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蒙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59
|本章字节:14568字
倪吾诚出生在河北省一个叫做孟官屯的穷乡僻壤里。那里已经靠近渤海,全是盐碱薄地,又常闹蝗灾,民不聊生。一提到家乡,倪吾诚就想起小时候学会的一段民谣:
羊蛋,
上脚搓,
你是我(读鹅)兄弟,
我是你哥。
打壶酒,
咱俩喝。
喝醉了,
打老婆。
打死老婆,
怎么过?
有钱的,
再说个。
没钱的,
背起鼓子,
唱秧歌。
这首歌谣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彻骨的力量。倪吾诚有很好的记忆力,却记不起他是跟谁学会了说这首歌谣。他觉得这首歌谣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似乎是预先镌刻到了他的骨头上的。这首歌谣的先验性使他感到不寒而栗。
许多许多年以后,这首歌谣传到了倪藻那里。经过了一九四九年的中国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倪藻把这首歌谣忘却了。那首歌谣和它所代表标志的生活,似乎从此在中国消失了。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坎坷以后,在倪藻利用出国访问的闲暇访问了史福岗家以后,他忽然想起了这首内容与他对西欧国家的访问毫不相干的歌谣。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幅中国的穷乡僻壤的图画。他不寒而栗,难分难舍。
是的,这是先验的。因为不论是倪吾诚还是倪藻,他们出生在一块“羊蛋上脚搓”“打死老婆”“再说个”的土地上,这是他们事先不知道的。
如果倪吾诚知道,他还有勇气生下来吗?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旧事。倪吾诚家是这个穷乡僻壤的首户,是一家大地主。他听说过,他的祖父是一个有名的举人,主张变法维新,参加过光绪二十一年(公元一八九五年)“公车上书”。他自费刻印过提倡天足的传单,这在当时,大概是十分过激和冒险的革命行动。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失败后,他的祖父是自缢身亡的。家里大人从来没有正面告诉过他祖父的事情,这一切是他从管家、从亲戚那里似懂非懂地听来的。
倪吾诚还有一个伯父,是一个疯子。他把自己的衣服撕成条条缕缕,又唱又哭又笑,有几次被绑起来。倪吾诚依稀记得,他直到死,腿上还绑着铁链子。
倪吾诚的祖母为家庭遭到的不幸深感恐慌。她认定家里是受了邪祟。她与倪吾诚的父亲与叔叔商量该怎么办,她的这两个儿子提不出任何方案。倒是她的儿媳——倪吾诚的母亲敢想敢说,颇有些气魄。这位儿媳建议说,必须举家迁移,以避邪除祟。
她的大胆的建议被接受了。但是周围的大屯子里没有他们落脚的地方。于是她们选择了离孟官屯六十里地的更加穷困、交通更加不便的陶村。她们花费了许多钱,用三年时间在陶村盖起了一座宅院,包括一个有两亩地的梨园。还有一个粮场、一个磨坊,二十几间规格不等的房。就在光绪皇帝驾崩的那一年(一九○八年),他们迁徙到了陶村。
与激进的父亲、精神特异的哥哥迥然不同,倪吾诚的父亲倪维德是一个老实巴交、反应迟钝、相当窝囊的人。他左肩高、右肩低,口齿不清,难得说几个完整的句子,而且终生习惯性腹泻而又多尿,一年四季没完没结的鼻涕、哈欠、喷嚏。倪维德从青年时代就染上了抽鸦片的恶习,这使倪维德的母亲大为愤怒、懊恼、痛心。但倪维德的妻子即倪吾诚的母亲独具眼光,对丈夫吸鸦片抱相当理解和支持的态度。她来到倪家以后,隐隐感到了倪家特有的“邪”,那是一种灵气,一种热情,一种躁动,一种痛苦。那是一种诱惑、一种折磨、一种毁灭一切也毁灭自身的毒火。所以有了公公的变法维新和自缢身死。所以有了大伯子的癫狂。她害怕这种邪祟会毁掉倪姓全家。在孟官屯的大宅院里,夜间起风的时候她常常听见一种呜呜的声音,像动物的鸣叫,像冤鬼的哭泣,她认为这就是邪祟,她毛骨悚然。大伯子死后她有好几次做梦梦见了他。作为弟媳,她本来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梦中的大伯子神态安详,没有病。他用一种奇怪的、令人胆战心惊的声音颤抖着说:“我抽大烟把病抽好了。”然后他的影像渐渐消失。但这句话,这苍茫颤抖的声音仍然在倪维德的精明强悍的妻子的耳边回响。醒过来以后,她仍然听到那神秘的声音:“我抽大烟把病抽好了!”
于是发生了顿悟。祖宗有灵,苍天有眼,倪家命不该绝。鸦片原来是救命的烟!请想想,如果倪维德的父亲吸鸦片,他还可能去主张什么变法维新,参加什么公车上书,提倡什么天足大脚吗?他还可能自缢身亡、死于非命吗?吸鸦片的人即使活得不如猪狗,也不会自己结果自己的性命。不愿苟活的人只能是疯子。如果疯大伯早年吸上鸦片,他还会那么痛苦、那么暴跳如雷、那么与世界与家庭与一切人势不两立吗?吸鸦片的人是多么安宁、多么安分、多么安然啊!
而倪维德吸鸦片,这不正是倪维德的可爱与可靠之处吗?
倪吾诚的母亲从此殷勤地侍候丈夫吸大烟。她有时还陪丈夫吸两口。但她非常清醒地掌握自己,她绝对不让自己沾上鸦片的“瘾”。
果然,鸦片拴住了倪维德的心,保护了倪维德不受邪祟的侵袭。他唯唯诺诺,随遇而安,胆小怕事,有大烟抽就行。据说有一次他偶来豪兴,要亲自宰杀一只鸡吃肉。他在众仆役的保护与助威之下抓住鸡,扭动鸡的翅膀和脖子,把磨得飞快的利刃放到了热乎乎的鸡脖子之上。只需将刀柄轻轻一拉就可完成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屠宰大业的时候,不知道是由于心慈手软还是由于犯了鸦片瘾,他功亏一篑,把刀子向地上一抛,把鸡放了,回屋躺到炕上捻烟膏去了。
与此同时,倪维德的身体也愈来愈虚弱了。宣统二年(一九一○年)他的妻子怀了孕。全家认为是一件大喜事,并且归功于陶村的风水好,他们的迁居胜利了。但到了冬天,倪维德变得气喘吁吁,咳嗽哮喘,痰中带血,从早到晚靠在热炕头上,披着皮袄,却还冻得簌簌发抖。宣统三年正月,倪维德的老母病故。倪维德带病举丧、哭灵、守灵、服孝、出殡、打幡、摔盆、入殓……等到太夫人入土为安以后,倪维德也就卧床吐血不起。这年三月,倪维德耗尽了最后的气血,一命归阴,死的时候皮包着骨,只剩一个架子。
倪维德的妻子怀胎五个月的时候死了婆母,怀胎七个月时死了丈夫,她痛不欲生,哭了好几个死去活来。丧事办完,这一胎使她觉得异样,觉得恐怖、有点厌恶却又分外珍贵。倪维德体虚性弱,结婚以来很少与妻子同房。身高力大的妻子一心经营家务,力挽倪家的颓势,而夫妻恩爱、男女私情这根弦压根儿在她的灵魂和肉体里就没有震响过。相反,她无师自通地对这根弦不仅冷淡、虚无主义,而且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蔑视、烦恶、避之唯恐不及。在这种心情下怀了孕,然后婆死夫亡,使她充满不幸的预感。另一方面,为倪家传宗接代——要生个儿子——的前景,又给她以神圣悲壮的使命意识。丈夫的死,也使“遗腹子”的意义更加不同寻常。
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前三个月,倪维德的遗腹子倪吾诚来到人间。这个胎里便蒙受了接连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的孩子成长得十分茁壮。在他身上有他母亲的高大健壮,却没有母亲的精明。他好像既有过人的聪明又比正常人少一个心眼。他七个月长牙,不到一生日就学步走路,一岁半的时候进县城洋楼(这是当地百姓对于该地区唯一的天主教会医院的俗称)种过牛痘。他四岁时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五岁上私塾,九岁又上了洋学堂。一进洋学堂他就迷上了梁启超、章太炎、王国维的文章。十岁时一次他被母亲带上走姥姥家,正碰见舅舅的小女儿裹小脚,他立即无师自通地慷慨陈词,发表反对缠足的意见,声泪俱下地控诉缠足的愚昧和野蛮。这得罪了舅舅,也吓坏了母亲。母亲在他身上又看到倪家的邪祟的应验。她又想起了孟官屯旧宅院深夜传来的呜呜声……究竟倪家造了什么孽呢?究竟她的祖上又造了什么孽、以致使她变成了倪家的人呢?从此倪吾诚的母亲胆战心惊。她的亲信仆役不断报来倪吾诚的可虑的消息。倪吾诚与佃户们谈天,他说土地应该分给农民,耕者有其田是“国父”孙中山的教导,地主吃地租是寄生虫的行为。“哥子说胡话哩!”小汇报打到了母亲那里。
母亲还发现儿子常常失眠。小小年纪,竟有时在床上半夜半夜地辗转反侧。问他为什么不睡,说是想不清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意义、人生的价值。到倪吾诚十四岁的时候,大年三十,全体倪家人正在祭祖,给祖宗牌位磕头,中途找不到倪吾诚了。寻找了半天,倪吾诚原来跑到梨园观测星星。母亲叫他回去,他抨击说那些迷信活动纯粹是自欺欺人,他早晚要把这些祖宗牌位砸烂。
母亲觉得大难临头,但又无人可以一起商议。对于倪家的人,有关邪祟入侵倪吾诚的情况是不能泄露出去的。因为倪维德死后,颇有一些倪家的无赖头面人物,处心积虑地觊觎着他们的家产。只是因为有“哥子”吾诚,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与娘家的人商议吧,第一,谈这个话题有与娘家人共谋夫家的嫌疑,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仅次于“养汉”的不道德行为。第二,即使没有那次抗议裹脚事件,她的娘家人对倪吾诚的印象也是不好的。说不上为什么,反正她娘家觉得倪吾诚是陌路人,非我族类,异己分子。第三,她的娘家哥哥本身就很不正派,不是个好东西。
但她终于还是与哥哥谈了。哥哥胸有成竹地指示了两条,第一要教外甥抽大烟,第二要给外甥娶媳妇。“无论什么英雄好汉还是妖魔鬼怪,一杆烟枪再加一个媳妇,准保能拢住他的心,收住他的神,要他服服帖帖过日子!”他自信地说。“我还不是一样?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匪类脾气,还不是制过来了?一个媳妇制不住,再讨上两个‘小’嘛……”他补充说。
倪吾诚的母亲听了这话只想大哭一场。她想起了终于变成了大烟鬼的丈夫倪维德晚年的可怜相。两分像人,八分像鬼。但公公和大伯子的结局更加可怕。同时她这位一辈子没离开过乡下的文盲女性已经直觉到辛亥革命以来、民国以来革命风潮的可怕。而且她也直觉到倪吾诚身上的似乎没头没尾地有些个要“革命”的种子。这种“革命”,比起鸦片烟来,当然要凶险一千倍。吸食鸦片而死,不过是个人身亡,是个人的身家性命的丧失。而“革命”,是祖宗家业庙堂宗室的覆亡,是天塌地陷,是万劫不复的弥天罪愆。
于是,不满十五岁的倪吾诚,一天下学回来,只见母亲躺在床上喷云吐雾,满室醉人异香,只闻了一下便觉精神百倍,并且引起了那样一种贪欲,一种饥饿感。他连吸几口气,越吸越觉得如醉如痴、遍体酥麻,他激动、快活、满足地流出了眼泪。
从此,在亲生母亲的教导之下,倪吾诚抽上了大烟。然后是他的一位表哥亲自示范手把手地教给他***。此事一直是倪吾诚心中的一个疑团、一个沉重的死疙瘩。等他长大成人之后,他觉得有十足的理由判定这位表哥的教授与母亲的教授(吸鸦片)具有同样的性质,出自同一个设计与谋划,是精心安排好了的笼罩在他身上的网的两个环结。但他不能相信后者也是通过了他母亲的首肯。这太可怕,太残酷,太无耻,使他一想起来就想呕吐……上帝呀,除了他自己,又有谁能想象他是怎样活过来的呢?
染上了自戕的恶习的少年倪吾诚在他满十六岁的时候病倒了。看来是一个很简单的症候——腹泻,但硬是泻到了无止无休,吃什么都泻,什么都吃不下的奄奄一息的程度。躺了一个月之后,他起了炕,忽然发现身材高大的自己变成了罗圈腿。此后一生,他的高大的身躯,俊美的面容始终与他的细而弯的麻秆似的腿不协调地长在一起。特别是他的踝骨,是那样的细脆,使他常常觉得不安全,觉得说不一定下一分钟他绊一跤就会跌断小腿。
半个多世纪以后,他果然跌断了踝骨。然后他失去了行走的能力。然后他的下肢萎缩。然后他的躯体萎缩。然后在争取了一辈子幸福、得到了一辈子痛苦以后,他无可奈何地死去了,就像当年无可奈何地生下来一样……
在两腿变得罗圈的同时在倪吾诚身上也产生和生长了一种决绝的意志的力量。当时他认为那就是最为激烈和伟大的“革命”的意志和力量了。他意识到自己的危险。他痛恨自己的家庭,自己的阶级。他痛恨表哥、痛恨大舅,也为自己的母亲痛心疾首。他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深渊,已经没顶……他如今又罗圈着腿站起来了,这实在是一个奇迹。他把这个奇迹归功于他隐约感到了的中国大地上的革命浪潮的萌动。也许更应该归功于死神。少年的倪吾诚已经在病榻上接受了死神的庄重的亲吻。然后死神放开了他。死的威胁使他醒了过来。还有他的母亲。
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向儿子忏悔。是她狠毒地用鸦片毒害了他们父子两代。使他们一代又一代地腹泻不止。我对不起倪家祖先,对不起你爹,对不起孩儿你呀,我有罪呀,我真该抹了脖子呀……母亲流着泪说。天地良心,灯灭我灭,说瞎话舌头上长疔,我为的是倪家,是你家,是你家,是倪家呀……她又说。
倪吾诚病好以后砸了烟枪烟签烟灯,轰走了又来他家鬼混的表哥。他没有原谅鸦片,没有原谅表哥,却原谅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一场病使母亲老了十年,只有自己一根独苗、一个遗腹子的中道丧夫的母亲呀!她的衰老和她的眼泪使倪吾诚肝肠寸断……就算他是为母亲而死了,那不也只能说明他是该死吗?
倪吾诚十七岁那年终于说服母亲同意了他到县城里的洋学堂——一所寄宿中学寄宿读书。一辆马拉胶轮大车拉着倪吾诚离开了陶村,离开了孟官屯,离开了那一片片白花花的盐碱地,离开了迷茫麻木的一个又一个面孔。倪吾诚下死了决心,他的生活道路从此与陶村、与一个土地主的家业分离了。
然而他付出了代价。同意他住县城上学的先决条件是先把媳妇“说好”。这里方言不说娶媳妇而说“说”媳妇,不说嫁人而说“寻”(读xin)了人,倒也传神。娶媳妇靠的是媒人的说,嫁男人的要义在于寻找一个好人家,所以叫“说”叫“寻”,正确无疑。倪吾诚的本意是拒绝母亲的“说”媳妇的安排,当时他已经朦胧地知道了类似“自由恋爱”的观念。当然,他不敢把这伤风败俗、大逆不道、能把人活活吓死的观念用语言表达出来。他也下不了狠心与母亲决裂。这里不但有爱的枷锁规范着他,也有一种近似先验的边沿和界限的不可逾越性。吸鸦片是可以的,***当然更是可以的,干别的坏事——例如强奸一个佃户的幼女——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甚至即使他失手打死了个人,好像也还有救,只要官家不砍他的人头。然而不服从母亲和长辈给他安排的婚事,就连十分向往革命、并且富有激进改革传统的他,也是想也甭想。
他想用刁难和推托的招数与母亲打迂回战。他先提出了对媒人的要求。媒人要男的不要女的。媒人不要太老的。媒人要有学问,不但要有四书五经诸子百家汉赋唐诗的学问,而且要有声光化电格物致知的学问,还要能懂东洋或西洋的洋文。媳妇是“说”来的,因此要选择媳妇必先选择前去“说”的媒人。母亲答应了。母亲也觉出了大病之后的儿子已不是原来的儿子,儿子脱离她跟她所敬奉的生活轨道已经不可避免。但是她不能对不起心爱的儿子宝宝,她不能让即将走上新的生活轨道的儿子失去她的爱的恩宠。而父母对于子女的爱的最高形式,一是给子女留下财产,一是为子女说上媳妇,寻上女婿。倪吾诚对财产毫无兴趣,这是从小就可以看出来的,而且是无可救药的——一恸!但媳妇呢?他总不能不要媳妇。给儿子说个媳妇!这是她的最伟大的母爱。而且,这里有延续血脉、延续香烟、面向永恒的无与伦比的崇高与神圣。
所以,只要儿子接受说媳妇,别的都依儿子。母亲之所以是母亲,不就是为了儿子吗?如今为了儿子不也就是为了给儿子说媳妇吗?于是,符合条件的媒人找出来了,是吾诚出了五服的叔叔,在孟官屯方圆百里之内颇有点才子名气,至少过年写对子写得颇有名气的倪笑之。倪吾诚且退且战,他驳不倒倪笑之做他的媒人的合格性。那么,他就提出来他对婚事的具体要求:一、对方必须是天足(不愧是他爷爷的孙子)。二、对方必须在上学——洋学堂。三、两年之内他不能完婚。四、他要亲自相亲。
年轻人越抵挡、越挣扎就越进套,越好摆布。不幸的顽强的母亲觉得差不多大功告成。脚的问题,反正吾诚不能婚前脱下对方姑娘的鞋袜用尺去量。上学的问题也并不存在,有钱谁也可以进学堂,临时进学堂也来得及。两年不完婚,你说八年也可以,先定下来,先订下来。定下来订下来你就跑不了了。
差不多仍然是差一点。相亲?这似乎太离奇,太离谱。倪笑之却大包大揽认为相亲也不成问题。社会潮流日新月异,人心不古,人心不古一至于斯,母亲也只能慨叹自己的落伍,慨叹世风的日下了!
笑之叔只用了半月工夫便为吾诚说成了媳妇。应该说很理想,一切符合吾诚的要求。更符合母亲的要求。女方的父亲是乡下的地主,更是知名度与笑之相仿佛的中医。女方的母亲,娘家更是清代名儒赵翰林的后裔。女方是大脚,在县城上学。在县城上洋学堂比吾诚还早一年,因为她的父亲应聘到县城行医,并把家眷带到县里去了。女方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姐姐,至少不用防大舅子小舅子难缠。相亲,相亲,他被笑之叔带到县城学堂“相”去了。倪吾诚这才知道原来被相亲吓退了的不是母亲,不是媒人,不是女方,而恰恰是自己!一进学堂他就慌了神,站在操场上相距三十步看了一眼,一个娇小天真的女孩子的形象使他面红耳热眼花心跳,几乎晕了过去!他真想揉个烟膏抽个烟泡定定神……
佳偶择定了。四个月之后就完了婚。婚后才知道对方是“解放脚”。非“天”非人,亦天亦人。母亲从此完成了人生的使命,从此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依据。吾诚如命完婚、如愿去县城住宿上学——与妻子静宜同学——之后半年,母亲无疾而终。她死的时候十分清醒。她问儿子:“我要走了。我怎么还不咽气?咽口气还这么不容易吗?”最后她又说了一句:“我走了。”倪吾诚在兹后的岁月之中常常琢磨这个“走”字。彼岸世界啊,你有?还是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