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阡墨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05
|本章字节:6192字
整个下午我都窝在车里睡觉,人手够用,我身上的确不舒服,又不愿意拖累人,反正也不娇气怎么都能忍得下去。叶榛离开时打开了暖气,热气熏得人发昏。
听钩子说他在队里算半个伤残人士,大家都很照顾他,什么重活累活全都不让他干。连跑几步傅队都怕他累着,负重越野,从来都是傅强跑在最前面,他开车跟在后面断后。要是有队员发生什么意外,他就把他们拉回来,也不费劲。
全队都很珍惜他那几条好不容易恢复的韧带,把他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样对待。若是以前,他心高气傲的能接受这种待遇才怪。可现在的叶榛长大了,懂得什么叫现实,也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醒来后我身上每根骨头都是软的,有人敲窗子,我摇下玻璃看见章鱼的眉毛和睫毛上都挂着霜,嘴里的呼出的白雾几乎能遮掩脸上的尴尬:“现在是傍晚六点整,按照叶队指示来请夫人您去吃饭。”
“怎么让你来叫我了,他干什么去了?”
章鱼挠挠后脑勺:“叶队指挥给老乡家的牛羊搭棚子呢。”
我揉着眼睛下车,刚走几步发觉章鱼扭扭捏捏地跟在后面,回头问:“又怎么啦?”
“那个,我前两天跟你乱说的,你就当我欠抽,别跟我一样……钩子已经教育过我了,谣言止于智者,我就是军队的毒瘤,社会腐败的根源……”章鱼抓耳挠腮的,本来冻得发青的脸又泛起血色,“反正我就败类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笑了笑:“没有,你只是说了自己看到的,你说的是真话。”
“啊?不是真话,都是假的!真的啊,嫂子,你相信我啊!”
这种事说得太清楚了就没意思了,直接从唐医生升级到嫂子,我有点不习惯。
晚饭是羊肉炖胡萝卜,汤汁又浓又香,浇在米饭上看起来非常的可口。我在一片惨绿的萝卜兵种转了一圈,没找到叶榛,就跟萌萌端着饭走了。刚吃到一半,萌萌正甜蜜地诉说下午有个兵哥哥跟她要电话号码,突然看见林乐跟风一样的跑进来:“你们谁看见卓记者了?”
有个知情人士说:“今天下午不是你跟她一直在一块的吗?”
“那谁看见叶队长了?”
“哦,在村东跟着建羊棚呢!”
林乐一跺脚急火火地往外跑,我把饭盒交给萌萌,连忙追上去。
男生手长脚长跑得比我快,远远就看见叶榛正拿着铁锨在铲冰,林乐跑过去,一边说一边还抹上眼泪了。叶榛面色惊变,嘴唇抿得死紧。
我跑上去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哭上了?”
林乐抽抽嗒嗒的:“下午我跟老乡借了个匹马帮着运东西,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马惊了,撒蹄子就跑,我就在后面追。我听见卓姐喊我来着,可我着急追马,就没管。等我回来找了一圈,他们都说卓姐去找我了。这山里到处都是一个样,白茫茫的,老乡说他们自己跑出去都不一定能找到路……而且,雪都把沟沟坎坎的填平了,要是掉雪坑里……”林乐越说越怕,哭得更大声。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还在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待一夜绝对会冻死。
事不宜迟,全队紧急集合,叶榛很快的制定好搜救方案,非常的冷静利落,一点都没有毛头小子自乱阵脚的意思。我站在不远处打量他,一身打眼的丛林迷彩,头发很短,不像那些个韩国男明星那样很长染着乱七八糟的颜色,把脸也遮得只剩三分之一。所以那张没有任何遮掩的脸庞,简单干净,青春朝气,好似春天脆生生的叶子,光凭想象就能闻到雨露的气息。他的眼睛生得极好,好像汪着清澈的水带着笑,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单纯。这样的叶榛背后似乎是有淡淡的金色光环的,叫人觉得值得信赖又温暖。
在他工作的时候,任何东西都是游离在世界之外的,即使我站得离他不远,他也看不见我。
这样的叶榛叫我有种自虐的着迷,也有些疼痛。
他跟傅强在争执,声音很大很激烈。
“……通讯工作可以交给老铁,我必须去!我跟她一起长大,现在她这么危险,我怎么能坐得住?”一边说一边眼睛都红了,竭力忍着,“我必须去,队长,我保证不会给大伙添麻烦。”
“叶榛!”老傅火了,“反了你了,军人守则的第一条是什么?”
叶榛咬牙:“绝对服从命令!……可这不一样。”
“嘴上光会背就完事儿了啊?这有什么不一样?这他妈一样一样的!你是第一天当兵啊!啊?你还跟我顶我,我跟你说,就你的身体状况,在大雪地里跑个十几公里再背个大活人回来,韧带撕裂你就等着残废吧!”傅强叉着腰,整个一兵痞,不过在我看来简直惊为天人的英俊,“也行,你废了就转文职,总部那边等着要你呢!”
叶榛站在他面前,背挺得笔直,脸上摆着丝毫不退让的表情,很像泰山顶山一棵松。
老傅跟他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一脚踢在车轮上,气急败坏的:“快滚快滚!检查好你的通讯设备,省得死在外面兄弟们都不知道去哪里去收尸!”
他舒了口气,敬礼:“是!”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嘴角是上扬的,我是笑着的。
叶榛回头看见我,眼角一垂,温柔又虔诚的模样,几步跑过来。
“乖乖等我。”
这话很熟悉,当年我听得兴高采烈,如今听到一模一样的话只觉得唏嘘。虽然后来离开了他,但是在心里还是一直在等他的。等他哪天想起有我这么一个人,然后神差鬼使地来看我一眼,发现我身边有个孩子,然后悔不当初。或者过年时,在哪个商场里偶然遇见,看见我身边很他眉目相仿的孩子,是如何的震惊。
不管怎样,我一直在等,放了很长很长的线,然后钓上他这条大鱼。
我这条线放得很长,我也有很多机会让他在不经意间让他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一直没把鱼饵放下去。大约是我不舍得,从汪洋里把他放到鱼缸里,因为我的自私而让他变得安逸却忧郁,不再是当初我爱的那个有理想有原则有爱情也有生命力的男人。
可是我不舍得,别人却舍得把他捏圆搓扁。
看来我真的是把他宠坏了。
叶榛抱住我,众目睽睽之下:“你不用担心,我一定平安回来。”
我闲闲地笑着:“好啊,这回等多久?”
“我尽快回来。”叶榛直直地看着我,企图在我脸上找到一丝的怨怼。可惜他什么都没找到,因为怨怼什么的,根本没有,我全部都是心甘情愿的,或者说一厢情愿的,从来没有什么奢望。我只是一直在等,等他回头看见我的这天。
我摆了摆手:“嗯,注意安全。”
他怀抱终于松了,嘴唇在我额头上飞快地亲了一下,凉飕飕的。
一堆人在不远处吹口哨起哄,紧张的气氛稍稍活跃了一些,我不咸不淡地横他们一眼,转身回屋里睡觉。我这两天真的累惨了。这一觉睡得很沉,直到清晨,萌萌推醒我说:“快起来,我们走了。”
我“嗯”了一声,从善如流地起身收拾东西。
萌萌有些奇怪:“你就不问昨天你家叶队怎么样了?”
我笑了:“要是出事了你能这么安静?”
萌萌叹了口气:“也是,我傻了,走走,一会儿上车集合了……唉,你要去跟你家叶队打招呼吗?”
“不用了,他知道我们早晨走,他要是有心会来找我。”
萌萌又叹了口气:“……啊,也是。”
叶榛还是没来找我,我们上了车,望着雪白的山间里透出森森灰白的山棱。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
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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