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千马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13
|本章字节:4972字
(三)刘天&姐姐:反客为主
我真的快把自己当成那间房的主人了。我也敢和那位大哥互相对视了,看谁怕谁,要是惹我不高兴,我就扯上两块胶布,把你给封起来。有时我也天真地想,要是把那位大哥换成了我,该有多好。尤其是看着姐姐在灶前忙忙碌碌地为我煎着鸡蛋,温着牛奶,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很喜欢“有家”这个感觉的。流浪在外已经多年了,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现在突然多了这么一个人,照顾着自己呵护着自己,是多么让人开心。
有时在单位干活累了,晚了还没回去,姐姐总会发短信说:饭在锅里,我在床上。我就忍不住丢掉自己手头上忙活的事情,向着nb一路狂奔过去,扑到姐姐的怀里。
事实却很无情。在一次缠绵过后,姐姐搂着我,像对待女儿似的,一遍一遍地梳理着我的毛发,却“扑哧”一声笑出来,口水滋在我的脸上,清凉。她笑着说,“你这个孩子,可不就像我的女儿吗?!”
我冲着姐姐直翻白眼,不得其解。
“……迟早都是别人的人呀。”说到这里,姐姐有些伤感,把手停了下来,搁在我那半爿白玉无瑕的脸蛋上。“到时候,嫁出去的女儿,也就是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啦。也好,我现在好好调教调教你,以后你就可以有本事愉悦你的女朋友了。也不枉我们好了一场。”
“姐姐,你……”
“你要记住,女人要征服男人,就首先要征服他的胃。男人要征服女人,就得先征服她的***。”姐姐说,“我们在一起也不会太长时间了,我们要抓紧时间只争朝夕,你也要好好学习,天天想上。”
“恩那!”
“刘天,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你挺有才华的。看过你写的东西,文笔很优美。比起徐志摩,戴望舒来,你也不落下风。不过,你还没给我写过情书。这样就把我给泡了,太不公平了。”
“啊?不会吧。”我有点大惊失色。女人的作,原来是不分年龄大小,幼稚或成熟的,老实或狡猾的。它贯穿了女人的一生。像是对美的追求,也贯穿了人类历史的始终。可为什么,对美的追求就比女人的作更讨人喜欢呢?!
我无可奈何。只好口占一首现代诗,以抚慰姐姐的念想……说到后来,我简直都以为自己是在胡言乱语了,胡编乱造,快玷辱了现代诗的纯洁。诗人们饿死了一批,如今又被我气死了一批。姐姐却听得异常高兴,拍着我的脑袋连连说,好孩子,好孩子……语气慢慢有了哽咽。对了,姐姐有个网名,叫飞越泰山的蝶。
随着姐姐老公的“临近”,我和姐姐的好日子也逐渐所剩无几。我也感到了莫名的压力。在一个周末,姐姐特意上了一趟街,买了鱼肉,又租了几张色情小电影。明摆着,晚饭的时候是鱼肉为我,晚饭后是我为鱼肉。
姐姐老是说,人啦,就要懂得学习,物事要学习,文事要学习,难道床事就不要学习啦?!我笑着回复,你也特小看我们了,想大学时的兄弟,早早都是a片专家,不仅会言传,有的还会身教。只有我例外而已,后知后觉。姐姐戏谑道,你哪里是后知后觉,你是后来居上后发制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吃饭的时候,姐姐很盛情地往我碗里夹菜,还直叨叨,“好好吃,等会还有大量运动呢,没体力可不行。”姐姐又说,“这大概是我们最后的晚餐了。”说着,姐姐的声音就喑哑下来,像堵住了嗓子。
我默默地扒拉着饭,一粒,两粒,三四五粒,粒粒分明。姐姐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拔高了语调,“刘天,要不我离婚,你娶我?!”
只听见“啪”的一声,我一不争气,居然用筷子把饭碗给捅翻了,只见那碗在桌上滴溜溜乱转,将姐姐夹的菜撒了一地。我只好讪讪地说,姐姐你的力气也太大了。
我知道,我不能不离开了。离开是这段***感情的宿命。
不仅要离开姐姐,而且要离开这个城市。我的下一站,是上海。在这个城市,除了有姐姐,我活得并不顺心。同事们思想中庸,目光浅薄,老婆孩子热坑头,有事喝大酒,没事玩玩小媳妇,生活节奏缓慢得能让你以为活在几个世纪以前,比不上沿海城市所体现出来的干劲。
我一直想跟姐姐说这事,可是每每想到她孤身无依的样儿,我就说不出口。我承认,我有点迷恋她了。她懂得怎么在身体上讨好我,给我带来了性的无尽欢娱。她还给了我家的感觉。可是这感觉再怎么真实,它也是虚假的。那副大照片,永远在提醒着我,我鸠占鹊巢。再者说了,玩房产玩成了房东,玩股票玩成了股东,玩麻将玩成了相公,玩情人玩成了老公,这可是人生的四大悲哀呀。我不会就占了这悲哀的一种吧?!
这些都不说,最重要的,我得把自己的心放在手里,然后好好盘问盘问它,听听它的声音。要是不说真话,就灌它辣椒水撒它胡椒粉,抽它几鞭子再加上几把盐:
刘天,你愿意娶一个做过别人老婆的女人,来做自己的老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