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
|类型:武侠·玄幻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8
|本章字节:15268字
第一章
火焰在夜风下低伏,零星红烬旋转着散去,被吸入远处无尽的黑暗之中。
”……然后啊,羽人第二天醒了过来,酒劲还没过去,满脸沾着姑娘的胭脂。他知道自己昨晚走运了,心满意足钻出帐篷,远远看见姑娘坐在河边洗脸……可是有点不对劲,越看越不对劲。羽人慢慢转回头,发现他过夜的帐篷其实是条绸裙子,一把比人还高的长剑插在土里,撑起帐篷。他大叫一声,迸出翅膀就飞走了,金翅雀都追不上他。那姑娘是个女夸父,哈!”
巴哈勒眉飞色舞地说着,人圈里响起低低的笑声。黑头发的迦满青年们围坐火边,传递着酒瓮和一条连肩胛的烤羊腿,像群寻常的年轻牧民,卖了羊,正在回家的路上歇夜。
泰格眯着眼,借火光打量他们。
这回带出来的家伙都是他手下最好的猎骑兵,伶俐强健,百里挑一。任务在身,小伙子们已经喝了半个月的清水和酪乳,今晚破例允许喝酒,都乐坏了。他们一个一个接过酒瓮,提着瓮口长饮,顺次传递下去。
然而在这轻快的循环中有个断口。全身黑衣的客人坐在他们之间,像一道沉默而不祥的阴影,大幅纯黑裹头遮掩着头和肩,如同吸食了光线,连金红的火光都无法照亮他的脸。一路上他吃得不多,也几乎不说话。
前一个骑兵犹疑着,将酒瓮送到贵客面前,黑衣人伸手接过,并不饮用,却转手递给下一个。其余的人仿佛全松了口气。
贵客是什么来头,上头没说,也不准他们多问。
一个月前,泰格受命带领一千名便装猎骑兵,在东南方向的国境附近等候。他们徒劳地潜伏了十三天,直到八月望日。
那天黄昏,泰格的手下发现身份未明的一骑,正绕过莫纥关进入迦满,四百多人的东陆军队咬在后头。他们尽速迎上前去,两支队伍都在奔驰中展开了包抄的形状,如两弯相对的大小新月,把那一个人遥遥笼在中间。那人笔直纵马而来,快得像一支箭,眼看就要进入猎骑兵的掩护之中,就在此时,另一支东陆人的箭追上了他,钉进左后心。他滚落马背。
这是在迦满的土地上,东陆军不敢再进一步,几乎没有对峙便匆匆退走。泰格急忙下马查看,却见那人已经咬牙坐起身来,反手以长剑削去了后背左心上钉着的箭杆。
泰格弯身替他撕开背上衣裳,从满是新旧伤疤的背脊上剜出箭镞。伤口不过半寸深浅,是衣裳里贴身的银酒壶卡住镞头,救了一命。
那人仰脸在泰格耳边说了句什么,声音低哑。
泰格低首施礼,将他扶起,转头招呼小伙子们上马。”贵客到了。”
贵客出乎意料地年轻,脸上尘灰被冷汗冲开一道道痕迹,鬃发眉目都是夜晚的颜色,与迦满人相同,却又有着异于东陆人与寻常蛮族的深邃轮廓。
后头打扫警戒的骑兵们陆续找到六具东陆探哨的尸体,不是扭断脖颈,就是从背后心口刺穿,有的连血都还新鲜,未曾凝结。泰格不由得瞥一眼那年轻人,诧异于他如何能在夏末茂盛的草海中无声无息接近目标,瞬间格杀,不但未曾惊动东陆军队,就连迦满的游哨骑兵也茫然不觉。但贵客已经换上他们带来的黑衣,整匹黑布裹头,将脸容严密地遮掩起来,不再示人。
泰格的任务是把客人平安送到西方边境上,交到右菩敦部的鹄库人手里,甚至不需离开自己的国土。上头要求行动必须安静,不引起任何怀疑与注意。于是他从一千名猎骑兵里挑出这十七个,编成一支尽可能精悍的小队,把其余的都遣了回去。
这支队伍一路往西走了八百多里地,几乎横穿整个迦满国,平安无事。可边境越近,泰格心里越没底气。他不会把这当成是懦弱的征象。如果一个活过四十岁的猎骑兵统领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那就是不对劲。按照现在的脚程,他们会在明天深夜抵达国境,直觉告诉他,遭遇战在那之前就会发生。这些小伙子现在健康快乐,可他们中间有些人恐怕没法吃到明天晚上的羊腿了。
恐惧对战斗没有好处,泰格不会散播它,只会默默把它咽下,像一口冷肉。他把油腻腻的短刀在裤子上擦了擦,收进鞘里。”吃饱了都给我去睡。巴哈勒和则尔铎守夜。”
夜半,泰格毫无缘由地醒来。则尔铎正蹲在面前,预备伸手推醒他。
”有动静?”泰格问。
则尔铎悄声回答:”西面有声音,可能是狼。我叫巴哈勒去给火堆添羊粪了,狼怕火,也许不会过来。”
泰格屏气听了听,一巴掌打在则尔铎脑后。”蠢货,是马。”
左菩敦部的马贼常常跨过边境劫掠牧庄,那些金发强盗总是趁着夜色发起攻击,天亮前呼啸而退。滋扰很快变成了侵略,迦满牧民被迫东退了近一百里。夏日将尽,高山牧场的草已不够牲畜食用,他们却失去了最丰美的平原秋场之一。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北方的右菩敦部边境。这里始终保持着大体的和平,骑兵们夜晚宿营的地方离边境甚至还有七八十里。这些马蹄声若不是虚惊一场,就必然是一股人多势众的流窜悍匪。
年轻的猎骑兵惊恐地跳起来:”我去把火灭了。”
有人从阴影里伸出一只漆黑的手,无声无息抓住了则尔铎的肩膀。猎骑兵再次惊跳,立刻意识到那是有体温的人类,低声骂着脏话打掉了那只手。身后的人在黑暗中几乎无法分辨形体,犹如从夜晚的最深处浮现。是黑衣的客人。
”留着火堆,他们一定已经看见了。去把铺盖收拾起来。”贵客轻声说。”快。”他说的是蛮族语,带着明显的鹄库腔调。
一个黑发黑眼的鹄库人,这就像不喝酒的河络一样稀奇。
没有名字的贵客。迦满人为什么要护送他穿过自己的国境,到右菩敦部去?泰格脖子后的汗毛竖了起来,因为即将到来的战斗,也因为他暂时想不明白的这些事。
没有时间去想了。
”他说得对。”泰格开始把他的小伙子们踢醒。”闭嘴,收拾东西,拿好刀。把你那两条笨腿抻直了,别打结。”
火堆里刚添过羊粪,烧得正旺,几里地外依然醒目。几个影子歪歪倒倒地或坐或躺,全睡熟了,连个守夜的都没有。
诺扎毕尔眯起了眼。这些黑头发的蠢货大概做梦也没想过会在离边境这么远的地方遭到袭击。那就让他们从甜美的梦中醒来,再坠入更深的睡眠好了。他喜欢看见最后一刻人们脸上的恐惧,那感觉令他醺然欲醉。
离火堆不到两里,地势平展,无需再掩饰自己的行迹了。诺扎毕尔满意地舔着自己坑坑洼洼的牙,一夹马腹,黑色骏马从草梁子上一跃而下,他的五十个伙伴紧随其后,弯刀出鞘。马蹄上下翻飞,穿过散发碧绿幽光的草甸,踏破初起的夜雾。
营火不再是个橘色的模糊小点,而是一簇升腾的光,马贼们几乎可以感到火焰的热流顺着夜风拍打在脸上。可是那个小小的营地依然平静如初,没有人从睡梦中醒来——就算是死人也该醒了。
诺扎毕尔知道他犯了个错,可是他们的速度太快,无法绕开,也再没有回头的机会了。马贼们正要分成两路向宿营地包抄,他往空中甩了个响鞭,如同惊雷在头顶炸开:”直接冲过去!别散开,别停下,别回头!”
风声疾至,诺扎毕尔猛一偏头,一支箭铮然撕裂了他的耳垂,劲头极大,发箭的不是弓,是手弩。
火堆熊熊燃烧着,在四周拖出扭曲的影子。闪避不及的马匹腾空而起,惊嘶着纵身跳过火舌。没有人在那儿取暖,只有七八卷羊皮毯斜靠在草堆和石头上。营地三面半里开外,及腰高的的草丛里飒飒站起了人影。
他们中了埋伏。
更多的箭在夜空中营营作响,像一群吸血的蝗虫尖啸着扑了过来,把人和马拖倒在地。不需召唤,仍在马背上的马贼们全都伏倒身子,侧悬在鞍旁,尽量躲避致命的箭雨。当他们冲出手弩射程之外,重新聚拢时,还剩下不足四十个。而他们的对手似乎无意交锋,已经上马向西驰去,总数不过二十上下。
”还追吗?”有个伙伴凑上来问,脚踝和小腿上都扎着箭。
”太阳还从东边出来吗?”诺扎毕尔朝他翻出浊黄的眼白。
后半夜,雾气像死人苍白的手指一样,从河面爬进草丛。它们贴着地面盘旋,汇聚成团,继而堆积、膨大,造出一座座缓慢游移的银色丘陵。
马贼们低下头,看不清自己握着缰绳的手,更看不见前头奔逃的马队。他们在浓雾中暂时迷失了方向,马匹不安地打着响鼻。
诺扎毕尔闭上眼睛。空气潮湿,每一次呼吸都如同往肺里灌进一口水,他静静聆听这沉闷空气中传来的一切细微震动。
那支马队已经把他们撇下了一里多远,仍在继续往西高速移动。经过一个时辰的追逐,听起来仍未露出疲态,蹄声全都强健轻快。多剽悍的一队马啊,战斗结束后就全归他了,如果它们还没累死的话。诺扎毕尔心痒难耐。
忽然他的眉头扭结起来,形成光秃发红的一团褶子——自从十五岁上第一次入伙打劫失手,被一个健壮的牧民把脸按进滚沸的羊杂汤之后,他就再也没长出过眉毛。
马蹄声散开了。也许是在迷雾中失去了头马的引领,那支二十骑上下的马队开始分裂,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为了不暴露行踪,骑手们没有互相呼唤,只是在白茫茫的浓稠夜雾中渐渐远离。
”四十个追二十个,我们赢。二十个追十个,还是我们赢。他们分开跑,我们就分开追。”诺扎毕尔捻着破碎的耳垂,”给我小心留着那些马。”他吮了吮沾满鲜血的手指,用力一踢马腹。
分头逃逸的马队一支快,另一支更快。诺扎毕尔最喜欢的事情恰好就是快。他带着二十来个人追向最为领先的那一支。
马队在转向,速度越发惊人,偶然能看见奔驰的黑影遥遥一掠而过,刺穿牛乳一般的混沌,但始终无法拉近距离。托什摸出箭,正要张弓,被诺扎毕尔用鞭柄打了手:”别给我丢脸!”
托什苦着脸,把手背放到腿侧去搓着:”老大,怕丢脸就不干这行了。”
”当马贼不丢脸,叫人家说我跑得慢,四条马腿撵不上人,用箭撵,那才丢脸。”诺扎毕尔起劲地踢着马肚子,脏结的头发被夜气沾湿,鞭子样抽在脸上。
他们在迷雾中追着马队兜了个圈子,总有三五里远,就在诺扎毕尔疑心就要转回原本的方向时,棉花团似的雾里,左前方忽然嘈杂起来。
前头马队里有人高呼:”泰格!”
嘈杂处传来回应的呼哨,马队毫不迟疑,寻声驰去。
野兽样的叫喊中,金属在互相敲打,人身坠马的声音杂沓而沉重。诺扎毕尔认出了那濒死的惨叫属于米坦纳,年轻圆脸的马贼,嘴上只有红色的绒毛,连胡子都还未生出。
”快,他们被夹击了!”他撒开马缰,双手拔出腰间的左右弯刀。
马贼们没有耽搁多少时间,赶到眼前的时候战斗却已结束。遍地倒着马和人,马腿弯上全被钩镰砍过,废了。
”是迦满的猎骑兵!”诺扎毕尔身边不知是谁勒着缰绳,退了一步。
追袭另一半马队的伙伴中,只剩下帕库一个活口。他用手支着身体,断腿在草丛上拖出发黑的血迹,使劲扬起脸来:”背后……背后!”
然后他就盯着着自己脸前那一截忽然多出来的箭翎,仆倒下去。
诺扎毕尔转身,见那支伪装成马队的骑兵从雾气深处无声走出,几乎毫无折损,领头的骑手黑马黑衣,像是雷雨云中剪下的一片。
”现在可以放箭了,托什!”诺扎毕尔重提双刀,迎上前去,马贼们呐喊着跟上。
两边人数旗鼓相当,马贼的优势已被锉平。骑兵们重新会合为一队,不必再顾忌夹击中误伤同伴,他们一线展开,十余张轻巧有力的手弩齐齐射出羽箭,几个马贼歪斜地滑下鞍子,旋即被马蹄踏碎胸膛。
没有一支箭能挨得上诺扎毕尔,他太迅速,太飘忽,如同水草里游动的蛇,偶尔刀光翻卷,挡开箭矢,似是蛇一吐即收的信子。骑兵们催马迎上来,转眼被他放倒两个,但马贼们的损伤更大,剩下不足十人,被全歼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们不仅遇上了猎骑兵,而且遇上了一队大约是全迦满最精锐的猎骑兵。
诺扎毕尔在人丛中认准了那个黑衣蒙面的,朝左一拨马,直冲他过去了。
那人刚把弯刀送进托什胸口,转眼发现诺扎毕尔已到了一丈开外。马贼头领古怪地驼着背,两手各握单刀,一同收到右大腿边上,向下拖着。
黑衣骑手被托什的肋骨卡住了刀,不得脱身,立即朝鞍下伏倒,挂到马身后头。那瞬间诺扎毕尔急驰而至,合身抡出双刀,没捞着他,托什的脑袋却连着半个肩顺刀势朝天上飞了出去。
黑衣骑手从镫子里退出一脚,蹬着尸身把刀退了出来,转腰回身,恰恰挡住诺扎毕尔反手挽刀的第二击。那一刀出乎意料的轻,近乎锋刃一触,他怔住了。诺扎毕尔咧开满嘴烂牙的笑容,将弯刀往回一缩,扎在自己坐骑的后臀上。黑马痛嘶,直向空旷的夜雾草原深处奔去。
马贼头目抛弃了手下,独自逃亡。
诺扎毕尔喘着粗气,在马背上闭起双眼,聆听后头的蹄声。追捕他的十五个猎骑兵几乎全被落到两里开外去了,只有一个像是拴在他的马尾巴上,怎么也甩不掉。他认得那家伙的动静,今夜领着骑兵们绕圈子的就是他。
飒,他听见后头的马跳过披碱草丛,又迫近了。诺扎毕尔胆大包天,可这时候他心里还真有点发毛。太背时了,除了萨拉班汗王马圈里那匹乌云骓,这是他见过最快的一匹马。骑手十分老练,哄起马儿来就像羽人歌手哄姑娘一样在行。诺扎毕尔不太情愿承认,也许这个人是个与他不相上下的快马骑手。
追兵没有用手弩对付诺扎毕尔,他只是沉默着追逐,既不劝降,也不讥嘲,一味放蹄狂奔,迅捷如同初夏的闪电。
天快亮了,诺扎毕尔已经往西跑了六十多里,国境就在眼前。迦满人不会贸然进入鹄库领地,只要能穿过国境就安全了。可这拨猎骑兵设伏的地方离边境也只有七十多里,其后又一路往西奔逃,说不定他们原本就是要去鹄库呢?
黑马昂头喷吐白息,似乎感染了主人的恐慌,步子发颤。
”混球,跑啊,不跑老子跟你一起死。”马贼头目诅咒着用脚跟猛磕,像是要在马腹上踢出一个洞。那畜牲只是疲惫地向两侧支棱起耳朵,勉强维持速度。
追兵更近,诺扎毕尔拔出匕首,扎进马臀,黑马陡然朝前一跃,差点没把他掀下来,倒是快了些。
身后地平线上日芒初露,如黄金利剑刺穿迷雾,没有温度,却灿烂鲜明。追兵的黑影投射在诺扎毕尔身侧的地上,无法甩脱,仿佛那是他自己的影子。
西方浅绿的晨霭中有人马蠕蠕浮现,也许是早起的牧民。诺扎毕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放声高呼:”迦满人来抢围子了!”声音在宁静的拂晓草原上反复荡漾,直送到远处。
那些家伙信不信他的鬼话都不要紧,一旦他们过来,混乱中再夺一匹健马绝非难事。只要向南跑个一两百里,就能回到左菩敦部的地界上。
对面一记响鞭,牧民们立即策马朝这边赶来。诺扎毕尔又喊了一遍,拼死迎上前去,却不意身下坐骑后腿一屈,几乎人立而起。他猛然向侧跳开,只见黑马重重跪倒在地,后膝弯里扎着箭翎。
黑衣骑手追近,眼看到了身侧,才将马险险勒住,弯刀的刃尖恰好送到诺扎毕尔喉下,劲大了点,压出一道寸短血痕。诺扎毕尔往后一矮身,拔出匕首就往那人的马脖子上扎,马受了惊,蹿跳出去,骑手及时翻身跳下,一刀向他手臂斩来。彻夜骑行使得诺扎毕尔脚步虚浮,只闪过一半,匕首脱手。一个迦满骑兵赶上来,用刀鞘照脑袋给了一下,他轰然倒地。
诺扎毕尔睁着眼,但视野一片昏蒙,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自己鼻子里的血腥味。身下的草地传来马蹄敲打的颤动,和人们纷纷下马落地的声音。什么东西压上了他的心口,让他喘不动气。眼前黑障逐渐褪去,他看见骑手的靴子踏在胸前,弯刀依然指向他的喉头,身形高峻漆黑,犹如噩梦。
”为……为什么一开始不用弩。”他艰难吐字。
骑手似乎在裹头布后面笑了。”就是想看看你能跑多快。”
诺扎毕尔瞪着他:”要是老子骑你的马,你追到夸父的地界都……都追不上。”
”这就错了。我要做什么,你心里没数,一费心揣度,手脚就迟疑了。马通人心,跑起来也格外费劲。可我心里有数,所以总是比你快着一点。”骑手的声音轻快,听来只是个青年。
”你们是迦满人?”有人发问。
诺扎毕尔仰天躺着,使劲朝脑门顶上翻眼珠子,看见年轻鹄库牧民的靴子上前一步。
猎骑兵群中几柄弯刀出鞘,被一名中年汉子抬手阻止。两拨牧民打扮的年轻男人静静对峙,神色都是狐疑的。
黑衣骑手把裹头往后一掀,整匹黑布拽了下来。诺扎毕尔不禁因那似曾相识的感觉而纳闷了片刻。
”汗王!”他脱口而出。那个人浓眉深目,面貌英秀,分明是左菩敦部的年轻汗王夺洛——但又不是。夺洛是盛夏之子,生着鹄库人最钟爱的金发碧眼,这人一对眼珠与微鬈的头发却是乌金色的,仿佛是阴云被暮色镶裹了金边。
几声轻响,鹄库牧民纷纷单膝跪下。他们用部族少主的高贵头衔称呼那个人:”尔萨。奉汗王额尔济之命,在此迎候您归来。”
”你不是夺洛。”诺扎毕尔疑惑地说。右菩敦王额尔济厌恶左菩敦王夺洛,就像狼厌恶吃草,这在鹄库四部中不是个秘密。
”当然不是。”那人棱角分明的唇边扬起笑意,”我是夺罕。”
泰格搭在刀柄上的右手骤然收紧。贵客是乌兰赛罕的儿子,他早该想到的。
这个东陆女人一生辗转嫁过四位鹄库汗王,生育五男三女,最终作为左菩敦部的正帐阏氏战死沙场。她的五个儿子中,只有最幼的夺罕是一头黑发,刚满十岁便与母亲一同在万军之中罹难,连尸骨亦未收回。
马贼头领显然也知道这段故事,他瞪着那个本该在十五年前死去的左菩敦世子,一言不发。
夺罕俯瞰着他,依然含笑。”你不求我杀了你,给你战士的荣耀吗?”
马贼丑陋的脸皱了一皱:”老子又不是战士。”
”那你要用什么赎回性命?用羊群?用黄金?”
”羊群老子没有,黄金倒有一点。可我的黄金永远是我的,谁也不给。我只能给你草原上最快的四个马蹄子。”马贼躺在草丛里,用力吸回随着热汗淌下的鼻涕。
”不如我快。”夺罕轻笑出声。
”除你以外,数我最快。”马贼毫不客气地顶撞。
右菩敦部前来迎接的年轻男人们都哄然笑了起来。
泰格打量着他们,心里越发明白了。蛮族风俗以幼子为继承人,若非夺罕当年失踪,如今的左菩敦王夺洛永远不会有机会得到那条象征世子权位的白豹尾。夺洛会为弟弟的归来感到多大的欣喜呢?不会比饿了一年的虱子大,他可以打赌。
左菩敦部不断侵袭迦满,向东扩张的意图已经相当明显,仿佛纸袋里裹着的一只活兔子,随时会蹬开那层薄薄的纸跳到人们面前。右菩敦部此时容留夺罕,显然会给左菩敦部添点乱子,迦满人也乐见其成——这就是泰格一路护送而来的缘由。
”孩子们,事办完了,回家。”老猎骑兵疲惫地挥手,部下们在沉默中拨转马头跟上,迎着初升的太阳,踏上返程。
泰格没有与贵客道别,他觉得以后再也别见到这个年轻人,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