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丹崖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56
|本章字节:12608字
(无法言说的命运,交给别人去注解吧,我们能做的,是做好手里的活计。)
让蜜蜂去翻译吧
我曾在8年前去过一个镇子。这里多年前就经历过地震,战争时期还遭遇了瘟疫的侵袭,近年来,那里的土地开始盐碱化,连种一棵庄稼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更甚的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不知道哪一个或哪几个带回了艾滋病毒,于是,这里又出现了许多“艾滋村”、“艾滋镇”。
谈及此地,许多人都谈虎色变,然而,这里的人们却安土重迁,欣欣然地生活在这里,仿佛是在“享受”命运带给他们的一切灾难和不公。
在这个小镇的入口,现在依然高高竖起这样一块碑,碑上铭文:“天翻地覆、沧海桑田的原委,交给自然界的犁铧去解说吧;花开花落的声音,让蜜蜂去翻译吧,我只愿每天翻土、施肥、播种,在心里种一株属于自己的花……”
我曾在书上看过世间最美的诗文,然而,哪一首、哪一篇都不及这碑文里的一句话,甚至是几个字。
让犁铧去解说吧,让蜜蜂去翻译吧,一切的灾难和不公在他们看来都是如此的云淡风轻,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泰然若钟。对待磨难,这不是逃避,更不是自欺欺人,这是一种难等可贵的藐视,一种千金难买的亵渎,一种需要高声赞美的满不在乎!
地震了,在他们看来,也许是地球皲裂了嘴唇;瘟疫了,在他们看来,也许只是一场感冒病毒;土地盐碱了,在他们看来,也许只是土地施了粉;艾滋了,在他们看来上帝对他们身体的一次考量……
用一位散文家的话,他们把伤痕处理得像自己的肚脐一样,坦然地显露给别人看,他们认为,这是最性感的一部分!
是的,他们是一群最性感的人,干着最性格的事情!
岁月更迭,他们始终固守着这样一种哲学:这一切与我无关。我依然安然地过着我的日子,尽最大努力去改变自己的贫穷和落后,这样,就够了!
是的,够了。
前不久,我再次看到了关于这个镇子的新闻。这里的土地绿草如茵,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许多现代化的健身场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新闻的落幅是一个黄昏的场景,一个高档的小区广场,一堆小孩子在幸福地过家家。
我想,他们成功了,他们在自己心里种了一株属于自己的花,这花,开得艳丽、夺目,最关键的是,这样的日子,是由他们自己来翻译的!
(良知如瓷。)
听听青花瓷的声音
初秋,我在跟随一个朋友去肯尼亚旅游,曾有幸看到过当地一个民间组织举行的医生入行仪式。
举行仪式是在白天,天气极热,60个准医生围在一堆干柴周围,一位长者带领大家,先是口中念念有词,仰头看天,长啸一声,继而开始用脚猛烈地跺着大地,然后,长者点着了人群中间的火堆,熊熊的烈火燃烧了起来,围在火堆旁边的准医生们一动不动,豆大的汗珠瞬间拱出了他们的额头,慢慢地,准医生们的衣衫逐渐被汗水浸透。半个小时后,火势逐渐弱了,开始有柴灰出现,准医生们每人抓了一把灰抹在自己的脸上,紧接着,他们在长者的带领下,进入一座木头做的房子。
房子的大厅里,赫然放着一件青花瓷,一看就是产自中国的上等瓷器。准医生们排着队,挨个把耳朵附在青花瓷上,然后用手指叩响瓷器,一个接着一个。听完瓷器的响声以后,他们就从后门出去,到屋后的一条水池里洗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裳,这样,他们就是地地道道的医生了。
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问一个当地的导游,医生入行用得了举行这么复杂的仪式吗?导游郑重地告诉我,当然很有必要了。然后,导游开始一一给我解释刚才的仪式:准医生们围着一堆干柴,代表着,医生要时刻心里装着火种一样的热情;准医生们仰天长啸和低头跺脚,意思是说,做医生的要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准医生们浑身被汗水湿透,然后以灰抹脸,意思是说,做医生的不能怕苦怕累;那座木屋就代表医生这个行业,从木屋里出来以后就代表他们已经成为一个合格的医生了,因此,他们要洗澡,他们首先要讲究卫生。下面我要着重说一下准医生们为什么要去挨个去听青花瓷。这个寓意就大了,这里的人认为,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美好,也最易破碎,一个是来自中国的青花瓷,一个是良知。青花瓷在中国是最优良的瓷器之一,也就是良瓷,良瓷在汉语当中的发声和“良知”相近,听一听自己敲出来的青花瓷的声音,意思是入行以后,要时刻不忘记听听自己的良知是否还在。
我的心仿佛是一个靶子,瞬间被导游的话击中。真没想到,自己祖国的青花瓷放在国外还被赋予了这样一重美好的含义,更令我感动的是,我这次在肯尼亚所见的医生入行仪式寓意这么深刻。这样的仪式何止适合在医生这一职业呢,我觉得放大到社会上的各个职业上,都同样适用,同样可以汲取。
听听青花瓷的声音,这不光是“良知”的声音,更是光辉人格的动听回音。
(心是最好的耳朵。)
着迷于倾听这样的心跳
在纽约市中心的一条主干道上,有这样一个报刊亭。报刊亭里摆放着各种国内知名的报纸和杂志。早上,附近的上班族都喜欢从这里买一份晨报,到了傍晚,许多出来散步购物的行人也喜欢从这里买张晚报,然后,悠然自得地在街旁的长椅上摊开来看。
这里要说明的是,报刊亭的老板是一个年过花甲的盲人。也许你要大呼质疑:盲人也能卖报?别人若是骗他该怎么办?
事实证明,这些疑问完全是多余的。
据报刊亭附近的街道监控采下来的录像显示,所有光顾过这家报刊亭的顾客,没有一个“耍赖皮”的,都无一例外地把按照报刊的定价把钱交给盲人老板,甚至还有一部分人,付钱买了报纸,并不带走,而是在报刊亭附近的长椅上迅速浏览,浏览完毕,他们会规规矩矩地把报纸放回原来的位置。
也许你会大大惊叹于美国人的诚信。是的,没错,但这只是其中一点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盲人老板在自己的报摊货架中央安放了一个红木做的盒子,盒子呈“心”形,盒子盖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报刊愉悦您的眼睛,我只想听听来自您心灵的声音。”
因此,附近的监控录像显示,所有第一次光顾这个报刊亭的人,都会恭恭敬敬地付上报刊钱;所有到过这个报刊亭的人,如果再次光顾,快到报刊亭的时候,都会整一整自己的衣衫或领带,然后昂首挺胸地走进去,然后,取下报刊,付了钱,再虔诚地走出来,像是走进一间朝圣的圣殿。
心理学家分析,他们不是在整理自己的的着装,而是在整理自己的心灵;不是给盲人看,而是给自己的内心检阅。
所有到过这个报刊亭的人都说,盲人老板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同一种微笑,那笑容中透着真诚和信任,像极了一个天使。许多人还这样说,那个报刊亭不是一间普通的报亭,而是一座“教堂”!
对于这些,还是让我们听听盲人老板是怎么说的吧——
盲人说,我能听得见每一个路过的读者砰然的心,他们的心跳是那样真诚,那样善良,像极了了产房里婴儿的一颗初心,我着迷于倾听这样的心跳……
(赶路的行人,不必太在乎脚下的鞋子是否锃亮。)
追赶春天的烈马可以不懂顿挫
她是个爱美的孩子。
春天来的时候,她总会从田野里采来好多鲜花,装点在自己的房间里,土坯做的墙壁在她的妆扮下,显得比一切皇宫都要华丽;夏天来了,她会在花丛中捕捉许多花蝴蝶,夹在笔记本里做成标本,闲暇时翻开来笑嘻嘻地看;秋天,她还会到自家后面的园子里捡拾枫树上凋零的落叶,那些枫叶火红一片,像一个个写满梦想的青春请柬;冬天如约而至,她会和弟弟一起,在自家篱笆围成的院子里堆一个雪人,还会用菜窖里的胡萝卜赋予雪人一个刘德华一样的鹰钩鼻子。
这些,都是上小学时候的她。上了中学以后,家里人开始发现她变了,以前那个天真无暇的“小燕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林妹妹”性格一样的女孩。可能是青春期的缘故吧,爸妈们只有这样设想。
从农村突然到了县城上学。和同学们逛过几次街以后,她再也没有去过任何一条街道,除非不得已路过,她也会尽量强迫自己,目视前方,从不左顾右盼。其实,她并不是害羞,而是怕街道两旁橱窗里的时尚服装伤了自己的自尊。
周末回到家的时候,她向父母索要生活费时,逐渐加重了“砝码”。由一开始的30,变成了现在的70,甚至还嫌不够。父母问她,怎么了,孩子?食堂里的伙食涨价了吗?
每当听到父母的“盘问”,她总会莫名地对着父母发火。
她开始打扮自己,把自己侍弄得像一盆太阳花般招展。几个室友谈及她,总说她变了,别的室友围了一条苏格兰格子的围巾,她也会买一条;别的室友新添了一双长筒的靴子,她也会给自己添一双;别的同学定做了一条连衣裙,为了买到相同的款式,她会跑遍好几条街。
她最怕别人喊她“土包子”,而她却不知道,她从一个“土包子”蜕变成一个“水晶包”,她的父母在背后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父亲在镇上的建筑工地上做瓦工,磕磕碰碰的,身上常年不断伤痕,她的母亲在饮片厂给人洗药材,遇见一些过敏的药材,往往两只眼睛都能肿得眯成一条线……可以说,她是用父母的心血编织了自己的虚荣。
更可怕的是,她的成绩也一落千丈,由当初进班时的第一名,滑落到中等偏下。英语测试已经两次考试不及格了。
一个午后,班主任王老师把她喊到了自己家里。聊起她的成绩时,她低下了头。
王老师给她讲了这样一则寓言:
从前,有一只匹小马,从小立下志愿,要做一匹驰骋天下的千里马。做千里马的第一条就是要比速度,然而,这匹小马始终落在别人的后面。几次失败以后的小马泪流满面跑到妈妈那里,把自己的苦衷说给了妈妈听。
妈妈让小马安装比赛时候的样子跑一遍给自己看,小马准备了一个漂亮的起跑姿势,然后有规律地“的的——的的的;的的——的的的……”
妈妈笑得前仰后合,妈妈说:“孩子,一匹太在乎自己奔跑姿势的马是跑不快的。若想成为千里马,你必须抛弃那些俏皮的姿势,奋力奔跑,这样才行!”
后来,小马按照妈妈的吩咐,终于成为一匹迅如疾风的千里马。
王老师的寓言讲完了,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大叠零钱给她说,这是你的父亲给你送来的生活费,你不在寝室,我替你代收了,我闻了一下,上面充满了扑鼻的砖瓦的味道和药材的香味……
她趴在父亲送来的一大叠零钱上,第一次哭得泪雨滂沱。
后来,女孩谨记着王老师的寓言,一改往常的陋习,考上了重点高中——名牌大学,10年后,她成了某大学文学院的博士生导师。
她给自己的学生们讲的第一堂语言修辞课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与大家共勉:
一匹正在忙着追赶春天的烈马,哪顾得上其蹄声是否抑扬顿挫呢?不管是华尔兹、伦巴,还是探戈,所有的节拍对于它来说都将是沉重的枷锁。因此,最先到达春天的烈马,在前进的路上,他们都是“乐盲”!
(心境一变,天地宽广,呈现在你眼前的,便是幸福的磁场。)
心一热,天就蓝了
吉姆一直有个坏毛病,那就是怕冷。只要是吉姆感觉到冷的时候,眼就发黑,视力也就下降,这的确是个可怕的怪病。
提及吉姆的怪病,不得不说说吉姆的身世。
吉姆5岁时就死了母亲,6岁的时候,有一次,他连续发了3天的高烧,狠心的继父不光不给他买一粒药丸,还把他扔在了鱼市拐角的垃圾堆里。
清晨,一个赶早的渔民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吉姆。渔民一边骂着哪个丧尽天良的家长,一边迅速地抱起吉姆向医院奔去。
在渔民的帮助下,吉姆捡回了一条命。但是,也落下了病根,只要是一吹冷风,吉姆就会感觉到天旋地转,两眼发黑,如果得不到温暖,他还会一头栽倒在地上。渔民把吉姆收在膝下,并把吉姆照顾得无微不至,出海打渔这样的活自然是舍不得让吉姆去的,吉姆一个人待在家里,好不快活。
吉姆10岁的时候,由于整天和街面上一些小混混搅在一起,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没过多久,他就辍学了。
渔民一直把吉姆当成掌中宝,一个巴掌也舍不得打他。后来,在吉姆18岁的时候,加入了当地的黑手党,经常干一些让人胆战心惊的事情,附近的邻居见了他,也都躲得远远的。但吉姆是个孝子,不管渔民夫妇对他多么严厉的管教,他一动也不敢动。吉姆知道,在自己面前的这对夫妇是救过自己命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哪怕是他们把自己杀了,自己也没有丝毫怨言。
20岁那年,吉姆从镇上来到了城市。他想按照父母的吩咐,在那里找一份工作。
逃脱了渔民的管束,吉姆像出了笼的苍鹰,更加的肆无忌惮。由于在镇上的黑手党生涯做铺垫,吉姆很快加入了城市的黑社会,并迅速成为一名出色的杀手。不管多么困难的任务,只要交给他,没有完不成的。
一个雪夜,吉姆接到了老大的任务。让他去刺杀一位夜总会的老板。吉姆带着行头,潜入了夜总会,接头人员很快给他指认了目标。那是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留着络腮胡,叼着一个烟斗,他正在频频向客人敬酒,时而,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吉姆一看到这个人就咬牙切齿,拳头攥得嘎吱作响。午夜,他跟踪夜总会的老总从天窗的位置爬进了他的家里。
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一阵寒光。吉姆一把把那个夜总会老总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口中念念有词,老东西,我来送你上路。
说着,吉姆就扬起了手中的匕首,这时候,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让夜总会老总开灯。
灯开了,两个男人四目相向。吉姆的眼睛里充满了仇恨和无尽的杀机,夜总会老总两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板上,小兄弟,饶命了,你要多少钱都可以,只要不伤害我。
谁是你的兄弟?你看仔细了,爷爷是谁!
这位夜总会老总一下子愣住了,嘴唇颤抖得像涨潮时的潮汐,啊!吉姆,我的儿啊,原来你还活着!
原来,吉姆要杀的这个人正是当初丢弃自己的那个继父,这几年,生意逐渐做大,继父逐渐扩大了自己的产业,进城做起了娱乐业。
少给爷爷假慈悲!我今天就是来结果你的!吉姆再次扬起了匕首。
继父一甩手金蝉脱壳,跑了另一个房间,吉姆飞脚一踹,门开了,继父瑟缩在一张条桌下面,浑身发抖,条桌上面,一张母亲的遗像旋即映入吉姆的眼帘,吉姆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匕首啪嗒一下掉在了地板上。
妈妈,吉姆嚎啕大哭,像是一个少年时走丢的孩子,如今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吉姆抱着母亲的遗像,照片上的母亲,慈眉善目,双眸中仿佛汪着两眼温泉,在母亲的注视下,吉姆心间瞬间掠过一股温暖。望着母亲的瞬间,吉姆想到了好多事情,想起了自己20年来的过往,想到善良的渔民夫妇……
那一晚,窗外雪白如昼,吉姆抱着母亲的遗像回到了海边的渔村里,那一晚,吉姆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烧了一个火堆给自己取暖,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吉姆出了一身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