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蚂蚁公民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03
|本章字节:7788字
第3节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千奇百怪,我不能说律师都是对的,毕竟也有不少害群之马,甚至可能也包括我自己,但是确实有不少当事人真的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这些年代理过不少给农民工要工资的案件,其中一件则让我彻底出离愤怒了!
我有个当事人名字叫杨伟,内蒙人,长得非常老实巴交,谈吐很实在,大概在2003年的时候委托我一件案子,标的不多,不到7万元。只有一张欠条,是个叫张三的包工头写的,现在人找不到,张三的上线叫黄五,是个老油条,就是因为他不给钱,所以张三出了欠条之后就消失了。整个工程的开发商是家房地产公司,该公司根本不搭理这些农民工,说自己把钱已经都给黄五了,任谁来说都不好使。
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代理,思路就是把张三、黄五,加上房地产公司都告上,如果能判决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执行就没有问题。于是我马上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三个被告都找不到,于是我们想方设法把传票送了出去,结果开庭的时候,只有黄五来了,法院最后判决张三承担责任,黄五和房地产公司因为与杨伟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所以不承担责任。
这个案件因为杨伟没钱,加上一个劲说掏心窝子的话,我决定事后收取律师费,只让他准备了3000元一审起诉费。这个判决我们肯定不能认,于是决定上诉,上诉费是我垫付的,案件到了中级人民法院,后来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
在这次长达一年的重新审理过程中,经过数次开庭,法院还是没有判决房地产公司承担责任,房地产公司拿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居然被认定了。好在这次判决黄五承担了责任,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不服,决定继续上诉,这次法官还要求交上诉费,我告诉法官二次上诉不用交费,法官说先交,如果不收再退回来,于是我又拿出2000元上诉费,等案件送到中院后,确实不用交这2000元,于是法官把这钱给了杨伟,杨伟也没告诉我,直接就揣腰包里花了,后来我知道这个情况,他又是跟我一顿掏心窝子,发誓自己不是忘恩负义的人,绝对讲究,钱肯定还给我,无论胜负,我一看逼他也没用,再说2000元对我无所谓,但是对他确实很重要,于是也就没追究。
案子这时到中院已经是2007年了,因为黄五和张三总找不到,开庭和判决都需要公告,耽误了很长时间,在中院开庭的时候,房地产公司终于出面拿出原件了,就是一大堆已经付款的证据,结果被我找到很多漏洞打官司就是这样,不怕你拿证据,就怕你不拿。这个时候案件出现了转机,而我也找到了黄五,告诉他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判他,而是为了追究房地产公司,这样黄五表示配合我,说房地产公司确实欠他钱,如果能帮助他要回钱,他就帮助我们说话。
按照证据,房地产公司确实有很多不足,不能足够证实其主张,我抓住这个缺点,在不下五次开庭的过程中,逐一论证,而且不放过他们任何一次疏忽。后来房地产公司无奈,申请进行笔迹鉴定而这个鉴定我明白,根本做不出来,但是为了判决公正,咱们不能剥夺人家这个权利,于是同意鉴定。
但是就在申请鉴定之后,事情有了变化,2008年期间,法官辗转告诉房地产公司,要是判决的话恐怕对他们很不利,因为如果认定没有给黄五钱,至少能认定20多万,给了我们,还剩10多万,于是房地产公司开始找黄五和解,多次和解之后,在今年五月份,法官突然给我打电话,说黄五愿意给这笔钱,但是前提是我们必须撤诉,我说没问题,只要有人给钱,谁给我都无所谓。
于是我们和黄五签订初步和解协议,黄五表示签订协议之后一个月之内给钱,而实际是他要拿着这个协议去找房地产公司要,而房地产公司口头也答应他了。这个结果我接受,虽然少给一点,总比不给强。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公司没有给钱,黄五却认为我被房地产公司收买了,非要杨伟出面不可,这几年除了杨伟打电话问一下案件进展,我几乎没见过他,给我留的号码,总是不久就欠费,我根本找不到他。
我继续耐心地等待着,结果一天中午突然法官给我打电话,说杨伟一会要来撤诉,问我知道吗?我一听坏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没有通知我就来撤诉,肯定是黄五找到他了,而且私下应该达成一致意见了,最后结果必然是逾越过律师,拿钱跑路。
我马上开车去了法院,在路上还一个劲想,杨伟见到我肯定会说,律师费不会少我的,等他拿到钱就给我,这我肯定不能同意,历史已经证明,这些人没有拿到钱的时候,把你当大爷,拿到之后你就是孙子了。
到了法院一进门,杨伟和他亲属坐在沙发上,看到我来,很自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坐下后,奇怪地问他,怎么撤诉不告诉我一声,结果他人性之恶马上展现出来,杨伟大言不惭地说道:“我们底下和解,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一听笑了,心里骂道,王八蛋,我这几年不玩命盯着,人家会跟你和解?但是因为法官在,我不能这样造次,只是苦笑一下,问:“你的意思是律师费和垫交的起诉费都不用给了呗?”
杨伟非常正义地说道:“六年了,你都做了什么,还不是我们自己要回的钱。”
我没有和他争辩,一个人想要耍无赖,必然要给自己很多不是真理的理由,你想要说服他,绝对不是三言两语能够做到的。我强压怒火,问他:“钱给你了吗?”
“我们已经收到钱了,所以来撤诉,这是我们的权利,和你无关。”杨伟的嘴脸十分陌生,这是那个曾经对我低三下四的人吗?
我明白这个结果是黄五和杨伟他们都商量好的说辞,我没有暴跳如雷,这些人,你真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即使我起诉要求律师费,判决我胜诉之后,对于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也会有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反正就是没钱。
我知道房地产公司不看到他们的撤诉结果,是不会给他们钱的,而他今天坚持称自己已经收到钱,实际就是为了获得那个撤诉裁定。
法官马上明白怎么回事了,问我怎么办,我当时气得心直颤抖,但是表情无动于衷,我也在想对策,起诉的话,没有钱可以执行,等于白起诉,不少同行都应该明白,这些人的固执绝对不能用基本道德来衡量。
我长叹一口气,让杨伟把身份证拿来,结果这小子居然没带,我看了眼法官,告诉法官,我现在因为时间太长,不能确定他就是我的当事人,所以我作为代理人,拒绝承认他的身份,法官明白怎么回事,要求他提供身份证,杨伟不服气,意思你看我们都谈了半天,我怎么能是假的。法官又看我,我坚持对方拿身份证,否则其无权撤诉。
杨伟一看无奈只好表示回去开证明,临走的时候还假模假样和我告别,我奇怪地看着他:“还有必要对我这么客气吗?”
杨伟的亲属过来帮腔,说什么自己和解的,和律师无关,六年了,好律师早打完官司了,凭什么厚着脸皮要律师费等等。
我没有和他们争辩,这种场景我见多了,我知道我说服不了他们,他们既然这样做,必然是做好理论准备,自认为把正义握在自己手里了。
杨伟终于走了,我苦笑着看着法官,法官责怪地对我说:“你当初就该收费,没钱就不该给他打官司,这些人不值得同情。”
我苦笑着说:“这个情况实际我预料到过,但是没想到十件案子里终于遇上一件,钱不是很重要,关键非常生气,这六年是我愿意耽误的吗,法律规定审限,你们谁遵守了,每次一催,不是这个理由,就是那个理由,稍微律师脾气一硬,就给你吃个大枣,我手里的官司,一审二审拖四五年的比比皆是,如果没有我们为了糊口去坚持捍卫当事人的权利,对方能跟他和解做梦去吧。”
我必须给我自己一个说法,否则我看不得别人这么猖狂!可能很多人说,民工可怜,你就放过他吧,可是可怜就可以不守信用吗?可怜就可以践踏契约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