叔叔甚至允许我抽他的香烟,但是绝对不允许我动他的茶缸子。我经常幻想着有一天叔叔下班回家时把茶缸子忘在诊所里,那样我就可以用他的茶缸子好好地喝一次水,感受一下使用大医生的大茶缸子喝水的滋味,但叔叔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疏忽。他与茶缸子形影不离,进手术室给人做手术时都要端进去。这未免有点过分,但还有更过分的呢,我听婶婶说,他每天早晨坐马桶时,都要把沏满开水的茶缸子放在面前的小凳子上,一边出恭,一边进水。这让我感到叔叔身上有大人物的做派。我抹了桌子扫了地,就坐在桌子前吃方便面。我们烧的是亮晶晶的无烟块煤,热量很高,又加上下雪刮北风,火势凶猛,火焰呜呜地响着,很快就把烟囱烧红了半截,水壶里的水也唱起了小曲。我听着火声和水声,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和被大雪笼罩着的街道、房屋和河流,心里感到空空荡荡。


我看到一条黑狗夹着尾巴、脊背上驮着雪从街上走过。它走得小心翼翼,好像怕身上的积雪抖落似的。狗走过去,又跑过来一头黑色小毛驴儿。它跑得飞快,一边跑还一边蹦,好像生怕雪花儿停留在身上似的。黑色的小毛驴儿在白色的雪花里闪闪发光,跑到窗外时,它停留了一会,原地转了一个圈儿,尥了一个蹄子,好像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又向前跑去。我急忙站起来,抓起抹布,擦了几下灰蒙蒙的玻璃,将脸贴上去看小毛驴儿,但是它的身影已经消逝在飞扬的雪花里。我叹了一口气,正要把脸从冰凉的玻璃上摘下来时,看到一个高大健壮的妇女,提着一个柳条篓子从马桑河里走上来。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是谁。她是孟寡妇,我的一个女同学的母亲。她家临街住,开了一个饭馆,专门做鱼头火锅,招牌叫“孟鱼头”,于是镇上的人不叫她孟寡妇而叫她孟鱼头了。于是我们把她的女儿也叫孟鱼头了。小孟鱼头的身材像她母亲一样高大但比她母亲苗条得多,她生着一张娇艳的嘴,嘴唇丰满,两只嘴角微微上翘,看起来好像很骄傲,也好像很调皮。


4我们就读的那所中学十分保守,制定了五十八条学生守则,不许抽烟啦,不许喝酒啦,不许化妆啦,不许烫头啦,不许穿高跟鞋啦……,规矩很多,如果谁敢违反,轻则处分,重则开除。但惟有小孟鱼头敢与校方对着干。那时她妈妈还不叫孟鱼头还叫孟寡妇,那时她还不叫小孟鱼头还叫孟喜喜,孟喜喜头发浅黄,波浪着,披在肩上,有时也用一根鲜艳的手绢扎起来,像一条狐狸尾巴。她的嘴巴略微有点歪斜,双唇鲜艳欲滴,仿佛熟透了的樱桃。她的额头宽阔开朗,像景德镇的瓷器一样光滑明亮。她的双眼长得有些开,眼睛不大,但非常明亮。她的双眉修长,略有些掉梢,非常规整,仿佛是精心修整过的。与班里那些胸脯平坦、嘴唇枯燥、目光呆滞、眉毛凌乱、额头上布满皱纹的女同学相比,孟喜喜实在是太过分了。孟喜喜胸脯高耸——而且分明不带文胸——眼睛水汪汪的,嘴角翘着,脖子修长,精巧的头颅微微后仰着,穿着不能算高跟但也绝对不能算低跟的皮鞋在校园内的大路上、教学楼内的走廊上,目中无人的走来走去。她的步伐轻捷,鞋跟敲打着水磨石的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孟喜喜实在是太过分了呀!年级主任——一个绾着牛粪饼子头、长脸短下巴的女人——在全年级大会上不指名地批评:有的同学——今天就不指名了——实在是不像样子,你自己对着镜子看看,还像个学生吗?!——大家的目光一瞬间都集中到孟喜喜的身上。她的脑袋转来转去,目光左顾右盼,好像在寻找被年级主任不点名批评的那个人——我说的就是你!年级主任几乎是吼叫起来,长脸憋得通红: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学校,不是酒吧间!有几位女生幸灾乐祸地低声笑起来,男生们脸上也出现了尴尬的表情。我感到脸上发烧,好像是自己的姐妹被人当众奚落一样。但孟喜喜神色平静,嘴角翘着,脸上洋溢着一团微笑,好像被年级主任点名批评的是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年级会后,孟喜喜依然如故,还是那样昂首挺胸地在校园内、在楼道里走来走去。男生们的目光更多地在她的身上打转。我们原来就愿意看她,年级主任的训话好像把罩在她身上的一层薄纱揭去一样,让我们猛然地醒悟:啊,这个孟喜喜呀,实在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