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龙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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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和占有欲是人的本性,为这些欲望而进行的犯罪行为虽然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可以理解——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看到这么多现金摆在眼前,都会产生占有的欲望。而引发人们这种欲望的人,无疑就是把钱摆在这里的人。这个道理就好比一个穿着暴露、富有挑逗性的女人如果遭人强奸了,和她自身是有脱不开的干系的。在马同林看来,强奸她的人肯定是要被判强奸罪的,而这个女人也应该得到一个引诱强奸的罪名。
马同林没有食言,去年春天,当他成为最上游的大烟贩子的时候,他把二狗弄到了s市,接替了他在槐树村的二级批发生意。
当年,二狗自从接过了马同林在县城送给他的店铺之后,两年多的时间,赚了将近二十万。人有了钱就是不一样,去年春天他拖家带口来到s市的时候,马同林差点没认出他来:新衣服也穿上了,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腰里也别上了手机,颇具暴发户的雏形了。他还给他的糟糠之妻买了金项链、金耳环,虽然看上去异常土气,但总归是开始打扮了,也算是个不小的进步。
二狗的儿子初中毕业以后就没再继续上学,一直跟着他卖烟。用二狗的话说就是,上不上学有个屁用,出来了还不是要赚钱讨生活,倒不如现在就跟着我干。等别人大学毕业了,我儿子已经成百万富翁了。
二狗说得没错,现在他已经拥有百万以上的身家了,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的钱也是他儿子的,所以间接来说,他儿子已经成百万富翁了,虽然只有十七岁。
马同林到二狗家门口的时候,二狗的儿子正靠在铁门上看着他家待售的烟。他儿子叫小蛋儿,大名不知道,马同林也没听说过他有大名,二狗和他媳妇从来都是小蛋儿小蛋儿地喊。
小蛋儿看见马同林,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马叔”,马同林拍拍他的头,进屋去了。
二狗正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马同林进来,赶紧起身招呼他坐下,然后大呼小叫地让媳妇倒茶。他媳妇顶着一头蓬松的头发从里屋出来,脸上带花地客套了几句,倒了两杯茶,又进屋去了。
“来,马老板,抽根烟。”二狗总是开玩笑地叫他“马老板”。
马同林笑笑,接过烟点上,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马同林说:“哟,哥哥,真是高雅了,都看上新闻了。”
二狗一本正经地说:“不读书,不看报,国家大事不知道。不知道国家大事,就不知道国内形势,思想就要落伍,思想落伍就赚不到钱!”
听到这话,马同林差点笑出声来,但还是忍住了,抽了一口烟,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佩服佩服。”
二狗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嘿嘿”笑了两声。
“最近什么烟走得好?我准备这几天再去弄一批烟回来。”马同林问起了正事。
“这两天不少人在找蓝盒的‘钻石’,你那儿要是有的话,就赶紧发一批过来。”
“哦……”马同林想了一下,说,“这烟我仓库里好像也没有了,那我就去外面倒一批进来。”
二狗说的这种蓝盒的“钻石”在s市一贯卖得不错,属于四十多块钱一条的中低档烟,以前他也经常倒这种烟,虽然利润不大,但销路不错,所以没有任何风险,基本上是倒手就能赚钱。这种烟在离s市三百公里外的海州市卖得很差,所以他每次都去那里找货源,当地的烟草公司和他关系很好,熟门熟路。
“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不正常的事?”迟疑了一下,马同林还是说出了心中隐约存在的疑虑。
“不正常的事?为什么这么问?”二狗觉得有些奇怪。
马同林看着他,没有说话。事实上,他也说不好自己为什么这么问。
“都挺正常的呀……也没听说发生什么事……”二狗皱着眉头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蛛丝马迹。
难道真的是自己太敏感了?马同林不禁自问。
“有件事不知道算不算不正常……最近槐树村新来了个大烟贩子,叫良子,好像挺有实力。”
这其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贩烟的人很多,有实力的人也很多,并不是只有他马同林一个人。各有各的门路,各有各的渠道,自己赚自己的钱,井水不犯河水,而且,很多时候烟贩子们为了维系客户,还会进行一些资源互换,联合起来发财。这些烟贩子之间唯一的不同就是实力的薄厚,这实力包括钱,也包括关系。
马同林在这些烟贩子当中,不能说是做得最大的,但至少也是做得比较好的人之一。尤其是最近半年,随着他财力的增强,关系的拓展,再加上他固有的敏感和勤奋,让他迅速崛起,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一时间在s市的烟草行业里也是名声大噪。
槐树村是s市最大的私烟集散地,自然所有的烟贩子都想在这个市场里分一杯羹,所以不断有人参与进来毫不奇怪。任何一个行业都有竞争,尤其是暴利的烟草行业,更是竞争得厉害,这是好事,没有了竞争,说明这个行业也差不多快死了。马同林不怕竞争,他自信自己可以在这种竞争中站稳脚跟。
但是,为什么二狗单单提起这个良子呢?
“这人什么来头?”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听说好像有黑道背景。”
“黑道背景?”马同林笑了一下,“这跟贩烟有什么关系?难道他想在槐树村收保护费?”
“那倒不至于,不过据说他好像胃口挺大。”
“胃口谁都有,关键是能不能消化得了。吃肉的永远吃肉,吃草的永远吃草。把整个槐树村的市场都给他一个人,他接得住吗?”
“你说得对。不过这个道理他不见得懂啊,如果他想搞事,肯定要把矛头对准你。毕竟你是这里的大户,把你赶出去,天下就是他的了。你还是小心点儿好。”
“没关系,我随时奉陪。”
马同林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没有坐车,而是选择了步行。s市的夜晚似乎比白天更繁华,闪烁的霓虹灯和车龙连成一片,显示着这里作为一座城市的魅力和风情。
但是这种喧嚣并不是马同林喜欢的,他选择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小街往回走。路上,他无意间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居然发现了两三颗星星,这让马同林有些惊奇。以前在县城那个工厂上班的时候,每到晴天的夜晚,天上的星星随处可见,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可是到了大城市,星星居然成了稀有物品,一颗颗都不见了踪影。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越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这句刻在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墓碑上的话,时常在马同林心中回荡。如今,星空已经看不到了,整个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人们看不到星空,无法感知宇宙的宏大和自身的渺小,于是变得越来越狂妄,越来越不自知。道德或许还有,但界限也已经越来越模糊,不知道会不会像头顶的星空一样,有一天会彻底看不见?
这种想法让马同林绝望,他不想沉浸在这样的情绪里,于是加快了脚步。
回到家,马同林打开灯,温暖的灯光下,那一堆一堆的人民币让他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他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们,像是在抚慰自己的心灵。
“铛”、“铛”……老钟表敲了八次。
马同林站起身,给宋青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到家了。宋青刚刚给小狗洗完澡,两人并没有多说几句话,互道晚安之后就把电话挂掉了。
时间还早,马同林毫无睡意,打开窗子望向窗外,小区里已经归于寂静。四月的夜晚,风还有些凉,他趴在窗框上抽了一支烟,又关上了窗户。
他的窗户玻璃上贴了膜,站在房间里能看见外面,从外面却看不到里面。他不能随便让别人看到里面,因为这房间里面有太多的钱,而且是现金。
这么多现金放在一起,会勾起人的犯罪欲望,而且是无法控制的犯罪欲望。这种犯罪欲望会让有些人铤而走险,说不准还会顺手宰了他。马同林太清楚这一点了。但是,他又很喜欢把钱码在床边,而且他不想因为这些事而放弃自己的爱好,所以他只能给玻璃贴上膜,把自己封闭在这个单方向透明的空间里。
如果不这么做,他会觉得自己是有罪的,会犯了引诱犯罪的罪,虽然法律上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罪名。
马同林觉得,贪婪和占有欲是人的本性,为这些欲望而进行的犯罪行为虽然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可以理解——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看到这么多现金摆在眼前,都会产生占有的欲望。而引发人们这种欲望的人,无疑就是把钱摆在这里的人。这个道理就好比一个穿着暴露、富有挑逗性的女人如果遭人强奸了,和她自身是有脱不开的干系的。在马同林看来,强奸她的人肯定是要被判强奸罪的,而这个女人也应该得到一个引诱强奸的罪名。
他不想去挑战人的欲望底线,他觉得,在欲望面前,人很难把握好“底线”这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
马同林掏出钥匙,打开了一个抽屉。这个抽屉是他房间里唯一一个上了锁的容器,里面放着两个东西,一个是“链子枪”,这是他小时候的玩具;另一个是手枪,真枪,这是他现在的玩具。
这把“链子枪”是用粗铁丝弯成手枪状的枪身,用自行车的辐条作枪栓,把几节自行车链子排列在一起作枪管,再用粗橡皮筋拉撞针挂在后扳机上,玩的时候,塞一根火柴进去,借助橡皮筋的拉力推动枪栓,打火听响。
这是小时候父亲给他做的,他一直带在身边。由于巳时隔三十年,这把链子枪的枪身已经有了斑驳的锈迹,但制作枪管的自行车链子还依然锃亮。
小的时候,马同林身体瘦弱,经常被人欺负,在游戏的时候也是永远扮演俘虏或者小兵的角色。后来,他爸爸费了很大的劲,才收集起这些在当时来说十分珍贵的材料,给他做了这把链子枪,希望他从小就能够出入头地。他一下子威风起来,在一大帮拿着木头棍子的孩子当中成了王者。
后来,他上课的时候摆弄这把枪,被老师没收了。他不敢跟他爸爸说,那可是他爸爸赔脸带笑地求人家修自行车的,人家才给了几节车链子。没了枪,追随者也都不见了踪影,他沮丧得每天都打不起精神来。后来有一天,他发现那把链子枪居然成了那老师儿子的玩具,于是他找准机会,把那臭小子一顿暴揍,又把枪要了回来。随着链子枪的回归,他又恢复了王者的身份。
长大以后,进了社会,虽然链子枪还在,但他并没有像父亲希望的那样成为王者而是进了一家工厂,当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过着泯然众人的生活。父亲始终没能沾上他什么光,也因此,他一直心存愧疚。
现在,他终于出人头地了,父亲却早巳经不在人世。
伴随着这些伤感的记忆,马同林轻轻摇了摇头。他放下那把链子枪,拿起了那把真枪。
枪,冷冰冰的枪,这本身就是一件充满罪恶的东西,人们用它来屠杀无辜的动物,甚至连自己的同类都不放过,这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但是,马同林需要这把枪,他需要这个充满了威慑力的武器来捍卫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
枪代表了一种威慑,这世界上有枪的人很多,敢开枪的人却很少。枪本身并不危险,危险的是它掌握在什么人的手中。真想杀人的人,没枪也照样杀;不愿杀人的人,有枪也不会杀。
因此,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枪不是一种杀人的武器,而是一种权力的象征,这一点马同林从小就知道。小时候,一把小小的链子枪带给他的荣誉和地位,以及那种高高在上、一切无所畏惧的姿态,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当你拿着一把枪指着别人的时候,你就是权力的拥有者,你可以决定对方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只要你下令,只要他怕死。而没有枪的人,只能在这种对峙中选择服从,选择妥协。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枪也是无能者专属的工具,当一个人无法驾驭一种局面的时候,只有借助枪这种暴力工具来控制局面,达到目的。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万能的,所以每个人都会有很多无能的时候,无能而又不甘,于是他会掏出枪。
在中国,枪是禁止被普通人使用的,所以枪的拥有者就等于拥有了某种特权。总有人会追逐这种特权带来的快感,所以总是会存在私枪的买卖。马同林之所以买枪,是想进行自我保护。之所以需要得到更多保护,是因为他从事的事情让他受到更多的威胁。当然还有重要的一点,他需要用枪来看管他的财产,因为这是非法所得的财产,只能用非法的手段来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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