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丽斯·西伯德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00
|本章字节:37802字
我过世满周年的那一天
我过世满周年的那一天,辛格博士打电话说他不回家吃晚饭。不管怎样,卢安娜依然照常做运动。冬天的房间里总是有个角落最暖和,她坐在这里的地毯上舒展筋骨。丈夫又不回家吃晚饭的事在她脑子里不断纠缠盘绕,但她放任自己的思绪,反正运动做累了,她自然会把他抛在脑后。她坐在地上,身体前倾,朝着脚指头的方向伸长手臂,专心做着运动,脑中逐渐一片空白。她弯腰、起身,随着感受到肌肉微微疼痛带来的轻松愉快,她暂时忘记了一切。
餐厅的落地窗几乎碰到地面,窗户和地面之间只有一道细长的金属踢脚板,供排送暖气,因为不喜欢受到暖气声音的干扰,卢安娜经常把暖气关掉。从餐厅里可以看到外面的樱桃树,树叶和花朵早已凋零,挂在树枝上的喂鸟架空空荡荡,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她不停地伸展筋骨,直到身子暖和了才停下来。此时,她已忘了自己是谁,周围的一切也离她越来越远。她忘了她的年纪和儿子,但丈夫的身影却悄悄地潜回心头。
她有个预感,隐约知道先生为什么愈来愈晚归。他的迟归不是因为有了外遇或是碰上一个崇拜他的学生,而是他的雄心。多年之前,她也曾雄心勃勃,若不是因为受了伤,她也不会轻言放弃。
她听到外面传来一些声音,“假日”在两条街外大叫,吉伯特家的小狗闻声响应,雷在楼上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楼上传来前卫摇滚歌手杰思罗·塔尔的歌声,突如其来的乐声隔离了所有的杂音。
虽然她喜欢抽烟,但为了不让雷跟着学,她偶尔才偷偷抽两口,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身体也还算健康。邻居太太们都称赞她身材保持得很好,有些太太还问她介不介意和她们分享养颜之道,但她总认为大家不过是基于礼貌,想和她这个寂寞的外国邻居搭讪而已。此时她双腿盘坐,呼吸缓慢而深沉,却无法全然放松,忘掉一切。她一直想着丈夫成了一个工作狂,雷长大之后,她一个人该怎么办?这个念头悄悄地从脚底钻上来,沿着小腿、膝盖窝爬到大腿,继续向全身蔓延。
门铃响了。
卢安娜很高兴有人打断了她的思绪,虽然她平日做事有条不紊,很少半途停下来,但此刻她不管运动做到一半,一跃而起,拿起披在椅子上的一条披肩,匆匆围在腰际。雷在楼上放音乐放得震天响,她在乐声中走去开门,一时认为敲门的说不定是邻居。人家过来抱怨音乐声太响,她却穿着红色紧身裤,腰际围着大披肩来应门。
站在门口阶梯上的是露丝,手上抱着一个装食品的纸袋。
“嗨,”卢安娜说,“有什么事吗?”
“我来找雷。”
“请进。”
她们几乎扯着嗓门说话,才能压倒楼上的音乐声,露丝走进了前厅。
“请自己上楼吧。”卢安娜边喊边指着楼梯。
我看着卢安娜打量露丝宽松的工装裤、高领毛衣及带帽上衣。她在心中对自己说:嗯,说不定我可以从她开始,给自己找点事做。
露丝稍早跟着妈妈去超市,母女一起买菜时,她在纸盘、塑料叉匙之间看到一些蜡烛。
在学校里她就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回家之后她躺在床上看《铃声响》,然后帮她妈妈整理她爸爸所谓的工具室以及她自己所谓的“诗人小屋”,后来还陪妈妈一起买菜。但这些都不足以悼念我过世已经一周年,所以她决定做些特别的事情。
一看到蜡烛,她马上想到找雷一起行动,尽管所有迹象都显示他们不是男女朋友,但因为他们时常在铅球场见面,所以同学们仍然将他们凑成一对。露丝大可画她想画的裸女图,围上头巾,以摇滚女歌手简妮斯·乔普林为题写报告,或是大声抗议刮腿毛和腋毛是对女性的压迫,但在同学眼中,她仍是那个被人发现和一个怪男孩亲嘴的怪女孩。
没有人知道那只是一个实验,他们也没法告诉大家。雷只亲过我,而露丝还没亲过任何人,因此,他们一致同意亲吻对方,看看是什么感觉。
事后他们躺在教师停车场后面一棵枫树的落叶上,露丝对雷说:“我没什么感觉。”
“我也没什么感觉。”雷坦率地说。
“你吻苏茜时有感觉吗?”
“有。”
“什么感觉?”
“我觉得我想要得更多。那天晚上我在梦中又吻了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有同样感觉。”
“你想过和她发生关系吗?”
“我还没有想到那么远,”雷说,“现在我吻了你,感觉却不一样。”
“我们可以继续试试看,”露丝说,“只要你不告诉任何人,我愿意配合。”
“我以为你喜欢女孩子。”雷说。
“好,我们商量个办法,”露丝说,“你可以假装我是苏茜,我也假装自己是她。”
“你真是个怪人。”雷笑笑说。
“你是说你不想试试看喽?”露丝戏弄他说。
“别闹了,让我再看看你的素描吧。”
“或许我很怪,”露丝边说边从背包里拿出素描本,她从《花花公子》上临摹了许多裸女图,她对裸女的各个部位略作增删,还在被涂黑的敏感部位加上毛发,“但最起码我不会拿炭笔在女人的某个部位上乱涂。”
雷和露丝悄悄来到玉米地
露丝走进房里时,雷正随着音乐跳舞。雷近视,镜片相当厚,但因为他爸爸只肯花钱配最便宜、最坚固的镜框,所以他在学校尽量不戴眼镜,在家里则戴着。他穿着宽松、有污点的牛仔裤,身上的恤皱巴巴的,露丝猜他一定穿着恤睡觉,我知道确实是如此。
看到露丝抱着食品袋出现在门口,雷马上停了下来,他伸手摘下眼镜,但却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只好拿着眼镜对她挥挥手说:“嗨。”
“你能把音乐声调小一点吗?”露丝大喊。
“当然!”
音乐关掉之后,她的耳朵还隆隆作响了一会儿,在那短暂的一刻,她注意到雷闪烁的目光。
雷站在房间的另一头,和露丝之间隔着他的床,床上的被单乱七八糟地卷成一团,床边挂着一张我的肖像,是露丝凭记忆画的。
“你把它挂起来了。”露丝说。
“我觉得这幅画真的很棒。”雷说。
“只有你和我这么认为,其他人可不这么想。”
“我妈妈也觉得画得很不错。”
“她很感性哦,”露丝边说边放下纸袋,“难怪你这么奇怪。”
“袋子里是什么?”
“蜡烛,”露丝说,“我在超市买的,今天是十二月六日。”
“我知道。”
“我想我们说不定可以一起到玉米地里点几支蜡烛,跟她说再见。”
“你要向她道别几次?”
“我只不过随便想想,”露丝说,“我自己去好了。”
“不,”雷说,“我跟你一起去。”
露丝坐下来等雷换上衬衫。他转身背对着她,她看着他的背,心想他虽然瘦,但手臂上的肌肉发育得多么好,他的肤色和他妈妈一样,比自己的苍白的皮肤好看多了。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可以亲亲嘴。”露丝说。
他转过身微微一笑,他已经喜欢上这个“实验”,而且亲吻时也不再想着我,但他不能让露丝知道。
他喜欢她咒恨学校的模样,也喜欢她的聪颖。雷的父亲是个博士,露丝的爸爸则只会修补老房子,虽然她嘴里说博士又不是医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她依然相当羡慕,辛格家成排成柜的书籍更令她羡慕不已。
他走过来和她一起坐在床上。
“你把外衣脱下来吧。”
她脱下了外衣。
就这样,在我过世满一年的那天,雷紧贴着露丝,两人吻了起来。吻着吻着,露丝忽然停下来看着雷,“呸!”她说,“我还以为我会有点感觉呢!”
雷和露丝悄悄来到玉米地,两人都默不作声,雷握着露丝的手,她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俩一起到此悼念我,还是因为他喜欢她。她思绪一片混乱,往常的直觉已经不起作用了。
她忽然看到其他人,显然不是只有她想到我。霍尔和塞谬尔两兄弟手插在口袋里,背对着她站在玉米地里,露丝看到地上摆着黄色的水仙花。
“水仙花是你带来的吗?”露丝问塞谬尔。
“不是,”霍尔替弟弟回答,“我们来的时候就看到花了。”
史泰德太太从楼上儿子的房间探头看看,过了一会儿她披上外衣,朝玉米地走过去。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这不是她想判断的。
葛蕾丝·塔金在社区附近散步,她看到史泰德太太拿着一株一品红走出家门,她们站在街旁聊了一会儿,葛蕾丝说她得先回家,等一下再过去和大家会合。
葛蕾丝回家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她的男朋友,他住在这附近比较富裕一点的街区,另一个电话打到吉伯特家。吉伯特家的小狗最先发现证据,由此证实了我已遇害,即使事隔一年,他们一家对这件事依然难以忘怀。吉伯特夫妇上了年纪,两位老人家自己走到崎岖的玉米地里比较吃力,所以葛蕾丝主动要求陪他们一起去,吉伯特先生马上一口答应,他告诉葛蕾丝·塔金说,他们一定要去,去了他们才会安心,尤其是他的太太。他总是关注着他太太,借此掩饰自己的痛苦,但此时我却看得出他的悲伤。他们曾一度考虑把狗送给别人,但小狗带给他们夫妇太多快乐,他实在割舍不下。
哈维先生涉案的传言
雷时常帮吉伯特夫妇跑腿,吉伯特夫妇相当喜欢他,也觉得大家错怪了他。吉伯特先生不确定雷知不知道大家要去玉米地,所以他打电话到辛格家,卢安娜说她儿子八成已经去了,她自己稍后也会过去。
琳茜站在窗边往外看,她看到葛蕾丝·塔金挽着吉伯特太太,葛蕾丝的男友搀扶着吉伯特先生,四个人一起穿过欧垂尔家的草坪。
“妈,玉米地里有些情况。”她说。
妈妈正在看莫里哀的,她大学时曾认真莫里哀的作品,但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碰他的。她身旁摆了一摞萨特、柯莱特、普鲁斯特、福楼拜的,大学时就是因为这些,大家才认为她思想前卫。最近她把这些书从卧室的书架上搬下来,她许诺自己今年要把这些书重读一遍。
“我没兴趣,”她对琳茜说,“但我相信你爸爸回来之后,一定会想过去看看。你为什么不上楼陪你弟弟玩呢?”
琳茜这段时间一直很听话,不管妈妈说什么,琳茜都百依百顺。她相信妈妈冷漠的外表下一定有着一些不愿言说的感觉,因此,她决定留下来陪妈妈。她坐在妈妈旁边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邻居。
晚来的人颇具先见之明带来了蜡烛,到了夜幕低垂之际,蜡烛照亮了整个玉米地,每个我认识的人或是从小学到初中坐在我旁边的同学似乎都在那里。伯特先生准备好第二天的年度动物解剖实验,从学校走出来时,看到玉米地里有些动静,他慢慢地走过去看看,知道大家为什么聚集在这里后,他马上回学校打了几个电话。我的死让学校一位秘书非常难过,此时她和她儿子一起来到玉米地,还有一些老师没有参加学校主办的悼念仪式,现在他们也加入了这个自发的行列。
哈维先生涉案的传言已在感恩节晚上传遍整个社区,邻居们莫不议论纷纷。到了次日中午,这件事已成为附近惟一的话题。真有这种可能吗?那个不爱说话、举止有点奇怪的人可能谋杀苏茜·沙蒙?但没有人敢到我家询问细节。过去一星期以来,我家朋友的表兄弟或是帮我家割草的男孩们的父亲都成了众人追问的对象,在上一星期内任何可能知道警方侦查进展的人更是广受奉承。大家聚集在玉米地中不只是为了悼念我,也是借此彼此安慰。一个杀人犯居然和大伙住在同一个社区里,与大伙在街上擦肩而过,他向他们的女儿们买女童子军饼干,还向他们的儿子订杂志,想来真令人后怕。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玉米地中,我在天堂看了浑身发热。大家点燃蜡烛,欧垂尔先生依稀记得当年在爱尔兰的祖父唱过的一首类似挽歌的民谣,他带头轻轻哼唱,邻居们刚开始觉得不自在,但学校的秘书随即跟着唱起来,欧垂尔先生的男高音中多了她不甚悠扬的歌声。卢安娜僵硬地站在外围,离儿子很远,她刚要出门就接到丈夫电话,辛格博士说他今晚要睡在办公室,不回家过夜,但社区里其他人家的父亲一下班就把车停在车道上,跟着邻居来到这里。他们怎么才能一面赚钱养家,一面确保孩子不会出事呢?社区里做父亲的都知道不可能,无论他们立下多少规矩,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依然可能发生在他们的孩子身上。
没有人打电话到我家,大家都不想打扰我的家人。我家的柴堆、烟囱、车道和篱笆就像雨后气温骤降的树木一样,覆盖了一层透明的冰霜,令人难以穿透。虽然我家看起来和街上其他人家没什么不同,但毕竟还是不一样。大门背后,“谋杀”二字将门面染得血红,没有人能想象屋里发生了什么事。
夕阳西下,天际逐渐染上一层玫瑰花似的粉彩。此时,琳茜终于明白大家为什么聚集在玉米地里,妈妈的眼睛则始终没有离开书本。
“他们在田里悼念苏茜,”琳茜说,“你听。”她推开窗户,迎面吹来一阵十二月的寒风,远处飘来阵阵歌声。
妈妈勉强打起精神说:“我们已经举办过悼念仪式了,我觉得算是了结了。”
“什么了结了?”
妈妈的双臂搭在沙发扶手上,身体微微前倾,灯光照不到她的脸,琳茜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我不相信她在那里等我们,我也不认为点点蜡烛或是做些诸如此类的事情就能缅怀苏茜,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来纪念她。”
“例如什么?”琳茜说,她双腿交叉坐在妈妈面前的地毯上,妈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莫里哀的,用手指按住刚读到的那一页。
“我不想只当个母亲。”
琳茜觉得她理解妈妈的话,她也不想只当个女孩。
妈妈把莫里哀的放回咖啡桌上,她再往前靠,身子一低坐到地毯上。我看了非常吃惊,妈妈从不坐在地上,她一向坐在付账单的书桌前,有靠背的扶手椅上或是和“假日”一起缩在沙发的一角。
她握住琳茜的手。
“你打算离开我们吗?”琳茜问道。
妈妈不停地颤抖,答案了然于心,但她怎么说得出口呢?她只好撒谎:“我答应绝不离开你们。”
她真想重回无忧无虑的青春时代
她真想重回无忧无虑的青春时代。她想再回到瓷器礼品店工作,拿着被自己打破的韦奇伍德杯子躲开经理。她梦想像西蒙·波伏瓦和萨特一样住在巴黎。她想起第一次碰到杰克的情景,那天下班之后,她想到这个傻乎乎的男孩就忍不住大笑。他虽然讨厌别人抽烟,但长得倒是蛮可爱的,她告诉他巴黎的咖啡馆总是烟雾弥漫,他听了似乎相当动心。夏季接近尾声时,有次她请他到家里坐坐,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她是处女,他是童男。完事之后她拿出一支香烟,他开玩笑说他也要一支,她递给他一个断了把手的蓝色磁杯当烟灰缸,这只磁杯就是被她在礼品店打破的那个杯子,她把杯子藏在大衣里偷偷拿回家,她生动地描述整个过程,讲得天花乱坠。
“靠过来一点,小宝贝。”妈妈说,琳茜乖乖地把背贴在妈妈胸前,妈妈抱着她在地毯上轻轻摇晃,姿态显得有些别扭。“琳茜,你表现得真好,有了你,你爸爸才活得下来。”话音刚落,她们就听到爸爸的车子驶进车道。
琳茜倚在妈妈怀里,妈妈则想着卢安娜站在后院抽烟的模样。登喜路香烟香甜的气味消失在马路尽头,妈妈的思绪也跟着飘向远方。她结识爸爸之前交的最后一个男朋友喜欢抽一种法国烟,她觉得这人装腔作势,他总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派头,让她也跟着摆出严肃的样子。
“妈,你看到蜡烛了吗?”琳茜凝视着窗外问道。
“去接你爸爸吧。”妈妈说。
琳茜到门口迎接爸爸,爸爸正把大衣和钥匙挂起来,他说他们会去,他们当然一定要去。
“爸爸!”小弟在二楼大叫,爸爸和琳茜走上二楼找他。
“你决定吧。”爸爸对琳茜说,巴克利兴奋地绕着爸爸跑来跑去。
“我不想再护着他了,”琳茜说,“我们不应该再瞒着他,这样太做作了。苏茜已经死了,他知道的。”
小弟抬头看着琳茜。
“大家帮苏茜办了一个聚会,”琳茜说,“我和爸爸要带你去。”
“妈妈生病了吗?”巴克利问道。
琳茜不想对他撒谎,更何况,她觉得就某个方面而言,妈妈确实生病了。
“是的。”
琳茜说她先带巴克利到房间换衣服,然后到楼下和爸爸会合。
“你知道吗?我看到她了。”巴克利说,琳茜低下头来看着他。
“她过来和我说话,你在练球时,她还来陪我。”
琳茜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她一把抱起他,紧紧地把他抱在怀里,巴克利也时常这样拥抱“假日”。
“你好特别啊!”她对小弟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永远在你身旁。”
爸爸慢慢地走下楼,他的左手紧抓着木头扶手,直到走到一楼楼梯口才松手。
爸爸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妈妈拿起莫里哀的躲进餐厅,这样爸爸才看不到她。她站在餐厅的角落继续看书,远远地躲开家人。她听着大门开了又关,正如她的期待。
离我遇害不远之处,我的邻居、师长、亲朋好友和家人选了一个地方围成一个圆圈。爸爸、琳茜和巴克利一出门就听到歌声,爸爸一心只想飞向温暖的烛光,他巴不得我活在每个人的心中。我看着大家,心中忽然明白今晚每个人就此向我道别。许多小女孩一去不复返,我已成为其中之一。聚会结束,回家之后,大伙会让我安息在他们心中,像一封陈年信件一样,永远不会再打开它或是拿出来重读。我已向大家说了再见,我祝大家健康,也在冥冥之中为他们的好心祈福。祝福他们从今往后,只会在街上碰到老朋友,贵重的东西失而复得,陌生人从远处的窗边向他们微笑地挥挥手,可爱的孩童对着他们扮鬼脸。
露丝最先看到我的家人,她扯扯雷的衣袖悄悄说:“过去帮帮他。”雷在漫长的侦查工作的第一天曾见过我爸爸,他听了露丝的话,朝着爸爸走去。塞谬尔也走过来,他们像年轻的牧师一样,把我的家人带到人群中,众人让出一块地方给他们,四周越来越安静。
已经好几个月了,除了开车上下班,或是到后院坐坐之外,爸爸没有在外面走动,也没有和邻居打照面。此时,他一一巡视邻居的脸庞,终于明白我深受大家喜爱,连他不认识的人都关心我,他心中顿时充满温暖。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过去这些日子来,只有与巴克利父子相聚的短暂时刻——他的心头才有一丝暖意。
他看着欧垂尔先生说:“史坦,以前苏茜夏天经常站在窗前,听你在后院唱歌,她非常喜欢你的歌声,你能为我们唱首歌吗?”
用悼念死者的歌声来抚慰生者,尽管这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但此时,欧垂尔先生把爸爸的请求当成一种难得的恩惠。他引吭高歌,刚开始声音有点颤抖,但歌声很快变得清澈悠扬。
众人也跟着引吭高歌。
我记得爸爸所说的那些夏日,我常觉得怎么这么晚才天黑,也希望天黑之后会凉快一点。有时我站在前厅的窗户旁边,窗外飘来阵阵微风,欧垂尔家的歌声伴随着微风而来,我聆听欧垂尔先生大唱爱尔兰民谣,微风中带着一丝淡淡的泥土味,空气也逐渐变得潮湿,我知道这意味着快下大雷雨了。
这种时刻,家中显得难得的安静,琳茜坐在她房里的旧沙发上用功,爸爸在书房看书,妈妈在楼下做针线活或是清洗碗盘。
我喜欢换上长长的棉布睡袍,跑到屋子后面的阳台上,大滴的雨点落在屋顶上,微风从四面八方透过纱窗纱门飘进屋里,吹得睡袍紧贴在我身上。清新的空气带着一丝暖意,令人身心愉悦,天际划过一道闪电,雷声随之隆隆作响。
每当这时,妈妈便会走到阳台的纱门口,像往常一样警告说:“再不进来,你就会得重感冒。”妈妈说完并不催我进屋,而是安静地待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听着大雨倾盆而下,远处传来阵阵雷声,大地的气息扑面而来。
“你看起来什么都不怕。”有天晚上妈妈这样说。
我喜欢这些母女同心的时刻,我转身面对她,裹紧睡袍说:
“是的,我什么都不怕。”
瞬间快照
我用爸妈给我的照相机,趁家人不注意时拍了很多照片。数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都洗出来,他要求我把值得冲洗的底片选出来。我越照越着迷,到后来不得不在衣柜里摆了两个盒子装底片,一个标着“送出去洗”,另一个标着“暂时保留”,妈妈说我只在这件事上显得有条有理。
我好喜欢柯达自动相机所捕捉的时刻,相机的四角闪光灯一闪,拍照的那一刻便一去不回,惟一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照片。闪光灯刚用完时热得烫手,我把四角形的小闪光灯在两手间丢来丢去,直到完全冷却为止。灯泡里烧坏的钨丝变成点点蓝丝,有时薄薄的玻璃也被烧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机捕捉了宝贵的时刻,使时光停顿,得以永远保留。这些影像全是我的,谁也无法把它们从我手里夺走。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对爸爸说:
“你曾在大海里***吗?”
爸爸回答说:“没有。”
“我也没有,”妈妈说,“我们假装这里就是大海吧。明天我可能就走了,说不定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木屋。
同年夏天,琳茜、爸爸或是巴克利经常发现门口摆了一锅炖菜、一个蛋糕,有时是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这些东西的味道好坏不一,史泰德太太的炖菜令人难以下咽,吉伯特太太烤的蛋糕虽然太黏,但还不太难吃,卢安娜的苹果派最可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妈妈离开之后,爸爸经常整晚待在书房里,长夜漫漫,他反复南北战争时期玛丽·切斯纳特写给她丈夫的信,试图借此忘掉一切。他试图不去责怪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但事实上他做不到。只有一件事情让他脸上稍微露出笑容。
“卢安娜·辛格烤的苹果派真不赖。”他在笔记本上写道。
秋天的一个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来的电话。
“杰克,”外婆在电话里说,“我想搬过去和你们住。”
爸爸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犹豫却是尽在不言中。
“我想过去帮帮你和孩子们,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浪费的时间够多了。”
“妈,我们的生活才刚刚重新上了轨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但他知道他不能一直麻烦奈特的母亲照顾巴克利,妈妈已经离开四个月了,她的暂时离开,看来是永不回来了。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去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嗨,见鬼,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之后,爸爸才开始担心,他忽然想到:我们该让外婆睡哪里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在哪个房间。
所有可怕的细节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谬尔经常在社区中散步或者待在霍尔的修车厂,她从不涉足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大门口,客人一问怎么回事,他马上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臂肘。
到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车店的塞谬尔说声再见,在湿冷的冬雪中,霍尔带着琳茜走进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又显得来者不善,警察从一开始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更是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十五岁的女孩神情专注,怒气冲冲,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瘦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双眼虽有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硬。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室外的木头连椅上等候,屋子另一头有样东西,吸引了琳茜的视线。那是一条围巾,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很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只有唇膏才显得出这种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时,她总是神情自满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随之紧绷。
“什么事?”
“你看到那条红色的围巾吗?”
“看到了。”
“你能不能把它拿给我?”
霍尔转过头看着她,琳茜对他说:“我觉得那是我妈妈的围巾。”
霍尔走过去拿围巾,赖恩从琳茜身后走进来,他拍拍琳茜的肩膀,忽然看到霍尔走向他的桌子。一时之间,琳茜和费奈蒙警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
“我妈的围巾为什么在你这里?”
赖恩张口结舌地说:“八成是哪天她留在我车上的。”
琳茜站起来面向他,她眼神犀利,心里已朝最坏的方面想,“她在你车里干吗?”
“嗨,霍尔。”赖恩说。
霍尔手里拿着围巾,琳茜一把把围巾抢过来,越说越生气:“你为什么有我妈妈的围巾?”
虽然赖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茜表情变化的是霍尔。琳茜脸上像彩虹一样浮现出各种色泽,我妹妹上代数课时总是最先算出得数,上英语课时则常向同学们解释双关语,她的反应很快,这个时候也是如此。霍尔把手搭在琳茜的肩膀上,推推她说:“我们该走了。”
回到修车厂后,琳茜边哭边向塞谬尔述说这件她难以相信的事情。
小弟满七岁时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们姐弟以前总说要一起盖城堡,但爸爸却始终鼓不起勇气帮小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想起他曾和失踪的哈维先生一起搭帐篷。这样的回忆太让他心痛了。
哈维先生的房子搬进了一户人家,新住户家里有五个女儿。乔治·哈维潜逃后的那个春天,他们在后院盖了一个游泳池,女孩们的笑声经常飘进爸爸的书房。后院中洋溢着活蹦乱跳的小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
爸爸听在耳里,痛在心里。时值一九七六年春天,妈妈已经离家多时,他关上书房的窗户,即使在最闷热的夜晚也不开,惟有如此,他才听不到邻家女孩的笑声。他看着小儿子孤单地在茂密的树丛里自言自语。巴克利从车库里搬来几个空陶罐,角落里早被人遗忘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过来,凡是能当城墙的东西都被他搬到后院。琳茜、塞谬尔和霍尔还帮他从大门口车道边搬来两块大石头,塞谬尔没想到巴克利找得到这么大的石块,他看着石块问:“你打算怎么盖屋顶?”
巴克利一脸疑惑地看着塞谬尔,霍尔暗想修车厂里有哪些东西能派上用场,他忽然想到车行后面的墙边有两片铁皮。
就这样,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顶。一个燠热的夜里,爸爸从书房往外看,却看不到儿子的踪影。巴克利躲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拖进来,然后在陶罐前竖上一张大纸板,纸板很高,几乎碰到铁皮屋顶,城堡里的光线,勉强可以看书,霍尔还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喷漆在一边的木板门上喷出了“禁止入内”几个大字。
小弟大多待在里面看《复仇者》和《未知者》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那个狼人,狼人有一身全宇宙最坚强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一夜就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梦想我会从屋子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谬尔多在外面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着一丝忧伤。现在周围每件事情都沾上了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小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头到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杖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受到伤害,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之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坚强的超人,童稚之心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小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喔,长大了会一直是这副德性的。”
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有一天,二年级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他走进地洞里,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出来。完了。”
爸爸成天心情沮丧,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这故事贴在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到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小弟年纪虽小,却知道他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对故事的评价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人物一样含糊其词。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进床垫下面,这里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经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查看一个大型保险箱,保险箱里放了在哈维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间找到的动物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细,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里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可口可乐空罐,空罐上验出两枚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随处都有的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空罐上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心中再无疑问:杰克·沙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稀薄的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帮哈维先生卖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着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各种证据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大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逐一检视一大沓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但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了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盖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地翻了过来,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但我却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
他竭尽心思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但却徒劳无功;他试着爱我的母亲,结果也是同样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因为自己的犹豫,所以凶手才会从他手里脱逃。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因为他和我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他曾经参与,却无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等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现在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等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些事情却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头,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子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之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面的一家酒厂在招人,工作靠劳力,条件不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没有结果,她甚至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启程前往加州,沿途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奇怪表情
行行复行行,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租了一个房间,从外面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那人曾说,他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装酒的大桶里的霉菌,他仰卧在地,拿着刀子刮掉酒桶内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稠性像肝脏,下班之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
她从塑料杯里啜饮香槟,看着自己在镜中的影像。她强迫自己一定要看。
她记得有年除夕夜,她和爸爸、我、琳茜、巴克利一起坐在客厅里,那是我们全家人第一次熬夜守岁。她让巴克利白天先睡,这样小弟才能得到足够的睡眠。
巴克利睡到天黑才起床,他觉得这个晚上一定比圣诞夜更好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新年是最有意思的节日,他以为午夜钟声一响,他就会置身于五光十色的玩具王国。
几小时之后,小弟边打哈欠,边靠在妈妈的大腿上,妈妈用手指轻轻梳理小弟的头发,爸爸悄悄地走到厨房泡热可可,琳茜和我帮大家切巧克力蛋糕。午夜时分,钟声敲了十二下,远处隐约传来祝贺声,其间夹杂着稀落的鞭炮声,除此之外,四下一片寂静。小弟难以相信这就是除夕夜,小脸上写满了疑惑与失望,妈妈看了不知如何是好,她想,这情景就像佩姬·李早期的一首歌《就只有这样吗?》,泪水不由涌向眼眶。
她记得爸爸把小弟举到肩膀上,开始放声高歌,我们也跟着一起唱:旧日良友岂能相忘,别后怎能不怀想;旧日良友怎能相忘,记取过去好时光……
巴克利瞪着大家,歌词里生僻的词句像泡泡一样飘浮在空中,他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什么是ngsyne?”他一脸疑惑地问道。
“对啊,那是什么意思?”我也问爸妈。
“过去的日子。”爸爸回答。
“没错,早就过去的日子。”妈妈说,忽然间,她低头将盘子里的蛋糕屑堆在一起。
“嗨,海眼姑娘,”爸爸说,“怎么了?”
她记得自己随意打发了爸爸的问题,她心里好像有个水龙头开关,往右一扭就阻挡了自己的思绪。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叫我帮她收拾杯盘。
一九七六年秋天,妈妈来到加州。她把车直接开到了海边。一路上的四天里她看到许多家庭,每个家庭不是吵架、咆哮,就是扯着嗓门大喊大叫,大家每天似乎都面临着无穷的压力。现在她隔着风挡玻璃观海,心情总算松懈下来。她想起大学时代读的《觉醒》,以及维吉尼亚·吴尔芙的经历,那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妙,朦朦胧胧,充满了罗曼蒂克的情调。书读累了,便到海边漫步,捡块石头在口袋里,悠游于拍打在岸边的波浪间。
她把毛衣松松地绑在腰际,然后沿着岸边的悬岩爬下去。悬岩下除了陡峭的石头和奔腾的海浪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虽然她很小心,我仍然紧盯着她每一个步伐,而顾不上随着她欣赏风景,我真担心她不小心滑倒。
妈妈只想爬到悬岩下看海,她想在这个离家数千英里的海滩上,踩踏由大海另一端涌过来的海浪。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接受大海的洗礼。或许海浪轻轻一拍,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或许生命更像是体育馆里那种枯燥的游戏,在密闭的空间中跑来跑去,不停地捡木块、堆木块,反反复复,永无休止。此时她只想着走向大海、大海、大海,我则紧张地看着她一步步踏在岩石间。突然,我们同时听到一个声音,抬头一看都吓了一跳。
沙滩上有个小婴儿。
妈妈看到岩石之间有片小沙滩,沙滩上铺了一块毯子,毯子上有个戴着粉红色针织帽,穿着背心和靴子的小女婴。小宝宝一个人躺在毯子上,旁边有个白色的绒毛玩具,看起来像是只小绵羊。
妈妈慢慢往下爬,沙滩上站了一群大人,他们背对着妈妈,每个人都穿着黑色和深蓝色的衣服,帽子和靴子上还有很酷的线条,大家看起来一本正经,举止却相当慌张。我用我野生动物摄影师的双眼一瞄,马上看到几个三脚架和银色圆盘,周围还围了一圈铁丝。有个小伙子拿着圆盘左右移动,光线也随之落在毛毯上的小婴儿身上。
妈妈放声大笑。每个人都很忙,只有一位助理抬头看看岩石间的妈妈。我想他们八成在拍广告吧,但拍什么广告呢?买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女婴来取代死去的女儿吗?我看着妈妈开怀大笑,她的脸上逐渐绽放出光彩,我也看到隐藏在笑容背后的奇怪表情。
在玉米地为我举行的悼念仪式
她看着小女婴身后的海浪,心想海浪真是美得令人目眩。海浪可以在转眼之间,静悄悄地把小女婴从沙滩上卷走,大海一瞬间就能夺走小女婴的性命,这些衣着时髦的大人们再怎么追也没办法。四下虽然平静,但随时可能发生灾难,海浪一来,小女婴的性命就会随波而逝,没有人救得了她,即使是早已预期到意外之灾的母亲也束手无策。
那个星期,她在库索酒厂找到一份工作,葡萄园在海湾上方的一个山谷里。她写了好些明信片给琳茜和巴克利,她在信中述说生活的快乐片段,希望自己在这些篇幅有限的明信片里听起来快乐一点。
休假时她常到梭萨利托或是圣罗莎的街上走走,在这些幽雅富裕的小镇上,大家似乎都是陌生人。她抱着希望尽量专心观察周围陌生的一切。但无论她怎么试,一走进礼品店或是咖啡厅,她马上觉得四面八方的墙壁像肺一样开始呼吸,悲伤顿时袭上心头。她心中一阵苦楚,忧愁慢慢地从表皮里,蔓延到全身,泪水像战场上勇往直前的军队一样泉涌而出,她深深吸一口气,拼命克制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落泪。有时她会走到餐厅里,点一杯咖啡和一份烤面包,和着泪水把烤面包吞下去。她常到花店买水仙花,买不到的话,她会觉得好像被人抢走了什么。她对生活别无他求,只求有朵鲜黄娇嫩的水仙花。
众人临时起意在玉米地为我举行的悼念仪式令爸爸大为感动,也令他想办更多这样的活动。从那之后,他每年举办悼念仪式,但参加的邻居和朋友却越来越少。露丝、吉伯特夫妇等人年年准时参加,但其他人大多是附近的高中生。时间一久,学生们只听过我的名字,众人以讹传讹,到后来甚至拿我的遭遇来警告独来独往的学生,特别是女孩们。
这些陌生人每提到我的名字,我心里总是一阵刺痛。不像爸爸叫我或是露丝在日记本中提起我时,我觉得非常安慰。这些陌生人说起我时,我觉得他们好像记得我,但转眼间又忘了我是谁。我好像被贴上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被谋杀的女孩。只有几个老师还记得我的模样,伯特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有时利用午休到他红色的菲亚特车里坐坐,一个人在车里想着因血癌过世的女儿。透过车窗隐约可见远处的玉米地,他望着玉米地,默默地为我祈祷。
短短几年内,雷·辛格变成一个英俊的青年。他散发出一股英挺之气,走到哪里都相当引人注目。十七岁的他依然一脸稚气,但再过不久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他双眼深邃,眼睫毛又密又长,一头浓密的黑发,再加上年轻男孩特有的细致轮廓,使他带着一丝神秘的中性气质,男人女人都为他着迷。
我看着他,心里升起一股不寻常的渴望。他经常坐在书桌前,边看他最喜欢的《格雷解剖学》,边按照书本检视自己的身体。他用手指轻按颈动脉,或是用大拇指轻压缝匠肌,缝匠肌由臀部外侧延伸到膝盖内侧,他很瘦,身上的骨骼和肌肉分明,很容易就找到这条人体最长的肌肉。我看着他的拇指沿着缝匠肌移动,他不带感情地检视自己的身体,我却只想碰他、抱他、探索这副年轻的身躯。
到了收拾行囊准备到宾州大学读书时,他已经熟记了许多冷僻的字词及其含义。我越看这些字越担心,他脑子里怎么还能摆得下其他东西呢?眼球的水晶体构造、耳朵的半规管,或是我最感兴趣的交感神经系统,为了牢记这些字眼,他难免会把露丝的友谊,母亲的关爱,以及对我的回忆挤到一旁。
其实是我多虑。卢安娜在家里东翻西找,希望帮儿子找到像《格雷解剖学》一样有分量的书籍让他带去学校,希望找到一些能让雷常葆赤子之心的东西。
她趁着儿子不注意时把一本印度诗集偷偷塞进行李里,诗集里夹了一张我的照片。在宿舍里打开行李时,这张早已被他遗忘的照片就掉落在床边的地板上,他盯着照片,试图分析我的脸部构造,他细细地检视我眼球的微血管,鼻骨的结构及皮肤泛出的色泽……但无论如何,他依然避不开那曾被他吻过的双唇。
一九七七年六月,如果我还在世的话,现在已经高中毕业了。毕业典礼当天,露丝和雷早已离开学校。学校课程一结束,露丝就带着她妈妈的红色旧皮箱搬到纽约市,皮箱里装满了她新买的黑色衣服。雷比其他人早毕业,已经在宾州大学结束了他大学一年级的生活。
就在同一天,外婆在厨房里给巴克利一本关于园艺的书。她告诉他种子如何长成植物,他讨厌的萝卜长得最快,好在他喜爱的花卉也一样能从种子慢慢萌芽长大。外婆还教他许多植物名称:百日草、金盏草、三色紫罗兰、紫丁香、康乃馨、喇叭花及蔓生的牵牛花。
死亡天使来访
妈妈偶而从加州打电话回家,她和爸爸总是匆匆地进行着困难的交谈。她问巴克利、琳茜、“假日”好不好,房子的状况如何,最后还问爸爸有没有什么话想告诉她。
“大家都很想念你。”爸爸在电话里告诉她,当时是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叶子已经落光了,枯黄的树叶不是落了一地,就是被扫成一堆堆在路旁,虽然大地已准备迎接风雪,但到目前为止还没下雪。
“我知道。”她说。
“教书工作如何?我想那是你的计划。”
“我是这么想过,”她坦白地说,她在酒厂的办公室打电话,午餐之后比较清闲,但再过不久就有一群老太太们前来参观,她还得处理一些订单。沉默了一会儿,她缓缓地说:“计划改变了。”没人能说她不对,爸爸更是什么也不能说。
露丝在纽约下东区向一个老太太租了一个小房间,房间原本是老太太放衣服的步入式壁橱,仅能容下一人,露丝只负担得起这样的房租,况且,她也不打算花太多时间待在房里。每天早上,她把双人床垫卷起来放到角落,这样她才有地方可以穿衣服。她每天出门之后,若非不得已,绝不回这里多待一分钟。这里只是她睡觉、接收邮件的地方,房间虽小,但在这城里,总算是她实实在在的落脚处。
她在餐厅当女侍,不上班时就徒步走遍曼哈顿。我看着她用胶水修补破旧的靴子,她知道她所到之处都可能发生谋杀妇女案,无论是阴暗的楼梯间或是美丽的高楼大厦里,纽约市处处隐藏着危险。她尽可能在亮处逗留,也非常留心街上的动静,借此保护自己的安全。她随身带着日记,走累了就到咖啡店或酒吧里点个最便宜的饮料,坐下来写点东西,或是用店里的洗手间。
她相信自己具有别人所没有的感应力,但除了详细记下她看到的景象以备将来之用以外,对如何运用这种能力却一无所知。尽管如此,她已逐渐不再觉得害怕。她常看到已经过世的女人和小孩,在她心目中,这些鬼魂已和凡间的活人一样真实。
在宾州大学的图书馆里,雷读到一篇标题为《死亡状况》的研究报告。这份研究以养老院的老人为对象,报告中指出,养老院中有很多老人曾向医生或护士说,他们晚上看到有人站在床边,这个人通常试图和他们说话或是叫出他们的名字,有时碰到这种幻象的老人变得非常激动,医生必须给他们开镇定剂,甚至把他们绑在床上。
报告进一步解释说,病人在临死前经常发生连续的轻度中风,因此,他们才会产生这些幻觉。报告中指出:“与病人家属讨论这种现象时,我们时常将之称为‘死亡天使来访’,其实这种现象肇因于连续的轻微中风,病人的健康原本就逐渐恶化,中风更使病人意识不清。”
雷用手指轻抚桌上的报告,他想象自己站在一个上了年纪的患者床边,如果他心中没有任何成见,说不定他也会像露丝多年前在停车场一样,感觉到有人轻轻飘过他的身旁。
哈维先生这几年来居无定所,他只在东海岸北部的波士顿郊区以及南方各州的北边活动,这些地方找工作比较容易,也没有人问东问西。他甚至偶尔想要重新做人。他向来喜欢宾州,也时常绕过来看看。我家附近公路旁有家连锁便利店,商店后面和地方公路之间有片树林,他有时露宿于此,也发现树林里的烟蒂和啤酒罐越来越多。只要可能,他依然喜欢开车到以前住的地方看看,他通常利用清晨或深夜冒险一试,此时四下空空荡荡,只有野雉在路上游荡。以前这一带有很多野雉,现在仍有一些在公路上跑来跑去,哈维先生的车灯一照,野雉空洞的双眼就露出光芒。以前大家还让小孩到这一带采集蓝莓,但现在农地已被改建成更多的住宅。哈维先生有时在弗奇镇历史国家公园过夜,他睡在公园里草木茂盛的田野中,采集林中的野菇充饥。一天晚上,他在公园里发现两具尸体,这两个经验不足的露营者,不慎吃了长得很像野菇的毒香菇,结果中毒身亡。他小心地拿走两人身上值钱的东西,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只有霍尔、奈特和“假日”才能进入巴克利的城堡。随着时光流逝,大石块下的草地早已干枯,一下雨城堡里就泥泞不堪,而且发出阵阵恶臭。尽管如此,城堡依然没有倒塌,只是巴克利已越来越少涉足。到后来霍尔终于开口叫巴克利赶快修理。
“巴克,我们得做些防水设施。”一天霍尔对小弟说,“你十岁了,应该可以用压胶枪了。”
外婆向来喜欢年轻的男孩子,她鼓励巴克利听霍尔的话,每次听到霍尔要来我家,她一定打扮一番。
“你在干吗?”有个星期六的早晨,爸爸从书房探头出来询问。他闻到柠檬和奶油的香味,锅里有个金黄色的面团。
“我在做松饼。”外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