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作者:水阡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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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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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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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168字

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我整晚都没睡好,身上又累,迷迷糊糊的,一会儿滚在火海里,下一秒又滚在冰刃上。土炕烧得热烘烘的,鼻翼间都是发霉的味道,伤口很疼,手脚的神经苏醒后先是痛。手和脚起了冻疮,又痒得钻心。


早上起来,老乡家的大锅烧得玉米糊糊很香,我勉强喝了一碗,只觉得胃里阵阵犯恶心。


吃过早餐领导要带领一部分人去下一个村落,直升机探测的结果还算乐观。部队的人已经趁夜挖出一条窄道,有两个人受伤,一个陷进雪坑里差点窒息,一个被树上断裂的冰锥扎伤。另一部分跟着部队的车回去。毕竟女医生和护士光凭着想象和一向热血来到这里,短短两天受到的苦可能比一辈子都多,承受力也到了极限。


我的名字在返回名单上,是于雅致的字。


他跟个没事人一样在盘点剩余药品,我跑去找老冯,他正跟傅队长饭后一根烟,聊得还挺投机。


“主任,我不回去,字是于雅致签的,不是我自己签的,他又不是我爸,管不着我,我不走。”


老冯拿出领导的派头连连称赞:“好好,多个人多出份儿力,不过小唐你这小身板真撑得住吗?可别逞强啊。”


我举手发誓:“没问题,要是我拖累大家,你们就把我扔了!”


回头看见卓月正拿着录音笔跟人交流感情,我找了一圈没找到叶榛,突然耳边传来老傅阴阳怪气的声音:“别找了,水箱冻住了,叶子正领着人烧水弄车呢。”没等我呲回去,老傅又说,“人家老冯都把人安排好了,你又说不走,都没地儿了。这样吧,你去跟叶子那个车吧,他那个车宽敞,就他跟卓记者还有卓记者带的小实习生,你过去吧。”


这个怎么说呢,也算正中下怀。昨天跟于雅致又哭又闹了半天,邪火发完了,脑袋也清醒了。我对叶榛永不死心,这是事实,与其抗拒不如坦白接受,人还能贱到什么样儿啊。


我去车里背急救包,于雅致一抬头,愣住:“你没走?”


“我去哪儿啊?我哪都不去,我就跟着组织走,想甩开我单独立功没那么容易。”


“你脑子有病!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


看着于雅致面色铁青我顿时诗兴大发,把包往背上一甩:“我国著名诗人唐果说的好啊,青山处处埋忠骨啊!”


于雅致瞪了我一眼,气得不理我了。我往叶榛的车那里凑,热水浇在地上,很快就冻成一坨冰疙瘩。我把包往后车座一扔,小男实习生估计是个大近视,这天气不能带眼镜,他眯起眼的样子挺可爱,待人也很热情:“你好你好,医生你坐在后面吧,面前是卓姐在坐。”


“好啊,谢谢,叫我唐果就好。”


“你的名字真好听啊,哈哈,我叫林乐。”


我用袖子擦了擦冻了一层霜花的玻璃,刚把眼睛贴上去就对上一双大眼,黑白分明,几乎能透出波光来,微微弯着,看来心情很不错。是叶榛。他敲敲玻璃示意我把车窗玻璃降下来。


“祖宗,手起冻疮了没有,我拿冻疮膏给你。”


“你不是不搭理我了吗?”


他把身子倾过来,放低声音,委屈兮兮的:“谁不搭理你,是你老气我。你看,你气我有什么好处,现在你满脸都写着……那个什么,可大庭广众之下我又不能无视军纪。”


“我脸上写什么了?”


叶榛脸凑得更近了一点,笑眯眯的:“写着‘快来亲我’啊。”


“是写着‘我想揍你吧’!”


“你不舍得。”他捏了捏我的脸,更加得寸进尺,“祖宗,我欢迎你回去跟我好好算账。昨天说的那些都不算,只要你说出我不愿意听的话,都不算。”


我伸手把他的大脸推到一边去,觉得好气又好笑。还真是个不拘小节的家伙,昨天还如我所愿呢,今天又厚着脸皮凑了上来。原来那话只有我当真,掏心掏肺的难受了一晚上。就像郭德纲说的,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当年的风范。真是报应。


不多会儿老傅吹响集合哨,卓月缩着脖子钻进车,把手一伸:“小榛,我的手都快不会写字了,快给我暖暖。”


我坐在后面看见叶榛的小半边下巴,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把头转到一边正队长小实习生林乐傻乎乎的笑脸,不知道在乐什么。


“把暖宝宝贴上。”叶榛好像偷情被老婆抓住的小年轻,还有点羞涩之心,“我的皮手套里是热的。”


卓月终于发现后面还有第四个人,把手缩回去,有点像跟情人撒娇被外人看见,无伤大雅地一笑而过。因为之前早就不咸不淡地寒暄过几句,俩人又不是什么好朋友,只有林乐抱着崇拜的心态在跟卓月讨论新闻的切入点和技巧。


直到下车林乐的嘴都没闲过,卓月非常有耐心地教导他,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有问必答。在修养这方面,毋庸置疑我必须向她学习。下车后她带着林乐直接冲进村子,在工作热情这方面,毋庸置疑我也必须向她学习。


叶榛把我的急救包提起来:“这么重?”


“已经算轻的了,昨天用掉了不少药。”


“你脸色很差,昨晚没睡好?”


“嗯,认床。”


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我们开始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救工作。主要是摔伤和冻伤,老乡家都不缺粮,还可以吃冻死的家畜。不过好多天没有蔬菜吃,小女孩上火起了满嘴的泡,饭都喂不进去,疼得一直哭。


我机械地拿输液器,兑药品,输液,背包越来越轻,我的身体也越来越轻。


中午吃过饭我躺在车里睡着了,醒来身上暖烘烘的,身上捂着军大衣,脑袋下垫着叶榛修长的玉腿。他也在打瞌睡,微微启着唇,没防备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可爱。我从没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脸,原来只觉得他的睫毛长,却不是翘的,又密又直,像一小片黑压压的森林。


这就是我的森林,是我全部的理想,和我愿意栖息一生的港湾。


“醒了?”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身上也不想动。


“跟我说一句话行吗?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


叶榛垂下头,指腹搓着我的下巴,微笑的样子非常的好看。难得这样的安静,我心里非常的满足,往他身上又靠得紧了一些。不过也只能这样靠着他,再近的地方我是进不去的,那是禁地,一直对我关闭。叶榛也想打开禁地的门,可是他找不到钥匙。


这样的叶榛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我以前看过一本外国,的男主人公是个俄罗斯潜入美国的特务,他潜伏得很深入,在那边结了婚,他的太太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一直在利用他的太太,结婚也不过是掩护自己的特务身份,顺便套取一些国家机密。”叶榛跟捋猫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顺毛,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你猜,这个结尾会是悲剧还是喜剧收场?”


“如果是好莱坞大片,肯定是女主人公一直知道这男的是特务,也是为了套取对方情报,最后打了一场,在烈火中拥吻。”


“你说的那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后来东窗事发,男主人公把他太太当做人质一直逃到美国西部,按照跟上级约定的地点乘直升机去机场,而后用真正的身份回国。可是男主人公中了枪,他用枪顶着他太太的太阳穴一直把车开到一条河边,无路可走了,那个男主人公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让那个可怜的女人自己离开。他的太太陪他逃了那么远,没哭没闹也没说话。现在男人叫她走,女人在后视镜里整理了一下头发对男人笑了。”叶榛的眼波荡漾着,连口气都有了幸福的感觉,“她说,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是什么死法,不过,我觉得我死的时候,你一定在我身边陪着我。而且这里很美,我觉得很幸福。说完女人就把车开进了河里。警方打捞到两人的尸体,他们在车里拥抱着对方,怎么都没办法分开。”


我认真想了一会儿这个故事,叶榛真没有浪漫细胞,如果他是讲睡前故事的话,怎么也应该挑《白雪公主》或《灰姑娘》,这些又蠢又蛋疼的童话故事。


“你难道会给小梨的睡前故事讲《电锯惊魂》吗?你也太毒了,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诅咒,跟你在一起简直太倒霉了。”


他认真而羞涩,目光闪烁:“我的确是觉得,如果跟你就这样死了,也是不错的一生。”


原来叶榛说情话这么的剑走偏锋,一开口就死去火来的,不过我却觉得快在他的眼眸里溺毙了……我想我也是个变态。因为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如果面前有湖也会忍不住开下去。


最后他把俯身抱住我,力气很大:“我爱你。”


或许等了太久了,听到耳朵里竟跟“我饿了”没什么区别。


“我爱你,一直爱你。”


以前的叶榛从不撒谎,可现在我依旧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可他的爱我真的太想要了,我迟疑了几秒钟,慢慢抱住他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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