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骨头10

作者:艾丽斯·西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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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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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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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3952字

我和人间最后的联系


从天堂俯瞰人间,无论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怪怪的。你多半能想象得出,从这么高的地方向下看就好比站在摩天大楼上一样,地面上的东西看起来一定像蚂蚁一般渺小。除此之外,我们还看得见离开肉体的灵魂。


哈莉和我经常仔细观察人间,我们的目光停留在一处又一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上几秒钟,我们想看看在这个毫不起眼的时刻,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有时灵魂会飘过活人身旁,灵魂轻触活人的肩膀或面颊,然后继续飘向天堂。活人通常看不见死人,但人间有些人似乎清楚地感觉到周遭起了变化,有人会说忽然感到一阵寒气,还有些死者的伴侣从梦中醒来,赫然发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床前、门口,或是轻飘飘地搭上公交车。这些都是活人与死人的偶然交会。


离开人间时,我与一个名叫露丝的女孩擦身而过,她和我同校,但我们不是很熟。在我哭泣着离开人间的那个晚上,她刚好站在我飘往天堂的路上,我没办法不碰到她。我刚丧失了生命,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也没时间多想,在残忍的暴行中,我只希望赶快脱离这一切。当你跨过生死界线时,生命像一艘驶离岸边的船只一样,缓缓地离你越来越远;死亡则像一条绳索,你必须紧捉着它,随着它晃动,死亡终将把你带往他处,你只希望它把你带


得远远的,离开这个充满痛苦的地方。


我好像在牢里获准打一通电话的犯人,拿起电话却拨错了号码,结果让露丝·康纳斯承受了意想不到的后果。我看到她站在伯特先生锈迹斑斑的菲亚特汽车旁边,我飘过她身旁,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脸。我想在离开人间之前,再感受一次人间的温暖,这个普通少女的面颊是我和人间最后的联系。


十二月七日早晨,露丝跟她妈妈抱怨说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境栩栩如生,感觉像真的一样。她妈妈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露丝回答说:“我正走过老师的停车场,忽然间,我看到一个苍白的鬼影,很快地从球场外面跑向我。”


康纳斯太太边听边搅拌锅里的麦片粥,她看着女儿挥动着像她爸爸一样修长的手指,比比划划地述说梦境。


“我感觉得到那是个女鬼,”露丝说,“她从球场上飘起来,双眼空洞,身上披了一件像轻纱一样的白色长袍。透过轻薄的纱布,她的五官若隐若现,我可以看到她的鼻子、眼睛、面颊和头发。”


康纳斯太太从炉子上端下麦片粥,把炉火调低,“露丝,”她说,“你的想象力又开始作怪了。”


露丝知道她最好闭嘴,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个有如现实一般的梦,即使过了十天,我的死讯传遍了学校,她也没有再说些什么。我的死讯像所有恐怖故事一样,讲的人越多,故事变得越可怕。同学们添油加醋,把事情说得比事实更恐怖。但细节却没人知道,比方说,凶杀案究竟怎么发生的?在什么时候?凶手是谁?大家众说纷纭,后来居然传出我的死和魔鬼祭祀有关,凶杀案发生在午夜,头号嫌犯则是雷·辛格。


虽然百般尝试,我仍然无法传达给露丝一个强烈的信息,告诉她我那漂亮的银手镯在哪里。我觉得它说不定能帮助露丝解除内心的困惑。银手镯原本暴露在田野中,等着被人拾获,如果有人捡到它,认出它是什么,说不定会想到这是线索。但现在银手镯已不在玉米地里了。


露丝开始写诗。既然她妈妈和比较愿意倾听的老师,都不愿意分享她这些晦暗的亲身经历,她只好用诗句传达事实了。


我多么希望露丝能到我家里,和我的家人们谈谈,但除了妹妹之外,家人们绝对没听过露丝这个名字。露丝是那种上体育课大家挑选队友时,倒数第二个才被选中的女孩。上排球课时,每当球传向她,她只会站在原地发抖,任凭球掉在她身旁,队友和体育老师看了只好拼命忍住不作声。


妈妈坐在门厅的直背椅上,静静地看着爸爸进进出出。爸爸精神紧张地忙里忙外,一刻也不放松地盯着妈妈、小弟和妹妹的行踪。与此同时,露丝从心里确定她在停车场看到的“鬼影”是我,她也悄悄做了些事情。


她把以前的纪念册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用她妈妈做刺绣的剪刀剪下我在课堂上、化学社以及参加其他课外活动的照片。我看着她越陷越深,真替她担心。


圣诞节前一星期,她在学校走廊上看到了一件事情。


她看到我的朋友克莱丽莎和布莱恩·尼尔逊。布莱恩有个让女孩子看了目不转睛的厚实肩膀,但他的脸让我想起装满稻草的粗麻布袋,因此我叫他“稻草人”。他戴了一顶松垮垮的嬉皮帽,在学生抽烟室抽着手卷的香烟。克莱丽莎喜欢用天蓝色的眼影,妈妈看了颇不以为然,但正因如此,我相当欣赏克莱丽莎,她能做那些我爸妈不允许我做的事,比方说,挑染一头长发,穿流行的厚底鞋,放学之后抽烟。


露丝走向他们,他们却没看到她,她抱了一大摞从社会学老师卡普兰太太那里借来的书,都是些早期的女性主义论述,她把书脊面向自己,这样大家便看不出她抱的是哪些书。露丝的爸爸是个建筑商,他做了两条弹性极强的书带作为礼物送给女儿,露丝把带子绕在怀中的书上,准备利用假期读完这些女性主义论述。


一股淡淡的臭鼬味


克莱丽莎和布莱恩正在格格地笑,他把手伸到她的衬衫里,他手伸得越高,她笑得越厉害。但她不停地扭动,后退,借此叫他不要太过分。露丝大多时候都是冷眼旁观,此时也不例外,她本来打算和往常一样低下头,目光移向他处,假装没看到什么地走开,但大家都知道克莱丽莎是我的朋友,所以她决定站在一旁观看。


“亲爱的,别这样,”布莱恩说,“爱我一点点嘛,一次就好。”


我看到露丝一脸厌恶地噘着嘴,我在天堂也做出同样的表情。


“布莱恩,不行,不能在这里。”


“那么,我们到玉米地里吧?”他压低声音说。


克莱丽莎紧张地傻笑,但仍轻轻地用鼻子爱抚布莱恩的颈背。这次她还是说不行。


在这之后,有人撬开了克莱丽莎的寄物柜。


笔记本、胡乱塞在柜子里的照片、布莱恩背着克莱丽莎藏在她柜子里的大麻,全都不见了。


露丝从未体验过吸了大麻神魂颠倒的滋味,当天晚上,她拿了她妈妈细长的褐色“摩尔100”淡烟,掏光里面的烟草,把大麻塞进去。她拿着手电筒坐在工具间里,边看我的照片边抽大麻,她抽得很凶,连学校的瘾君子也抽不了那么多。


康纳斯太太站在厨房的窗子旁边洗盘子,她闻到工具间传来阵阵烟味。


“我想露丝在学校里交了几个朋友。”她对她先生说,康纳斯先生喝着咖啡,坐在那里看晚报,工作了一天之后,他累得没精神多想。


“很好。”他说。


“我们女儿或许还有点希望。”


“她向来都很好。”他说。


当晚稍后,露丝摇摇晃晃地走进厨房,她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待得太久,再加上抽了八支卷了大麻的香烟,眼前几乎一片模糊。她妈妈微笑地看着她走进来,和颜悦色地告诉她餐桌上有个蓝莓派。过了好几天,把心思不再放在我身上之后,她才逐渐清醒过来,也才知道自己在神魂颠倒的情况下,居然一口气吃完整个蓝莓派。


我的天堂里经常充满一股淡淡的臭鼬味,我在人间就喜欢这种味道。臭鼬味袭来时,入鼻的不但是一股呛人的臭气,我还可以感受到气味的力量。臭鼬受到惊吓才会发出这股强烈、弥久的臭气,隐约之中仿佛混杂着恐惧与御敌的力量。弗妮的天堂里充满了纯净的头等烟草味,哈莉的天堂闻起来则像金橘。


我日夜坐在广场的阳台上观看,我看到克莱丽莎逐渐把我抛在脑后,在布莱恩身上寻求慰藉;我看到露丝在家政教室附近的角落或是餐厅外面靠近护理教室的一角,目不转睛地盯着克莱丽莎。刚发现自己能够随心所欲地看到学校发生的大小事情时,我像喝醉酒般地着了迷,我看到橄榄球助理教练偷偷地送巧克力给已婚的自然老师,也看到拉拉队队员使尽全力想引起某个坏学生的注意,这个学生不知道犯了几次校规,也不知道被几个学校开除,次数多到他自己都记不得。我还看到美术老师和他的女朋友在暖气间***,也注意到校长对橄榄球助理教练投以欣赏的眼光,我的结论是这个橄榄球助理教练是全校最阳刚的人物,但我实在不喜欢他方正的下巴。


每晚走回复式公寓的路上,沿途会经过一排老式的街灯,我曾在舞台剧《我们的小镇》里看过这样的街灯,铁铸的灯杆顶端弯成一道弧形,上面悬挂着圆形灯泡。和家人一起看戏时,我觉得圆圆的灯泡像是一个发光的又大又沉的草莓,所以印象深刻。在天堂的街道上,我故意走到街灯的影子下,这样一来,我的影子好像刺破了一个个发光的大草莓,这是我回家途中常玩的游戏。


一天晚上,看完露丝在做什么之后,我像往常一样踩着街灯的影子回家,半路上碰到了弗妮,广场上四顾无人,前方刮起一阵旋风,落叶随风旋转,缓缓上扬。我停下来看着她,目光停驻在她眼角和嘴边的笑纹上。


“你为什么发抖?”弗妮问道。


虽然天气阴冷,我却不能说自己因为天气冷才发抖。


“我实在没办法不想妈妈。”我说。


弗妮微笑地拉着我的左手,把我的手放在她双手之间。


我想轻吻她的面颊或是让她抱抱我,但我什么也没做,反而看着她慢慢离去。


弗妮蓝色的衣裙离我越来越远,我知道她不是我妈妈,我不能玩这种假装的游戏。


我转身走回广场上的阳台,濡湿的空气沿着我的大腿蔓延到手臂,无声无息、轻轻柔柔地沾上发根。我想到晨间的蜘蛛网,网上沾满了有如珠宝般的露珠,以前我却不假思索,轻轻一挥就毁了它。


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


十一岁生日的早上,我一大早就起床,大家都还没起来,最起码我是这么想。我偷偷摸摸地走下楼,朝饭厅看了又看,我猜爸妈把礼物放在饭厅,但饭厅里却没有任何像是礼物的东西,餐桌上还是像昨晚一样空空的。但我一转身就看到客厅里妈妈的桌上摆了一样东西,妈妈的桌子相当别致,桌面永远一干二净,我们管它叫“付账单的桌子”。桌上有一沓包装纸,中间摆了一个还没有包好的相机,我一直想要一部相机,我已经苦苦哀求了好久,几乎认定爸妈绝不会买给我。我走到桌前仔细瞧瞧,那是一部傻瓜照相机,旁边还摆着三卷胶卷和一个四角闪光灯。这是我第一部相机,有了它,我就可以实现成为野生动物摄影师的梦想。


我四下观望,没看到半个人,隔着半张半掩的百叶窗,我看到葛蕾丝·塔金。(妈妈喜欢把百叶窗拉得半张半掩,她说这样房子看起来比较美观,但又和外界保持一定距离。)葛蕾丝住在街尾,在一所私立学校上课,我看到她脚踝上绑了东西在街上走来走去,我立刻装上底片偷偷地跟踪,一面想象自己长大后追踪野象和犀牛的模样,我现在躲在百叶窗和窗户后面,长大以后说不定藏身在高高的芦丛之间。我用没有拿相机的那只手拉高睡衣的下摆,静悄悄地、甚至可以说是鬼鬼祟祟地跟着葛蕾丝移动,我走过家里的客厅,前门,一直跟到房子另一边的小屋,我看着她越走越远,忽然想到我若跑到后院,就没有东西阻碍视线了。


因此,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后,却发现已经有人打开了通往后院的小门。


一看到妈妈,我马上忘了葛蕾丝。我从没见过妈妈坐得这么直,神情显得这么恍惚,她面向后院,坐在走廊外的一把铝质折叠椅上,手上拿了一个小碟子,碟子上是一杯她常喝的咖啡。那天早晨妈妈还没涂口红,所以咖啡杯缘没有口红印,或许她晚一点才会涂口红吧。但她为了谁上妆呢?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为了爸爸?还是我们?


“假日”坐在喂小鸟的水盆旁快乐地喘气,它专注地看着妈妈,没有注意到我。妈妈直视前方,目光似乎延伸到无边无际的未来。在那一刻,她不像我的妈妈,像一个和我没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我从未看过妈妈露出这副神情,她脸上的肌肤白皙,没有化妆依然柔嫩粉润,睫毛与双眼颇具整体美。妈妈在酒柜里藏了一些裹着巧克力的樱桃,这是她的私家珍藏,爸爸想吃樱桃时,总是缠着妈妈,叫她“海眼姑娘”,此时我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妈妈,我本来以为这是因为妈妈的眼睛是蓝色的,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因为妈妈的眼神深邃,有如神秘莫测的大海,令我看了有点害怕。我灵机一动,没有多想为什么,只是直觉地想这么做:我要在“假日”看到我,闻到我的气味之前,趁着草地上还沾满了晨间露水,妈妈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时候,赶快拿起我的新照相机,捕捉住这一刻。


柯达公司把照片装在一个厚重的大信封里寄回来,我一看到照片就分辨出不同,在所有照片中,只有在第一张照片里,妈妈才是艾比盖尔。她完全不知道我在拍照,照片捕捉到最真实的时刻;我一按下快门,快门声吓了她一跳,自此她又变回过生日女孩的妈妈,快乐小狗的主人,好好先生的太太,另一个女孩和可爱的男孩的母亲,伺弄花草的女主人和笑容满面的邻居。妈妈的眼睛有如汪洋,里面埋藏着说不尽的失落,我以为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她,但我只有在那一天才想到这个问题。我在世时就看过这么一次,之后就忘了妈妈内心深处的艾比盖尔;我只想看到我所熟悉的妈妈,永远在她的保护之下,因此,我也没再多想。


我在天堂的阳台上想着那张照片和妈妈,琳茜则半夜悄悄走出房门。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我知道她想去我房间,也知道她不费什么力气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保持原状;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间;那天早上换上黄色喇叭裤之前想穿的一套衣服,也还原样摊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摸床上被我气愤之下揉成一团的蓝色裙子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质地、橘红色和绿色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放在床上,细细地抚平皱褶。背心实在不好看,但却又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感觉得到她的思绪。


琳茜的手指轻轻划过我床头柜上的金色托盘,盘里放了各种不同的徽章,我最喜欢一个上面写着“痴傻子谈爱”的粉红色徽章,我在学校停车场捡到它,向妈妈保证不戴它。我在托盘里摆了很多徽章,还把一些徽章别在爸爸母校印第安纳大学的巨幅旗帜上。我以为琳茜想拿一两枚徽章戴戴,但她没有,甚至连看都没仔细看,她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抚过托盘上的每样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托盘下有个东西露出白色的一角,她仔细地把它拉出来。


托盘下压的是那张照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张嘴结舌地坐到地上,手上仍握着照片。她好像被困在脱了支柱的帐篷中,全身上下被绳索团团围住,几乎喘不过气来。直到拍照的那天早晨,我才看到妈妈陌生的一面;琳茜和当时的我一样,也从未看过妈妈这一面。她看过这卷底片中的其他照片,照片中妈妈一脸倦容,但依然面带微笑;照片中妈妈和“假日”站在门前的茱萸树下,阳光透过树梢落在她的睡袍上,洒下点点光影。但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妈妈有她神秘、我们都不知道的一面,只有我看到这一面,我不愿与其他人分享。


我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


我第一次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那天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巴克利在睡觉,妈妈带琳茜去看牙医。那星期家里每个人都同意要努力照常过日子,爸爸给自己指派了一项任务,他要把楼上的客房整理干净,爸爸向来把这里当书房。


祖父曾教爸爸在空玻璃瓶里建造帆船,妈妈、妹妹和小弟觉得特乏味,我却十分着迷,爸爸的书房里到处都是装了帆船的玻璃瓶。


爸爸在查兹·福特保险公司上班,成天和数字为伍,晚上下班之后,他喜欢南北战争之类的书籍或是建造帆船放松一下。每当准备扬帆时,他总是大声叫我过去帮忙。此时船只已紧紧地黏在玻璃瓶底部,我跑进书房,爸爸叫我把门带上,通常我一关上门,妈妈就摇铃叫大家吃饭,妈妈对那些她没有参与的事情,似乎特别有第六感,但如果妈妈的第六感失灵,没有叫我们下去吃饭,我的任务就是为爸爸扶着玻璃瓶。


“扶直,”爸爸说,“你是我的大副。”


瓶口留了一条棉线,爸爸轻轻一拉,哇!船帆缓缓升上桅杆,我们大功告成。我每次都想拍手庆祝,但我扶着玻璃瓶,空不出手来鼓掌。接下来,爸爸用蜡烛烧热拉直的衣架,把衣架伸到玻璃瓶里,很快地把瓶里的棉线头烧掉。他必须非常小心,稍有不慎,瓶里小小的纸帆会起火,甚至轰的一声,把我手上握的玻璃瓶烧成大火球。


爸爸后来做了一个木架取代我,琳茜和巴克利不像我一样喜欢帆船。爸爸用尽招数想引起他们的兴趣,试了几次之后,爸爸放弃了,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除去我和爸爸,对我们家其他人而言,每只玻璃瓶里的帆船看起来都一样。


那天爸爸一边整理房间,一边和我说话。


“苏茜,我的宝贝,我的小水手女孩,”他说,“你总是喜欢这些比较小的帆船。”


我看着爸爸从书架上取下玻璃瓶,将它们在书桌上排成一列,然后拿妈妈一件撕成布条的旧衬衫擦拭书架。书桌下摆了一排排的空瓶,我们收集了这些瓶子,准备建造更多船只。壁橱里还摆了更多的瓶装帆船,有些是爸爸和祖父一起做的,有些是爸爸独立完成的,有些则是我们父女俩合作的结晶。有些船只保存得很好,只有船帆稍微泛黄;有些船只过了这些年船身已经歪斜,甚至倒下。书架上还有一个我出事前一星期,在我手中忽然起火的玻璃瓶。


他最先把这个瓶子摔得稀烂。


我心中一阵抽痛。他转头看看其他玻璃瓶,瓶瓶标示着年岁记忆,瓶瓶可见扶持瓶口的手:他过世父亲的手,他死去女儿的手。我看着爸爸砸烂剩下的玻璃瓶,他一面喃喃说着苏茜死了,一面把玻璃瓶砸向墙壁和木头椅子。砸完之后,爸爸站在客房兼书房里,四周都是绿色的玻璃碎片。所有的玻璃瓶都被摔在地上,船帆和船只的碎片散见于破碎的玻璃间,爸爸呆呆地站在一片狼籍之中,此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在爸爸面前现身,每片玻璃、每个闪闪发光的碎片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脸。爸爸低头观望,目光搜寻房间的每个角落。太不可思议了!但过了一秒钟,我就不见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放声大笑,笑声发自丹田,有如野狼的哭嚎。他笑得用力又大声,在天堂的我听了全身发抖。


他走出书房,走过两个房间,来到我的卧房。楼上的走道很窄,我的房门和其他房门一样小巧单薄,一拳就可以轻易地击穿房门。他原本打算把我梳妆台的镜子砸烂,撕下墙上的壁纸,但他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紧捏着床单,颓然地倒在我床边低声啜泣,淡紫色的床单被他捏得皱成一团。


“爸爸?”巴克利问道。弟弟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我房间的门把。


爸爸转头,但却遏止不了泪水,他抓着床单,慢慢地瘫倒在地上,然后他张开手臂,叫巴克利过来。通常他一叫,巴克利便会跑过来,但这次他叫了两声,小弟才奔向爸爸怀里。


爸爸把小弟包在床单里,床单还留着我的味道。他记得我求他,允许我把房间漆成紫色,也记得他帮我把过期的《国家地理杂志》移到书柜下排(我当时已立志钻研野生动物摄影术)。他还记得我曾是家中惟一的小孩,只是过了不久之后,琳茜就出生了。


“我的小人儿,你对我来说是多么特别啊。”爸爸紧抱着巴克利说。


巴克利抽出身,目不转睛地看着爸爸满是皱纹的脸,看着他依然泪迹闪闪的眼角,巴克利一脸严肃地点点头,亲吻爸爸的脸颊,童稚的脸上充满保护的神情。孩子疼爱大人,这样的童稚之情是如此圣洁,连天堂里的人也做不到。


爸爸把床单围在巴克利的肩上。他记得我有时睡到一半,从高高的四柱床上跌到小地毯上,却不会醒来。他坐在书房的绿色椅子上看书,被我摔下床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快跑到我房间看看怎么回事。他喜欢看我熟睡的模样,即使做了噩梦,甚至摔到硬邦邦的木板地上,我依然呼呼大睡。在这样的时刻,他相信孩子们将来一定会当上总统、国王、艺术家、医生,或是野生动物摄影师,孩子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我过世前几个月,爸爸看着我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只是这次我床上多了巴克利,巴克利穿着睡衣,抱着小熊,背对着我窝成一团,半睡半醒地吸大拇指。爸爸当时第一次有种奇怪的感觉,他想到做父亲的不可能长生不老,忽然觉得有点难过。但他又想到他有三个小孩,这个数目让他稍微放心一点,他想将来不管自己或是孩子的妈出了什么事,三姐弟总还会彼此关照。这么看来,由他开始的家系会绵延不断地持续下去,就算他一头倒下,沙蒙家依然像强韧的钢丝一样断不掉。


他在小儿子身上找寻女儿的身影。他在内心大声告诉自己:把爱留给生者吧。但我飘忽而逝的影像却像绳索一般,不停地把他往后拉,拉,拉。他看着怀中的小男孩,“你是谁?”他喃喃问道,“你从哪里来?”


我看着爸爸和小弟,心想事实和我们在学校学的差距真大。学校里大家说生死之间界线分明,事实上,生者与死者之间有时似乎朦朦胧胧,难分难解。


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


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妈妈忙着打电话找我,爸爸则在附近挨家挨户探寻。


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玉米地里的地洞,提着装有尸块的布袋离开现场。他经过距我家两栋房子的地方,爸爸正站着和塔金夫妇说话,他继续往前走,小心翼翼地穿过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欧垂尔家的黄杨树和史泰德家的黄菊树几乎碰在一起,哈维先生穿过浓密的树叶,所经之处留下了我的气味。凭着这股味道,吉伯特家的小狗才找得到我的臂肘。但过了三天之后,雪水与冰霜冲淡了我的味道,连训练有素的警犬也找不出踪迹。哈维先生带着我的尸块回到家中,他进门,洗脸洗手,我已经在房子里等着他。


这栋房子易手之后,新房主一直抱怨车库地上的污点。房屋中介带着有意购屋的客户看房子时,总是告诉买主那是车子的油垢,其实那是我的血迹,血迹渗过哈维先生提着的布袋,滴落在车库的水泥地上,首次向大家揭露我的下落。


你八成已经猜到我不是哈维先生手下的第一个牺牲品,我却是过了一阵子才领悟到这一点。他知道把我的尸体移出玉米地,也知道先看气象,选择雨雪转强之际下手,这样雨雪才会冲刷掉警方找寻的证据。但他不像警方以为的那么小心,比方说,他忘了把我的臂肘装进布袋,除此之外,他拿了一个布袋装血淋淋的尸块,如果当时有人看到他提着布袋,走在狭窄的树篱之间,任何人都会觉得很奇怪,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的树篱距离非常近,连喜欢躲在这里的小孩都觉得有点窄,更别说是个大人。


他走进浴室洗个热水澡。郊区房子的浴室都大同小异,琳茜、巴克利和我共用的浴室和哈维家的浴室也差不多。他洗得很慢,一点都不着急,内心异常平静。他没开浴室的灯,黑暗中热水冲去了我的气息,他突然间又想起了我。他的耳际浮起我沉闷的叫喊声,死亡的哀鸣真是动听;他也想到我如同婴儿般、从未受过阳光暴晒的细白肌肤,他的刀锋轻轻带过,划下完美的一刀,想到这里,他在热水里全身颤抖,阵阵喜悦让他的手臂和大腿起了鸡皮疙瘩。他把我装在一个上蜡的布袋里,里面还有地洞架子上的刮胡膏、剃刀、诗集和血迹斑斑的凶刀。刮胡膏等东西和我的膝盖、手指、脚趾混在一起,他提醒自己要在血迹变黏之前,把剃刀等东西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诗集和凶刀取出来。


各种不同的小狗出现在晚祷时刻,有些小狗一闻到感兴趣的味道就抬头张望,这样的小狗最讨我欢心。有时候味道分明,有时则很难马上分辨出来,有时它们会清楚地辨出那是什么:“一块浇汁牛排。”小狗一定循着味道追踪,直到找到东西才停下来,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办。狗儿就是这样:它们不会因为味道不好,或是目标太危险而放弃,它们不断搜寻,一心只想知道东西在哪里。我也是如此。


哈维先生把装有我的尸块的橘色布袋放进车里,开车去离家八英里的落水洞。直到最近为止,这一带向来人迹罕至,堆满了铁路车轨和附近一家修车厂的杂物。每逢十二月,一些电台便不停地重复播放圣诞音乐,哈维先生转到这个电台,在他那部巨大的厢型车里一边吹口哨、一面为自己庆贺。他觉得心满意足,好像享用了苹果派、奶酪汉堡、冰淇淋、咖啡之后一样高兴。他作案越来越得心应手,技巧也越来越纯熟,每次都出新招,连他自己也料想不到,每次犯案都像送给自己一个令人惊喜的礼物。


车内空气冷冽而稀薄,我看到他呼出的热气,真想压压自己已如石头般冷硬的肺部。


他抄近路穿过两个新工业区的狭小车道,厢型车摇摇晃晃地前进,忽然碰到一个大坑。装了尸块的布袋在后座的一个保险箱里,保险箱受到震动,猛力地撞向车子后轮内侧,剐下了一块塑料皮。“可恶。”哈维先生诅咒了一声,但很快又开始吹口哨,没有把车子停下来。


我记得曾和爸爸、巴克利来过这里,爸爸开车,我和巴克利坐在后座,两个人合系一条安全带,巴克利紧紧地挤在我身旁,我们三人偷偷摸摸地从家里开车出来兜风。


爸爸先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电冰箱怎样变没了。


“地球会把冰箱吞下去的。”爸爸边说边戴上帽子和我垂涎已久的皮手套,我知道大人都戴皮手套,小孩才戴连指手套,我想要副皮手套已经想了好久。(一九七三年的圣诞节,妈妈买了一副皮手套给我当圣诞礼物,后来琳茜接受了这份礼物,但她知道手套原本是给我的。有一天从学校回家途中,她把手套留在玉米地边。琳茜总是带东西给我,她向来都是如此。)


“地球有嘴巴吗?”巴克利问道。


“有啊,地球有张大圆嘴,但是没有嘴唇。”爸爸说。


“杰克,”妈妈笑着说,“别闹了,你知道我看到什么?这个孩子在院子里对着金鱼草自言自语呢。”


“我要去。”我说。爸爸曾告诉我附近有个废弃的矿坑,矿坑崩落之后形成一个落水洞,我才管不了这么多呢,我和所有小孩一样都想看看地球怎么吞东西。


把我的尸体带往落水洞


因此,当我看着哈维先生把我的尸体带往落水洞时,我不得不承认他很聪明。他把布袋放在金属保险箱里,我的遗骸被金属团团包围。


开到落水洞时已经很晚了,哈维先生把保险箱留在车里,直接走到斐纳更家。斐纳更夫


妇住在落水洞附近,这里的地属于他们,所以把旧家电丢到落水洞的人都必须付费,斐纳更夫妇就以此维生。


哈维先生敲敲白色小屋的门,一个女人打开门,屋里飘来迷迭香与羊肉的香味,香味飘上我的天堂,哈维先生也闻到了味道,他从门口看到有个男人站在厨房里。


“先生,您好,”斐纳更太太说,“有东西要丢吗?”


“是的,东西在我车子后面。”哈维先生回答,他已经准备好一张二十美元的纸钞。


“你车里装了什么?一具尸体吗?”斐纳更太太开玩笑说。


她绝对想不到谋杀这回事。她家虽小,却很温暖,丈夫不用出去工作,所以家里的东西随时有人修。她丈夫对她很好,儿子也很听话,小孩年纪还小,依然以为母亲就是全世界。


哈维先生笑了笑。我看着他露出笑容,一刻也不愿移开我的眼光。


“车里是我父亲的旧保险箱,我终于把它载到这里喽。”他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把它丢掉,家里早就没有人记得保险箱的号码了。”


“保险箱里有东西吗?”她问道。


“只长了一些霉菌吧。”


“好吧,请把保险箱搬过来。你需要帮忙吗?”


“太好了。”他说。


接下来的几年,斐纳更夫妇陆续在报上读到我的消息:少女失踪,疑似遭到谋杀;邻家小狗拾获失踪少女的臂肘;十四岁少女在斯托弗兹玉米地遭到杀害;其他少女请严加戒备;市政府同意重划高中附近区域;被害少女之妹琳茜·沙蒙代表全体学生致词。他们绝对想不到那天晚上,一个孤独的中年男人付了二十美元,请他们丢掉的灰色保险箱里,装着报上这个女孩的尸体。


走回车子的路上,哈维先生把手插进口袋,口袋里装着我的银手镯。他不记得何时退下我手腕上的银镯子,也不记得什么时候把镯子放进新换上的长裤口袋里。


他摸摸镯子,肉乎乎的食指轻抚平滑的宾州石、芭蕾舞鞋、迷你顶针的小洞,以及小自行车上转动的车轮。他开车径直上了202号公路,开了一段之后停在路肩,开始吃早先准备的肝泥香肠三明治,吃完之后继续开到城镇南边,一片正在施工的工业区。那个时代郊区通常没有警卫,工地四下无人,他把车停在一个流动厕所旁边,万一真的有人看到他,他就可以假装上厕所。


事发之后,我每想到哈维先生,此时的情景总是浮上心头。他在泥泞的坑洞间走来走去,巨大的挖土机静静地停在工地上,庞大的机器在黑暗中显得更可怕。哈维先生四处走动,几乎在挖土机之间迷失了方向。


我出事后那天晚上,夜空一片黑蓝,他站在空旷的工地里,四周景物看得一清二楚。我特意站在他旁边,我要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要跟着去他想去的地方。雪停了,刮起了朔风,他根据盖房子的直觉,走到一个他觉得会是人造湖的地方。他站在那里,再一次摸我的银手镯,他喜欢爸爸帮我刻上了名字的宾州石,我最喜欢的则是手镯上的小自行车。他扯下宾州石放进口袋里,然后把银手镯和手镯上剩下的小饰品丢进未来的人工湖。


圣诞节前两天,我看到哈维先生读一本有关非洲马里共和国的书。他读到当地班巴拉人用布料和绳索盖房子,读着读着,他心中忽然浮现一个念头:他要像在玉米地中挖建地洞一样再做些新的尝试,这次他要盖一座书中写到的帐篷。打定主意之后他就出去买了一些基本建材,准备花几小时在后院里搭一座帐篷。


摔破所有摆了船只的玻璃瓶之后,爸爸看到哈维先生站在后院。


外面相当冷,但哈维先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衬衫。他那年刚满三十六岁,那一阵子他试着戴硬式隐形眼镜,眼睛经常充满血丝,包括爸爸在内的许多邻居,都觉得哈维先生八成是酒喝多了。


“这是什么?”爸爸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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