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雨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9:33
|本章字节:6936字
李昴问道:“如何来防止?”
关凤笑道:“以陛下之名会盟诸部,灭戴胡阿狼泥以立威,扩展灵州,重分草原?”
李昴一愣,道:“看来你早有了定见,不简单啊,看来我得重新看待你了。”……
戴胡阿狼泥这些日子很不痛快,去年此时,他在司马懿的安排下造了轲比能的反。旨果轲比能被司马懿斩杀,鲜卑大军一半儿都跟了他,千军万马,兵锋直指,草原动荡,一时间,他似乎成了大草原上轲比能之后的王者。可叹世事无常,变化之快简直匪夷所恩,沙陵一战,强大的曹魏眨眼间在北疆灰飞烟灭,势力一下子缩回到雁门关之南。轲比能父子三人虽死,但是他的女婿郁筑建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季汉连络上了,匈奴铁骑王(据说其实是汉人)李昴和季汉解忧公主关凤亲自出兵帮他复仇,铁骑王的铁骑营,郁筑建的貊弓营,这hp:bbsfeikucomhp:bbsfeik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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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bbsfeikucomhp:bbsfeikucom廖若晨星10打两支人世间马哪里是一般人消化的了的?自己一次再败,折了好几员大将。
有这两个人也就罢了,那个解忧公主更是给他添了不少忧愁。作为最初到北疆的两个女性之一,许灵儿死后,她竟成了灵州的代表人物。由于她们率先开始释奴运动,好多部落的汉人的奴隶都暗地里组成“灵”字营,“凤”字营什么的。互相联络,经常乘着转场或放牧地时候,一大群组织起来逃往灵州,日夜兼程的奔她,而她也全然不顾草原上的规则,见到就收,霸道之极,有时连郁筑建地面子都不顾,若是男子,只怕大草原上的人早就群起而攻之了。可是这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漂亮的女人,一个勇武刚强漂亮无比身后又有着一个国家作为后盾的女人。对付她容易,但是随时之而来的季汉举国反扑。谁能受得了?西部鲜卑大人步度根尸骨未寒,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血迹犹存,这两位一个直接一个间接,但都是在她受到攻击后死去的。结果这一纵容不要紧,不胆汉奴。就边柔然奴隶,扶余奴隶,也开始往她那里逃走,这个女人居然照收不误,不到一年时间,她手下居然有了近十万地部众。在她的影响下。这些原来任人鱼网的奴隶竟都带上了她那种刁蛮不吃亏的脾气,杀他们一个人,他们居然敢好几百人钻进大漠数百里进行报处复,这在从前简直是无法想象地。她在其间挑选人手,组建骑兵。由于得知暗传的“灵”字营,“凤”字营什么地,她就真的把手下设为这样两营。她的这些奴隶部队都是在曾在大漠上久居地,虽是汉人居然,其实也与胡人无异,个个精于骑射,虽不及貊弓营和铁骑营精锐,但长在人手充足,士气旺盛,在草原上打了几仗,竟然无一败亦,一时解忧公主的威名在大漠上甚是响亮。
这还不算,慕容族的公子慕容跋臧然也背叛族人投靠了她。慕容族是一个挺出色的民族,个个都仪表非凡,男的个个英俊潇洒,女的个个秀丽妩媚(在历史上,这个民族地还真是挺出色的,它分成两支,东支建立了前燕,后燕等四个燕国,天龙八部里慕容复就是他们的后代,西支建立了雄垂西域,享国三百年吐谷浑帝国。当然,其俊美程度也是出众的,后世的秦天王苻坚是何等英雄,见了慕容家族的人竟然产生了深深的自卑),而慕容跋在好美的慕容族中更是一个异美,他率先仿效汉人束发戴起“步摇冠”,身穿汉人的服装,学汉话,识汉文,而且弓马娴熟,可算是文武双全。更奇怪的是,他本来是慕容部的当然的继承人,但他却放弃了族长的位置,交给自己的叔叔慕容宣,自己整天东游西逛当起了游吟诗人。他有一天自己骑着一匹白马在草原上行走,偶然见到关凤,吃惊不小,一向自负的他也不由为之心动。这人也算得另类,他竟然直接找上了李昴,说道长安那一次比试我没有参加,现在我要与你比武夺妻,李昴大笑,说你败了要给我媳妇当奴卑。说罢长袖飘飘,独臂迎战,完胜慕容跋,慕容跋二话没说,投在关凤帐下,当了一员将领。
眼下关凤,李昴,郁筑建已成三面环围之势,情势危急,曹魏已不可能有力量支持自己了,幸好自己与宇文氏和段氏两部达成盟好,约定共同对敌。
“宇文部这次能派三万人马帮助我们复夺弹汉山,段氏能出两万人马,不过索头,贺兰两部不肯出兵,他们认为我们打不过铁骑王。”副将答道。
“加上我们的人马,有十万之从,足够了,这次……定要重新夺回弹汉山王庭。”……
慕容跋骑着白马,横一管长箫,缓步而来。
前面是一个马场,数千匹良马就放养在这里。作为鲜卑人,最清楚鲜卑人的软肋在什么地方,只要烧了这个马场,戴胡阿狼泥的底气就得减下一半儿去。
“站住,什么人?”几个鲜卑兵士站出来,高声喝道。
慕容跋从容而前,箫声不停。
鲜卑兵士大怒,纷纷把手中的弓箭对准慕容跋:“下马,解下兵器,否则的话……”
箫声骤停,慕容跋一甩长发,头上的步摇冠随之摆动。这个不剔头发的鲜卑人,用熟练的鲜卑语骂道:“混帐!你们敢这样对待本世子?不要命了?!戴胡鳞呢,让他出来见我!”
几个鲜卑兵士一愣,都不知道眼前这个公子是哪部大帅的世子,但是敢于直呼大帅戴胡阿狼泥的侄子戴胡印鳞的名字,肯定是不得了的人物,当下留下几个人看着慕容跋,其余人等进入营中,去寻小帅戴胡鳞,戴胡鳞正与女奴胡天黑地,听到有人来寻自己,心中恼怒,问道:“他是什么人?”
“他不肯说,但是看起来不是普通人。”
“一群废物,老子养你们有什么用!”戴胡鳞骂着,站起身来,“把他带进来。”
从人答应着出去,他又改变了主意:“算了,还是老子出去看吧,别弄个奸细进来。”
戴胡鳞一出营门,就看到那顶标志性的步摇冠,不由一愣,暗骂道:“这个怪物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不是在追那个季汉的公主么?”他与慕容跋却是相识的,当下叫道:“慕容跋,你来此何事?”
慕容跋道:“听说你酿得好马奶酒,想找你讨杯酒喝。”
戴胡鳞大笑起来:“我不是象发情的兔子一样追着季汉的公方么?怎么有时间来找我喝酒。”
慕容跋长叹一声,策马而前,旁的兵土们登时紧张起来,把弓箭对准慕容跋。慕容跋苦笑道:“老朋友,你就这样来安慰一个失恋伤心的旧日同伴么。”
戴胡鳞见他坦承失恋,不由大笑,疑心里尽去,道:“解忧公主是天上的金丝雀,再美也关不到咱们的笼子里。你既然离开了她,到我帐里,好好喝几杯。”
“是啊,好好喝几杯。不过,我总忘不了她,你说怎么办?”
“天下的好女子多得是,我有几个女奴,皮肤白得象是牛奶一样,保你一见忘忧。”
“谢谢你,老朋友。唉,说起来,我真对不起你。我当真是不能忘她啊。”说话间,距戴胡鳞已不足三尺。
戴胡鳞笑道:“你忘不了她,却对不住我什么?”话未说完,眼前白光闪动,惨叫响起,慕容跋的银刀如闪电流通渠道动,剖开了四周几个鲜卑兵士的咽咙,又架在戴胡鳞脖子上。戴胡鳞慌道:“别乱来,你想做什么?你疯了不成?”
慕容跋皱着眉头:“不做什么,我只是想用你来换她一笑罢了。
来,随我走一趟。”
戴胡鳞怒道:“你敢在这里撒野,我一声呼哨,我的部下就会把你分尸!”
慕容跋还是一脸苦相:“我知道,但是你肯定会先死,火气别那么大,真的,我不想杀你我的,跟我走吧。”戴胡鳞无奈,向士兵们使个眼色,随着慕容跨纵马而行。
行不多久,慕容跋忽然叹道:“老朋友,你是不是派大队人马在前面堵我的去路来着……你别慌,我知道你会这么做,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前功尽弃面,好象有我一个千人队,你那些人怕是凶多吉少了。”
戴胡鳞气得一声大叫,舍了性命,猛得向后一倒,从马上摔下去,竟然避开了慕容跋的刀。他大喜之下,向腰间一伸手,却摸了个空,回头看时,慕容跋手中银刀之上,正挑着他的弯刀,得意的晃动着。戴胡鳞一声大吼,和身朴上,慕容跋却不杀他,策马避开,把两把刀挂在鞍上,从背后取出套索,一个圈子缠在戴胡鳞身上,略一喝那马的小腹,巨大的冲力早把戴胡鳞拖倒,只拖得尘士飞扬,衣衫破碎,皮肤上划痕处处,狼狈不堪。
不远处的马场上,已经是火光冲天,数千匹良马形的马群,被几十个熟练的驭者叱喝着,向西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