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作者:水阡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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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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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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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956字

我心情好,气色红润有光泽,见谁都笑眯眯的和蔼可亲。


关于器官捐赠手术的受捐赠病人已经确定,男性,二十八岁,肾功能衰竭,与捐赠者组织配型良好。从免冠照片上可以看出,这是个修养气质良好的男人,绝对非富即贵。


无偿捐赠的捐赠者的资料对受捐者,按照一般流程来说是保密,为了防止现金交易。不过许多有钱人为了那遥遥无期的肾源而浪费生命根本就不值得,于是有些暗箱操作就心照不宣。


病人来做血液透析时,我隔着玻璃看了一眼,比照片上还要好看很多,有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自律,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因为生病又多出几分恹恹的柔弱。


“这位医生你挡住我的路了,请让让好吗?”


我“哦”了一声忙闪开,有个西装笔挺的助理模样的男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时不时地伸手去搀他一把。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花钱买个肾跟玩儿似的。这种想法在后来看见那个捐献的女孩时更加笃定。


手术前的检查很繁琐,医生们做准备时,她就安静地坐在门口的休息椅上,整个人缩在黑色的羽绒服里,黑亮的长发发一直垂到腰,人还是很精神的,粗裂的手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显露出她生活的困窘。我不知道她收了多少钱,不过她一定很需要这笔钱,否则哪个好好的女孩子愿意莫名其妙的受这些罪呢?


生活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没有谁比谁更可怜。


我按照惯例仔细地询问病史,介绍麻醉流程,女孩一直在认真乖巧地听着,不时地点头示意她听到了。我以为她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有没有危险,会不会留疤之类,人之常情。可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坐着。


我说:“你不用害怕,手术中你不会有任何感觉的。”


听到这里她终于抬起头,然后左右看了两眼确定没人,一直攥得紧紧地右手突然塞进我的隔离衣的口袋里。我一摸,也有点傻,是个红包,都攥出了汗,连拒绝的反应都忘了。


她的眼里像铺满了碎碎的金色,虽然窘迫却正直:“我还在念大学,没有很多钱,不好意思。”


医生治病,麻醉师保命,很多病人都习惯在手术前给医生塞钱。可是我们顶多收下病人提来的水果什么的,钱是真的不敢收,若是被人抓住小辫子,事情就可大可小了。


我一向没心没肺惯了,突然觉得难受,把红包重新塞回去:“我们有规定不能收病人红包。”看着那张皱眉的脸,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你很需要钱吧,要不也不会卖肾,我要你的钱我还是人吗?”


她一怔:“我不是……”


不否认才不正常,我的脸上一定写满了不相信,而这姑娘很会察言观色,很快闭上了嘴不再辩解。


“谢谢。”


我反倒不知道说什么,挠挠头走了。


晚上下班后,叶榛来接我,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就不动,心里有些堵,任他帮我殷勤地系上安全带,又不要脸地香了两口。


“元气美少女,你今天怎么灰头土脸?”


“……下周三元气美少女将沐浴更衣郑重地献上自己的第一次。”


“恭喜啊,你是在紧张?”


我叹气:“那倒不是,虽然没做过,但是我闭着眼都能找到穿刺点。”


“天分?”


“嗯,嫉妒不来的。”


我们去吃饭,在这之前柯杏香同学邀请我乘车夜游,我见色忘友拒绝了她。叶榛带我去湖边吃鱼,如果你有闲有心情可以自己拿着钓鱼竿钓,我在老板家的鱼缸里挑了个最大的做烤鱼,再炒一盘子鸡毛菜。我跟叶榛窝在角落的沙发里隔着玻璃看湖水。


有人在湖对面放风筝,一条五彩的灯光在黑夜里格外的亮眼,天空中隐约是蜈蚣的形状,像夜的图腾。


“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叶榛的手指在我的手心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挠,“以前你只要看见我就双眼放光,唧唧喳喳的,现在安静多了。”


“我长大了嘛,连孩子都有了,再疯疯癫癫的怎么有男人会喜欢我?”


“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我笑了笑,把脑袋靠在他肩上。


“不信?”


我摇了摇头。


他把双臂收紧,抱得我疼,只能抬头瞪他。


叶榛亮出锋利的牙齿在我的耳朵上咬了一口,不轻不重的,像警告也像调情。我吊着眼磨牙:“你跟月姐以前也这样?”


他更高兴了:“吃醋?”


“你们还那样?”


“哪样?”


“上床!***!makelove!滚床单!”


叶榛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十分郁闷地往后一靠:“……人家说最怕现在的女友问前女友的问题,我现在连把它切掉的心都有了。”


我阴阳怪气地:“行啊,明天我问问老师有没有这个手术。对了,你可以报销费用的吧,我找人给你做个假单子,咱多额队里点钱。”


叶榛索性掐着细长的软音:“那以后你不许嫌弃人家哦。”


我笑得半死,烤鱼上来了,叶榛把刺剔干净放进我碗里。他还记得我吃东西狼吞虎咽,有次吃鱼被刺卡到喉咙,活活被扎了两天才把那要命的刺吞下去。


“你还记得你跑去部队看我吗?”


这话题转变的太快,去部队看他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不是多么愉快的回忆。叶榛低着头挑鱼刺,手背是小麦色,手指粗糙,他握着我的手能感觉到那粗粝的老茧。


“你这孩子就是这样,突然跑过去,喜欢给人惊喜。其实我心里是高兴的,可是……那个时候……是我最狼狈的时候。我从小到大一直很顺利,因为学得快,人也聪明些,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因为我爸是军人,从小就在他的熏陶下,觉得当兵就一定要下部队,拿着枪做最危险最艰难的任务,保护祖国保护人民。到最后也实现了,凭着一腔热血去了部队,还被招进了最隐秘最不为人知的特种队。”


我终于意识到叶榛是在跟我倾诉他这些年的经历和生活。这些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的,潜意识里,或许我根本不想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会心疼,会一直心疼。所以经历的那些不好的,对他都轻描淡写地提两句,将心比心,我怕他会一直疼。


“那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很优秀,我进去根本不算什么。那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每个拎出来都是响当当的。以前总说‘这次拼了’,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拼命。大冬天穿着背心在泥里自由对抗,大太阳底下端着枪吊着三块砖头一动不动地站两个小时,还有啊,站完了最绝的是捡大米。白花花的太阳底下,在地上撒一把大米,一个一个地捡起来,刚开始真的快要疯了。我们有个队员因为那个都得了大米恐惧症在食堂里只吃馒头,看见大米就想吐。”


我“噗嗤”一声没心没肺地笑出来。


叶榛也笑了,眼睛都笑弯了:“后来就好了,大米捡多了,寒风烈日每天坚持不懈的训练让身体和心态都稳若磐石。后来我们的一次演戏,我在狙击点抱着枪一动不动地守了两天,打得敌方在对面直骂娘,就是不敢露头,心里真是爽透了!不过在那之前,我怀疑过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儿,跟教官说的那样跑回去抱着你爹的大腿哭去吧,真的连跑回来做文职的心都有了……那时候,你去找我了,幸亏你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