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长卿长卿,长念君卿(1)

作者:子夜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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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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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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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070字

其实叶佳佳比芷珊小好几岁,但是即使在她曾经有可能会成为叶佳佳大嫂的情况下,叶佳佳还是喜欢直接叫芷珊的名字。


“我哥跟我说,他看见你了。”


叶佳佳慢慢地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幽幽地说:“他昨天晚上连夜飞回香港处理一点事情,一下飞机我就觉得他有点不对劲,失魂落魄的。后来他才告诉我说:‘佳佳,你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芷珊了,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出现了幻觉。’”


芷珊的手不禁微微一抖,那不是幻觉,他的确是看见她了。


正如他说的“哪怕万人集会,我也能一眼将你认出”。


他说的都是真的。


更何况当时酒店大堂里就只有那么几个人,她能躲得有多隐秘啊?


“他说的时候,哭了。”叶佳佳淡淡地笑了一下,说,“堂堂日晟集团的总经理,居然说哭就哭了,也只有你有这个本事。”声音却就此冷了下来,“芷珊,当初你忽然消失,我哥也哭过,哭得我都看不下去了……不过他好久没有哭过了,四年了,他好不容易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好不容易,他好不容易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可是,她呢?她还没有走出来,就这样一直在原地徘徊着,止步不前。


她心不在焉地看着楼下人来人往的街道。


原来下班以后街上有这么多人啊,真是很多呢,所谓的茫茫人海,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我就知道他是真的看见你了。”


怎么叫“就知道”呢?她疑惑地看着叶佳佳。


“我说了,你千万别生气。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有你的行踪,一方面是我怕我哥会真的找到你,所以我安排他的行程时,总是处处小心,怕你们碰到。不过,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叶佳佳笑了一下,她身上带着一套精致的铂金首饰,珠光宝气。几年不见,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总是追在叶长卿身后的黄毛丫头了,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精致的钻石戒指。


“我不生气。”芷珊静静地说,“我也不想……碰见他。”


其实芷珊说的是假话,她不知道有多想见到他,而每次不经意看见他的时候,她却总是手足无措到处躲藏。她远远地看着他,看着他离去……就像是有一根线从心里一点一点地被抽走,慢慢地,心就像是一个线球,被抽空了。


“不过另一方面,我也很担心你。”叶佳佳说,“如果真有麻烦的话,以你的性格你是不会开口求人的,所以我想,我是不是能帮到你呢?”


这算什么,他们叶家要给她物质补偿吗?


“我很好,不需要了。”芷珊冷冷地说着,喝了一口咖啡。


要她分手的时候,说得那样的决绝。


她永远都记得叶祖圣当年的那些话:“乔小姐,你和长卿的事我都知道,我也对你有了一定的了解……你也知道你身份特殊,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离开长卿。这样对你和他都好。”


当年她还不知道,这个“有了一定的了解”是指详细到连她祖宗八代的生辰八字都了如指掌。


“你也知道,长卿是有未婚妻的人。”


叶祖圣的声音,像是一击重击,砸在了芷珊的心上。


她知道,可是她从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


“请你离开长卿,立刻,马上。”


“简单地说,你配不上他。”


“还需要我说得再详细一点吗,乔小姐?”


她只记得自己是在摇头,默默地,一下一下地摇头。


到底僵持了多久,她却已经不记得了。


但是即使是在那个时侯,即使在叶祖圣那样勒令她离开的时候,她也没有动过一丝离开他的念头。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鼓起勇气想要告诉叶长卿全部的事实,但是他却只是敲着键盘,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芷珊,如果回想起那些会让你感到痛苦,那我要告诉你我并不不关心那些过往。”


“不关心?”


“对,不关心。”他抬起头来看着她说,“你究竟是谁,从哪里来,或者有过怎样的过去,我都不想去关心,不想去介入。因为在我心里,你一直都只是你而已。而我只想拥有现在的你,未来你的全部。就这些,明白吗?”


芷珊感到眼眶温热,不禁轻轻从背后抱住他,柔声地道:“长卿,我明白了。”


她吻着他的面颊,正要松手的时候,却被他牢牢地抓住了双手。


他的掌心温热而干燥,握住她的手,有一种不容反抗的力量。


“芷珊,你要记住,”他仍然只是盯着屏幕,双手牢牢地箍着她的手,声音却缓和了下来,“在我没有放开手之前,你不能先放开我。而我,会一直坚持到最后。”


她默默地点头答应,那时候落下的眼泪,烫伤了自己的手背。


可是,她终究没能遵守约定。


…………


她们都没有再说话,只有窗外的天色在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城市的空气质量太糟糕了,天上看不到星星,只有无数霓虹灯骤然亮起。


良久,叶佳佳再度开口道:“其实父亲去世的时候跟我说过,他不是不喜欢你,只是因为你身份特殊。我一直都很好奇,你的身份到底特殊在哪里?”


芷珊在心里苦笑,阵阵的苦涩泛了上来,加多少糖都没有用。


她放下杯子,正襟危坐道:“不好意思,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该走了。”


“你别怪我自私,我只有这么一个哥哥,妈妈走得早,我和哥哥最亲了。爸爸临走的时候嘱托过我,我不能不照做。”叶佳佳像是没听到她的话,继续说,“芷珊,我知道这样对你很不公平,但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一直都活得很辛苦,我希望他能慢慢地走出来,所以你能不能……”


继续消失。


她知道叶佳佳是想要说这句话的,虽然她最后没有说出来。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活在痛苦中,她又何尝不是呢?那种掏心挖肺的疼痛,每天晚上都在折磨着她,无论她逃到哪里,都阴魂不散地跟着她。她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如果她死了就好了,但她没有那样做。


因为她一直都想再见他一面。


只是再见一面而已。


可是……如果真的见到面,她又只能躲起来,她不想再伤害他。


芷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下个月我哥还会来上海一趟,他这个人又倔犟又聪明,你知道的……”


她点了点头。


他是真的很聪明,念了那么多学位还有时间给她补习,还有时间自己玩游戏,还有时间打工给她买礼物……


而她这个小笨蛋,每每想给他惊喜都会被他先找到破绽。他简直就是福尔摩斯转世,总是弄得她措手不及,最后只能恼火地喊他:“叶长卿,你这个坏人!”


她知道,她斗不过他,所以只能躲开。


不,应该是消失。


消失得更彻底一点。


她拿起背包和外套,不再说客套话,转身离开了会客厅。


2


初识的时候都觉得会是一生一世,分手的时候总觉得天崩地裂。


然而其实一切都会过去的,就像昨天今天和明天一样,其实所有的一切都只会成为昨天。


那天开学典礼的时候,顶着荷包蛋脑袋的苏格兰校长唧唧歪歪地说着他的英国土话:“下面我们有请学生代表讲话,叶长卿——”


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呢?长青长青,好像是一根草一样。


芷珊当时是这样想的,然而当那个人从人群中走出来的时候,她便顿时明了了——


长卿长卿,长念君卿。


他就是那种会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记的人。若说他是根草,也是根不折不扣的让人相思的校草。他这根草害她苦苦相思了这许多年,她拼了命地考进这所世界顶尖级大学,只为见他一面,只想见他一面而已。


当他走上领奖台的那一刹那,几乎所有不同肤色不同年龄的女同学都把目光投注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在剑桥就读的亚洲人本就不多,中国人就更少了,而像叶长卿这样能够兼修多科并且年年拿优等的华人,就更加少之又少了。


所以只要是盛大的典礼,他几乎都会出现。


后来甚至有很多金发碧眼的美女,都向他投怀送抱,于是集结了一大批叶长卿的粉丝,号称“鲫鱼帮”。


她不解:“为什么是鲫鱼帮啊?”


“因为鲫鱼有营养。”


“……”


过了很久她才知道,老外写不好中国字,就把“卿”和鲫鱼的“鲫”字搞错了,有男同学恶搞,就说她们是“鲫鱼帮”。


她听到以后捧腹大笑,险些从床上跌下来。


“叶长卿是千年鲫鱼精,哈哈——”


“那你不就是渔民?”


“为什么?”


“一下子就把我给网住了啊。”


斗嘴,他从来不吃亏,不愠不火一定把她噎得半死。


后来有女同学来向叶长卿表白,他忽然就冒出一句:“我有女朋友了。”


人人都知道叶长卿坐怀不乱,但是谁也没想到他真的会有女朋友。


坐怀不乱的叶长卿,竟然会看上她。


“谁说我不乱的。”他坐在电脑前,不疾不徐地编着程序,说,“我要是不乱,能让你给搞定了?”


“对啊,叶长卿,你喜欢我什么呢?”她扑到电脑旁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我好像……”他略微横了她一眼,淡淡地道,“从来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吧。”


“叶长卿,你这个坏人!”芷珊跳起来转身就走了。


他就在电脑前微微地笑着,手指敲击键盘发出噼啪的声音。


是啊,叶长卿,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只要我改了,你就不会再喜欢我了吧。那样,我就能彻底地从你的世界里消失了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消失了,你还会想起我吗?


哪怕只是偶尔,想那么一下,哪怕只是偶尔……


那天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来,雨水噼里啪啦地拍打在玻璃窗上,她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听见雨水打在玻璃上的声音,她细细地数着一、二、三、四……一直数到五万的时候,仍然没有丝毫的睡意。


第二天早上,芷珊顶着金鱼眼去上班,结果到下午的时候忽然就觉得全身无力,于是就这样病了。一开始她还扛着,扛到第三天实在不行了,整个人疲软地趴在了键盘上。


林妙境向老板报告说芷珊发烧了,吓得老板都没敢来上班。于是那天下午,在林妙境死命地催促下,芷珊去了医院。


这年头,因为各种流行性病毒肆虐,所以像发烧感冒这样的小病往往搞得比癌症还要吓人。芷珊到医院挂了发热门诊,在病房门口等排队叫号。门诊总是很热闹,这里小孩子哇哇地在哭,那里有病人在哼哼唧唧。


好不容易轮到芷珊的时候,医生看了化验单,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挂个盐水。”


“挂盐水?”她惊叫起来,“这么严重?”


“严重?不严重。”医生低头写药方,爱答不理地说道,“就是疲劳过度又感染了风寒,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她松了一口气,拿着药单到楼上去取药。


这间医院因为是大学医院,又很贵,所以病人相对还比较少。走到楼上拿药的窗口,那里没有什么人。她到窗口拿了药,正往输液室走的时候,忽然看到走廊那里走来一群人。好大的一群人,黑压压的都是如花儿一样的姑娘,唯独中间众星捧月地站着一名男子。


她微微一怔,那人……好像见过啊,但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正在芷珊胡思乱想的时候,男子已经看见了她,他低声同身旁的女生们说了些什么,然后就撇下那一群莺莺燕燕向她走了过来。


他渐渐地走近,芷珊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名字蹭的一下就从脑子里冒出来了。


郑凯志。


原来,他是一名医生啊。


怪不得他一脸不怕死的样子,而且还乱爱开玩笑,芷珊在心里暗笑着。郑凯志淡淡地道:“你来看病?”


她点了点头,看见他一身白袍,不禁说道:“原来你是医生啊!”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深邃的瞳孔仍然闪闪发光。


她又说:“你不是教授吗?”


“我顺便在学校讲讲课。”他指了指身后的那些女生,那声音不大不小,却很好听。他回头看了看仍站在那里观望着的一群女生后,对她说:“你哪里不舒服,要来这里看病?”


什么叫要来这里看病?她不过就是懒得跑远了,老板又肯给她报销,所以才来这间高级医院的。


“没有,只是有点感冒发烧。”她故作生气,调侃他道,“不是说医生都一视同仁,病人不分贵贱吗?难道感冒发烧什么的就应该被瞧不起,非要癌症白血病才能来这里看不成?”


他被她这一连串的反问逗笑了,说:“你这是要去输液?”


“嗯。”她看见那一群女生还在那里翘首期盼,于是挥了挥手说:“你忙吧,我不打扰你工作了。”


他点点头,于是她转身走下自动扶梯,到输液室找了个位子就坐下了。


下午的时候输液室的人不多,只有护士在一旁无聊地窃窃私语。她坐在那里看着滴管里的葡萄糖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慢得让人心焦。但是医生说她现在身体虚弱,不能滴得太快,结果吊着吊着她就睡着了。


窗外又在下雨,她坐在靠窗的位子,听见雨声滴滴答答的,忽然便醒了。


结果她不禁微微一怔,发现身旁坐着个人。


“你醒了?”


郑凯志坐在她对坐的位子,望着她。


“嗯。”她木讷地点点头,瓶子里还剩有一点点液体。


他好像总是在微笑,笑得很亲切,让人看了不由自主地就会放松戒备。这时候的他已经换下了白袍,穿着一身白色衬衫和灰色长裤。他好像很钟爱白色,不过那样简单的白衬衫,他穿起来却别具一格,显得风流倜傥。


“你下班了?”她看着他的衣服,才想起来看表,都已经七点多啊。


“嗯。”


“那你怎么……”


还在这里?后半句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听到有人喊了一声:“郑医生。”来拔输液管的护士看到坐在凳子上的郑凯志,惊讶地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我等一个朋友。”他看了看对坐的芷珊。


护士小姐说“还在这里”,莫非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芷珊充满疑惑地看着他,而他只是专注地看着护士小姐拔针。


那护士小姐笑得亲切可爱,一边拔出针管一边说:“原来是在等女朋友啊。”


女朋友?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