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千马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12
|本章字节:6910字
(八)刘天:婚姻大事
常言道,听妈妈的话,做党的好孩子。不过得承认,听多了妈妈的话,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有次我就很神童地问老妈: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又到哪里去?这句话居然通过时空倒流,被古希腊一帮哲学家听去,成了他们集体智慧的结晶,此后众生传诵,誉为哲学层面最形而上的人类天问。
老妈闻言不禁大惊失色,用了同样的排比句式回复我说:你是我儿子!你是我从路上拿粪筐捡回来的!你到我们家里去!
这里面其实谈到了我是如何出生的问题,不过一涉及到性,老妈就讳莫如深,一改我是她所“怀”的论调,避口不谈我根本上就是她跟老爸***做出来的事实。
这一度让我很困惑,以为路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不是狗屎,而是像我这样的孩子。每个女人想要孩子了,就背个粪筐出来,想捡多少就捡多少。只是,这些小孩子又是谁扔的呢。限于当时智力还是很有限,这样的追问不在我思考的范围之内——这是其一。
其二,老妈还经常教导我,以后结婚呢,怎么着也得找个干净的姑娘,最好是那种见了别的男人连笑都不笑的,要是笑也只能对你笑的。平时最好也不要出远门,一出远门心就野了,不知道被哪个野汉子把心给勾走了,到最后连爹娘都不认。以后要是结婚,娘会给你把关。你要是不三不四地尽给我弄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回家,或者早早地就坏了姑娘的清白名声,我打断你的腿。
我说,好啊,坚决不给你打断腿的机会。可是后来我又迷惘了,我发现自己的行为跟老妈的教导相抵牾,而且很严重,相当极其以及特别的严重,我做了很多女人的野汉子,我也没看住自己的女人被野汉子给勾引走。这让我很是痛心。就像受党教育多年的战士,有一天居然做了大汉奸。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啊:刘天,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
这种矛盾的心态也可以用来说明,在我老是想越轨对李平子做点什么的时候,为什么到最后总是轻易地放弃。老妈多年的教导还是让我潜意识里觉得,这种行径有点不三不四,是不太负责任的,也是为好男人所耻的。
在李平子和我中间,横着一个老妈。老妈要是一日留在心里,我就一日不得放开手脚,不管身体里的小妖精是如何的猖獗。
或许,在我和李平子中间,也横着一个她妈。
还是不瞒您说,我后悔了。我后悔做我老妈眼中的好男人。就像后悔我当年那么疯狂地想结婚一样。
在我二十二周岁那样,我没能如愿结婚。老妈说,你还是学生,学生就应该以学业为重。等你混出名堂来了,大把的姑娘还不围着你转呀,你怕啥?这有点像娶了闺中少妇的丈夫,舍弃了娇娃,不要那值千金的春宵——若按照老妈的理解——就是为了日后能有更多更好的春宵。不知道闺中少妇最后会不会成为守窑的王宝钏?!“苦守窑内把夫等”,王宝钏这一等就是十八年。中间该有多少流氓闲汉前去骚扰啊,她这样一个弱女子,就是岿然不动,缺粮时节也不求着人家,跑到曲江池畔去挖荠菜。老百姓见了就狠劲地同情:穷人家的三姑娘命苦,这宰相家的三姑娘咋也是个命苦啊。于是,这“三姑娘”就是苦命女的代名词了。可是更苦命地还在后头呢,她等啊等,终于等到薛郎得胜归来,封王拜候不在话下,然而她也等来了一个跟自己抢夺老公的代战公主,好在她发扬了崇高的牺牲精神,“她为正来我为偏。”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和和美美的幸福生活。只是,这事情要发生在闺中少妇身上,她有没有这个心理准备?她“悔教夫婿觅封侯”,我没有理由不这样想,也蕴涵着这样一层担忧吧?!
过了二十二周岁,我还是没有结婚。眼见着就要奔三十了,我还是没结婚。这下老妈却急了。
老妈每次给我电话,总是没说到一半,就转到我终身大事上面来了。她永远也改不掉对我忧心忡忡的架势,这次又添加进去了一股很委屈的情绪:“刘天啊,你看看村里,比我年纪大的妇女,比我年纪小的妇女,都抱上孙子了,你啥时候也让我抱一个啊。”
我听了很不爽,却又不敢冲老妈发火,不免有点阴阳怪气:“妈,你不是要我忙事业吗?我事业还没忙出名堂来呢,可不敢搞出人命。我自己都养不活自己,再养一个,跳楼了快。妈,也别等了,我还不一定要孩子呢。您要嫌手空得慌,到时候,送您个宠物狗,您想抱就抱,保证不乱咬人。”
老妈在电话那头就骂,“你个死小子,不要一到社会上了,心就花了。当年你妈我是怎样教导你的,你不会全都忘记了吧。告诉你个死小子,你妈我还没死呢,现在还直挺挺地杵在地上呢,心依旧在跳动鼻孔还有气息。要不你摸摸看。过来试试?不敢了吧,量你也不敢。”
我只好说,“我举双手投降,行了吧妈。那我搁电话了啊。”
可是老妈却一直没有结束通话的意图,对着话筒,又把老夫子给搬了出来。“刘天,你听着,老夫子讲过,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你好歹也是本科毕业,应该记得比你妈我要牢靠吧。可你呢,还没怎么富贵呢,就那个上了。这还得了。翻天了你。”
我又好气又好笑,大叫了一声,“妈,你可真记得不牢靠的,那句话是老夫子说的吗?那是孟子说的!”
知道我为什么现在特不想结婚吗?结婚意味着走进坟墓?恩,有道理,不过太老套了。这话已经说滥了,连我老妈都这么说,“可不,想我当年一人见人爱的黄花大闺女,现在都成了你老爸正眼都懒得瞧的老太婆了。结婚不是坟墓还能是啥。埋葬了多少青春啊。”在这里,我要给你讲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看到的故事,《故事会》上登的,那时候《故事会》可风靡了,经常藏在初中课本的下面,老师在讲台上照本宣科,我们在底下读得津津有味。老师看莘莘学子们全神贯注的样子,以为自己讲课有水平,更加唾沫横飞了。
那故事似乎是这样讲的,一个新姑爷第一次前往岳父家吃饭,临行前老婆有交代,当然不是那种“少喝酒多吃菜,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类的,而是说,第一次去她娘家,不兴吃完饭后自己盛饭,而应该由她娘家人代劳。新姑爷便把这提醒牢牢地记在心间。话说酒过三巡,新姑爷要吃饭了。第一碗自然是岳母帮忙给盛的。一边吃饭,新姑爷一边忙着陪岳父唠嗑。眉飞色舞之间,一碗饭就见底了。可是这情况没有人注意到。新姑爷暗想,我总不能不吃了吧,肚子还没填饱呢。可是又不能亲自去盛,怎么办?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立马就改变和岳父的谈话主题,给自己瞎编了一个正在做木材生意的朋友,还说,这个朋友卖的木材都有这么粗,“碗大”,同时他把自己的空碗在众人面前亮了一亮。岳父这才反映过来,连忙叫老婆子赶紧盛饭。后来岳丈又旧话重提,问起新姑爷,他的朋友现在还卖木材不,要是卖的话,岳丈想与这个朋友洽谈洽谈。新姑爷不慌不忙,一语双关地说,“现在有饭吃了,就不卖木材了。”这句话说得太牛逼了,就像,现在有女人了,干吗要结婚?!
是呀,现在有女人了,干吗要结婚?!结婚就得守着一个女人,还有那么多女人丢在一边给闲置着,岂不是资源浪费?!再说了,以前想女人,又不想做流氓,所以拼命地想结婚。现在不一样,虽说我还是不想做流氓,但好歹已经不怕做流氓了,而且觉得做流氓也挺好的,这个社会有人做好人,就一定会有人做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