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得不说的买房那些事儿(3)

作者:青青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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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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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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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870字

于是,某天吃过晚饭后,我故意将大篇幅讲述“房奴”辛苦的报纸放在老公平时经常坐的沙发上。果然,等我再回到客厅时,便看到老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房奴”那一版。这时,我不失时机地表示了对这些“房奴”的同情,以及选购小户型房的种种好处。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小房子价格更便宜:不仅购房费用,还包括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也便宜,属于典型的“经济适用房”。


其次,小房子更舒适:一家人就是要在一起才更有气氛,房子太大,家人之间沟通不便,就如同深宅大院,显得冷冷清清。


再次,小房子更容易装饰:房子太大则会增加装修的费用,而且各个房间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小房子则不同,容易协调,便于统一装饰。


最后,小房子更容易收拾:住房容易,收拾房子、保持卫生难,小房子由于空间相对较小,收拾起来花费的时间少,也更容易保持清洁。


听完我的“长篇大论”,老公也感叹道:“房子总是越大越好,可是什么样的房子才是最大的呢!我们还是‘看菜吃饭’吧,听老婆的,咱们没有金刚钻,也就不揽瓷器活了,就从你选的那几套中选一套吧!”


利好消息出现,我立刻“拍上马屁”:“嗯,老公英明!住着小房子,咱们照样可以过上大生活!”


意见统一后,便立马行动。我和老公揣着全部家当,雄赳赳地加入到了浩浩荡荡的看房大军中。到看房现场,我才真切感受到,中国有钱人真是多,我们手中那点自己省吃俭用,以及从父母那里“抠”出来的30多万元,真是有些相形见绌了,怪不得中国房价这么高呢!


尽管如此,再三比较之后,我们发现30万元还是大有用处的。2007年北京四环房价每平方米还不足万元,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30万元就快可以全款购买了。综合考虑我和老公的单位距离,我们将目标锁定在了位于北京北四环的一套55平方米的小户型房上,每平方米价格为8800元,房子总价为484万元。


后来,我们又与售楼人员进行协商,将484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去掉了。4000元,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吉利数字,对于财大气粗的地产商而言,可能还不够一次饭局的消费,可是对于咱们工薪阶层来说,却是一笔不可小觑的财产。


就这样,用48万元,我们买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


当然,我们也不是全款购买,而是选择先付房款的50%,其余50%以按揭的方式付清。这样,我们手中的30万元,扣除24万元首付外,还剩6万元。买房之后,马上要面临的就是装修事宜,如果不准备一些装修资金,难道让新房搁置吗?那样,我们就必须付出相应的机会成本,不仅包括新房的空置浪费,还包括租房的费用。


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理财最讲究的是性价比,一堆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为了供所谓的大房子而拼命工作,加班兼职,却时时担心因失业而供不起房子,整天活得提心吊胆,让大房子成为压得你喘不过气的“大包袱”,那就得不偿失了。买房子是为了更好地生活,不要为了面子问题,而成为一只背负着重壳前行的蜗牛。就像《蜗居》中的海萍所说的:“每天一睁眼,就有一连串数字蹦出:房贷6000,吃穿用2500,交通费580,物业管理费340,手机电话费250……”在这种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的生活中,人能产生动力,但更多感受到的是压力。而压力容易让人变老,各位姐妹们更要注意了。


最近几年,房价的涨势越来越像年龄,年龄不饶人,房价也不曾饶过人。2010年我们家所在的地段,每平方米的房价已经超2万奔3万元了。在这样的高压之下,买房之前,各位朋友们更应该细细思量。


拿着放大镜看购房合同


房价铆着劲儿地向上涨,但报纸上描述说炒房团买房就像买白菜,随随便便一指:“这一层我都要了!”那份豪爽劲儿,让我和老公既羡慕又嫉妒,同时也有点儿恨。


情绪归情绪,我们还是得踏踏实实地过自己的日子,买房一事,既要从长计议,也容不得半点马虎。即使看准了那套55平方米的房子,我和老公也没有立即在购房合同上签字。


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等于自己口袋里的钱和今后的部分工资,将成为房地产商的囊中之物。虽然能够得到房子,但是谁又能保证得到的就不是麻烦呢?我和老公之所以如此警惕,是吸取了单位同事赵姐购房经历的教训。


一提起购房合同,气愤不已的赵姐就有一肚子苦水要吐,快要成为新世纪的“祥林嫂”了。2006年赵姐购买了某花园房屋,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房时,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质量要求和保修责任,都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的“装修标准”中有这样一条:“厨房配炉具和大功率热水器、卫生间配备有淋浴花洒、坐便器。”同时,该房产公司的售房广告单也承诺“配炉具和大功率热水器”。


但是,赵姐在快要搬进新居时发现,开发商在预收的天然气安装费中,仍然扣除了炉具和热水器等费用。起初,赵姐以为开发商搞错了,多扣了费用,就要求开发商返还,但开发商却称:“合同中所说的‘配’并不等于‘送’。”很明显,这是开发商在玩文字游戏。一字之差,竟然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麻烦,还多花了冤枉钱,难怪赵姐这样念念不忘呢!


总结赵姐的经历,我觉得开发商利用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在表面合法的合同背后设下“陷阱”固然无良,但这也提醒了广大购房者:合同是消费者与商家进行交易的凭证,更是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作为消费者,我们要睁大眼睛看合同,识别这些陷阱,争取在这场与开发商的智力较量中取胜。


如果赵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能够看清楚,多想一想,多问一问,把“配”与“送”的区别向开发商咨询清楚,就不至于出现后来的状况了。


人家常说:“买的不如卖的精。”常年积累下来,开发商们早已练就了一番与消费者打交道的功夫,在拟写购房合同时,不仅会斟字酌句,还往往设下其他陷阱。对此,我们都要睁大自己的慧眼,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签订购房合同那天,近视不到150度的老公特地戴上了他那副平时不怎么出来见人的眼镜,恨不得把自己变成《潜伏》中的余则成,将合同中的每个字句都反复在大脑中细细思考。而我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恨不得将全身的每根神经都刺激起来看合同。为了以防万一,我还随身携带了录音笔,将我们的谈话过程录了下来,一旦日后发生争执,还可以作为证据。


准备好神圣不容侵犯、聪明不容欺骗的架势后,我和老公踏入了售楼中心。但即使在我们如此小心谨慎的情况下,还是差一点出现了差错。


到达售楼中心后,笑容甜美的售楼小姐递给我们一份事先拟好的合同,中间有很多空白的地方。在双方确定相关内容后,空白地方基本上都被填满了,当时我和老公还庆幸:该说明的都已经说明,我们应该不会再落入陷阱了。


但是,就在老公拿起钢笔,准备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时,我发现还有一个地方空着。合同第十五条规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其中,“购房全款”四个字处是空白!好在我及时发现,否则在机关算尽后,我们可能还是没能逃脱开发商的算计。


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家听我细细道来:如果当时我们没将空白填上,就会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条件,他们可能会将此条款设计成“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如果开发商日后延迟办理产权证,无疑会克扣下大量违约金。在签合同的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一年多,却只赔付购房者96元!当时我还不明所以,现在全想明白了,症结可能就在于此。


总之,购房合同中的陷阱,让购房者既费心又费钱,但陷阱还不止以上几种,想要将其一一识破,就需要与狡猾的开发商斗智斗勇了。


首先,要在合法正规的地产开发商处购房。


一个合法正规的地产开发商,必须“五证”、“二书”齐全。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书”则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要相信开发商所谓的“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等借口,如果“五证”、“二书”不齐全,最好不要在此处购房。我有一个朋友就吃过这类亏,在签订认购合同、交完定金后,他想就某个问题再咨询时,售楼人员立即变脸,原来充满春意的笑脸变成了冷冰冰的“僵尸脸”,对他爱理不理。如果此时你生气放弃购房,那你就正恰好落入了开发商的圈套,他白白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定金。


其次,要摆正心态,认真签合同。


心态决定一切,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更应该保持谨慎的心态,不要仅仅听开发商一方的花言巧语,而要认真审查每一项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不要担心别人取笑你的理解能力,要知道,问题常常发生在自以为是者的身上。以为自己弄清楚了,其实是一知半解,最后被开发商占了便宜,这才是真正的可笑之人。


如果对合同中的某项条款有异议,或者不满意,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坚决不签,不要贪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甚至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你希望从开发商处得到的一切承诺,以及双方已经形成的协议内容,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起纠纷时空口无凭。


再次,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