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亨利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7
|本章字节:8952字
窗边的摇椅上,一个红头发的男人坐在上面,那人看上去很邋遢,连胡子都没有刮。他悠然地吸着烟斗,任那缭绕的灰蓝色烟雾在他头顶盘旋,他脚上穿着一双褪了色的蓝色拖鞋。他非常喜欢读报,却有个特点,先是通读一遍文章的大标题,然后才开始文章的真正内容。
隔壁的厨房里,一个女人正在做晚饭。香喷喷的腊肉味和滚开的咖啡发出的香味,霎时充满了整个房间,冲淡了那股刺鼻的烟味。
屋外就是一条大街,在城东再普通不过了,那里拥挤不堪,人来人往,尤其是傍晚时分,就更显得拥挤了。一大群孩子在街上玩耍,有的跳,有的跑,玩游戏的玩游戏,捉迷藏的捉迷藏。从他们身上的衣服,可以判断出家境如何。穿得破烂的,一般家庭条件很差;身上干干净净的,一般还会在白衣裳上配些装饰品,表明家境还不错。这些孩子性格也各不相同,有的胆大,比较放肆,像野马一般;有的生来就秀气,胆子也不大;有的教养很差,满口粗话,十足的小痞子;有的刚开始加入的时候,扬言有些害怕,但很快就成其中的一份子了。孩子们在这里玩儿非常不合适,仿佛在一座充满罪恶的宫殿走廊上玩耍。在他们的头顶,一只大鸟始终盘旋着。有的人爱开玩笑,说它是一只鹤,而克里斯蒂克大街的人有不少是鸟类行家,他们都说那是只兀鹰。
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走到窗前,怯生生地对看报的红发男人说:“爸爸,如果你感觉不太累的话,我们下盘棋好吗?”
没刮胡子的红发男人皱皱眉头,回答道:“下棋?不行。我累了一整天,现在终于回家了,想好好休息一下。你自己不会到街上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吗?”
烧饭女人站在门口,搭腔道:“约翰,丽基可不能到街上去玩,学坏了怎么办?她一整天都闷在家里。现在你回来了,就陪她解解闷吧。”
“想玩,就到街上去,不要缠我。”红头发邋遢男人不耐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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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呀,”吉德·马拉里说,“我出五十,你们每个人出二十五元,看我敢不敢带安妮去跳舞。来,都把钱放在这儿。”
吉德·马拉里显然已经着急了,他的黑眼睛好像要冒火似的,他已经打定主意了。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钞票,抽出五张十元的,啪的一声扔在了柜台上。三四个年轻人迟疑了一会,也跟着他出了赌注。当过赌金保管员的店老板吉德·马拉里,拿起钱,仔细地用纸包好,并在上面写上了几个字,然后小心地塞进钱箱的某个角落里。
“哼,这一会儿定让你血本无归!”其中一个参赌的年轻人似乎信心十足。
“那咱们就走着瞧。”吉德回敬道,“迈克,来,给大家满上杯子。”
酒杯加满后,吉德的伙伴,也是他的顾问兼高参伯克拉了拉吉德,让他到酒店角落的擦皮鞋人托尼的摊边上共商大计。要知道,这个地方可不简单,午夜社交会里的所有重要的事情都要在这里商定和解决。这是托尼今天第五次给酒店老板的浅褐色牛皮鞋擦油了,伯克等这项工作完成之后,规劝他的老板说:
“吉德,与那金发小妞断绝来往吧,要不然,我担心真的会出事。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小妞晾在一边呢?丽基对你真是死心塌地的,我看这辈子你都找不到第二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了。与安妮比,丽基要好不知多少万倍呢。”
“我与安妮只是玩玩而已!”吉德将烟灰一弹,闪亮的鞋尖上又多了一个污点,他在托尼的肩上蹭了蹭,“我这么做只是想给丽基点颜色看看。她自以为是,以为除了她,我不敢碰别的姑娘,我就要玩给她看看。丽基各方面都还不错,但是,近来她很喜欢喝酒,满嘴的粗话,有失大姑娘的本分。”
“你们已经订婚了吗?”伯克问。
“是的。也许明年就会结婚吧。”
伯克说:“我记得,是你让她喝了第一杯啤酒。两年前,每天晚饭后,她就光着脚偷偷跑到克里斯蒂街口与你幽会。那时候她可真是胆小,还没开口说话,脸就先红了。”
“你不知道,现在的她不一样了,还会对我发火呢。”吉德说,“太爱吃醋,真让人心烦。我要通过跟安妮跳舞让她变得清醒些。”
“那你好自为之,一定不要燃火烧身。”伯克最后提醒道:“如果是我,既跟丽基谈恋爱,又偷偷带着个叫安妮的姑娘去跳舞,那我得小心了,千万别让人把我这身臭皮囊剥下来。”
丽基像那只兀鹰一样在那条街上徘徊着,每一个过路的人都不能逃脱她那双黑色敏锐的眼睛。她嘴里过一会儿就会哼两句别人听不懂的歌,牙缝里还会蹦出一两句只属于城东人的话语。
丽基上身穿着一件棕粉相间的格子衣服,下身是一条墨绿色丝绸裙。她的衣服衬着她的婀娜身材,合身而且时尚。手上戴着一枚镶了颗大假红宝石的戒指,脖子上挂着一根带坠儿的银项链,只是那吊坠太长,几乎要碰着膝盖了。她的鞋跟已经变形,鞋面也不完整了,而且很久没有擦油。她戴的帽子特别大,几乎找不着脸。
她直接走到一家咖啡馆的雅座旁,然后优雅地按响电铃,装着一副贵妇人的派头。一位服务员走到她身边,毕恭毕敬地问她需要点什么。丽基一扭身,摊平自己的丝绸裙,吩咐道:“汤姆,一杯威士忌。”她认为在这里一定要摆够架子,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能享受到一丁点的女权。再对比一下,那些地位不如她的姐妹们吧,她们只敢低声说:“詹姆斯,给我来杯香槟。”
服务员应道:“是,丽基小姐,你还需要点什么?”
“再来一杯矿泉水。汤姆,今天吉德来过吗?”
“哦,没有,我今天还没看见他,丽基小姐。”
丽基后面加上小姐,是吉德特别交代过的。他说,丽基是他的未婚妻,大家都要尊重她。
“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丽基喝了几口矿泉水说,“我听人说,他要给我下马威,要带安妮·卡尔森去跳舞。去他的吧,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汤姆,我们订婚已经两年了,你是知道的。看看这戒指,他竟然说花了五百块。就让他带那小妞疯去吧。你猜我会怎么着?我跟她没完!再来一杯威士忌,汤姆。”
“丽基小姐,话可不能这么说。”服务员低声劝道,“吉德·马拉里是个正人君子,他不会抛下你这么好的人,去找别人的。你还需要矿泉水吗?”
两杯威士忌下肚,丽基的火气消了不少,“两年多了,我不好好待在家里,每天晚上跑到街上去玩。之前很长的时间内,我是足不出户的,只是坐在家门前看灯。一天晚上,吉德从我身边走过,死死地盯着我看,我当时就被无形的魔力吸引住了。是他让我喝了第一杯酒,回到家我哭了一整夜,为此还挨了一顿打。汤姆,你到底有没有见过安妮·卡尔森?如果不是因为错把双氧水1当成氯仿2的话,她的小命早就没了。哼,要是找到吉德,一定不叫他好过。如果吉德来,你告诉他,叫他小心他的狗命。哼,咱们走着瞧。再来一杯威士忌,汤姆。”
当丽基走出店门的时候,她的步子明显有些歪斜,不过眼睛还不迷糊,四处张望着寻找吉德。一个留着一头长发的女孩子坐在一座砖房门口,她想解开手中的一团乱绳。丽基的脸红红的,她朝着孩子咧嘴一笑,坐到了孩子身边,眼神也恢复了正常。
她把绿色裙子踩在旧鞋下,然后对那孩子说:“我来教你。”
不知不觉,午夜社交会开始了,那里的灯亮起来,舞会即将开幕。这种舞会每两月才会举行一次,所以参加者个个经过了精心打扮,兴高采烈的。
九点的时候,组织者吉德·马拉里挽着一位金发姑娘步入舞池。她很漂亮,轻言细语,像莱茵河里引诱水手触礁的女妖。刚被吉德带进舞场的时候,她还有些害羞,但看得出来很开心。
两人刚转到舞池的中央,一件祸事从天而降。
突然一个穿着绿色绸裙的女孩冲了出来,大家一看就知道是丽基。她的黑眼睛露着凶光,骂骂咧咧的,什么难听话都扔了出来,完全不顾自己还是一个姑娘家。午夜聚会乱成一团麻。这时,丽基做了她对服务员汤姆扬言要做的,一把刀捅了过去。
丽基像箭一样冲出大厅,来到街上。
随后,一片追捕凶手的喊叫声响彻天空。发生的事情是这座大城市的最大羞耻,是堕落和变态的象征。对一个大城市来说,这种永远也抹不掉的污秽,又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它像发烂的坏疽一样污损着大城市的每个角落。而且还会载入史册,口口相传。这座大城市,不但文化发达,而且最讲究公民权,所以叫喊逮捕凶手的声音也最大。
不同身份的人都参与了这次追捕,有父亲,有母亲,有情人,有女佣,到处是喊叫声,人们喊着一定不能放过凶手。这架势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坏蛋战战兢兢,打消了出来干坏事的念头。
丽基已经彻底绝望了,只求一死了之。她沿着熟悉的街道,冲上河堤,喘了口气,纵身跳进依斯特河,很快沉到了泥里。五分钟后,一切都结束了。
有时人会做一些不可思议的梦。诗人们称它们为幻境。就由我的梦来续写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吧。
我来到另一个世界,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到那里的。或许从九马路骑马或乘车来的,或许吃了某种神奇的药品移魂到那里的,或许抓了哪个神人的鼻子来的,或许做了什么亏心事吧。不管怎么着,我去了。我看见一大群人在外面等着审判庭传唤他们。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天使从门里出来,然后再带一个人进去。
我正在为自己在人世间所犯的罪孽找理由,找什么呢?对,就说自己是新泽西人,这样与记录的地点就不相符了,也就能证实自己是清白的了。我正寻思着这种说法有没有用呢,警长天使出来喊道:“99852743号。”
一个穿便衣的传教士走了过来,拨开我们这些幽灵,和人世间似的警察一样,抓住一个幽灵把她带走。
啊,丽基!
警察天使把她带进门去。我悄悄问那传教士,她犯了什么案。
“她涉及一件谋杀案!”传教士一边说着,一边指尖对指尖,“这姑娘太任性了。我是牧师琼斯,职权范围就是专管人间的事物。她先是杀了未婚夫,然后投河自尽。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我给法庭的报告,记录得清清楚楚,人证、物证俱全。法庭宣判,罪犯处以死刑。上帝真是英明。”
警察天使又出来了。
牧师琼斯却含着眼泪说:“这姑娘也真是可怜。这是我所经手的最可悲的案件之一了。毋庸置疑她要被……”
“她被无罪释放了!”警察天使说,“你听好了,琼斯。以后得给你找个另外的差事!让你到南太平洋的岛上去锻炼一番,怎么样?以后,别再乱抓人了,否则,你的职位不保,听见没有?本案的真凶另有其人,就是那个没刮胡子的红头发男人,他只图自己清闲,任由子女到处乱跑,他才是真正的凶手。去把他抓来。”
你看,我为什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呢?
骗子的良心
某一天,杰夫·彼德斯给我讲了他们做的那些事: