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尔斯·格雷伯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37
|本章字节:8138字
每一个案件都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然后调度台派一辆车到达现场,穿制服的人们在事故发生的地点仔细检查尸体,有些事故在他们看来是自杀事件,他们管这叫“自杀性死亡”。如果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是自杀事件,而他们又无从定夺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他们就将这些案子定为凶杀案。
每一具尸体都代表一起死亡事件,但并不是所有的死亡事件都有犯罪现场。一般情况下,非常年轻的受害者大多是事故死亡,而年纪很大的是自然死亡,其他剩下的那些人大多是被枪杀致死的—至少,在纽瓦克是这样。自杀并不总是看起来像自杀,比如一个人从一个住宅楼上呼啸而下,那自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是他自己跳下来的,还是被人推下来的?根据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抑郁症患者不会跳下来,他们会让自己的身体直接跌下来。拿出录像带检查过去的那些数据表格,你会发现,如果是枪击致死,而凶器还遗留在现场的话,那多半是自杀,无论有多少个弹孔遗留在现场;而躺在角落的尸体多半是被谋杀的;那些死在车上的尸体看起来总是特别糟糕;而出现在河中的弃尸则充满了神秘感。你总是可以从不同管辖范围内的警察口中听到各式各样的坊间传言,和大家最近正在办的案子。
值班警探在他24小时的当班时间内,无论接到什么案子都得展开调查。有的时候可能他很幸运,什么案子都没接到。当提姆·布劳恩还在纽瓦克的时候,有那么一个特殊的晚上,他一下接到了四个报警电话。就这几天的时间,似乎他对尸体有着格外的吸引力,像磁铁一样,招了一堆案子。局里当班的警察根据所有警探所在当值区块的分布图,将那些案件根据轻重缓急分配下去,只要有一个新的谋杀案发生,他们就会重新将所有的案件打乱顺序再排列一次。最上面的案子被他们称之为“红球”,每个人都想将这种案子尽快处理掉,一般这样的案子是享有最高优先权的。在纽瓦克,如果在提姆之前有其他新闻记者到达了现场,那这事儿一定是红球级别的案子。如果有个孩子或是市长的白痴儿子不小心涉及了一个案子,分类也肯定是红球级别。不过,这是可以改变的。红球只是一个临时代码,每一个当下最棘手的案件,可能很快就会变成被冷处理的案子;每个新发生的谋杀案都有可能在重新洗牌后替代它,被放到档案文件的最上端;每一具最新被发现的尸体也都有可能抢夺掉现在享有优先权的那一具;每个电话都有可能重置他们面前飞速转动的时钟。
提姆·布劳恩生平看到的第一具尸体是他在圣巴拿巴医疗中心做安全警卫的时候。他的家乡在新泽西的利文斯顿。那时候的提姆还是个少年,生命充满了活力,好像什么事儿都伤害不了他。对他来说,那些上了年纪的尸体不算是真的尸体—他们不过是匿名者的躯壳,偶尔过来一个可爱的护士问询时,“大提姆”总会以此为谈资跟她聊一聊。第一个让提姆在意的尸体出现得很晚,当时他已经当上了巡逻警察,作为一名新人,每天穿着制服随时等待着响应调度台的召唤。那天,发现尸体的是一个渔夫,他领着提姆穿过一片芦苇丛来到河边。那个躺在泥里的家伙穿着很普通的衣服,钱包和鞋都在。如果不是脖子上那条划过的红线和他弯曲得好像诡异的微笑一般的苍白脊骨,这具尸体看上去还算是正常的。他是受害者(vicim),警察们习惯性地叫着单音节的缩写“vic”。在外人听来,这些执法者或许有些过于粗鲁了,不够尊重死者,但其实所有关于死亡的官方用语都是冷漠的,大家故意这样做,以便可以更加专业,不掺杂个人感情地处理案件。看得太多,如果掺杂了过多的私人感情,那工作就没法进行了。不过,对于还是新人的提姆来说,他还没有学到这一点。那个秋天,提姆参加了考试,被调职到了纽瓦克,开始了在凶杀重案组的职业生涯。
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纽瓦克似乎是谋杀案件最频繁的地方,被《时代》杂志称之为“美国最危险的城市”,而且在所有人眼中,也是最腐败最肮脏的地方。如果你在埃塞克斯郡的检察官办公室当一名侦探,那么你就会明白,侦探不仅仅是个职业,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配枪,崭新的制服,永远营业的警察夜店……提姆总是想象着自己最终将坏蛋绳之以法的那一刻,就像自己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所梦想的一样,就像他的父亲在利文斯顿当警察时所做的一样。起初提姆总是一直在工作,他从来不回家,每天昏天黑地地参加各种派对,沉迷于肾上腺素带给他的快感当中,无法自拔。侦探就像是可以配枪的摇滚明星,警徽给了你很多别人没有的特殊权利,自然就会出现不少滥用职权的机会。在安静的夜晚,提姆总是会在车上多准备一把手枪,多放一盒子弹,但通常在太阳升起之前就都用完了。他的婚姻生活开始变得让人难以忍耐,轮班就像指针在时钟上一天一天地转一样,酒精让这一切变得十分模糊,直到有一天,这一切淹没了他,让他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
埃塞克斯郡检察官办公室只有10个警探,但是要负责每年将近400个报警电话。布劳恩在打一场游击战,在这场战役中,所有的平民都变成了潜在的敌人。开始的时候,这一切都很好玩,但就像大多数侦探一样,提姆发现想要将自己的私人生活从这个暴力的世界中完全剥离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纽瓦克是个很残酷的地方,在利文斯顿,每次就算是骂了一个普通民众,都会接到投诉;而在纽瓦克,那里的人们会因为没被暴揍一顿就侥幸逃脱而心存感激,那些偶然成功上报的投诉也会被当成不必要的噪音,在还没有来得及处理之前就被成堆的新案件淹没了。提姆在这份工作中学会了不少东西,算是尽职尽责地付出了几年的辛苦,混了几块奖牌。他知道无论尸体是出现在河边还是铁轨上,抑或躺倒在角落,100个案件里有99个案子都是由毒品引起、由枪结束的。他知道当打电话通知一个母亲她儿子的死讯时,只要她停止了哭泣,就该伸手要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了。提姆搞不懂为什么他们都知道国家会给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也并不理解这个体制的原因,反正,这些钱确实成功地让他们摆脱了悲伤,不再关注此事。也是在100个案件里面,有99个案子的受害者家属从来不会给他留下的手机号打电话,没人来询问:“你抓住坏人了吗?”他确实搞不懂,纽瓦克的体制是如何让这些母亲接受她们孩子的暴力死亡或是入狱劳改的,他觉得她们就是不关心这件事。“那,如果他们不关心,我还需要关心吗?”这儿真是糟糕透了,每一天都会死很多孩子,在未来,还有更多的等着他。不过只要过一阵子,就再也没有人去在意哪些人是坏人了。
有这样一个具体的案件,标志着提姆职业生涯的结束。开始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很不同寻常的案子,虽然罪案发生在街头,却不是街头犯罪。因受害者是一个中产阶级白人,且有一个在州警局任职的侄子,所以此案件可能会升级为红球级别。这位叫乙基·杜里埃的50岁老者是个受人尊敬的护士,被枪杀在纽瓦克富人区的街边。一个清晨锻炼的慢跑者经过时在雪地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的钱包就扔在她身旁,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整个案件没有目击者,没有线索,没有嫌疑人,除了子弹以外,什么可查的东西都没留下。提姆接到了这个报警电话,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冷血现实版本的《谁是真凶》。找到射出这枚子弹的手枪,花了提姆整整一年的时间,而将这把枪同一个价值几百万美元的保险诈骗案联系在一起,又花了他6个月的时间。在当地医院的急诊室里,有人将那些特殊病人的信息偷偷卖给当地那些投机取巧的堕落律师,而这些律师当中有很多人在纽瓦克有些小小的权力。如此看来,这起关于杜里埃护士的谋杀案仅仅是为了封口而进行的一次杀鸡儆猴般的打击。提姆的上司告诉他不要插手这个案子,当他不顾警告执意要进行调查的时候,他就被暂时调职离开凶杀重案组,被扔到了提姆平时称之为“橡胶炮队”的地方,为地方法院工作。
慢慢地,他才逐渐明白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除非提姆不想要自己的退休金了,否则这种冷门的案子最好保持冷处理,不要轻易插手。但不知怎么的,杜里埃的这个案子有什么地方触动了他,就好像第一次见证谋杀案时给他带来的冲击一样。提姆离受害者的家属太近了,近到他开始不惜亲自暗中调查杀害她的凶手。他曾经一直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让杜里埃的灵魂得到安息,为她伸张正义;然而他工作的真谛,就像他现在才理解的那样,其实不过是为强权服务。他可以在街上当巡警,管那些在街上胡乱作为的小屁孩儿,但他绝对不能跟强权作斗争。杜里埃的灵魂现在还在外面飘荡,偶尔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内,模糊他的双眼。她不是个“vic”,而是个穿着被鲜血浸染的护士制服、被人枪杀的女人,就站在他的良心之上,看着他。很快,她就从一个虚幻的形象变得具象,蔓延到了他的现实生活当中,好像是一小块香烟烧过的疤,出现在他的胳膊上;然后随着时间的逝去,逐渐扩散,将他整个吞噬,完全覆盖。从上次戒酒算起,他已经有10年没有喝过了。提姆没有请过一天病假,但现在,他又开始拿起了酒杯,他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陪老婆劳伦和儿子康纳上,花在了思考、祈祷上。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纽瓦克。
在花园之州的沥青大道上行驶了30分钟,天色渐黑,道路变得愈加顺畅。从140a的出口下高速,就会来到us22大道上,直通新泽西州萨默赛特郡的萨默维尔。在那里,房子上没有帮派们用喷漆胡乱涂鸦的痕迹,一个个整齐而洁净的房子有序地排列着,门廊前插着美国的国旗。在那个充满历史痕迹的城市广场对面,是刚刚建好的闪闪发光的州检察院办公室。萨默赛特郡是整个新泽西州最富有的地方—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排行榜上位居第四。这是每个人在即将到达领取退休金的终点之前,都愿意慢慢踩下刹车,缓缓停止前进的脚步,最终停留的地方。
萨默赛特郡的凶杀重案组提供的工作有着更高的工资、更少的工作时段,也不再像之前那么危险。他有一个带门的独立办公室和一个放着铭牌软垫的桌子。他将所有私底下没有处理完的案子都放到壁橱的最顶端,他告诉自己,杜里埃护士的灵魂一定会理解自己的。已经步入42岁的提姆告诉自己,可能是时候放慢脚步,停下曾经坚持的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